1
社区医用辐射防护手册
1.8.3 第三节 核医学诊断和治疗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措施
第三节 核医学诊断和治疗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措施

临床核医学质量控制是医疗照射防护最优化的重要环节。涉及核医学诊断和治疗的各个环节,以确保患者和受检者所接受的照射符合GB 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和GB 16361—2010《临床核医学中患者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

一、质量控制方案和程序

核医学单位应制定质量保障大纲,包括:①对新的和维修后的显像器件和辐射装置使用前应测量相关物理参数,并且需要定期检测;②检验患者诊断或治疗中使用的相关物理因素和临床因素;③用程序规范化书面记录和操作;④确认使用的放射性药物及其使用程序与职业医师开具的处方相一致的验证程序;⑤剂量测定和监测仪器的校准及工作条件的验证程序;⑥对已制定的质量保证大纲进行定期和独立的听证和审查的程序。

医院还需要制订质控方案,特别注意药物的准备和贮存、仪器设备性能、废物管理等。质量控制程序应报告处方程序、药物使用程序、临床工作程序、技术培训及经验收集程序、数据分析和处理程序、结果报告程序。

二、放射性药物及质量控制

放射性药物要确保安全和有效使用,既要符合药品标准要求,也要符合放射性药物要求。医院需开展放射性药物质量控制,对工作环境中的微生物、药物颗粒和放射性污染进行定期检测,对药物纯度进行验收;按计划对相关设备开展保养和校准。涉及放射性药物的质量控制应编制书面作业指导书并严格遵守,按质量体系记录和保存。医院应建立放射性药物档案,对原材料、验收监测、日常检测、药物存贮、生产过程和废物处置进行记录,并记录空气中气溶胶监测、辐射监测、工作站性能、仪器校准和工作人员剂量等信息。放射性药物使用前需使用活度计进行活度监测,并记录测量时间和结果。

三、设备质量控制

设备质量控制涉及设备质控监测、安装管理。质控监测包括了设备验收检测、状态检测和稳定性检测,检测参数参见GB16361—2010《临床核医学中患者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检测结果应有完整记录并按规定保存。设备安装和大修后,应进行验收检测,以验证设备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或制造商认证的技术规格。使用中的核医学设备应定期开展状态和稳定性检测。验收检测和状态检测由具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核医学大型设备项目应注意选址和安装,考虑电力需求、本底辐射、屏蔽要求以及温湿度的环境限制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