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论重农主义或将土地产品看作
国家收入或财富唯一重要来源
的政治经济学
本章导读:根据在维持自身的费用之外能否生产剩余,产业和产业劳动者被划分为生产性的和非生产性的。重农主义者的观点是,只有农业能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后缴纳地租,所以是生产性的,地租是纯产品,农业工人包括农场主都是生产阶级。而工商业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后好像没有剩余,利润全被用来维持雇主阶级的生活了,因此工商业是非生产性的,而工商业的劳动者及其雇主都是非生产阶级。显然,这是在工业还不发达的历史背景下的一种有失偏颇的思想认识。相对于重商主义重视流通领域,认为金银或者贸易顺差是一国财富的源泉,重农主义将财富源泉的认识深入到生产领域,有其历史进步性。因此,斯密高度评价该学说是当时“最接近真理的学说”。但是,仅仅将农业看作财富的源泉又不免陷于片面性。斯密当然已经认识到工商业的生产性质。他用劳动是否能够固化在可销售商品上作为劳动是否具有生产性的标准,从而将工商业的劳动和农业劳动一同归于生产性劳动,而和家仆的服务性劳动区别开来。继而他成功回归只有自由放任,让所有产业自由竞争、自由发展,各国实现完全自由的贸易,才是一国致富的合理途径的主题中,保证了全书的逻辑一致性。
我认为,解释重农主义没有必要像解释重商主义那样长篇大论。
解释重农主义学说没必要长篇大论。
据我所知,把土地产品看作各国唯一收入和财富源泉的学说,还从未被任何一个国家实际采用过。目前,这种学说只在法国少数博学多能的学者中流传。当然,没有必要对一个过去未曾、将来也不会对这个世界造成任何危害的学说中的理论缺陷长篇大论、吹毛求疵。然而,我只尽量周详地解释这个天才学说的大致轮廓。
路易十四时期的著名大臣科尔贝,为人正直,勤奋好学且知识渊博,审查公共账目的经验丰富,感觉敏锐。总之,他非常擅长在公共收支方面引入新的方法,使之井然有序。遗憾的是,这位大臣接受了重商主义的全部偏见。重商主义的本质就是限制和管理。对于一个惯常管理不同政府部门,并设置必要的检查和控制手段,以使各部门各司其职不逾矩的刻板勤奋的人而言,这个本质正合其意。他力图用管理政府部门的模式管理一个大国的工商业。他不允许人们在平等、自由、公正的计划下,按照各自的方式追求自己的利益。他给予某些工业部门以特权,同时对其他部门设限。他像欧洲其他国家的大臣一样,不仅更多地鼓励城市产业,较少地鼓励农村产业,而且为了支持城市产业,不惜压制农村产业。为了给城市居民提供便宜的粮食以鼓励工业和对外贸易,他完全禁止谷物出口,这样就阻止了农户将其产品最重要的部分运往国外市场。这个禁令加上古代法国限制谷物在各省间流通的省级法规,再加上对各省耕作者的横征暴敛,导致了这个土壤肥沃、气候宜人的国家农业发展水平低得不合时宜。全国各地多多少少都能体会到经济的压抑和萧条,许多研究开始探讨经济萧条的原因。原因之一正是科尔贝政府将城市产业凌驾于农村产业之上。
科尔贝采纳重商主义学说,重视城市产业,
俗话说,矫枉必须过正。看来,那些提出农业是一国收入和财富唯一源泉的思想家们,深刻领会了这句谚语的精神。就像科尔贝主义高估了城市产业相对于农村产业而言的意义,这些思想家们又低估了城市产业的价值。
结果是,法国的思想家更加支持重农主义学说,而低估城市产业的价值。
重农主义设想,人们在各个方面对国家土地和劳动的年产出作出不同的贡献,这些人可以划分为三个阶级。第一个阶级是土地所有者;第二个阶级是土地耕作者、农户和农村劳动者,重农主义者赋予这个阶级生产阶级这一光荣称号;第三个阶级是手工业者、制造业者和商人,重农主义者贬之为非生产阶级。
在重农主义学说中存在三个阶级:(1)土地所有者阶级;(2)土地耕作者;(3)手工业者、制造业者和商人。
土地所有者阶级通过他们的支出为年产出作出贡献。他们的开支有时花费在土地改良上,有时花费在房屋、水利、围墙及其他农业设施上,这些设施的建设和维护都是以土地所有者的支出为基础的。用同一笔资本,通过这种方式,土地耕作者得以大量种植农作物,然后提供更多的地租。这笔增值了的地租,可以被看成土地所有者的利润,他们将支出或资本投入土地改良,从而得到报酬。重农主义将此类支出称为土地费用。
土地所有者支付土地改良费用为生产作出贡献,
土地耕作者和农户通过支出原预付和年预付为年产出作出贡献,他们用这些支出耕作土地。原预付包括农具、在栏牲畜、种子,以及在他第一年经营农业的大部分时期,或直至土地有所收获前,维持其家庭、雇工和牲畜的基本费用。年预付则包括种子、农具的损耗、雇工和牲畜的维持费用,以及耕作者的家庭生活费(如果可以将其家人看作耕种土地的雇工的话)。土地耕作者缴纳地租后的剩余产品,首先应当足以弥补他在合理期间、至少在耕作期间的全部原预付,还有全部原预付的合理利润;其次应当足以年年弥补他的年预付及年预付的合理利润。这两种预付是农户用于耕作土地的资本,倘若这些预付不能逐年回收,并以合理利润作为报酬,经营农业就不如经营其他产业。因此,他必然为了自身的利益尽快抽出资本,放弃农业而追逐其他产业。这部分保证农户继续耕种土地的必要的土地产量,应当被看成农业的神圣基金。如果地主收取高额地租而侵蚀了这部分基金,他必然也会减少自己的土地产品,不久以后,不仅农夫无力支付如此苛刻的地租,甚至连理应能够实现的合理地租也无法支付。归属地主的适当的地租份额,应当不多于总产品中完全扣除了必须预付的全部产品种植费用之后的剩余。正是因为在完全支付这些必要费用之后,土地耕作者的劳动还能提供上述纯产品,在重农主义体系中,这个阶级才被冠以生产阶级的独特称号。因为相同的原因,重农主义学说将生产阶级的年预付和原预付称为生产性费用,因为这些支出在再生产出原有价值之外,每年还能再生产上述纯产品。
