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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的管理之道
1.8.7 7.一味恃势,必为势所伤

7.一味恃势,必为势所伤

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

——《韩非子·难势》

韩非子在谈到法度对权势的作用时说,坚持法度,有了权势,就可以把国家治理好;背弃法度,丢掉权势,就会使国家陷于混乱。

“权势”在不断发生着变化。“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如果身为上司自以为大权在握就可以胡作非为,那么,丧权失势的日子就不远了。

韩非子说:“如果抛弃了矫正木材的办法,丢掉了测量的技术,就是让善于造车的奚仲来制造车子,也不能做成一个车轮。如果没有表扬奖赏的鼓励、用刑处罚的威慑,抛开了权势,放弃了法治,让尧、舜以个人的力量挨家挨户去劝说,逐个逐个地去给人们辨析事理,那就三户人家也管不好。”

在这里,尽管韩非子强调“释贤而专任势”,但是他也认为,“专任势”也不是那么容易,作为统治者,最好的办法是“抱法处势”。因为,从人的本性来看,世上贤能的人少而无德才的人多,如果仅仅强调“专任势”的话,凭借威势搞乱天下的人就可能多了,换言之,威势如果使没有德才的人运用了它,无异于老虎添上了翅膀,是十分可怕的。

在韩非子看来,商纣王违背了依法治国的规律,倒行逆施,身处君位,不治理国家,而是一心满足自己的享乐;同时,在国内滥施赏罚,对待大臣是无辜者受刑,有功者遭罚,而一些奸臣则得奖赏、受重用;对待民众也是动辄以杀戮、重刑来搜刮民财,这样就加剧了国内的混乱。与商纣王的统治相反,从周文王到周武王,在国内自上至下有比较完善的法纪,自己又能勤于政事,使得统治地区的百姓生活安定,一批有才之士纷纷投靠周朝,最终利用商朝的混乱,灭了商朝。商朝亡于西周的史实,正说明了“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

人有无限欲望,有财富欲、色欲、名誉欲、统治人欲等。人人都有“欲”,但无实现之条件,因此不害人,也不害己。而为官者一旦权力在握,有了实现欲望的客观条件,则被欲望牵着走,口不知自止,非至灭族而不罢休。

高明的人当进于所当进,止于所当止,隐于所当隐。因时顺势,行其所宜。若贪恋权势,不知进退,非保身之道也。

公元前208年冬,秦丞相李斯被腰斩于咸阳,夷灭三族。

对这个历史人物,历来评论不一,不过同情的人并不多。他虽然对秦国的强大立过功,但他的为人、为官都不足取,这正是为世人所鄙视的原因吧!

《红楼梦》上有句话,叫做“聪明反被聪明误。”也许正是李斯对官场权谋研究得太多了,陷进去,拔不出来,把地位和权势看得太重,以致于落了个可悲的下场。

李斯是楚国上蔡(今河南上蔡县西南)人。

李斯年轻时,就有很重的权势思想,《史记·李斯列传》中记载,有一次,李斯在厕所里看到一只老鼠吃人粪,一见到人就吓跑了。后来,他看到仓库的老鼠吃粮食,而没人管。

他发出感叹:“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

这句感叹,反映了李斯争名逐利的思想,李想做的是粮仓中的老鼠,不想做厕所中的老鼠。

李斯当时在楚国做一管文书的官,这没什么出路。他辞去了小官,到齐国求学,当时齐国的荀况很有名,他就向荀况求学,在当时,学术空气很浓,研究“帝王之术”的人很多,荀况就是研究帝王之术的人。李斯明白,要想出将入相,就必须学有专长,他选择名师,可以看出他的眼光。

李斯学成了以后,要到秦国去,他的老师荀况问他为什么要到秦国去。

他说:“干事业要待时机,今日各国争雄,正是建立功名的好时机。秦国称雄天下,想一统大业,到那里可以干大事业。一个人地位卑贱而不思进取,就等于禽兽只能享受到自然界现成的食物,而永远陷于贫困,这将是最大的耻辱和悲哀。长久地处在这种境地,一味地埋怨世道,鄙薄功利而自己又无所作为,这绝不是读书人所希望的,所以我要到秦国去。”

荀子同意他到秦国去,但告诫他要注意节制,在成功的时候要想想“物忌太盛”的话,要给自己留条后路。

李斯到秦国后,很快踏上政治舞台,他可以施展自己的才华,实现自己的抱负了。

秦始皇死后,本应由长子扶苏继承皇位,但时任丞相的李斯却附从了赵高的阴谋,篡改了诏书,立胡亥为皇帝,这是他自取灭亡的第一步。

扶苏是一个让人尊敬的、有好品德的公子,他思想倾向儒家,不同意焚书坑儒,这自然引起秦始皇的不满,就把他派到西北大将蒙恬那里,但秦始皇并不是不让他继承皇位,用现在的话说,也不过是让他去锻炼,改造一下思想。

赵高是个太监,经常出入皇宫,又是胡亥的老师,他自然愿意立胡亥为皇帝,这样拥立有功,就会掌握权力。他摸准了李斯的心理,对他进行威胁,李斯怕失去相位,就附从了赵高。

此处,李斯犯了极大的错误,首先他未全明白秦始皇的心理,没有保卫扶苏,在秦始皇死后,又违背了秦始皇的遗诏,这是不忠。附从赵高,他没有考虑到,自古来,莫不是“过河拆桥”,主谋者莫不以参谋者知密过多而将其杀死。

李斯正犯了此错误,后来赵高果然将他处死。

如果说拥立胡亥是一错的话,后来李斯又再错。可以说回到咸阳后,李斯还有机会,他是以丞相的名义,宣布假诏书的,他身为丞相,握有大权,完全可以想办法除掉赵高,控制胡亥。可惜他不但没有这样做,反而落入了赵高的陷井。

秦二世胡亥奢侈腐化,胡作非为,沉醉于淫乐之中。赵高恰在二世淫乐时让李斯进言,搞得二世很厌恶。

李斯的儿子李由,任三川太守,镇压农民起义军进军不利,大将章邯要追究他的责任。李斯恐惧。

为了讨好秦二世,李斯上了“督责之术”。

李斯在书中说:贤主若能行“督责之术”,群臣不敢不全心全意为君王服务,不行“督责之术”的君王,如尧、舜等比百姓还辛劳,简直是受罪。

督责之术就是实行严酷的刑罚。李斯说:“彼惟明主为能深督轻罪,夫罪轻且督深,而况有重罪乎?故民不敢犯也。”

秦始皇的刑罚已经够重的,现又行“督责之术”,劳动人民就无法生活了。

李斯不是刚强之士,他在狱中忍受了不酷刑,被迫承认谋反,自取灭亡。

李斯为官四十年,他贪恋权势富贵,未能记着老师荀况说的“物忌太盛”的话,在功成名就时,不能抽身引退,以致身败名裂。

纵观李斯的一生,可以说他对历史的发展做出过贡献。但他却是从权术混迹于官场,最终又死于权术之中,这是他的悲剧,中国有句俗语:“淹死的都是会水的”,这句话就应验在了李斯身上。

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摆正自己的位置。即使立下盖世奇功,成为天下人崇拜的英雄,假如自己产生自傲的念头,不但功劳会在自傲中丧失,还会招来意外的祸患。

切记:骄矜无功,忏悔灭罪。

为官者切记,势不可恃。因为势只是一时拥有的东西,而任何人都不可能永远得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