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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用辐射防护手册
1.8.2 第二节 核医学诊断和治疗场所的防护措施
第二节 核医学诊断和治疗场所的防护措施

一、选址与场所设置

非密封源使用场所的选址应考虑水文、地质、周围人口密度等因素,要注意大气、水源和居民不受放射性物质污染。选址时的注意事项包括:

(1)尽量选择人口密度较小的地区,按当地最小频率的风向布置在居住区的上风侧。

(2)尽量选择地势较高的地区,有利于放射性少量气体及气溶胶经烟囱排放至高空稀释,有利于利用自然坡度排水。

(3)距开放性水源地,如江河湖水库应相隔一定距离,避免扩大放射性物质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4)若设置在地震区,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5)选址过程中应考虑废水处理设施、废物临时贮存及废气排放烟囱的位置。

(6)利用绿化进行防护,不仅美化环境、净化空气,还能阻挡风沙。

(7)应根据具体条件开展远期规划。

选址的同时应考虑防护监测区设置。对于开放性工作场所,按其可能造成的污染范围,在污染源周围划出一定范围的防护监测区,作为定期监测放射性物质对周围环境可能污染的范围与程度。在监测过程中,当发现污染超标时,应根据实际污染范围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一般来说,Ⅰ类、Ⅱ类、Ⅲ类放射工作单位防护监测区范围分别为>150m、30m~150m、<30m。

二、场所分级分区

(一)场所分级

非密封源进入人体,其化学毒性是不同的,根据各种放射性核素的毒性大小,在国标GB 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中,将放射性核素的毒性分为了四组,分别是极毒组、高毒组、中毒组和低毒组。常见的放射性核素毒性分组和毒性修正因子见表5-2。

表5-2 常见放射性核素的毒性分组和毒性修正因子

为了便于对非密封源放射工作场所的防护设施按操作量大小提出相应要求,将工作场所按放射性核素操作量的大小分为三级,见表5-3。

表5-3 非密封源放射性工作场所分级

放射性核素的日等效最大操作量,等于放射性核素的实际日操作量(Bq)与该核素毒性修正因子的乘积除以与操作方式有关的修正因子,即:

日等效最大操作量=日最大操作活度(Bq)×毒性修正因子/操作修正因子

操作有关的修正因子见表5-4。

表5-4 操作方式与放射源状态修正因子

(二)场所分区

分区原则是将放射工作区与非放射工作区严格区分开,在两区之间设置卫生通过间,工作人员进出放射工作区时须经过卫生通过间进行更衣、换鞋、洗消、监测。在放射工作区内,应根据操作放射性水平的高低,按顺序排列,高活性区一般设在楼层平面的末端,而且是当地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废水排放的流向以及室内人工通风系统的气流方向,应由低放射性区流向高放射性区。

放射性工作区一般采用整体分区方法,即根据操作放射性活度的多少及污染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三区,即高放射性区(高活性区)、中放射性区和低放射性区。如果高活性实验室在楼层的底层,有利于安装沉重的设备及放射性废水由低活性实验室流向高活性实验室,但高活性实验室的废气排放需要有单独的排气管道,不能与中、低活性实验室共用一个排气管道。

三、防护设施

由于在不同级别的放射工作场所,所操作的放射性核素数量、受污染的可能性不同,因此对防护的要求也不一样,表5-5给出了不同放射工作场所防护设施的配备要求。

表5-5 不同级别临床核医学放射工作场所的防护设施要求

续表

四、防护用品

由于核医学工作者接触的放射性药物属于非密封源,因此在开瓶、淋洗药物、配药、分装药物等活性操作时,需要做好个人防护,配备防护用品。应配置的防护用具包括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屏、给药防护车、注射器防护屏蔽、铅罐、放射性废物贮存箱、通风橱等。

(一)个人防护用品

用于个人防护并由放射工作人员自身决定穿戴的一切用品统称为个人防护用品。应用个人防护用品的目的是防止放射性物质通过皮肤、呼吸道和消化道进入工作人员体内;对γ射线和β射线,采用铅防护用品对外照射有一定作用。个人防护用品的基本要求包括表面光滑,不易被污染,易于去污;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穿着舒适;耐磨、耐腐蚀,化学稳定性高;来源广泛。种类包括:

(1)防护服 样式宜做成后开口大衣式样,前身不留口袋、接缝、纽扣、腰带等,袖口带有松紧带。

(2)工作帽 选用与工作服相同布料,圆顶,帽墙宽度以到耳郭根部为准。

(3)手套 可选用外科手术用乳胶手套,与皮肤接触应保持清洁,脱戴时注意防止反面受到污染。手套为一次性,用后即换。

(4)口罩 为防止放射性气溶胶经呼吸道进入体内,需佩戴过滤口罩。一般在操作低、中毒的液态放射性物质时可佩戴多层纱布口罩;对产生放射性气溶胶的操作需佩戴由超细合成纤维滤膜制成的专用口罩;接触放射性气体的操作应选用活性炭过滤面具或隔绝式防护面具。

(二)防护屏

由底面、侧面和上面三部分组成,通常根据医院分装淋洗1.85×1010 Bq的Mo-Tc发生器和1.85×108 Bq的131 I使用量设计为底面及侧面12mmPb,铅玻璃为6mmPb当量。防护屏一般放在通风橱内的操作台面上使用,也可放在一般台面上使用。使用时,受检者手部放在铅玻璃下面,工作人员站于防护屏正面,通过铅玻璃完成注射工作。

图5-1 防护屏示意图

(三)给药防护车

用于给受检者静脉注射或分发口服放射性药物时对工作人员的防护。其结构主体形式与防护屏类似,但其下部有一不锈钢支架,支架底部有4个可锁定的万向轮,既可以在给药室固定地点使用,也可在扫描室进行床边注射。防护屏的底面、侧面及上面铅玻璃一般设计为6mmPb当量。

图5-2 给药防护车示意图

(四)注射器防护屏蔽

包括了注射器防护套、防护箱和防护盒。主要用途是转送和暂时存放已经吸入放射性药物的注射器,确保一定屏蔽防护。通常防护套的铅当量为4mmPb~5mmPb,防护箱和防护盒铅厚度可增至8 mmPb~10 mmPb,因此特别适用于高活性的注射器屏蔽防护。

图5-3 注射器防护套示意图

(五)放射性废物贮存箱

放射性废物箱主要用于临时存贮的放射性废物。医用的短半衰期废物待其自然衰变10个半衰期后,其活度浓度足够小即可按一般废物处理。废物箱一般有4mm~5mm铅当量即可达到防护要求,使其表面剂量率低于2mGy/h。

图5-4 废物贮存箱示意图

(六)通风橱

通常根据放射性核素 F的特性,采取内外照射防护兼顾的措施,达到防护最优化。常用有顶抽式、狭缝式和自然通风式三种类型。根据GBZ120—2006《临床核医学放射卫生防护标准》,通风橱工作时应有足够风速,一般风速不小于1 m/s,排气口应高于本建筑的屋脊,并酌情设有活性炭过滤或其他专用过滤装置。

通风橱的台面及四壁对γ线的屏蔽防护应根据所用放射性核素的射线类型、能量和活度,通过计算确定,如果操作能量较高的 F,可在通风橱内放置附加防护屏。

图5-5 通风橱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