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11 暴风雨之夜

11 暴风雨之夜

我在王建军草拟的中文《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名的日期,是2010年4月15日,这一份非正式文件,仅是供申请用的。按王建军他们的说法,上海工商局办手续需要三四个月,即在七至八月中旬完成。到那个月份,太阳能分公司的第二季度财报应已由审计公司公布,顺理成章地,我们将拿出由律师拟定的英文版本,正式履行转让手续。到时即使董事会依然有人作梗,我也可以把独立董事中的两位拉过来,以多数票通过。无论从时间上看,从法理上看,都是“如意算盘”。我还准备了最后一步棋:如果董事会坚决顶住,我就按章运用执行长的权力,转移股权。

万万没有想到,王建军他们吃了总公司太多的亏,出于“以牙还牙”也好,出于“不放心”也好,也演出了一出“背信”的戏码。他们送到工商局的申请,完成审批手续,并不是他们说的“三四个月”,而是两个星期。他们也不听我无数次的叮嘱:千万不要在七月份之前上报商务部,否则股权转移的时间会与美国审计公司公布的有效日期发生冲突,误人累己,而是随即送到国家商务部。五月,在中国国境,股权转移已获得认定。提前两个月,造成无穷祸患。

在美国,华生所操控的董事会不是省油的灯。我为了在7月15日至30日这一段时间完成转移,请律师拟好正式协议书,拿到董事会审议。华生他们不断要求修改。第一稿出来,A提出意见,律师改了。下一次,B又拿出新主意,律师还得返工。开会时,只要触及协议书,他们就搬出诸多理由,什么议程太多排不下啦,有人缺席啦,没完没了地拖。到2011年过去,董事会还是拿不出定稿来。

蹊跷的是,王建军他们不再催逼我了。我松了一口气,以为这帮小伙子谅解我的难处,暂时放一马,静候审计公司的结果。直到审计公司找上门来,我才明白,他们已在国内完成股权转移的全部手续。

股权转移这样的大事,当然瞒不了仔细查阅报表和营运信息的审计公司。

消息很快在董事会公布,炸锅了!华生等人弹冠相庆。我只好竭尽全力挽救。我向审计公司解释,我确实不知道股权转移已在中国完成,并说明我签那份中文协议的原因,希望他们给一个补救的机会。

审计公司负责环球公司审计工作的合伙人摩尔接到我的电话,还没听我把情况说完就挂断。我晓得,他心里有气,是为了一笔有争议的收费。不久前,他的公司要我们支付额外的8万元。我认为责任在他们,我们不该付,双方吵了一次。这一次,他找到惩罚我们的机会。

我转而找他的下级——负责我公司审计的会计,她也盛气凌人,声明不付清欠款,什么忙都帮不了。我只好让步,吩咐会计部开出8万元的支票。

接下来,摩尔的口气软了,为我出谋划策。他说,唯一的办法是在中国找正规的证券律师事务所,由它出面,将这一次股权转移列为“非法”,予以取消。

我走这一步之前,先要解除王建军团队的误会。我对他们说:“你们不信任公司董事会,有的是理由。他们漠视你们的杰出贡献,不给予奖励不算,还撕毁协议。可是,这一次,你们以失信报复失信,并不明智,结局只能是两败俱伤。”

王建军问:“你们这董事会再骗我们,怎么办?”

我说,先解决燃眉之急,下一步,我一定尽快解决董事会的问题。为了我们的合作,我必须采取一些强硬措施。他们最后同意我所提的办法。

我聘请国内最大的证券律师事务所,以每小时500美元的价钱,让他们调查事件并拟定相关文件,内容是:王建军团队自动取消前一次所签的中文转让协议,让49%的股权回归总公司。我也与美国的律师事务所商定,将满三年即转让股权的文件拟好。无论我,还是专业律师,都认为,这是最好的解决了。

我还是低估了被权力与利益迷住心窍的华生之流的无耻,他们丝毫不顾全环球公司和环球的股民,只有一个心眼:把我挤走。他们不但以董事会的名义,悍然阻止取消“非法转让”,还声言不要这家事务所,要在国内另找一家。

