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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论
1.6.3 第三章 论罗马帝国崩溃后城市的兴起与发展

第三章 论罗马帝国崩溃后城市
的兴起与发展

本章导读:这一章介绍了罗马帝国崩溃之后西欧城市兴起的过程。城市获得政治权利源于君主和大贵族之间的权力斗争,君主为了和占有大量土地的大贵族对抗,放权给城市的居民,建立城市的行政系统,建立起联邦共和国,从而城市最终获得了政治上的独立。在经济方面,城市制造业的繁荣有时是对外贸易发展的结果,有时候是一国农业发展的结果。


罗马帝国崩溃之后,城市居民的境况并不比乡村居民好。实际上,此时城市居民的阶级构成与最初古希腊和古罗马共和国城市居民的阶级构成非常不同。后者多由地主构成,共和国的土地最初在他们之间分配。他们发现,毗邻而居,并在其周围建筑围墙共同防御,是非常方便的。与之对应,古罗马帝国崩溃之后,地主好像普遍在自己地产上设防的城堡中居住,环绕四周的是他们的佃农和属民。城市中的主要居民是商贩和技工,在那个年代,他们好像是奴仆或者处于接近奴仆的境况中。我们今天发现的在古代宪法中赋予欧洲一些大城市居民的那些权利,足以反映出他们在赋权之前的境况。宪法赋予人民这样的权利:其一,他们可以不经领主许可自由嫁女;其二,他们死后将由其子孙而不是领主继承他们的生意;其三,他们可以按遗嘱分配他们的遗产。此等宪法的颁布反映了,在赋权之前,城市居民的境况完全等同于,或者接近于乡村占用土地的贱农的实际情况。


城市居民的境况最初并不比农民好。


实际上,他们是非常贫苦和卑贱的群体,时常随身携带货物穿行于各地和各大集市之间,就像今天沿街叫卖的小贩一样。那时的欧洲各国和今天若干鞑靼统治的地区一样,当这些人经过领主的领地,经过他们的桥梁,在市集里运送货物,或者设摊销售的时候,都要被征收人头税或者货物税。在英格兰,这些课税的名目分别是过境税、过桥费、市场税和摊位费。有时,国王或者在某些情况下拥有征税权的大领主,对某些特定的商人,尤其是居住在其领地内的商人免征各项赋税。这样的商人,尽管在其他方面依然是奴仆或者近似奴仆的状态,却因此被称为自由商人。这些人通常向他们的保护人每年缴纳一种人头税作为回报。在那个年代,如果不支付高额的费用,很难获得保护,而这种人头税可能就是保护人免除自由商人其他税收时可能损失的一种补偿。最初,无论是这种人头税还是免税机制都是个别事件,只影响个别人,其有效期有时是终身的,有时仅凭保护人的个人喜好。英国土地调查清册曾公布了英格兰几个城市不完善的账目,其中常常会提及一些相关信息,有时提到某某市民向他们的国王或某个大贵族缴纳类似的税赋,有时还会提到这种税赋的总数是多少。


他们的境况和奴仆差不多。


无论城市居民最初的境况如何卑贱,事实证明,他们实现自由和独立的时间远远早于乡村的土地占用者。在过去,每一个城市居民缴纳给国王的人头税通常被包给郡县的治安官或者其他个人,他们负责在一定的期限内征收固定的数额;有时城市居民自己会取得足够的信用获许征收本市的人头税,他们对全部税收承担连带责任。我想,对欧洲不同国家的君主而言,包税制是经济的征税方法。他们曾经常将整个庄园承包给庄园所有的佃农,这些佃农对所有的地租承担严格的连带责任,好处是允许佃农用自己的方法集中税额,而且税赋通过他们自己的管事人之手缴纳到国库中,从而完全避免了政府收税官的横征暴敛。这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


