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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的管理之道
1.6.1 1.赏罚是上司最锐利的武器

1.赏罚是上司最锐利的武器

人主者,以刑德制臣者也。今君人者释其刑德而使臣用之,则君反制于臣矣。

——《韩非子·二柄》

韩非子认为,赏和罚,是国家的统治手段,如果掌握在君主手中,君主就可以制服臣下;现在君主放弃这两种权柄让臣下来用,那么君主反而被臣下制服了。

赏罚是上司手中最锐利的武器,上司把这个利器握在手中,就可以制服下属,而一旦利器落入下属手中,上司的权势也就名存实亡了。也就是说,奖励或惩罚是调动、控制人们言行举止的好办法,按照赏罚之“道”来治人,是上司夺取人心最最重要的策略。韩非子把控制下属的手段归结为刑德“二柄而已”,并说:“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可见,他是非常重视赏罚,非常重视由谁掌握赏罚大权,并认为这是上司巩固权势的关键的问题。

韩非子举例说,鳝鱼看起来像蛇,春蚕看起来像毛虫。人们看见蛇就惊恐骇惧,看到毛虫就毛骨悚然。但是,胆小的女人可以和颜悦色地亲手捡着春蚕,渔人们能为多抓到鳝鱼而高兴万分。什么道理呢?只要有“利”的存在,人们就会忘记了自己所厌恶的事,一个个都会成为孟贲、专诸一样的勇士!在这里韩非子就是要说明,赏罚对于控制人们行为具有巨大的作用,它可以使懦夫变为勇士,去干自己原本最不愿意从事的事情。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韩非子列举了很多例子。

古时有一个叫曾从子的人,非常善于鉴别宝剑。卫出公怨恨吴王夫差,曾从子就对他说:“吴王夫差喜欢宝剑,而我是一个鉴别宝剑的专家。请让我去给吴王鉴别宝剑。我把剑拔出来给他看的时候,就乘机为您刺杀他。”卫出公说:“您去做这件事倒是可行的,但不是为了义,而是为了利。现在吴国强大而富裕,卫国弱小而贫穷。您如果一定要去,我怕您会被吴王利用来对付我哩。”于是就把他赶走了。

韩非子评价说,赏罚之道实为通过控制利益来控制对方的行为,自己手头所拥有的利益的多寡,直接关系到控制力的强弱。可见,国与国的较量有时竟然直接就是赏罚之能力的较量!

宋国都城崇门小巷的一个平民,在为父母服丧时,因为过于哀痛和辛劳而损害了身体,变得十分瘦弱。宋君认为这个平民对父母亲很尽孝道,便提升他做了统管一方的官员。结果,在第二年,不惜损坏身体甚至不惜致死尽孝道的人共有十余人。

一个儿子为父母服丧,在当时,纯粹是出于对父母的爱心,服丧至死,可谓爱之深切。而这种“爱心”居然也可以用利益的赏赐来“制造”。可见,赏罚对于控制社会的风尚的巨大功能。

魏国的李悝当郡守时,为了让人们都能学会射箭,他下令说:“对于那些难于决断谁输谁赢的诉讼案件,就叫双方进行射箭比赛。射箭中靶的即为赢,否则就是输。”结果整个地区很快就掀起了练习射箭的热潮。等到与秦国人打仗时,由于当地民众都惯于射箭,结果把秦国的士兵打得大败。

历史上,对“刑德”二柄在实践中运用最纯熟的人,应该算是对法家理论推崇备至的曹操了,他把韩非子的这一思想又向前一步,概括起来讲,就是“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从一定意义上讲,他正是利用这一手段成就一代霸业的。

曹操之所以倡法家、行“二柄”,是有其历史原因的。东汉末年,社会动荡,造成了礼乐的崩废,志士能人都望找到“明主”,今天事袁绍、明天事曹操、后天也可能事刘备或孙权的情况随时都会发生,单靠儒家正统的所谓仁德是不可能完全笼络住人才的。况且整个国家处在纲纪被破坏、豪强四起的境地。

面对这种局面,在权力运用上,除了采取“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策略,是根本无法形成合力的。

曹操为巩固自己的专制,不仅对懦弱的献帝严加控制,而且对敢于忤逆自己的官宦、外戚实行残酷的镇压。如建安五年(200年),董承等人准备谋杀曹操,败露后,曹操不仅杀死董承等人,夷灭三族,连董承的女儿、献帝的贵人身怀有孕也没有放过。曹操说:“欲留此种,为母报仇乎?”其后伏皇后也遭到不测。正如《曹瞒传》中所记:“公遣华歆勒兵入宫收后,后闭户匿壁中。歆坏户发壁,牵后出。帝时与御史大夫虑坐,后被发徒跣过,执帝手曰:‘不能复相活耶?’帝曰:‘我亦不自知命在何时也。’”由此可见,曹操专权已经到了极点了。但是,曹操不如此杀戮,又怎能实现专权?又怎能实现霸业?

同时,凡对曹操忠心不二,惟曹命是听者,他又能及时用赏。据史书载,曹操每次行军作战,凡经过阵亡将士的坟地或阵亡地无不亲自祭奠哀悼。建安二年(197年)典韦战死,曹亲设祭台哭祭典韦。郭嘉远征乌桓途中病逝,曹也痛惜“散失奇佐”,顿足大叹,哭着对荀攸等人说:“诸君年皆孤辈也,惟奉孝最少。天下事竞,欲以后事属之,而中年夭折,命也夫。”

但无论怎样,在曹操的阵营中叛逃者较少,而投奔者多,这与其恰当地运用“赏罚”是分不开的。由此可见,领导者善于正确有效地实施赏罚,则能惩恶扬善,在组织中树立一股正气,出色者受到奖励,不肖者受到惩罚,整个组织中建立了这种机制,组织就能够稳步健康地向前发展,领导者的威信也就能够很容易地树立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