而土地耕作者支付原预付和年预付。
所谓的土地费用,或地主改良土壤的支出,在这个学说中也被冠以生产性费用的称号。土地带来的增益地租,在完全偿付这些费用及其适当的利润之前,神圣不可侵犯。教会不应对其征收什一税,国王也不应征收其他赋税,否则必然伤害改良土地的积极性。最终的结果是,教会自己妨碍什一税的进一步增加,国王自己也会妨碍其赋税的进一步增加。因此,在一切秩序井然的状态下,这些土地费用除了完全再生产出自身的价值之外,还能够在一段时间之后实现纯产品的再生产,由此重农主义学说将土地费用看作生产性费用。
这些费用应当免税。
地主的土地费用、农夫的原预付和年预付,是重农主义承认的唯一的三种生产性费用。所有其他的费用,其他阶级的人民,甚至那些人们通常认为最富生产力的人,由于以上原因,都被视为完全非生产的。
所有其他费用都是非生产费用,其他阶级的人民都是非生产阶级,
尤其是手工业者和制造业者的劳动,在一般人看来,他们极大地增加了土地初级产品的价值,但在这种学说中,他们却被视为完全非生产阶级。按照重农主义的说法,他们的劳动只能补偿雇用他们所使用的资本及资本的正常利润。这种资本包括雇主垫付给他们的原材料、工具和工资,后者是被指定用于雇用和维持他们生活的基金。而资本利润则是指定用于维持雇主生活的基金。他们的雇主为劳动者垫付雇用工人不可缺少的原材料、工具和工资,从而也给自己预备了维持生活所必需的资金,这部分资金通常和他在产品价格上收获的利润密切相关。倘若产品价格不能偿付雇主为自己预备的生活费用,雇主为工人预付的原材料、工具和工资的资金,那么就认为这个价格不能完全偿付雇主预支的全部生产费用。因此,制造业者的利润同地主的地租不同,它不是完全偿付生产所必需的全部预付费用之后的纯产品。农夫和制造业者的资本同样能够为他们带来利润,但是,农夫的资本还为他人带来地租,制造业者的资本却不能。因此,用于雇用和维持手工业者和制造业者生活的支出(如果可以这样说),只能维持自身的价值,不能产生任何新价值。因此,它是完全非生产费用。与之相反,用于雇用农夫和农村劳动者的支出,除了维持自身的价值之外,还生产出一份新价值,即地主的地租。因此,它是生产性费用。
尤其是手工业者、制造业者,及雇用他们的费用。
商业资本和制造业资本一样属于完全非生产性资本。它也只能维持自身价值,而不生产新价值。商业资本的利润只是在商人使用资本期间,在得到资本回报之前,用于维持商人的生活而已,而商业资本则只是必须偿付的投资费用中的一部分而已。
商人的资本也是如此。
手工业者和制造业者的劳动,不能为土地年初级产品的总价值增添任何新价值。尽管它极大地增加了某些土地年产品的价值,但是在劳动过程中,它要消耗土地产品的其他部分,消耗的价值量同增加的价值量恰好一样多。因此,无论何时,他们的劳动都不能对总价值有丝毫增加。例如,一个人生产一对花边,有时会把仅值一便士的亚麻的价值提高到三十英镑。乍一看,他好像因此将初级产品的价值增加了约七千二百倍,但实际上,他没有为总价值增加任何新价值。生产花边可能要花费这个工人两年的时间。当工作完成时,劳动者获得的三十英镑并不会多于偿付他在两年劳动时间内为自己预付的生活费用。他每天、每月、每年的劳动为亚麻增加的价值,不会多于弥补他每天、每月、每年的自身消耗的消费品价值。因此,无论何时他也从未为土地初级产品增加任何新价值,他不断消费的土地初级产品的价值和他不断为土地产品增添的价值总是相等。这些费用的总数很大,但是,那些并不重要的制造业中的大部分劳动者的生活却极端贫困。这种现象让我们相信,可能他们的产品价格并没有超过其生活资料的价值。但就农夫和农业劳动者的产品而言,情况就不一样了。地主的地租一般都是通过他们的劳动不断生产出来的,而且在支付地租之前,其劳动产品已经完全偿付了生产必需的支出,以及雇用并维持劳动者生活和维持其雇主生活的费用。
手工业者、制造业者的劳动不能为年产品增加任何新价值。
手工业者、制造业者和商人只能通过节俭来增加社会的财富和收入,或像该学说所宣称的,只能通过克己的行为,即自行剥夺自己生活基金的一部分。他们每年再生产的仅仅是这部分生活基金。因此,除非他们每年从生活基金中节省一部分不用于消费,除非他们每年减少部分生活资料的享用,否则,他们的辛勤劳动丝毫不能增加社会的收入和财富。相对而言,农夫和农业劳动者在享受全部生活基金的同时,还能为社会收入和财富的扩大有所贡献。除去他们自身的生活基金,他们的辛勤劳动每年还能提供纯产品,纯产品的增加必然增加社会收入和财富。因此,像法国和英格兰这样拥有大量地主和土地耕作者的国家,可以通过勤劳和消费而致富;然而,像荷兰和汉堡那样以商人、手工业者和制造业者为主的国家,只能通过克己节俭而致富。气候环境不同的国家拥有的优势不一样,国民的个性特征也不相同。前一类国家的人民通常宽容、坦诚而友好;而后一类国家的人民则往往褊狭、卑鄙和自私,排斥各种社会娱乐和享受。