他们以公司的名义,以每小时3850元人民币(合550美元)的超高价,另起炉灶,聘请上海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华生向律师交代意图:必须将“取消非法转让股权”的前议推翻。威胁律师说:“我吩咐什么你照办,办不了我就换掉你。”华生谋取私利的用心昭然若揭:把转让股权办成铁案,从而坐实我擅自批准转让的“罪行”。

我到那家事务所去,和负责这一案子的律师谈话,指出股权转让是我们最英明的决策,授方是了不起的团队,是它使环球公司业绩从2007年到2011年翻了几十倍。错的只是时间。律师打断我的话,说:“这些我都明白,但我们只代表华生和斯坦格勒勃两位,他们所要的,和你恰恰相反。”

我哑然,利欲熏心的人,居然如此恶毒,偏狭!他们决心毁掉环球公司,使得即将在华尔街出现的“奇迹”破灭于一旦!

华生一派把机会盼到了。他们先来软的,说服我和太太杨铭辞职。华生受其他独立董事之托,和我谈判,“设身处地”地为我着想:“你们离开,开一个贸易公司得了。或者,干脆游山玩水去,你们赚得够多了,何苦没日没夜操劳呢!想想看,如果你还当执行长,怎么面对基金经理和股民们?”

我问:“我辞职,谁来领导公司?谁敢保证环球公司不赔本?谁交得出让股民高兴的财务报告?你行吗?你回头看看,你进环球公司以来,拉到一毛钱的生意没有?你办成哪一件事?”华生反驳说:“去年在华尔街融资,不是主要凭我的演讲能力吗?一个星期就拿到900万,靠你一个人,有那么快吗?”

“不错,”我马上肯定他的功劳,“你能说会道,演讲确实了不起,去年的融资你起了关键作用,但是,我指的是公司的运营,你能够掌控全局吗?”

华生嘴硬:“你在我头上,我怎么贯彻我的经营理念,发挥我的才能?你那一套是中国式的,我呢,是正宗的美国风格。你不支持我,下面的人也学你的样子。”

我说:“退一万步,算你的理念对头,可是,行得通吗?想想看,你和德西西奥(总公司新财务长)、张大庆、王建军、宁兆维、冯涛、梁从武这群高管打交道,滋味如何?他们看得起你吗?有时人家还和你拍桌子!”

他反驳:“不错,他们没有一个把我放眼里,那是因为你不尊重我。哼,如果我取代了你,看我怎么整治他们!不过,我用不着全部开除,他们没了靠山,还不乖乖地听我的?不听吗?好,一个个拎出去!”

我冷笑:“连我都不敢,就你这么狂!我知道我的本事有限,过去办公司,几年下来没大的突破,这就是我的局限。后来,依靠他们,才出现飞跃。我打心底里感激他们。没有他们,你寸步难行!”

他又摆出“六点零五分”的招牌姿势,说:“我要是开除他们,公司暂时会受影响,这一层我预计到了。损失就损失嘛,公司有上亿元的年产值,到这个规模,以后没了生意,空壳子也能撑上几年。”他的眼睛露出可怕的阴冷之光。这就是他的底线:他是闯进瓷器店的蛮牛,在“别人的地方”,闯下什么祸,造成多少损失,他何必在乎?到时拍拍屁股溜人!

最后,他一板一眼地甩下一句:“你那群忠心耿耿的部属,听我的,留下;不听我的,我让他跟——你——走!”

“不听我的,我让他跟你走”一句,是很久以前我说给华生听的,那是国内流传的政治笑话:A和B两大巨头,B是A的继承人。A临终时,不放心地对B说,我走了以后,我那群部下捣乱,你怎么办哪?B拍拍胸口说:“哥,尽管放心,要是不听话,我就让他们跟你走!”今天,华生拿来对付我。

我不为所动,偏不辞职。华生进一步威胁我: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已查到相关条款,上市公司的执行长如有违规行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可绕过董事会,以公司的名义聘请律师,清算执行长。

他们这样做了。分别兼任审计委员会主席和委员的独立董事玛利亚和斯坦格勒勃,都住在科罗拉多的丹佛市,就近雇请了全美著名的库里律师事务所,由三位大牌律师接办。他们毫不心疼地花公司的巨资,只要律师们完成一项作业:把我赶走。

