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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的管理之道
1.2.4 4.制度大于人情世故

4.制度大于人情世故

诚有功,则虽疏贱必赏;诚有过,则虽近爱必诛。

——《韩非子·主道》

韩非子谈到赏罚问题时说,下属如果真的有功劳,即使是关系疏远的,地位低贱的,也一定要奖赏。如果真的有过错,即使是关系亲近的,地位尊崇的,也一定要惩罚。

学历史,若说到战国时代的变法勇士,除了秦国的商鞅,就要数楚国的吴起了。吴起在楚国搞的一套富国强兵之法相当严厉,其中削掉疏远贵族的俸禄,并把他们赶去充边,就是一项惊人之举。没想到,在他由卫入楚之前,还有“休妻”一说:吴起要行法,行法就是了,干吗要先在家里做试验,拿自己的老婆开刀?

人情世故,这应该是行不行法最大的障碍、最要害的问题了。而人情,最大莫过于夫妻之情,一日夫妻百日恩嘛!你只要看他连自己的老婆都得依法行事,那就不必怀疑,他肯定会执法如山了。

由此,人们自然会想到行法先从哪里入手的问题。

这一点,韩非在同一篇中讲的“晋文公斩颠颉之脊”的故事似乎更能说明问题。当时,历经磨难终于返国的公子重耳做了晋文公后,励精图治,雄心勃勃,问他的大臣狐偃,如何才能“战民”,也就是使他的百姓英勇善战。

他假设了几种情况,诸如大酒大肉给战士吃,好布好衣给战士穿;诸如减税缓刑,方便百姓;诸如百姓有病,派郎中去瞧,有贫穷不足,发给救济等等,等等,狐偃都说不行。他说的也有道理,你把这一切做得再好,能抵得上人家的一条命吗?“战民”,弄不好就等于是“杀之”呀!于是,便引出了关于如何才能“战民”的说法和晋文公“立竿见影”的做法:有一天,晋国的国君文公问大臣狐偃说:“寡人把好吃的东西都赏给了满朝文武,自己只留下一点点;刚酿好的酒、刚杀好的肉,哪怕只是杀一头牛,都马上与国都的臣民共享;一年生产的布匹全都给了士兵们做衣服。这样,足以让民众心一甘情愿地为我去作战了吧?”

狐偃说:“还不行!”

文公又说:“寡人减少了税收,减轻了刑法。这样,足以让民众为我去作战了吧?”

狐偃说:“还不行!”

文公又说:“民众家里出了事情,寡人都派人去关心、处理;有罪的人,寡人赦免他;贫穷的人,寡人资助他。这样,足以让民众为我去作战了吧?”

狐偃回答:“还不行!所有这些,都只不过是让民众顺顺当当活下去的办法;而带领他们去作战,却是要叫他们死。本来民众跟着您,是为了顺顺当当活下去,现在您却要带他们去死,他们当然不会轻易听从于您了。”

文公问:“那么,怎么样才足以带领民众去作战呢?”

狐偃回答说:“要使他们不得不去作战!”

文公问:“怎样才能使他们不得不去作战?”

狐偃说:“刑罚严明可信,就足以使他们去作战!”

文公又问:“刑法如何才算是严明可信?”

狐偃说:“运用刑法,不回避尊贵的人和亲爱的人。”

第二天,晋文公就下令叫群臣到圃庐这个地方打猎,约定正午时分到达,迟到者按军法论处。有一个名叫颠颉的大臣迟到了。颠颉是当年伴随晋文公在外流浪、深得晋文公宠爱的人。

军吏请示晋文公如何处置。晋文公不禁热泪夺眶而出,不忍下手。可是当军吏再一次请示如何处置时,晋文公终于狠了狠心,下令按军法将颠颉腰斩示众,以表明法令的威严。

事后,老百姓纷纷议论说:“国君与颠颉交情那么深,对他违律之举仍然施以极刑,更何况对我们呢?”

文公见民众认识到了法令的威严,可以带领他们去作战了,于是就率领军队出征诸侯,攻伐原、卫、虢、曹、郑、宋等国,还与楚国战于城濮,打了许多胜仗,建立了霸业。其所以能如此,就是因为听取了狐偃的计谋,借助于对颠颉的腰斩之刑。

要彻底地施行制度管理,作为管理者就必须先将个人的情感问题撇开不谈,否则一旦心爱的人犯了规矩,那管理者该如何是好?难道就放过了吗?当然不行!一样要秉公处理啊!否则就不能称为“制度管理”了,这就成了一个畸形的怪物!明明应该要依制度处理的事件,却变成了避重就轻的审理,那不是畸形是什么?

真正能按制度行事的人,一定要达到铁面无私的境界,制度才能真正的发挥效用。像吴起这类的人,是连情感都不顾的,实在是公正到了极致。看起来,还真觉着有些冷酷无情,然而,若不如此,又如何能担任管理者的角色、如何能矫治奸邪?本身若不够刚直,那就先该矫治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