手工业者、制造业者和商人只能通过节俭增加收入。
商人、手工业者和制造业者这些非生产阶级,完全是由土地所有者和耕作者这两个阶级的开支来雇用和维持生活的。生产阶级向非生产阶级提供生产所需的谷物和牲畜,从而既为他们装备了生产原材料,又为他们提供了生活资料。最终,土地所有者和耕作者向不生产阶级的所有劳动者支付工资,为非生产阶级的所有雇主提供利润。这些工人及其雇主实际上是由地主和耕作者供养的仆人。他们和家仆的区别就在于他们在户外工作,而家仆在室内工作;然而,二者都由同一主人出资供养,二者的劳动都是非生产的,不能为土地初级产品增添任何新价值,不仅不能增加土地产品的总价值,还必须从土地产品总价值中支付他们的费用。
非生产阶级是由另两个阶级供养的,
但是,非生产阶级并非一无是处,对其他两个阶级而言,他们极其重要。经由商人、手工业者和制造业者的辛勤劳动,土地所有者和耕作者可以用数量少得多的自己的劳动产品,交换到所需的外国商品或本国工业制造品。如果他们试图不得要领地为自己进口外国商品,或为自己生产工业制造品,他们就不得不付出更多的劳动和产品。通过非生产阶级,土地耕作者释放了更多的精力专心耕作土地,不用为其他事务劳神。专心致志的结果是,其种植业收获了更多的产品,这些产品足以偿付土地所有者的全部开支,加上他们必须支付的维持和雇用非生产阶级的全部开支。商人、手工业者和制造业者的劳动,尽管从其自身性质来看是非生产的,然而,却以这种间接的方式增加了土地年产出。它通过解放生产性劳动,使其致力于本职工作——耕作土地,提高了生产性劳动的生产力。通过在业务上毫不相干的劳动者的协助,耕耘土地变得更加简单有效。
但是,对于他们也非常重要。
就各方面而言,限制或者阻碍商人、手工业者和制造业者产业的发展,对于土地所有者和耕作者来说毫无益处。这一非生产阶级享有的自由权越多,构成它的各行业之间的竞争就越激烈,从而其他两个阶级就可以得到更低廉的国外商品和国内其他制造企业产品的供给。
限制生产阶级对非生产阶级也不利。
同样,限制其他两个阶级对于非生产阶级而言也是毫无益处的。维持和雇用非生产阶级的是土地的剩余产品,它是土地产品中先扣除耕作者的维持费用,再扣除土地所有者的维持费用之后的剩余。这个剩余越大,可用于维持和雇用非生产阶级的基金就越多。建立完全的正义、自由和平等是最简单的秘诀,它能够最有效地实现所有三个阶级最大程度的繁荣。
限制非生产阶级对生产阶级不利,
商业国度,如荷兰和汉堡,其国内非生产阶级居多,那里的商人、手工业者和制造业者,依然是完全仰仗土地所有者和耕种者的开支维持生存并得到雇用的。唯一的不同在于,为商人、手工业者和制造业者提供所需原材料和生活基金的大部分土地所有者和耕种者,是居住在相距遥远的其他国家的居民。
商业国家的维持同样依赖于农业国家的开支,
然而,这些商业国家对于其他国家的居民而言,不仅有用而且用处极大。他们以某种方式弥补了其他国家的不足,他们为其他国家居民提供了本该在国内自发出现的商人、手工业者和制造业者,但由于各种政策制度的缺陷,他们无法在国内产生。
但是,商业国家对于土地国家极有用。
对于土地国家而言(如果我可以这么称呼它们),对商业国家的贸易或者商品征收高额关税,限制或妨碍这些商业国家的产业发展,对自己毫无益处。这些导致进口商品价格高企的高关税,只会降低交换这些进口商品的本国土地剩余产品的实际价值。这些高关税只会妨碍剩余产品的增加,进一步限制本国土地的改良和耕作;反之,则会提高剩余产品价值,支持剩余产品价值提高,进而鼓励本国土地改良和耕作。最有效的方针政策是,和这些商业国家进行完全自由的贸易。
以高关税限制商业国家的发展对土地国家毫无益处。
在特定时期,自由贸易也是为土地国家提供其所需要的全部手工业者、制造业者和商人的最有效途径,也是以最适当、最有利的方式弥补土地国家重大缺陷的最有效途径。
贸易自由在特定时期为土地国家提供手工业者等。
在特定时期,土地国家剩余产品的持续增长将产生大量资本,当耕作精良的土地在正常利润水平下也不能完全吸收这些资本时,这些资本必然转向雇用国内的手工业者和制造业者。这些手工业者和制造业者,在国内得到原材料和生活资料的供给,即便技不如人,也能提供和那些商业国家的同类手工业者和制造业者同样价格低廉的产品,因为后者必须从遥远的地方运来所需的原材料和生活资料。有时因为技术水平太低,国内的手工业者和制造业者不能以低廉的价格供给商品,但是因为国内就有市场,他们能够提供和商业国家的手工业者和制造业者同样价格低廉的产品,因为后者的产品必须经过长途运输。当他们的技艺精进之后,就可以以更便宜的价格出售商品了。因此,眼下商业国家的手工业者和制造业者在土地国家的市场上尚能匹敌,但不久之后就不得不低价销售,最终被挤出国内市场。这些土地国家的工业制造品由于技术不断改进,价格又很低廉,在适当的时期就会走出国门,远销外国市场,并以同样的方式将商业国家的各种制造品挤出外国市场。
资本增加之后,首先投资于制造业,
在这些土地国家,初级产品和加工产品的生产不断增长,特定时期内将产生大量资本,这些资本在正常利润下不能为本国的农业和制造业完全吸收。这些剩余资本自然会转战国际贸易领域,用于向国外出口超过本国需求的剩余初级产品和加工产品。在出口本国产品的时候,土地国家的商人依然比商业国家的商人拥有特殊优势,他们和土地国家的手工业者和制造业者一样,可以在国内找到货物、货栈和食物供给,而商业国家只能在遥远的地方找到这些供给。因此,即便在航海技术上稍逊一筹,他们也能够在国外市场上以和商业国家同样低廉的价格销售货物。当然,如果航海技术水平相当,他们可以以更低的价格出售商品。从而,他们很快就能在对外贸易领域和商业国家竞争,并且在时机到来时将其挤出国际市场。
