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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的管理之道
1.6.4 4.使人罚而不怨

4.使人罚而不怨

以罚受诛,人不怨上;以功受赏,臣不德君。

——《韩非子·外储说左下》

对下属进行赏罚必然会在下属心里产生情感反应。韩非子说,因为犯罪而受到惩罚,被罚的人不会怨恨;因为立功而受到奖赏,臣下就不会感激君主。

在这里韩非子提出了赏罚的又一个原则,就是“标准统一”。韩非子坚决排斥执行法律中的人治思想的主观色彩,要求一切要以法律为尺度,赏罚的标准必须统一。具体讲就是要“以罪授诛,以功授赏,以能授任”。所谓“以罪授诛”,就是要根据罪行来量刑诛罚;所谓“以功授赏”,就是要根据功劳的大小来确定奖赏的轻重;所谓“以能授任”,就是要根据能力来安排职位。做到这三点,法律的强大作用才会发挥出来,受到了惩罚的人不会有怨气,接受了赏赐的人不会有私恩,每个官吏也才不会埋没其他能人。

例如,孔子当卫国宰相的时候,他的学生子皋做管理监狱的官,有一次执法时砍掉了罪人的脚,这个被砍去脚的罪人后来去看守大门。后来,有人在卫君面前中伤孔子,说他要造反。

于是,孔子和他的学生就逃跑了。子皋跑出大门时,被他砍掉脚的人把他们藏了起来,所以差役们没能抓到他。半夜的时候,子皋问这个人:“我不能损害君主的法令,亲自砍掉了你的脚,现在正是您报仇的时候,到底为了什么缘故竟然肯让我逃脱?”

“我凭了什么从您那里能得到这样的报答呢?”这个人说:“我被砍断脚,本是我的罪行应该处以这样的刑罚,这是没有办法的。然而当您在公堂上审理我的时候,您在法令规定的范围内尽量争取从轻处理,并且指导我按照可以从轻处理的法令来申诉,很想使我免受处罚,您的这番心意我是知道的。等到这案子已作了结论,我的罪已经判定,您皱着眉头很不高兴,您的心情表现在脸色上,我又知道了您的心意。您并不是偏袒我才这样做的,而是您那种天生的本性中的仁爱之心自然而然地使您这样做了。这就是我热爱您又感激您的原因啊。”

韩非子用这个例子,是要说明罪犯所受到的惩罚,如果确实是因为自己所犯的罪行造成的,是完全符合法律的公正无私的判决,那么受到惩罚的犯人绝不会有怨气。

少室周是一个有名的正直诚实的人,他曾做过赵襄子的车右卫士。“车右”,是为了保护车上的主帅而设置的力士,力气要大而待遇也很高,所以古代力士常以能做车右为荣。有一次,少室周与一个叫徐子的人进行角力,没想到少室周竟输给了徐子。少室周于是把徐子推荐给了赵襄子,要求用徐子代替自己。

赵襄子说:“您所占据的职位,是别人梦寐以求的,你为什么要推荐徐子,要用他来代替你自己呢?”少室周回答说:“我是凭力气来侍奉君主的。现在我已知道徐子的力气比我大,我若不推荐他来代替自己,恐怕别人也要推荐他,而这样不就成了我的罪过。”

韩非子评价说,赵襄子能够做到“以能授任”,所以他的臣子才不敢隐瞒其他的能人。因为不管你是否隐瞒,他总归是要把能人提拔上来的,所以还不如主动推荐的好!

确实因为有罪而受到惩罚,人们就不会产生私怨,由此可见维护法律公正的重要性,执法者不徇私枉法,犯法者也就会甘心认罪了。所以说领导者对下属一视同仁,下属即便犯了错误,也是会甘愿接受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