华生在董事会宣布:律师们已下了结论,王勇董事长不经董事会批准,擅自批准股权转移,是重大违规行为。从性质看,属于侵占投资者的财产,涉刑事罪,可能入狱。但是,董事会不想逼人太甚,只要王勇和杨铭夫妇辞职,就不予追究法律责任。

我坚持不退出。双方已到水火不容的地步。我被阴谋家逼得差点发疯了,在电话里对华生吼叫:“我不跟你们谈!你们要对峙到底,尽管出手。我从前不知道自己多伟大,有了你们,我对照出来了。你们拿公司的钱请大牌律师,你们手头还有多少?不过是强行截留的一笔货款,才435万欧元(合650万美元,本该付给客户,但被华生扣在总公司)。以后,不管我当不当执行长,没有我的批准,绝对没有一个分公司给你们调出一分钱,就凭这点资本和我斗?那么,来吧!现在,哪怕你们占了高地,我的弹药也足以收拾你们。到将来,局面翻转,你们打官司,花的就是买面包的活命钱。”

我拒绝和华生及斯坦格勒勃见面,也不接他们的电话。他们找上门,我就破口大骂。他们不敢出面,改派玛利亚当说客。他们认为,对一个女子,我再凶也得顾及绅士风度。

那一段时间,正是环球公司发展的顶峰,太阳能分公司固然气势如虹,制造业板块也一片蓬勃,所有分公司喜报频传。据总公司统计,全公司的出货量,每一个工作日平均超过100万美元,有时连续几天,每天出货500万美元。作为执行长,每天要审阅雪片似飞来的函件,但我全不理会,对日常营运不过问,把精力集中在股权转让上。不把这桩事办好,公司的根基就不稳。助理不时向我告急,哪一家公司发来的合同再不签就过期失效了!我只好吩咐她把文件一一预先审阅,整理,按轻重缓急的次序,该由我签名的,放在办公桌上,我不再过目,签名了事。

2011年4月19日,斯坦格勒勃和伯恩从丹佛市飞抵旧金山,会齐华生等,做了周密部署,要在董事会面对面交锋,把我扳倒。由于我坚决不见,他们灰溜溜地离开。

风暴终于来临,斯坦格勒勃使出杀手锏——给联邦证监会打电话,控告董事长王勇违规,要求证监会立刻传讯王勇。接下来,有了引子所追述的一幕——在丹佛市库里事务所三位律师主持下,召开董事会的电话会议。结局就是华生所说的:把我“拎出去了”。

董事会表决之后没几天,新任执行长华生把我们夫妇的工资停掉,把我们专用的两辆公司轿车和我们携带的公司信用卡收回,我们作为公司创始人所购买的特别医疗保险(可在全球各地就诊,每人每月保费1000多元)吊销,出手之快和狠,教人心寒。

在四面楚歌的氛围里,公司内不乏我的同情者和支持者,财务长德西西奥就是一位。他是资深理财专家,在全球四大会计事务所之一的安永公司服务了二十六年,又在运营规模与环球相仿的纳斯达克上市公司担任过三年财务长,无论操守还是专业水平,都教人尊敬。他不是董事会成员,不知内情,但早已看不惯那群利欲熏心的家伙。他听到风声后,要我立刻把三年前用房产作抵押,为公司作担保的200万元撤掉,说:“这是你的私人财产,将来万一公司出事,这笔钱也属清盘范围,你白白受损失。”过去他也提过,我不以为然,理由是公司做到这个规模,还在乎这点钱?但这一次我心动了。他说我要不愿去银行,由他去交涉。他对银行经理说:“环球公司已成大气候,怎么还要这点钱做担保?你们要是不让撤去担保,我就把户口取消。”银行同意了。

我知道华生对此并不知情,我被解雇之后,故意要他把我给公司的担保撤下来。华生说:“我不知道你的担保能不能撤,由于你执迷不悟,不愿下台,公司耗费大量律师费,目前公司业绩严重下滑,资金周转困难,这局面,是你造成的,这笔钱可能要留在公司。”

我质问华生:好端端的公司给你们糟蹋成这样,将来倒闭了,这钱我向谁要去?