然后溢出到对外贸易领域。
所以,根据这个自由大度的学说,土地国家发展本国手工业、制造业和商业最有利的方法是,允许和国外的手工业者、制造业者及商人自由贸易,由此提升本国土地剩余产品的价值。剩余产品价值的持续增加将会形成一笔基金,这笔基金在特定时期将会有助于发展本国所需的手工业、制造业和商业。
自由贸易最有利于引入制造业和对外贸易。
反之,如果一个土地国家通过高关税或者禁令限制和外国通商,必然在两个方面损害自己的利益。首先,国外商品和各类制造品的价格将会提高,这必然会降低交换这些商品的本国土地剩余产品的真实价值,即价格。第二,由于赋予了本国手工业者、制造业者和商人某种垄断国内市场的特权,必然提高制造业和商业相对农业的利润率。工商业利润的提高,一方面将已投入农业的资本吸引到工商业中,另一方面还阻止了本该流入农业的资本的流动。因此,这个政策在两个方面限制了本国的农业。首先,减少农产品的真实价值,降低农业的利润;第二,提高了所有其他行业的利润。结果是,农业部门获利能力下降,而商业和手工业却得到了本不该得到的利益。为了自身利益的考虑,人人都尽可能地将资本和劳动从前一部门向后一部门转移。
高关税和限制贸易的禁令,只能降低本国农产品的价值,提高商业和制造业的利润,
尽管这种限制政策和自由贸易相比,能够让土地国家以稍快的速度发展本国的手工业、制造业和商业,但是效果如何值得怀疑。更何况,各种限制政策在这些行业尚未十分成熟以前,就把它们过早地培育起来了。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过快地培育某一类产业,必将压制其他更有价值产业的发展。过快地培育起一个仅能弥补投入的资本和一般利润的特定产业,必将限制那些除了能够弥补投入的资本和一般利润,还能提供诸如纯产品作为地主地租的产业的发展。过快地鼓励完全非生产阶级的劳动,必将限制生产性劳动。
结果是,培育出不成熟的制造业和商业。
在这个学说中,土地每年的总产出在上述的三个阶级中如何分配,非生产阶级的劳动又为何不能为总产出添加新价值,而只是弥补自身的消费品价值,重农主义学派最富天才、最渊博的创始人魁奈用一些数学公式将其表达出来。这些数学公式中的第一个意义非凡,魁奈特地为之冠名“经济表”以示区别。“经济表”展示了在魁奈所设想的最自由和最繁荣的状态下,当一国的年产出可以提供最多的纯产品,每一个阶级都可以享有全部产出中属于自己的份额时,该国年产出分配的方式。在接下来的几张表格中,魁奈展示了在不同限制及规定的条件下产出分配的方式。在这些状态下,土地所有者阶级和非生产阶级受惠多于土地耕作者阶级,此时,前两者或多或少地侵蚀了本该属于生产者阶级的产出份额。根据这种学说,每一次的侵蚀,每一次对在最完全的自由状态下所建立起来的自然分配规律的违背,必然会或多或少逐年减少年产品的总产量和总价值量,必然会逐渐减少社会收入和财富。财富减少的快慢程度,与对自然规律违背的程度密切相关。根据该学说,后续表格展示了对自然规律不同程度的违背所导致的不同程度的财富减少。
土地产品的分配,用“经济表”展示。
有些理论型的医生好像认为,人类的身体健康只能通过某种精确的食谱和运动方案来维护,稍有违背即会产生程度与之成正比的疾病和紊乱。然而,经验似乎证明,至少在表面上看,最健康的身体状态在各种大不相同的方式下都可能出现,甚至有些生活方式在一般人看来很不卫生,好像健康的人体自身存在一种不为人所知的保护机制,能够在多方面预防和纠正即便是最不好的生活习惯可能带来的不良结果。魁奈先生自己本身是一名医生,极有思想,他似乎对于国家也抱有同样的观念,他以为只有在某种精确的方式下,即最自由和最公正的方式下,一国才能实现繁荣和富强。他似乎没有认识到,对于国家而言,人人持续不断地力图改善自身状况的行为所产生的自然效果,正是一国所拥有的自我保护机制,它能够在许多方面预防和纠正带有某种程度的不公正和压迫性的政治经济体制所导致的不良结果。不公正和压迫的政治体制,尽管无疑会多少限制国家的进步,但是不可能永远阻碍一国向着繁荣富裕迈进的自然进程,更不能使它后退。如果没有完全的自由和公正,一国就无法实现繁荣,那么当今世界就不可能有任何一国享有繁荣。然而,自然的智慧幸运地纠正了许多人类的愚蠢和不公给一个国家带来的不良结果,就像自然的智慧会为我们的身体纠正人类的懒惰和没有节制所招致的不良结果一样。
一国的法规制度即便不利于经济发展,仍然可以实现繁荣。
然而,这个学说最大的谬误在于,它似乎将手工业者、制造业者和商人列入非生产阶级。下面就这种认识的不当之处作几点说明。
重农学说错误地将手工业者等阶级看成是不生产的,因为:
首先,就像这个学说也承认的,该阶级每年都能生产出他们自身年消费品的价值,至少再生产了维持和雇用本阶级的资本或积累。但仅就这一点,将完全非生产这样的名称加诸于该阶级似乎很不妥当。我们不会因为一对夫妇只生育了一子一女,子女总数仅能代替父母,只延续人类的总数,而不能净增人口,就说这场婚姻是不育的。诚然,农夫和农业劳动者在其维持和雇佣费之上还生产出纯产品,并作为地租无偿支付给地主。就像一场生育了三个子女的婚姻当然比只生育两个子女的婚姻多产,农夫和农业劳动者的劳动也比商人、手工业者和制造业者多产。然而,一个阶级更加多产并不意味着另一个阶级就是非生产的。
