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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论
1.6.1 第一章 论达致富裕的自然进程

第一章 论达致富裕的自然进程

本章导读:首先是农业,其次是制造业,最后是对外贸易,这是一国产业发展的自然顺序。但是,也有例外。


城乡居民之间的交换,是每一个进步城市商业的重要部分。它主要是初级产品和工业制成品之间的交换,有时是以物易物,有时是以货币或者代表货币的纸券为交换媒介。乡村为城市提供生活资料和工业原材料,城市则以部分工业制成品反馈乡村。城市没有、也不可能有物质的再生产,可以说,其全部财富和生活资料都来源于农村。但是,我们不能因此推断城市所得就是农村所失。城乡双方是互惠互利的关系,此时的劳动分工和其他场合一样,对在所有进一步细分的职业中就业的人们都有利。乡村居民从城市购买大量的工业制成品,而用以交换的农产品中所耗费的劳动时间,却少于他们自己生产这些产品所需要的时间。城市为乡村的剩余产品提供了市场,这些产品超过了耕作者维持生存的需要,耕作者在市场上用剩余产品交换他们需要的其他物品。城市居民的数量和收入越多,能为农村剩余产品提供的市场范围就越大,市场范围越大,对广大人民越有利。在距城市一英里以内种植的谷物在城市出售的价格,与二十英里以外种植的谷物相等。但是,后者的价格通常不仅能够补偿种植成本和运输成本,而且能够为农夫提供一般农业利润。由于两种产品售价一致,因此,邻近城市的地主和种植业主在他们产品的售价中不仅得到一般的农业利润,而且还将额外获得等量产品从远方运至城市的运输费用。同理,他们也将节省购买物品的运输费用。比较任一大城市邻近地区的土地耕作和偏远地区的土地耕作,你将明白城市的商业对农村的好处有多大。即便是各种宣扬贸易平衡论的错误观点,也没有妄称城乡贸易会有损于城市或者农村的任何一方。


城乡间的商业是很重要的,其显然对二者都有利。


从本质上讲,由于生活资料与生活便利品、奢侈品相比,是人们的基本需要,因此,生产前者的产业必然先于生产后者的产业而得到发展。同理,提供生活资料的农村种植业和生产技术的进步,必然先于仅提供生活便利品和奢侈品的城市的发展。由于超过维持种植业者自身生存所需的生活资料的农业剩余产品才能用于维持城市人口的生存,因此,城市只有在农村剩余产品增长之后才能得到发展。诚然,城市并不总是从其邻近乡村得到全部生活资料,甚至也不总是从本国领土上,而是通过距离遥远的外国获得。这种情况尽管没有偏离一般规律,但却致使不同时代不同国家致富的进程明显不同。


尽管城市有时与其生产资料来源地的乡村相距甚远,但乡村种植业必然先于城市镇发展。


尽管不是各国皆同,一般而言,事物发展的这种规律由必然性所致。在各个国家,这个规律皆由人类的天性使然。只要人类的制度不曾压抑人类的天性,无论何处,城市的发展不可能超越其所在地区农业耕作和改良所能支撑的程度。至少在所在地区完全得到耕作和改良之后,城市才能发展起来。假设利润率相同或相近,人们更愿意将资本投入到土地的耕作和改良上,而不是制造业或者对外贸易上。将资本投入到土地上的人,其资本在自己的监督和控制之下,他的财富和商人的相比也更少受不可控事件的影响。商人不得不承认,他们的财产不仅受到大风大浪这类自然条件的影响,而且还要受到人类的愚蠢和不公正这类更加不确定的主观因素的影响,因为他们必须给身处遥远国度、鲜有深入了解的贸易伙伴提供大量商业信贷。相比而言,地主的资本专门用于土地改良,在人类所有事物中,这是最安全的使用。除了乡村生活悠闲、民风淳朴、能够保证个人的独立性(如果人类的不公没有破坏它的话)之外,乡村美景独具魅力也吸引着每一个人。既然对人类而言,其最初的目标就是耕作土地,那么在其存续的每一个阶段,这份原始的职业自然为人类所偏爱。


