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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破仑传
1.6.1 1 肉体 神经
1 肉体 神经

原本平耀似镜的海面陡然上涌。一个男子立在岩石上,双手背在身后凝视着海面,显得异常落寞。

从远处看去,这是一个肥胖的短腿男人,不知道年龄,穿着绿色外套和长筒丝袜,外套上饰着他几乎从不离身的荣誉军团星章,手里拿着三角帽。他的头大而平,褐色的头发愈往后愈浓密,无一丝白发。有力的双肩托着粗短的颈项。面廓仿佛已经石化,泛出淡黄色,仿佛古希腊经受风雨侵袭的大理石雕塑,没有一丝皱纹。这面庞具有某种古典气质,却被臃肿的下巴破坏殆尽。在常人看来,只有鼻子、牙齿和手称得上美。他的牙齿一颗都没有脱落。在戎马倥偬的岁月中,他一直精心地保护着双手。为此,他总是用铅笔来批阅文件,而不用墨水。

医生对他的情况略有所知:脉搏从未超过六十二,胸部丰满,几乎与女性的相似,体毛稀疏,阴部有如童子。他对自己的身体则了如指掌,为了合理分配体力,他曾仔细研究过生命这一战场:

“我从未听到过自己的心跳,就好像我没有心脏。”他半带戏谑地说,节制是他的健康之道,“大自然赐予我两项宝贵的本领:随时入梦、适度饮食……一个人无论吃得怎么少,对身体来说仍然太多。吃得多会使人生病,而吃得少却永远不会。”四处征战与内阁议事相交替的生活,使他得以避免常年呼吸室内空气,并且代之以骑马或乘船,“水、空气和清洁是我的药库中最主要的药剂。”

凭借着训练有素的强壮体魄,他能连续乘坐一百个小时的马车,从提尔西特前往德累斯顿,在到达时依旧精神抖擞;或者骑马从维也纳前往西梅林,在那里用早餐,晚上则回到美泉宫继续工作;或者在五小时内纵马狂奔八十英里,从弗拉多里德前往布尔葛斯。他能在波兰境内长途骑马行军,于午夜抵达华沙,并于翌日清晨七点接见新政府的官员。他还有一些诸如此类的怪异行为,用以恢复体力的平衡:长期伏案办公之后,他会驱马狂奔六十英里或者打上整整一天的猎。而在筋疲力尽之后,他又会在房里待上整整二十四小时。他认为,是他充沛的精力救了他的命。他对梅特涅说:“死亡有时是缺乏精力造成的。昨天我从马车上重重地摔了下来,在落地的一瞬间,我以为一切都结束了。但我依然利用这点时间给自己鼓劲:我不能死。换了其他任何人,估计都难逃一死。”

他肌肉发达,神经却很敏感。他习惯于发号施令,因此不能受一丝一毫的限制。无论是外套还是鞋子,只要他感觉到有一丝束缚,就会立即脱下,朝着仆人们扔过去。当他不得不穿朝服时,仆人们便会边帮他穿外套边使眼色相互提醒。忙于思索时(他什么时候不思索呢?),他会推开早餐,踢开椅子,在屋子里来回走动,时而自言自语,时而大声发出命令。他的手迹无非是一连串手部剧烈痉挛的产物,有些类似于速记,但依然跟不上他的思想。手迹中的某些地方,即便是经过一百多年的研究依然无法释读。他无法忍受油漆和胶水的味道,常用香水来掩盖异味。当他的神经疲惫不堪的时候,他就通过热水浴来恢复。对英作战之际,他与四名秘书一起工作了三天三夜,然后又在浴盆里泡了六个小时,其间还不忘口授命令。他以为,这种神经质和他体内缓慢流淌的血液正好构成两个极端,“以我这样的神经结构,如若不是体内的血液流淌缓慢,则必有发疯之虞”。

拿破仑站在圣赫勒拿岛的岩石上沉思

不过,他的神经质还没有严重到发生癫痫的地步。癫痫病一般都会在孩提时代就有所征兆。而他的中小学同学中却无一人记得他患有此病,这足以证明关于他患有癫痫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此外,拿破仑的一生举世瞩目,证明他患有癫痫病的材料本该很多,可事实却大相径庭。仅有的几个目击者的证词也模糊不清,其可信度自然大为可疑。

只要身体健康,他就能经受一切紧张与打击。年近四十之时,拿破仑开始感受到胃病的烦扰。当时的人们将此笼统地称为癌症。无疑,胃病来自遗传。战争岁月的最后三年,每到紧要关头,胃痉挛就会来扯他的后腿。如果不是由于胃病发作,即便是在当时如此艰难的条件之下,他的勇气和决心也不会出现问题,而他的失败史也许将要重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