华生说:“这点钱又不是你养家活口用的,不过是‘外快’。你在我们的土地上赚得盆满钵满,还在乎这一点点?”华生像过去无数次一般,一提到“外国人”在“他们的领土”上赚了很多钱,锥心的妒忌就难以遮掩。我总算透彻地明白,对他来说,“白人优越”乃是思想的核心。他在加州中部小城居住,那里人口以白人居多,房价便宜,他以“企业高管”,“年薪数十万”的身份出现在社交场合,自然是高人一等的。他在家人、亲戚和旧日同学圈,被视为“无可争议的成功人士”。他带着根深蒂固的优越感来到中国人占多数的环球公司,和同事比,马上显得自己“不怎么样”。他作为我的副手,好几次和我吵架时泄露了“天机”:“你三十岁才来美国,初期连英文也说不顺溜,去掉你在美国上学的时间,才一二十年,就混得这么好,美国待你太大度,太仁慈了!”他自感寒酸,卑微,加上事业上难以突破,挫折感益发严重。但他不会自省,更没有思量振作,一方面,反复指斥“外国人在美国实施反向歧视”,以获取心理平衡;另一方面,他要走捷径,凭借阴谋,轻松地擭取巨额私利。

热心的财务长早就提出和我见面,认真谈谈。我知道他要说什么,却一次次推掉,多数是因股权转移项目受挫,心情不好,也有好几次是觉得他帮不了忙,摊开来谈只会败坏双方的心情。最后,他忍不住了,非要和我面对面谈一次不可。

德西西奥财务长和我一见面,就批评我主次不分。“你和这几个混蛋斗,有什么意义?正事是公司的营运,撒手不管太危险了!别忘记,现在美中两地的员工总数远超过1000名,每一工作日的开销(工资、房租、差旅费、办公费)高达30万美元,我身为财务长,每次拿起工资单,心里就沉重得很。可知道,你身为董事长和执行长,正站在悬崖上?这位置,说好就好在高,伸手就差不多摸到天顶;说不好,失足就粉身碎骨。我眼看钱一天天流水般花出去,万一哪一摊的生意丢了,成本可是降不下来的,你不管,把我急死了!”这是这位忠厚人最后一次与我谈公事,时间是2011年初。

我低头无语。德西西奥还不知道,坐在他当面的,很快就不再是他的上司,公司的法人代表,而是被董事会撵走的失业者。

2011年4月25日,我被环球公司董事会解除董事长与执行长职务。几乎在相同时间,由于独立董事斯坦格勒勃向联邦证监会举报,对方采取行动,证监会驻旧金山第五巡视组给我发来传讯书(Subpoe-na),时间紧迫,要我在两个半星期后应讯。我必须迅速物色律师,到时陪同我出庭。

一位在替环球公司按上市公司运营行为准则做培训的事务所工作的朋友,给我推荐旧金山很有名气的汤森律师事务所。我和该所律师见面,对方听了案情以后,表示愿意接下案子,要我交15万元定金。

按照证监会和纳斯达克交易所的规定,主板上市公司必须购买强制性“高管责任保险”。在公司涉入诉讼和发生事故时,保险公司须支付保额以内的费用。这种保险的赔付,第一优先归负责营运、每天作诸多决策的执行长。在公司内,华生的职位次于我。我打电话给公司的会计,请她告诉华生,给我签发15万元支票,以后再由保险公司付还。会计说,华生已交代了——不要理会。我知道,华生在实施报复。过去,他作副手,老向我提无一具可行性的“意见”,要么给他加薪,要么整某一个员工,我一概不理,他心里憋着气,如今倒打一耙。我转而向保险公司报告,要求它给付这笔款子。保险公司告诉我,我过去符合第一优先的理赔资格,但是已被开除,不是环球的负责人,须由新任负责人与他们联系有关我的理赔事宜。我知道,新任主管华生是不会为我的事出面的,只好自掏腰包。