但是,他们早于乡村居民达致自由状态,承包自己城市的税收。


最初,城市的税收承包给市民,与承包给其他包税商一样,有一定的期限。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上包税成为永久性的,即税额维持在固定水平上永远不再增加。这样,纳税额永久不变,作为回报,其他因此免征的税赋也就永久免征了。从此,免税就不再局限于个别人,那些税收也不再是因为征税对象的个人特征而免征,而是因为征税对象是某个城市的市民而免征,这样的城市被称为自由城市,同理,那里的人民被称为自由市民或自由商人。


最初的包税有一定的期限,后来则是永久性的。


伴随着这项权利,上文提到的一些重要权利,如自由嫁娶、子承父业、按遗嘱分配财产等权利,一般而言都会同时赋予该市的市民。这些权利此前是否通常会伴随着自由贸易权利而同时赋予作为个人的某个特定市民,我不知道。我推测,他们不大可能会得到这些权利,但是对此我无法提供任何直接证据。无论如何,贫贱农民和奴隶的主要属性从城市居民身上消失了,至少从那时开始他们成为现在意义上的自由人。


同时赋予的还有其他和自由同等重要的权利。


这还不是全部,他们通常建立自治组织,选举自己的市长和议会,颁布自己城市的地方法规,修建城墙保卫城市,强制居民守卫城市,让居民服从军事管理,即按照古代的理解,日夜护卫城墙,防范各种进攻和意外事件。在英格兰,他们普遍免受地方法庭的裁决,对他们提起的所有诉讼,公诉除外,交给他们自己的市长裁决。在其他国家,交由市长裁决的诉讼案件更加重大,范围更加广泛。


以及他们城市的行政权。


当一个城市获许承包自己的税收时,也许必须赋予它们某种强制裁判权,以迫使他们的市民依法纳税。在那秩序纷乱的年代,让他们从其他地方的法庭寻求公正的裁决也许非常不方便。但非常奇怪的是,欧洲各国的君主竟然用这种方法,以他们的部分税收为代价换取了一种永远不会增加的税收,而放弃的那部分税收会随着社会的自然进程,既不需要君主费心,也不需要他们费钱,成为最有可能增加的部分。同样奇怪的是,君主们还用这种方法在他们领地中心主动建立起一种独立的共和政体。


很奇怪,君主们竟然放弃收入增加的预期,并且建立独立的共和政体。


想要理解其中的原因必须牢记,在那个年代,也许没有一个欧洲国家的君主有能力保护全部领土上所有最卑微的子民,使其都能免受大贵族的压迫。那些既无法得到法律保护,又没有足够能力自卫的人,要么不得不臣服于某个大贵族的脚下,成为他的奴隶或者封臣以寻求庇护,要么结成防御同盟以寻求相互之间的保护。城市单个居民没有自卫的能力,但是当与其邻里结盟时,他们的抵抗力量不可轻视。贵族轻视市民,不仅将其视为不同的阶级,而且将其视为除去镣铐的奴隶,好像完全是异类。自由市民的富裕激起了地主阶级的嫉妒,让他们恼羞成怒,一抓住机会就毫不怜悯、肆无忌惮地掠夺他们。自然而然地,自由市民对大贵族又恨又怕。国王对大贵族也是又恨又怕。对自由市民,尽管国王本该不屑一顾,但是却没有任何理由嫉恨或者害怕他们。因此,共同的利益使得自由市民支持君主,而君主也支持自由市民,他们共同抵抗大贵族。自由市民是君主的敌人的敌人,尽力保障他们的安全,独立于敌人的控制之外,对君主是有利的。通过允许他们选举自己的市长,修筑保卫自己的城墙,以及以某种军事纪律管理居民,君主给予市民们他的王权所能及的安全保障和不受贵族控制的独立性。如果没有建立起这种正规的政府,如果没有赋予这政府强制其居民按照某种制度行事的权威,自发结盟的防御体系,既不可能给予结盟者长期稳定的保护,也不可能给予君主强有力的支持。通过包税制度,君主消除了那些他想结为朋友,或者结为同盟的自由市民的戒备和疑虑,他们不再担心君主以后会通过提高税额或将税赋承包给他人使其受到迫害。


