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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的管理之道
1.2.7 7.制度不可变化太频繁

7.制度不可变化太频繁

法不可数易。

——《韩非子·说林》

韩非在《说林》中,讲过一个颇为有趣的故事,说是杨朱的弟弟杨布有一天穿着白色的衣服出门,不料老天下起雨来,把衣服淋湿了,他便脱掉了罩衣,穿着黑色的内衣回了家。一定是这个变化太突然,他的狗一时没反应过来,竟冲着他这位主人“嗷嗷”叫了起来,把个杨布气得要死,抄起棍子就要打它。这时哥哥杨朱出来为这条狗解围了,他说杨布,这就是你的不是了,假如你的这条狗走时还是白色的,回来时却变成了黑色的,你能不感到奇怪吗?

杨布杨朱的这个故事是要说明的道理,用韩非子的话来说,就是法不可数易。

老子《道德经》说:“治大国,若烹小鲜。”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烹煮小鱼不要不停地翻动它。否则,小鱼就易碎掉。治理偌大一个国家,和煮小鱼是同样道理。政令不能繁苛,要懂得适当地放权于民。否则,老百姓就会不堪其扰,民怨沸腾。

汉惠帝统治时,曹参继萧何之后出任相国,治国方略无一变更,全都遵循萧何制订的规章。他挑选郡国官吏中不善辞令、质朴厚道的人,委为相史,凡官吏有说话行文过于苛刻、专求虚名者,立即斥退。而自己一天到晚只喝着美酒,从不料理政务。

汉惠帝认为曹参倚老卖老,就对身为内侍的曹参的一个儿子说:“你回家后,私下里试着随便问问你的父亲:“高皇帝新近逝世,当今皇上很年轻,您作为相国,成天喝酒,没有什么主张拿出来和皇上商量,凭什么治理好天下呢?但是不要说是我教你这么说的。”曹参的儿子回家找了个机会,用自己的话来劝说曹参。曹参大怒,打了他二百下,说:“快进宫去侍候皇帝,国家大事并不是你所应该说三道四的。”

惠帝知道后非常生气,在上朝时责备曹参说:“你为什么责打你的儿子呢?这些话都是我让他劝告你的。”曹参脱帽谢罪说:“陛下自己觉得圣明英武比得上高皇帝吗?”惠帝说:“我怎么敢与先帝相比呢!”曹参说:“陛下看我曹参与萧何相比谁的德才高呢?”惠帝说:“你好像比不上他。”曹参说:“陛下讲的话很对。高皇帝和萧何平定了天下,法令已经明确制定好了,陛下稳坐天下,我等忠于职守,遵守既定法令而不任意变更,不也很好吗?”惠帝终于明白了曹参的良苦用心。

从韩非子法治思想的角度看,曹参起用了一批忠厚务实的人,斥免了巧言好名的人,遵循刘邦、萧何所制定的一系列法令规章,继续贯彻“与民休息”的政策,正体现了韩非子“法律必须具有稳定性”的立法原则。

怎样算是“数变”?“数变”就是屡屡变更,就是没有准头,就是朝令夕改,就像是杨布早上出去还是白衣,晚上回来却变成黑色的了。这样一来,人们就会感到无所适从,难有定心。其实,韩非在《解老》篇中的这段议论说得已经比较透彻了,能工巧匠再能干,如果让他今天干铁匠,明天又改学木匠,那他也是干不出多少活的,单这改行花的工夫,就是一种极大的浪费。种地的也是一样,小麦刚刚种得有点路数了,却又要改种稻子,于是又得重新来过。用韩非的话来说,这就等于是一天只干了半天的活,当然是事倍功半。怎么才能让他们不这样变来变去呢,这就要求立法的相对稳定性。因为立法总是与一定的利害取舍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说,“法”有一定的导向作用,今天的“法”对干铁匠有利,人们就会争相去当铁匠,明天的“法”对干木匠有利,人们就会转而趋向木匠。这真是“牵一发(法)而动全局”,所以,“法”是不能“数变”的,“数变则民苦之”。

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组织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基本的法令规章制定以后,就要保持相对稳定,否则朝令夕改,近似儿戏,会使人觉得无所适从,也影响国家、组织以及领导者的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