华生作为公司内部高管,也被证监会传讯。他不仅用公司的支票支付自己的律师费,而且,在旧金山出庭期间,所有餐费、宿费、交通费,一分不漏地向公司报销。

五月初,证监会第五巡视组责成环球公司董事会,成立“王氏专案组”,对股权转让展开全面调查。反对我的董事会成员全部成了专案组的成员。证监会对这样的组合表示满意——里头没有袒护我的人,调查一定毫不留情,便于彻底查清真相。

专案组有随时召见我,要我回答问题的权力。调查的重点有两个:一,为什么王勇这么大方,把几乎相当于一个上市公司市值的49%股权无偿让出?而且在董事会多数董事极力反对下,强行做出转移?二者之间是否存在秘密的利益输送?二,2010年王勇和华生前去华尔街寻求融资,拿到900万元,其间二人是否向投资者披露股权转让的信息?如没有披露,就有“蓄意欺骗”的嫌疑。

我所聘请的两位律师,调阅了相关文件,包括电子邮件以后,找我去作了一次关门谈话。他们指出,经他们全面研究,我的案情多数属于工作失误,充其量是“轻罪”;但有一条,他们最为关注,那就是我和王建军团队的关系。他们坦率地说,别说证监会,就连他们也不相信,那一次股权转移不存在秘密交易。“你是我们的客户,我们有为你保密的义务,你说出来,我们也不告诉证监会,但你务必让我们知道,这反常的无偿转让,猫腻在哪里?按正常逻辑推论,没有极为严重的利害关系,你不可能这样做。”他们说,怕就怕在这关键点出事,被控“侵占公共财产”,涉及刑事犯罪。

我保证所说全是实话:“问王建军三个人给了我什么好处?这是天大笑话!我当初认识他们,他们都很年轻,没有钱,有的是专业知识和开拓精神,和我在理念上十分合拍,我看重他们的潜能,从此紧密合作。我是公司创办人,拥有环球公司的股份最多,犯得着把自己的利益切割,送给他们再收回吗?有笨到这田地的企业家吗?我是商人,有好的买卖就拍板,结果证明,和王建军团队的交易,比当初所预期还要好得多!有了他们,公司的高速成长是明摆着的。履行当初转让股权的协议,无论对总公司、对王建军团队、对所有投资者都是利好。毁约的最大恶果,就是无法向股民交代。”在这方面,我坦坦荡荡,说得律师连连点头。

关于第二点,我指出,2010年上华尔街寻求融资时,我和华生都没有披露股权转让的消息,原因在于:当时这并非既成事实。而且,董事会大部分成员一味阻挠,转让能否依照协议完成,何时才能实现,存在很多变数。章程内有一条:有关公司营运的重大负面消息,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公布。我认为,转让是好消息,而非负面。更重要的是,转让的是资产,而不是该分配给股民的利润。股价的基础是公司的净利润。分给太阳能分公司主管的49%股权,它的利润,这两年已陆续体现在审计公司年度和季度的财报上了,也就是说,股民在决定买环球股票的时候,参考的是市盈率和公司的发展前景,股权转移并没有对此产生负面影响。

事实后来也给了我一个有力的旁证:环球公司被华尔街摘牌以后,投资者向环球公司兴起集体诉讼。审计公司派专家针对49%股权转让作出公正评估,结论是:这一行为并无不良作用,反而有税务上的优惠,有利于股价和投资者。控方自感无胜诉的可能,以庭外和解结案。

面临证监会的调查,我不感到压力多大。行为上没有瑕疵,理直自然气壮。准备应讯期间,我把更多注意力投入“釜底抽薪”的操作——把成事不足坏事有余的董事会推翻。从前手软,留有余地,如今落到这个局面,必须彻底解决了。

手中的股票,是我们推翻董事会的“王牌”。我和杨铭是公司的最大股东,上市后从来没有为套现而卖出过一股,相反,股价下跌时,我们从市场上买进,以维护价位。不仅如此,我们还劝说家人,不要把上市时我们分给他们的股票卖掉,因为我们非常看好其未来的价值。我们还以同样的理由,说服公司内拥有相当数量股票的高管。