那是因为,城市居民是君主抵御贵族天然的同盟。


国王和领主之间的关系剑拔弩张,但是在赋予市民此类权利时似乎极为开明宽大。例如,英格兰的约翰王似乎对他的市民最为宽容。菲利普是法国第一个丧失对领主统治权的君主。据丹尼尔神父记载,在菲利普王朝后期,他的儿子路易(后被称为“肥路易”)与贵族领地上的主教们协商,讨论遏制大地主暴行的妥当方法。他们的建议可以归纳为两大类:其一,在他领地上的所有大城市建立市政管理,设立议会,从而建立起全新的管理制度;其二,建立新的军事制度,让这些城市的居民听从他们自己市长的指挥,在需要时派兵援助国王。据法国的考古学家考证,法国正是从那个时期开始形成城市的市长和议会制度。而在土瓦本王室衰落时期,德国大部分的自由城市开始得到各种政治权利,也正是在这个时期,著名的汉萨同盟开始壮大起来。


对贵族意见越大的君主,对市民越宽大。


那时,城市的民兵自卫队并不比国家的正规军力量薄弱,由于他们能够迅速集结以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因此在和毗邻的贵族发生争端时还时常能占据优势。在意大利和瑞士等国家,一些城市或者因为地处偏远,或者因为自身原本就很壮大,或者其他原因,君主逐渐丧失了全部的统辖权。这些城市逐步成为独立的共和国,并且征服了所有当地的贵族,命令他们拆除乡村的城堡,像其他和平居民一样居住在城市里。历史上昙花一现的伯尔尼共和国,以及其他几个瑞士城市大抵如此。如果将历史轨迹与众不同的威尼斯排除在外,在十二世纪末期到十六世纪初期,所有意大利重要的民主共和国的兴衰历程亦是如此。


城市民兵经常能够战胜当地的贵族,例如,在意大利和瑞士就是如此。


在像法国和英格兰这样的国家,尽管君主势力同样衰微下来,但是并没有完全丧失,因此,城市没能获得完全的独立。即便如此,这些城市发展得极为壮大,以至于君主在事先规定的包税额之外,如果没有征得市民的一致同意,就不得另外强征任何赋税。因此,市民应诏派代表参加全国的大国民议会,在那里和牧师、贵族一起应紧急情况向国王提供某种特殊援助。由于他们普遍更加支持国王,这些城市的代表有时被国王利用,作为他在议会中对抗大贵族的平衡力量。这就是在欧洲各大君主国市民代表出席议会的由来。


在法国和英格兰,没有市民的同意,国王不得对他们随意征税。


当农村土地的耕作者还在备受地主贵族欺凌的时候,城市已经建立起了管理有序的政府,那里的市民用上述方式获得了个人的自由和安全。当人类处于一种不安全状态时,往往满足于获得生活必需品,因为积累更多的财富只会招致压迫者更加恶劣的不义之举。相反,当人类可以安全地享用他们的劳动成果时,他们自然会竭尽全力改善他们的境况,不仅生产生活必需品,而且生产便利品和奢侈品。因此,以非生活必需品为生产对象的产业在城市开展的时间通常远早于乡村。如果受压迫、受奴役的卑贱的贫苦耕作者积累了一些资本,他自然想要小心翼翼地逃过主人的眼睛藏匿这些财富,一有机会就会带着这些资本逃到城市去,否则这些财富就会被主人没收。那时,法律对城市居民相当宽容,极力削减乡村贵族的势力。因此,只要农民能够在城市里成功藏匿一年,他将获得永久的自由权。所以,乡村的勤劳农民一旦手里积累些许资本自然会到城市寻求庇护,城市是人们能够安全保有其财产的唯一避难所。