(1)他们至少再生产出每年的消费品以及延续了雇用他们的资本,
第二,如果基于这样的考虑,那么将手工业者、制造业者和商人与家仆等同视之,似乎是完全不合适的。家仆的劳动并不能再生产维持和雇用他们的基金。他们的维持和雇用完全仰仗于主人的开支,而他们承担的工作却具备有能力偿付这些开支的性质。他们的工作大多是随生随灭的,不能固定也不能实现在任何可销售商品上,从而也不能偿付他们的工资和维持费用。与之不同,手工业者、制造业者和商人自然地将其劳动固化并实现在那些可销售的商品上。据此,在讨论生产性和非常性劳动的那一章里,我将手工业者、制造业者和商人划分到生产者阶级,而将家仆划分到完全非生产阶级。
(2)他们和家仆是不一样的,
第三,无论根据哪种假设,说手工业者、制造业者和商人不能增加社会的真实收入,都是不妥当的。例如,尽管我们可以假设,就像重农主义所假设的那样,该阶级每日、每月、每年消费的价值量恰好等于其每日、每月、每年所生产的价值量,但也不能据此推论,他们的劳动没有为社会的真实收入,或为社会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出的真实价值增添任何东西。例如,一个手工业者在收获后的六个月里完成了价值十英镑的工作,尽管他可能在此期间消费了同等价值的谷物和其他必需品,但他实际上仍然为社会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出增加了十英镑的价值。当他消费掉半年收入即价值十英镑的谷物和其他必需品时,他还同时生产出具有相等价值的商品,这些商品可以使他自己或他人能够再度购买等值的半年收入。因此,在这六个月内,消费加上生产的价值总额不是等于十英镑,而是等于二十英镑。当然,有可能在任何一个时点上,存在的价值总量都不会超过十英镑。但是,如果手工业者消费的价值十英镑的谷物和必需品现在被一个士兵或者家仆消费掉了,那么六个月之后,实际存在的年产品的价值将比手工业者劳动的场合少十英镑。尽管在任意时点上,手工业者生产的价值可能都不会超过其消费的价值,但是其生产的结果却是,在任何时点上,市场上存在的商品价值量都要多于不生产的场合。
(3)他们的劳动增加了社会的真实收入,
当这个学说的拥护者断言,手工业者、制造业者和商人消费的价值量与其生产的价值量相等的时候,他们可能实际上是说,他们的收入或者维持他们消费的基金和生产的价值量相等。但是,如果他们表达得更确切些,当他们仅仅说这个阶级的收入等于他们生产的价值时,读者可能理所当然地认为,如果从这个阶级的收入中节省些东西,必然会多少增加社会的真实财富。因此,为了使其表达的内容像是某种论点,自然而然地,他们会按照上述表达方式去做。然而,即便事物实际上和这种论点假设的一样,这个论点也显然没有说服力。
第四,农夫和农业劳动者如果不厉行节约,他们能够为社会土地和劳动年产出增加的实际价值,也不会比手工业者、制造业者、商人多。每个社会的土地、劳动的年产出只能通过两种途径增加:(1)通过改进社会维持的有用劳动的劳动生产力来增加;(2)通过增加这些有用劳动的数量来增加。
(4)就节约资金增加年产出而言,他们所要做的同农夫一样,
增进有用劳动的生产效率,首先依赖于劳动工人能力的增进,其次依赖于他们使用的机器设备的改进。因为手工业和制造业者的劳动比农夫、农业的劳动更易细分,每一个工人的劳动可以缩减为更加简单的操作,因此,他们的劳动好像更容易在更高程度上加以改进。因此,在这个方面,耕作者与手工业者、制造业者相比毫无优势可言。
任何社会中有用劳动的实际数量的增加,必然完全依赖于雇用他们的资本数量的增加,同时资本数量的增加实际上必然恰好等于节省的收入份额。这部分节省的收入有时来源于资本管理者,有时来源于将资本借给资本使用者的其他人。如果像重农主义所假设的那样,商人、手工业者和制造业者本来就比土地所有者和耕作者更爱节省,那么,他们也就更有助于增加社会雇用的有用劳动的数量,进而增加社会的真实收入,即其土地和劳动的年产出。
第五,也是最后一点,尽管如该学说所述,每个国家居民的收入完全由他们的劳动所提供的生活资料的数量构成,然而,根据这个学说,假设其他条件相同,商业和制造业国家的收入一定比没有商业或制造业的国家要多。通过商业和制造业,一国每年可以从国外输入比自己的土地在现有耕作条件下所能提供的多得多的生活资料。尽管城市居民通常不占有土地,但是,他们依靠自己的劳动获得了大量的土地初级产品,不仅获得了生产的原材料,而且获得了生活资料的基金。城市和邻近乡村的关系,往往类似于一个独立民族或国家与另一个独立民族或国家的关系。这也就是荷兰为何能从他国得到大部分生活资料的原因,它从荷尔斯泰因和日德兰得到活牲畜,从欧洲各国获得谷物。它用少量工业制造品换得大量初级产品。因此,一个商业和制造业国家自然能够用少部分的工业制造品交换他国大部分的初级产品;与之对应,一个没有商业和制造业的国家,不得不总是用大部分初级产品换取他国少部分的工业制造品。前者输出的产品仅能供应和维持极少数人,而输入的产品却能供应和维持大量人口。后者出口大量的生活资料和产品,而输入的产品却只能供应少数人。前者的居民必能享受比其土地在现有耕作条件下所能提供的多得多的生活资料,而后者的居民却只能享受少得多的产品。