我向我的律师请教,如何行使“股东大会开除董事会”的权力。在律师指导下,我分析了两个问题:首先是日期。何时开会是由董事会决定的,章程列出上下限。上限是尽快召开,须提前三十天通知股东。下限是一年半。我选了“尽快”。为什么?我每一天目睹环球公司有增无已的危机,华生夺权以后,无能已暴露无遗,业务直线下滑。他对这些何曾在乎分毫?他的说法是:这又不是我的家业。他当第一把手后,只要是在证监会章程所划定的范围内,就最大限度地消耗公司财产,拿最高工资,出差坐头等舱,住最高级的旅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让他“玩”一年,公司上下军心离散,业绩江河日下,最后只剩空壳。何况,他一伙操纵董事会,会拿各种借口拖延,诸如请病假,事忙,让法官同意股东大会延期,最后流产。

律师告诉我,罢免董事会,还有一条快且简单的途径:十位股份加起来超过总额50%的股东,联合行使罢免权,具有法律效力。我把持股人算算,自己、太太、父母、岳父母、兄弟姐妹,还有国内分公司的持股高管,如张大庆,王建军等,已有九位,全部股份加起来达到44%。另外一位,必须具有至少6%的股权,去哪里找?

找持环球公司股票的基金管理公司。最大的一家是渥特基金公司,它的股票占总数的7%,是我夫妇以外的第二大股东。我下台的消息传出后,最为气急败坏就是基金公司,熟悉环球公司运作,和我打了多次交道的经理们明白,我被开除,环球迟早完蛋。“基地设于中国的公司,老美无法经营。”这是他们的共识。前段时间,这家基金公司给华生打电话,问王勇哪里去了,公司出了什么事。华生置之不理。

考虑到我已下台,不宜出面,便请已辞职的前董事兼财务长的巴拉特帮忙。巴拉特和位于明州明尼阿布里斯的渥特基金公司交涉,对方马上回应:“好事情,但新董事会要有我们一席。”这家机构派出史维兹,年约四十的白人经理,来旧金山,在我聘用的律师事务所,与我及律师会面,达成协议,回去向高层汇报。

史维兹飞返明尼阿布里斯,一连几天没有回音。我急了,打电话给他,他转告了老板的意见:董事会内中国人“多了一些”,在主流社会的形象恐受影响,提出推荐多一家基金公司进来。我说没问题,只要大方向不变,谁当董事都可以。新来的一家,占环球股票的2%。史维兹认为,这一家也是“重量级”,也该担任董事。我表示同意。几天过去,又没有消息了。

我要的是快刀斩乱麻,要求史维兹马上召集有关人员,开一次电话会议。会上,他们把诉求统一为:第一,推翻现董事会后立刻开除华生,恢复王勇的执行长职务。第二,既然王勇重任执行长,就不宜兼任董事长,由渥特基金公司指派董事长。还有,为了刷新公司的形象,王勇的太太杨铭不宜留在董事会。

他们说到这里,我的律师要求暂停,把我拉到一旁单独谈话,提出警告:小心!放弃董事会的控制权,你是离开狼群又进虎口!

我说,华生那一帮,几年下来,怨恨一点点积累,到今天不共戴天。这群新人与我却无冤无仇,他们要权,尽管拿去。再说,这些基金机构在环球的投资有好几百万元,公司垮台,他们血本无归,不信他们像华生一般冷血。我不要权术,不要政治斗争,只要让我掌管公司业务,确保环球的生存发展,那就够了。

最后达成了共识:新董事会由五位董事组成,包括:王勇,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席玛利亚女士,还有三位,都是渥特基金公司指派的。我之所以让玛利亚女士留下,是因为她和我没有利益冲突,还因为不想让证监会看到“原董事全部消失”的局面。下一步操作并不复杂,在律师主持下,十位具备资格的股东签名,开除前董事会,成立新董事会。

为此,我花了8万元律师费。事后,我才知道,我从前认为这些新人会在乎所属基金公司在环球的投资,其实不然,他们是按月领薪水的雇员,投资盈亏和他们的切身利益关系很小,亏了他们并不心疼,一如华生他们,一点也不顾全环球公司的命运。