这个事物发展的规律是人类偏好农业的天性使然。


实际上,如果没有一些手工业者的帮助,土地耕作起来难免遭遇不便,而且时常要中断。铁匠、木匠、制造木车轮和耕犁的人、生产扒犁的人、泥水匠、瓦匠、皮革匠、鞋匠、裁缝,他们的劳动时常为农夫所需。而且,这些工匠之间也时常互相需要对方的服务。由于不像农夫那样受特定居所的限制,他们自然而然地聚集在一起,形成了小城镇或者村落。很快,屠夫、酿酒师、面包师加入进来,继而许多其他手工业者,尤其是为这些人提供日常所需产品的零售商也加入进来,他们的存在进一步有助于扩大城市的规模。城乡居民互相为对方提供产品和服务。城市对农村居民而言是无限的市场,他们在这些集市上用初级产品交换所需的手工制造品。正是这样的交换为城市居民提供了劳动原料和生活资料。他们出售给乡村居民的制成品的数量,必然支配着他们能够购买的生活资料和原材料的数量。因此,无论是城市居民的生活资料还是就业的扩大,只可能与乡村居民对手工制造品需求的扩张成比例,而乡村居民对手工业品需求的扩张,又受制于土地耕作和土地改良程度的影响。因此,如果人类的制度没有打乱事物的自然进程,那么,任何一个政治社会的财富积累和城市增长都是农村土地种植和改良的结果,而且发展程度与之成正比。


种植业者需要手工业者的协作,后者时常居住在一起形成村落,其就业规模随农村的发展而扩大。


我们北美洲的殖民地,由于获得未开垦土地的条件非常简单,所以在那里没有一个城镇建立的工业是为了远距离销售的。在北美洲,如果一个手工业制造者所获资本多于其眼下为供应周边农村需要所经营的产业的资本,他就不会用这份资本新建一个工厂,以便为远距离的消费者提供产品,而是将多余资本投入到购买和改良土地上。从此,他就由一名手工业者转化为种植业者。无论是城市的高工资,还是乡村能够轻易为手工业者提供的生活资料,都不能诱使他为别人工作,他更愿意为自己工作。他认为,手工业者好似顾客的奴仆,依靠顾客过活,而种植业者耕作自己的土地,从自己家庭成员的劳动中获得生活资料,他们才是自己的主人,完全独立地生活。


在北美洲殖民地,一个手工业者只要得到足够的资本就会经营种植业,而不是经营远销外地的制造业。


相反,在那些既没有未开垦土地,又不能轻易购得土地的国家,每一个手工业者只要获得多于日常为邻近地区的居民服务所需的资本,他就会尽力为远距离的销售做准备工作。铁匠将会建立一个钢铁厂,纺织工将建立麻纺厂或毛纺厂。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不同的制造业将会逐渐细分,从而通过各种方式得以改进和完善技术。这一点非常容易理解,因此没有必要进一步作解释。


在没有土地可开发的国家,手工业者会经营远销外地的制造业。


在利润相等或相近的条件下,资本的运用将会首选制造业,然后才是对外贸易,其原因和农业优先于制造业是一样的。就像地主或农场主的资本使用比制造业者的资本安全一样,制造业者的资本在绝大多数的时间里由他自己监督、控制,当然也比进出口商的资本要安全。诚然,无论何时何地,一国剩余的初级产品、工业制成品,或其他国内不需要的产品,都将被运往国外以交换国内需要的其他产品。但是,将这些剩余产品销往国外的资本是属于本国所有还是外国所有却无关紧要。如果一国全部的社会资本不足以在用于耕作所有土地的同时,将这些土地的初级产品完全加工成工业制成品,那么借助外国资本将初级产品出口到国外还是有利可图的。这样,国内资本就可以投入到更加有利的用途上。古埃及、中国、印度的财富充分证明,即便一国大部分对外贸易由外国人经营,它们也可以达到相当程度的富裕。如果北美洲和西印度的殖民地除了自己的资本之外,没有其他资本能够投入到其剩余产品的出口上,它们进步哪会像现在这么快!


自然地,制造业优先于对外贸易。


因此,根据事物的自然进程,每一个社会在发展过程中首先会将其大部分资本用于农业,其次是制造业,最后是对外贸易。这个发展规律是一则自然规律,因此,我相信,在每一个拥有领土的国度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观察到这条自然规律。在规模可观的城市建立起来之前,一定先耕种了一些土地,在它们能够想到经营对外贸易业务之前,在那些城市里必定已经开始了一些比较原始和简易的制造业。


事物发展的自然进程是农业第一,然后是制造业,最后是对外贸易。


尽管这个自然顺序在所有进步国家中肯定都以某种程度出现了,但是,所有现代欧洲国家在许多方面却和这个顺序相反。一些城市的对外贸易引致了本国精细制造业,以及适于远距离销售的制造业的发展;而制造业和对外贸易又同时引发了农业的大改良。在原统治制度下形成的风俗习惯,即便在政权剧烈更迭之后依然存留下来,但这些风俗习惯会自然地迫使该国以一种违背自然的、甚至是反向的规律发展。


但是,这个顺序在许多方面被颠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