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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的管理之道
1.2.10 10.依靠法制而不依靠智力

10.依靠法制而不依靠智力

夫物众而智寡,寡不胜众,智不足以遍知物,故则因物以治物。

——《韩非子·难三》

韩非子在谈到对事物的治理时说,事物众多而智慧太少,太少的智慧不能胜任众多的事物,智慧不足以普遍了解事物,因此应当依靠事物去治理事物。

一天早晨,郑国的国相子产乘车出门,经过一条巷子,听见有一户人家传出妇人的哭声。他就按住车夫的手,让他把车停下,仔细地听了会儿。回到衙门不久,子产便派人去把那个妇人抓来拷问,果然问出一桩人命案:那个妇人就是凶手,她亲手把自己的丈夫给勒死了。

后来有一天,子产的车夫便问子产:“您是怎么知道那个妇人是凶手的呢?”

子产说:“因为她的哭声里充满了恐惧。一般来说,人们对于自己亲爱的人,开始生病时感到忧虑,将要死亡时感到恐惧,已经死亡则感到哀伤。而那天那个妇人哭她已经死去的丈夫,哭声里听不到哀伤却充满了恐惧,所以,我怀疑其中一定有奸情。”

韩非子对这件事评论说:像子产这样治理国家,实在是多管闲事。奸情如果都一定要靠执政者亲耳听、亲眼看才能被察觉,那郑国能察觉奸情的人也太少了,案件破获的几率也太低了。宋国人说得好:“要说每一只飞过眼前的雀子,羿都能把它射下,那是骗人的话;如果以整个天下为网罗,则没有一只雀子能逃脱。”察觉奸情也需要依靠大网罗,才能确保万无一失。不从道理上、法度上来治理,只凭自己心中那么一点点小聪明小算计,这是子产所犯的错误。还是老子说得好:“用个人智慧来治国,是国家的祸害。”这正是指的子产这种人。

韩非子不赞赏事必躬亲的行为,他认为:不依靠检察和司法官吏,不多方取证、以事实来说话,不明确法律程序,全靠自己一点小聪明、小智谋察觉奸情破案子,岂不是太没有办法了吗?天下每天发生的案件成千上万,那一点小聪明能管什么用?寡不敌众啊!个人的智慧决不可能全面了解所有的事情,所以必须利用事情来管理事情;民众人数多而最高领导就那么几个,也是寡不敌众。

以此引申到君主统驭臣民的问题,韩非子认为,君主不可能一一了解臣民,所以必须利用臣民来了解臣民。把这种利用事情来管理事情,利用臣民来了解臣民的管理体制构建好了,君主不需要亲自劳累,就能管理好事情;不需要费脑筋,就可以发现奸情。

同样,在一个组织中,领导者精力有限,单凭自己的智慧是非常有限的,不一定就能够做到明察秋毫,下属作弊而侥幸逃脱的现象会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还得依靠制度来规范下属的行为,这样,即便是领导者才智平庸,但凭下属工作的实绩,也能够辨出优劣来,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