2011年6月5日,在华生一伙夺权后的第四十一天,新科董事会董事长史维兹通知我去环球公司总部,要宣布这一结果。有员工提前告诉我,华生前往上海出差,今天回旧金山。华生抵达旧金山国际机场,要公司的司机前去接机时,新董事会成员史维兹和奥坎纳在公司的会议室里等候。华生一走进会议室,放下行李,史维兹和奥坎纳便以宣读《撤除华生及斯坦格勒勃二人董事职务通告》作为“见面礼”。华生的同党——原独立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伯恩没有在“开除”之列,因为她是自动辞职的前董事巴拉特的女友,知道内情的巴拉特几天前给她透露了风声,她知道大势已去,赶在我们宣布之前递交辞呈,借以保住名声。在华尔街,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都有网上档案,哪一个自愿辞职,哪一个被公司开除,均开列于上。“遭开除”往往成为用人企业人事部门的关注点。她是聪明人。

新董事会组成了,从原来的七人减为五人。可是宣布后,玛利亚知道她将会孤军作战,立刻提出辞职。剩下的四名董事是:史维兹,奥坎纳,柯尔特曼斯和我。前三位都属于基金公司,奥坎纳是哈佛大学法学院的毕业生,渥特基金派他来专门处理法律问题。我是他们眼里的傀儡,放在董事会摆个样子。新董事长由年轻的史维兹出任。环球公司按上市公司的标准,依然设立独立董事,“独董”们分别担任几个委员会的主席。前面三名固然都是独立董事,连我也是,原因是我被开除以后,再也不能拿工资,不算内部董事。

被踢出局的华生,斯坦格勒勃和玛利亚三位,认为自己在清理门户,维系“政治正确”方面立下功劳,心有不服,向证监会控告新董事会,要求恢复原职。这时的证监会,有关我的案件,所掌握的材料都是前董事会所提供的,反对我的人当然把我描得漆黑一团。审查还在进行,结论没有形成之前,证监会对我抱有成见。前董事会被推翻,这一举措虽然依法有据,证监会无法干预,但难免对我更有“看法”。

我的这一怀疑很快得到证实。原先我和史维兹他们说好,开除董事华生和斯坦格勒勃后,新董事会立刻解除华生的执行长职务,由我出任。可是没了下文。我问史维兹,他吞吞吐吐地回答:“你当执行长再好不过,不过,我们可以不听华生的,但证监会的意见不能不遵从。证监会认为你的问题严重,在专案组查清之前,不能委以重任,请你体谅我们的难处。”

我做不了执行长,其他的董事都是基金公司来的,从来没有沾手过环球公司这一类业务,要他们主持日常营运是笑话。董事会退而求其次,保留华生的执行长职务。在他们眼里,华生虽然很不称职,但在公司当了三四年第二把手,熟悉业务,只好“矮子里头拔将军”。我无奈地叹息,律师“离开狼群进了虎口”一语,差不多应验了。

不过,我认为新董事会再不理想,也胜于旧的。理由是,前董事会对我怀着仇恨,而仇恨来自他们夹杂私欲的提议,如大幅提高他们的薪酬,压低给王建军团队的分成,都得不到满足。新董事会的成员,和我素未瓜葛,有可能秉公办事。他们受基金公司的派遣,进驻环球公司,先求稳定,维持公司正常营运,从而使基金公司的投资获得保障。

但是,后来的事实证明,渥特基金所控制的新董事会,没把环球的利益放在眼里,看到环球公司的业绩一路下滑,难以挽回颓势,便花环球公司的巨资,以每小时550美元的费用,聘请渥特公司的私家律师进驻。环球的董事会,这位律师次次到场,为的是监督董事会,不让环球涉及的法律问题牵扯上他的东家,至于环球公司的存亡荣枯,他毫无兴趣。

按证监会的指示,“王氏专案组”的任务尚未完成,必须维持。但原来的成员离开了环球公司,没有报酬,当然不为“无米之炊”。新董事会四个成员,除我这“罪人”之外,全部补入专案组。

我和太太作为公司的创办人,依然赋闲,没有收入,还要面对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