城市的这种更大范围安全保障的结果是:在那里,产业兴盛、资本积累的时间都比农村早。


城市居民的生活资料、所有的生产资料和生产工具,归根结底最终都是来源于农村。但是,那些邻近海岸线或者运河沿岸的城市,这些资料的来源并不仅限于邻近的乡村。他们的可选余地大得多,它们可以从地球上最遥远的角落获得这些产品,有时用它们自己生产的制成品交换这些产品,有时自己在相距遥远的国家之间经营运输业或对外贸易。用这种方法,一个城市可能逐渐发展成繁荣昌盛的大都市,而其邻近的乡村,甚至所有与之进行交换的乡村,还处于贫穷困苦的状态。这些乡村,单个拎出来也许只能为城市提供极少的生活资料和就业岗位,但是,如果合在一起,就可以为城市提供大量的生活资料和充足的就业岗位。即便是在那个年代,在极小的商业圈内,仍然有一些国家实现了经济富裕和产业繁荣。例如,灭亡前的希腊帝国,在阿巴西德王朝统治下的萨拉逊人的帝国,未被土耳其征服时的埃及,巴巴里海岸的一些地区,以及摩尔人统治下的西班牙各省。


沿海沿河的城市并不依赖邻近的农村。


意大利的城市是欧洲最早经商致富的城市。意大利是当时全世界文化和经济的中心。十字军在东征过程中毁坏了大量的资本,造成居民的死伤,这必然延缓了欧洲大部分地区的发展进程。即便如此,十字军东征依然非常有助于这些意大利城市的发展。各路大军为了征服圣地浩浩荡荡地向圣地进发,极大地刺激了威尼斯、热那亚、比萨的水路运输业。他们有时将军队输送到那里,更多的时候是运送补给品,简直可以说是大军的辎重部队。那些对欧洲各国造成严重破坏的十字军,可以说是这些共和国发迹的源泉。


意大利的城市位于中心位置,得益于十字军东征,最早达致富裕。


这些商业城市的居民,从富裕国家进口加工产品和昂贵的奢侈品,以满足大地主们的虚荣心,这些大地主非常愿意用大量的土地上的初级产品与之交换。据此,欧洲大部分地区的商业,主要是用大地主的初级产品交换进步国家的手工业制造品。这样,英格兰的羊毛就经常和法国的葡萄酒、佛兰德斯的精纺呢绒相交换,和今天波兰的谷物经常用于交换法国的葡萄酒、白兰地,以及法国、意大利的丝绸和天鹅绒一样。


贸易城市从富裕国家进口手工业品和奢侈品,交换初级产品。


对这些加工精细、制作精良的制造品的嗜好,经由商业引入了那些还没有开展这些产业的国家。但是,当对这些产品的嗜好广泛普及,以至足以产生大量需求的时候,商人们为了节省运输费用,自然会尽力试图在国内建立类似的产业。这就是罗马帝国衰落之后,欧洲西部各省建立起以出口为目标的产业的由来。


对这些手工业品的需求逐渐变大,这些城市逐渐建立了自己的制造业。


必须指出的是,任何一个存在过的大国都有手工制造业。当我们说一个国家没有制造业的时候,我们的意思是说这个国家没有制造精良、技术先进的制造业,或者说没有适合出口的制造业。在每一个大国,大部分居民所穿的服装和所使用的家具都是在本国生产的。甚至在那些所谓的没有制造业的国家,这样的情形比在那些制造品丰富的国家更加常见。和贫穷国家相比,反而经常会发现,富裕国家的贫穷阶层穿着的衣物和使用的家具,大部分都是从国外进口的。


