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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的管理之道
1.8.4 4.明职责,防下属越权

4.明职责,防下属越权

过其所爱曰侵。

——《韩非子·外储说右上》

作为领导者,若想使自己的权力不受侵犯,就必须明确划分职责。在韩非子看来,超越了界限的爱,就叫做侵犯。

领导者可以通过权责的明确划分,来防止下属的越权干政。

北宋一朝,皇权的集中可谓空前。赵匡胤把中央和地方上的军、政、财、司法等权力收归中央,还在君相斗争中废除了自古相传的宰相坐而论道的权力,更抬高了皇帝的至尊地位。在征蜀战役结束后,由于前方将领的约束不严,造成宋军杀降士三千人的事件。赵匡胤十分恼怒,因为胡乱杀人之风一起,将严重影响他和平兼并的进程。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他集合所有将领,责问他们的罪行,惟独让大将曹彬先退席,说这里没有你的事。但曹彬没有退席,还叩头伏罪,说自己也参与了合议,应接受惩处。

不久,赵匡胤派曹彬和潘美为征伐江南的统帅。他特别召见曹彬,要求决不能再出现征蜀时的残杀事情。曹彬拿出自己当时反对杀戮的文件。赵匡胤奇怪地问:“既然这样,你当时为什么不拿出来脱罪?”曹彬说:“臣和诸将一同被委任,若诸将获罪,臣独清白,并不稳妥,所以一同伏罪。”这不但表明自己重视团体责任,同时也委婉地说明了在委派任务时,只有权责分明才能有效阻止前线的屠杀。曹彬借此给太祖上了一堂“授权技巧”课。

隔日的廷议上,太祖正式派遣曹彬及潘美为征伐江南的正、副统帅。曹彬表示自己能力有限,可能无法完成任务。但身为副帅的潘美,却积极表示自己对征江南的信心及意见。潘美以为一定会得到太祖的夸奖,哪知道前天刚学到的“授权技巧”就派上用场。只见,太祖正色向曹彬说:“所谓大将者,在于能斩出位犯分之副将而已。”只一句话,把旁边的潘美吓得冷汗直冒。

申不害说:“办事不超越自己的职守,职责范围以外的事情,即使知道也不说。”在韩非子看来,臣属未尽到职责与超越职责者,均当处罚,“臣不得越官而有功”,“越官则死”。一个组织中,只有上下各级都明确自己的职责,才能不发生越权的情况,作为上司的权势才不容易被侵犯。这样使下属既不敢失职误事,又不敢越权行事,易于为君主所驾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