(5)贸易和制造业可以生产出重农主义者看成唯一收入的生活资料。
重农主义虽有许多缺点,但也许是现有公开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学主题的观点中最接近真理的。据此,该学说值得每一个想要仔细研究这个重大课题的学者的重视。尽管将农业劳动者看作唯一生产阶级的见解未免失之褊狭,但是,这个学说认为国家财富不是由不能消费的货币组成,而是由社会劳动每年生产的可消费产品构成,认为完全自由是达致一国可能最大年产出的有效策略。这样的说法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完全公正而毫无偏见的。这种学说的信徒很多,当人们乐于奇谈怪论,并且装作能够理解常人所不能理解的事物时,这种学说所秉持的关于制造业的劳动是非生产性劳动的奇怪论调,可能为其贡献了不少的支持和赞赏。在过去数年里,他们已然建立了一个相当显著的学派,并以经济学家这个名称在法国的学术界独树一帜。他们的作品对其国家确有贡献,不仅将那些以前从未被仔细研究过的课题引入大众的讨论,而且以某种方式影响了国家管理者,使其更加关注农业的发展。因此,该学说所表达观点的必然结果是,法国的农业成功地从先前的压制政策中解放出来了。为了保护租地者的利益不受潜在购买者和地主的侵犯,土地租赁有效期从九年延长到二十七年;完全取消了限制谷物从王国的一地运往另一地的旧式省级地方法规,自由出口谷物也成为王国在通常情况下的习惯法。该学派在其数量庞大的作品中,不仅讨论真正的政治经济学,即国家财富的性质和源泉,而且讨论国家行政组织的方方面面,所有的一切都绝对遵从魁奈先生的理论,没有丝毫更改。因此,大部分著作都没有什么差别。人们发现,在一本由原任马提尼克监督官的梅西耶·里维埃所著的《政治社会的自然和本质秩序》小册子中,重农主义学说的思想得到了最明确和最连贯的阐述。该学派对其领军人物的尊重,不亚于史上任何一个哲学学派对其创始人的尊重。不过,这位大师自己却极谦虚、极朴实。勤勉可敬的学者马基·米拉博曾说:“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三个发明,与其他许多丰富和装扮政治社会的发明有所不同,它们为政治社会带来了最重要的稳定。第一,文字的发明,它独自实现了人类法律、契约、历史和发明原封不动地传承。第二,货币的发明,它将所有已开化的社会联系在一起。第三,经济表,它是前两者的结果,但是却完善了它们的目标,从而使其更加完整,它是我们时代的伟大发明,而我们的子孙将从中受益。”
尽管存在这些缺陷,重农主义学说仍然是有价值的。
当现代欧洲社会的政治经济学更有利于城市制造业和对外贸易的发展,而不利于农村农业发展的时候,许多国家却遵从完全不同的规则,它们更加有利于农业而非制造业和对外贸易。
一些国家曾经重视农业。
中国的政策在所有产业中最有利于农业。据说,在中国,农业劳动者的境况优于手工业者,如同在欧洲大部分地区手工业者的境况优于农业劳动者一样。在中国,所有人的最大野心就是拥有一小块土地,要么拥有其所有权,要么拥有其租赁权;据说,那里的租赁条约非常宽松,对于租赁者的保障极其充分。中国完全不重视对外贸易。当俄国公使朗格去北京商议通商事宜时,北京的官吏通常用的词汇是:“你们那下贱的商业!”除了日本,中国很少用自己的船只和国外进行贸易,他们只向外国商船开放一两处口岸。因此,在中国,对外贸易被限制在非常狭小的范围内,要是允许用他们自己的商船或别国的商船进行自由贸易,这个范围自然会扩大许多。
例如,中国就是这样。
几乎在所有国家,和大部分初级产品相比,工业制造品由于体积小、价值大,能够以较低的运费在各国之间运输,从而成为对外贸易的重要支柱。而且,由于幅员不如中国辽阔,对内贸易的优势没有中国明显,那些国家一般都会寻求对外贸易的支持。无论是那些领土较小只能提供狭小国内市场的国家,还是那些各省之间交通不便,以至于某地的特定商品不能在整个国内市场畅销的国家,它们如果没有对外贸易的支撑,就不可能实现繁荣。我们必须记住,一国制造业的完善必须完全依赖于劳动的分工,而正如我们已经证明的,在任何制造业中所能实现的劳动分工程度必然由市场范围来调节。然而,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气候多变,从而各省份的产品各异,且国内大部分地区水运交通便利。这些优势使得中国的国内市场自身足以支撑相当大规模的制造业,并且足以引起非常显著的劳动分工。然而,中国的国内市场在范围上也许比欧洲各国加总的市场范围要小。如果在这个巨大的国内市场之外加上全球各地的外国市场,尤其是如果能够用中国商船运输大部分货物,更加广阔的对外贸易必将极大地发展中国的制造业,显著增进其制造业的劳动生产力。通过更大范围的出海远航,中国自然可以从各国学到使用和制造各种不同机器的技术,同时也能学习世界其他地区正在实践的工艺上的其他改良。根据中国目前的制度,他们没有机会以其他国家为榜样改善自己,除了日本。
中国自身幅员辽阔,但是对外贸易将使其获益更多。
古代埃及和印度政府的政策,同样似乎更加有利于农业而非其他产业。
埃及和印度政府都曾重视农业。