各国都曾有某种制造业。


那些出口的制造业似乎总是以两种不同的方式引入各国。

有时,这些制造业如上文所述是由一些商人和承办人义无反顾地投入资本建造起来的,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他们的目的是模仿外国的制造业。因此,这些制造业是对外贸易的结果,十三世纪在意大利卢卡省繁盛起来的古老的丝绸、天鹅绒和锦缎织造就属于这种情况。后来,这些产业被马基雅维里的英雄之一卡斯特鲁乔·卡斯特拉卡尼所排挤。1310年,九百个家庭被逐出卢卡,其中三十一个家庭退往威尼斯,他们提议在那里引入丝绸业。他们的建议得到了批准,不仅如此,还获得了多项特权,从此,他们带领三百个工人在那里开展这项产业。古代佛兰德斯兴起的精纺织业,在伊丽莎白王朝初期被引入英格兰,似乎也是这种情形。而今天里昂和斯皮塔菲尔德的丝织业也是如此。这样引入的制造业由于仿效外国产业,通常使用外国的原材料。最初威尼斯发展制造业的时候,原材料都是从西西里和黎凡特运来的。更加古老的卢卡制造业,也同样使用外国原材料。在十六世纪之前,种植桑树和养蚕在意大利北部似乎还没有普及。这些技艺直到查理九世统治时期才被引入法国。佛兰德斯的制造业主要使用西班牙和英国的羊毛。西班牙的羊毛开始并不是英格兰毛纺织业的原料,但却是英格兰最初用于出口的毛纺织业的原材料。里昂今天一半以上的制造业使用的是外国蚕丝,而在当初刚建成的时候使用的全部都是外国蚕丝。斯皮塔菲尔德制造业使用的原材料似乎从来不是来自英格兰本地。由于这些制造业通常都是某些人蓄意引入的,因此制造业的选址有时定于沿海城市,有时定在内陆城市,到底定在哪里,取决于他们自身的利益、主观判断,有时是主观臆断。


有时,为了出口的制造业是通过模仿外国制造业而建立的。


在另一些时候,适于出口的制造业在国内自然发展起来,就像按照产业发展的自然秩序。即便是在最贫穷和原始的国家,总是会有一些生产生活用品和低级产品的制造业。这些制造业在国内不断得到改良,日益精进,自然而然地发展起来。这样的产业通常使用本国生产的原材料,而且似乎最初都是从距离海岸线相当遥远、甚至有时是在完全没有水路运输的内陆国家发展起来的。一个土地肥沃易于耕作的国家生产的产品,将会大大超过维持耕作者所需要的数量,因为陆路运输费用高昂,而水路又不便利,将这些剩余产品运往国外销售非常困难。因此,丰富的物产导致那里的食物价格非常低廉,诱使大批的手工业者在周围定居。他们发现,他们自己的产品在这里能够比在其他地方换取更多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他们将土地产品作为原材料进行加工,然后用制成品,换句话说,制成品的价格交换更多的原材料和生活资料。由于节省了将剩余产品运往河边或送往市场的运输费用,他们在剩余初级产品上添加了新价值。他们还为耕作者提供了即实用又满意的物品,而交换这些物品的条件前所未有地简单。耕作者的剩余产品现在也能够卖得一个更好的价钱,可以用更低的价格交换他们需要的便利品。因此,他们现在既有愿望又有能力,通过进一步的土地改良和耕作来增加剩余产品的数量。如同肥沃的土地滋生了制造业,制造业的发展反过来进一步增加了土地的产品。这些制造业者最初为邻近地区提供产品,后来当他们技术日益进步、工艺更加精良之后,开始为距离遥远的市场提供产品。尽管土地初级产品乃至于低级的手工业,无法负担高昂的陆路运输费用,但是工艺精良、技术进步的制造业却可以轻易做到。体积很小的工业品价格等于数量庞大的土地初级产品价格。例如,一匹精纺织布只有八英磅重,但是它的价格却等于重八十英磅的羊毛,甚至有时候值几千英磅重的谷物,这么多的粮食足以养活生产布匹的所有工序的工人及其雇主。通过这种方式,以其原状运往国外困难重重的谷物,现在以其最终的工业制造品的形态毫不费力地运往世界最遥远的角落。利兹、哈利法克斯、谢菲尔德、伯明翰和伍尔夫汉普顿就是这样自然而然发展起来的。这样的制造业是农业发展的结果。在欧洲近代史上,用这种方式推广和改进的制造业,在时间上迟于那些因为对外贸易得到发展的制造业。在上述地区的产品适于出口的一个世纪之前,英格兰就以将西班牙的羊毛加工成精纺毛呢而闻名于世了。如果没有农业的推广和发展,没有对外贸易的巨大影响,没有对外贸易引致的手工业的发展,上述地区的制造业的兴起不可能发生,我将在下文中对此作出解释。


有时,制造业从本国原始的手工业中发展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