在古埃及和印度,全体人民分为不同的阶层或部族,每一个都专司某一特殊职业,并且子承父业、代代相传。僧侣的儿子必然当僧侣,士兵的儿子当兵,农民的儿子当农民,织工的儿子当织工,裁缝的儿子当裁缝,等等。在两个国家中,僧侣都占据着最高的社会等级,军士次之,并且农业劳动者的社会地位都高于商人和制造业者。
那些国家的人们划分为不同等级。
两国的政府都特别注重农业的利益。古埃及国王为分配尼罗河水资源而兴建的水利工程在古代非常有名,至今其残留的遗迹仍为旅行者所称颂。与之相同的是,古印度为分配恒河和其他河流水资源而兴建的水利工程,尽管不如前者有名,但一样是伟大的工程。因此,尽管两国也时常陷入饥馑,但是仍以物产丰富而著称。两国虽然人口稠密,但在正常的丰收年,都可以向邻国出口大量谷物。
在那里注重灌溉工程。
古代埃及人敬畏海洋,而印度教则不允许教徒在水面上生火,当然也就不允许其在水上烹调食物,所以在事实上禁止了他们的远海航行。埃及人和印度人必定几乎完全依赖国外的航运来输出他们的剩余产品,这样的依赖必然限制了市场范围,同时也必定不利于剩余产品生产的增加。同时,对于工业制造品的限制还要大于初级产品。工业制造品和土地上最重要的初级产品相比,需要一个更加广阔的市场。一个制鞋业者一年能够生产三百多双鞋,而自家消费不会超过六双。因此,除非他的家乡有至少五十个类似家庭作为其潜在顾客,否则,他不可能将所有产品销都售出去。在任何一个大国,手工业者中人数最多的那个阶级的家庭数量,也不会超过全国总家庭数量的五十分之一,甚至一百分之一。而在法国和英格兰这样的大国,农业生产者的数量据一些作家估计占到全国居民的二分之一,根据另一些估计占到三分之一,但是,在我所知道的作家中,没有人估计少于五分之一的。然而,英法两国的农产品大部分都在国内消费掉了,据此估计,每一个农业家庭在其家乡只需要有一个、二个、三个,最多不超过四个家庭为其客户,就可以将其产品全部销售。因此和制造业相比,农业即使受到市场范围的限制,依然可以维持自身的发展。实际上,在古埃及和印度,许多内陆运输十分便利,它以某种方式弥补了没有国外市场的不足。这些内陆航运以最有利的方式将这些国家的国内市场向各地的各种商品完全开放。而且,印度地域辽阔,国内市场范围本身就很大,足以支撑起种类繁多的制造业的发展。但是,古埃及却地域狭小,面积还不及英格兰,因此国内市场总是很小,不足以支撑多种制造业的发展。据此,孟加拉,一般而言是印度出口大米数量最多的省份,在各类工业制造品出口上的知名度反胜过大米。相反,古埃及尽管也出口一些工业制造品,尤其是上等麻布及其他商品,却以大量出口谷物闻名于世。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它曾是罗马帝国的粮仓。
埃及人和印度人的对外贸易依赖他国。
中国和古埃及的君主,以及印度各个时期地方割据的不同王国的君主,他们总是从某种土地税或地租中获取王国全部或大部分收入。这种土地税或者地租,类似于欧洲的什一税,根据土地产品的比例缴纳,据说为土地产品的五分之一。它们可以用实物缴纳,也可以按照一定的估价用货币缴纳,从而随土地年产量的波动而年年不同。自然地,这些王国的君主们因其自身年收入的增减直接依赖于农业的盛衰,从而特别关注农业部门的利益。
土地税是东方国家的君主们关注农业利益的原因。
尽管古希腊共和国和古罗马的政策,相对于制造业和对外贸易而言,更加尊崇农业,但是,与其说直接有意识地促进了后者的发展,似乎不如说是因为限制了前者的发展。在古代希腊各国,有些国家严格禁止对外贸易,而另一些国家认为,手工和制造业的劳动会使人们的身体丧失军事训练和体育训练倾力打造的那些习惯,以至于不能忍受战争的劳苦和危险,因此将手工业和制造业的劳动看成对人们的体力和精神有害的劳动。他们认为,这些职业只适合奴隶去完成,禁止国家的自由公民从事这些职业。在罗马和雅典,尽管并没有类似的禁令,但是实际上,大部分民众也被排除在那些今天通常由某些城市下等居民所经营的各种职业之外。这些职业在雅典和罗马都是由富人的奴隶从事的,这些奴隶工作的目的完全是为其主人赚钱。主人的财富、权力和保护,使得那些贫穷的自由人想要和富人的奴隶所生产的产品相竞争,为自己的产品找到市场,几乎是不可能的。然而,奴隶却鲜有创新精神,所有重要的、方便或节省劳动的创新,无论是机器设备的发明,还是工作的安排和分配,都是由自由人发明的。如果一名奴隶提出类似的任何创新,他的主人很可能会认为这个奴隶的建议源于懒惰,想要牺牲主人的利益,节省自己的劳动。穷苦的奴隶因此很可能不是得到奖赏,而是遭遇责骂甚至惩罚。所以,和自由人相比,奴隶经营相同的制造业,要完成相同的工作量,必然需要运用更多的劳动力。因此,奴隶生产的产品的价格肯定高于自由人。孟德斯鸠曾说,与邻近的土耳其矿山相比,匈牙利的矿山虽然并不富饶,但是却能以更低的成本开采,并且获得更大的利润。原因在于,土耳其的矿山是由奴隶开采的,他们想到的开采工具仅仅是奴隶的手臂;而匈牙利的矿山则是由自由人开采的,他们大量运用机械设备,从而大大便利和节省了自己的劳动。关于古希腊和古罗马时代制造品的价格,我们所知甚少,但是从为数不多的数据中我们得知,当时精加工的制造品的价格是非常高昂的,丝绸和等重量的黄金一样贵重。当时,丝绸并不是欧洲本地的产品,而是从东印度运来的,因此长途运输也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丝绸的高价。然而,据说有时一位贵妇人为一匹上好的麻布支付的价格好像也一样高昂。由于麻布总是欧洲或者最远也就是埃及生产的,因此麻布的高价只能用耗费于其中的劳动力的高价来解释了,而劳动力的成本上升不在于别的,必然在于生产麻布所使用的机器设备过于简陋。此外,精纺呢绒的价格虽然没有太过高昂,但是也比今天的贵得多。普林尼告诉我们,一种用特殊工业染色的呢绒,一磅值一百第纳尔,即三英镑六先令八便士,而用另一种特殊工业染色的呢绒,一磅值一千第纳尔,即三十三英镑六先令八便士。别忘了,罗马磅仅相当于今天常衡制的十二盎司。高价格的主要原因好像是染料。但是,如果不是布料本身的价格就比今天的高很多,那样昂贵的染料也不会用在布料上,否则主料和辅料之间的价值比例就失衡太多了。普林尼还曾提到一些放在桌边长椅上、人们用来倚靠的羊毛靠垫或椅垫,其价格也高得离谱。据说,某些价格超过三万英镑,另一些甚至超过三十万英镑。这样的高价也没有人说是因为染料昂贵。据阿巴思诺特博士研究,在两性穿着时尚方面,似乎古代的样式比今天要少很多。我们发现,古代雕像的服装变化很少,这也印证了博士的研究。但是,他以此推论古代服装整体上比现代便宜,似乎并不合适。当新潮服装的成本巨大时,其样式必然很少。但是,如果由于制造工艺和技术的改良实现了生产力的提升,每一套服装的成本都会非常适中,样式自然也会更多。当有钱人不能以单独一套服装的花费炫耀自己时,必定努力以服装的数量多、款式多样而标新立异。
古希腊和罗马抑制制造业和对外贸易的发展,仅由那些成本高昂的奴隶经营制造业。
据研究,一国商业中最大和最重要的部分是城乡居民之间的贸易。城市居民从乡村购进初级产品作为其工业原材料和生活资料的储备,并用部分其制造的、适用于立即使用的制成品与农村居民的初级产品相交换。这种在城乡不同居民之间的贸易往来,最终构成一定数量的初级产品和一定数量的工业制造品之间的相互交换。因此,后者价格越高,意味着前者的价格越低。在任何一个国家,只要试图提高工业制造品的价格,必定倾向于压低初级产品的价格,从而抑制农业发展。对于给定数量的初级产品,即给定数量的初级产品的价值,能够交换的工业制造品的数量越少,这给定数量的初级产品的交换价值就越小,无论是地主通过改良土地提高产量,还是农夫通过耕作土地提高产量的激励就越小。此外,任何国家只要试图减少手工业者和制造业者的数量,必然倾向于缩小国内市场的规模,而国内市场是土地产品最重要的市场,从而必然进一步妨碍农业的发展。
任何提高工业制造品价格的因素,都将妨碍农业的发展。
因此,这些学说尊崇农业胜于其他所有产业,为了加强农业,他们对制造业和对外贸易施以各种限制,殊不知,最终的结果与他们最初的愿望大相径庭。他们恰恰间接损害了力图加强的那个产业。因此,他们也许比重商主义者更加自相矛盾。重商主义学说通过鼓励制造业和对外贸易而不是农业,将一部分资本从更有利可图的产业转而支持利润更少的产业。但是,它最终仍然刺激了它原本想要扶持的产业的发展。而重农主义学说则相反,最终妨碍了它们原本想要扶持的产业的发展。
那些限制制造业和对外贸易的制度就是如此。
因此,一种学说如果力图通过某些激励措施将大部分社会资本引入某一特定产业,使其超出自然状态下应该流入的数量,或者通过某些限制措施强制性地撤出原本应当运用于某一特定产业的一部分社会资本,该学说的结果将与其初始的激励目标背道而驰。它将减慢而不是加快社会实现繁荣富强的进程,减少而不是增加土地和劳动年产出的真实价值。
所以,所有激励或者限制的制度,都会妨碍社会发展的进程。
因此,一旦所有倚重或者限制的制度完全取消,那么天赋自由的最浅显明白的制度就会自动建立起来。每一个人只要不违反公正的法律,就将享有按照自己的方式追求自己利益的自由,并将能够凭借其勤劳和资本与任何其他人或者其他阶级进行竞争。君主则完全免除了一项义务,如果他试图履行这项义务,必将时常作出错误的决定。因为单凭个人的智慧和知识,是不足以履行这项义务的,这义务就是监督私人产业,引导私人产业,使其向着最有利于社会的方向发展。根据天赋自由的社会制度,君主只须履行三项义务,这三项义务极其重要,然则简单明了,世人皆知。第一,保护国家不受外敌侵犯;第二,尽可能保护每一个社会成员不受任何其他社会成员的侵害或压迫,即建立一个严正的司法体系;第三,建立和维持一些特定的公共事业和公共设施,它们的建立和维持绝不是为了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的利益,因为对个人或少数人而言,这些设施的收益永远无法弥补成本,然而对一个人数众多的社会而言,实现的收益往往远远大于成本。
天赋自由的制度仅为君主留下三项义务:(1)保卫国家;(2)司法公正;(3)维持特定的公共设施。
这几项君主义务的适当履行,必然需要支出一些费用,同样,这些支出必然需要一定的收入来支撑。在下一篇中,我将尽力解释:第一,君主或国家的必要支出有哪些,其中哪些必须通过对全社会统一征税来支付,哪些仅需通过对社会特定部分成员征税来支付;第二,应由全社会负担的费用,可以用哪些不同的方法向社会全体成员征收,每一种方法的主要优缺点又是什么;第三,是什么原因导致当今大多数政府将其部分收入抵押或者举债,这些债务对一国的实际财富,即国家的土地和劳动年产出的影响有哪些。因此,接下来的一篇自然分作三章。
下一篇将研究君主的必要支出、向全社会征税的方法,以及政府借债的原因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