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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论
1.5.3 第二章 论作为社会总储备的特殊部分或维持国家资本支出的货币

第二章 论作为社会总储备的特殊部分
或维持国家资本支出的货币

本章导读:在本章中,斯密着重讨论以货币形式存在的资本,尤其是讨论纸币和金银货币的异同点。纸币代替金银是一种进步,它能够节约交易费用,便利资金融通,促进一国的净收入、就业量及生活福利水平的提高。但是,斯密强调,发行纸币应当以交易中所需要的金银数量为上限,如果超过这个限度,将会引发纸币贬值,银行挤兑,乃至银行破产。


从第一篇中,我们了解到,大部分商品的价格都会分为三个部分:一为支付劳动的工资,一为资本的利润,还有一个是在生产和销售商品过程中使用的土地的租金。而有些商品的价格只包含其中两部分——劳动工资和资本利润;极少数商品的价格只由劳动工资这一部分构成。不管怎样,所有商品的价格都是由上述的一个部分、两个部分或三个部分构成的,既不属于工资也不属于地租的部分,必然是某人的利润。

我们已经证实,单独就各特定商品而论,情况就像上述的一样;如果就一个国家劳动和土地全年产出这个整体而言,情形也必然如此。全年产出的整体价格或可交换价值也必然分成同样的三部分,并以劳动工资、资本利润或土地租金的形式分配到该国的不同居民手中。

尽管每个国家土地和劳动的全部年产品价值将以上述方式分配,并且构成不同居民的收入,但是,就如同论及私有土地租金时我们要区分毛租金和净租金一样,一国全体居民的收入也要分为总收入和净收入。

私有土地的毛租金包括农场主支付的一切费用;毛租金扣除管理费、修缮费及其各种必需费用后,地主可自由支配的剩余部分被称作净租金;在不损害土地的前提下,净租金是可被地主用于即时消费的储备,也可以用于购买桌子、设备、房屋装饰、家具,以及个人的休闲娱乐。地主实际财富的多少不决定于毛租金而决定于净租金。

一个大国全体居民的毛收入包括他们拥有的土地和劳动的全部年产品。毛收入首先要扣除固定资本的折旧,其次要扣除流动资本的折旧,剩余归居民自由支配的部分被称作净收入。换言之,净收入是指在不侵蚀资本的条件下,居民可以用于即时消费,或用于支付其生活必需品、便利品及休闲娱乐的部分。居民的实际财富的多少同样不决定于他们的毛收入,而是决定于他们的净收入。


毛收入包括全部年收入,而净收入则是毛收入中扣除固定资本、流动资本的折旧之后的剩余部分,它将归居民自由支配。


固定资本的全部折旧最终必定都会从社会净收入中扣除。无论是维护生产性机器设备的原材料、维护盈利性建筑物的原材料,还是将原材料加工成适合形态的必要劳动,都不能算作净收入的一部分。诚然,那些劳动的价格可能是净收入的一部分,因为从事这种劳动的工人可能将其全部工资收入都划作即时消费储备。但是,对于其他类型的劳动来说,不仅劳动价格而且劳动产品都可能属于这类储备,劳动的价格是工人即时消费的储备,而劳动产品则成为其他人即时消费的储备,这些人的生活必需品、便利品及休闲娱乐活动都因工人的劳动而增加。


固定资本的折旧必须从中扣除,


固定资本的功能是增进劳动生产力,换言之,使得等量劳动能够承担更多的工作。两个农场面积相等、土地质量相同,其中之一的屋舍、篱笆、排水系统、交通运输等基本条件都处于最佳状态,而另一个则设施配备不足,那么在前一个农场相同数量的工人和牲畜能够生产出多得多的产品。同样的,在工厂里,数量相等的工人配备最先进的设备时,其制成的产品数量将比配备较差设备的工人多得多。在各类固定资产之上投入适当的改良费用,总是能够带来更多的利润回报,并且,所实现的年产品价值增值大大多于用于改良这些设备的成本。然而,实现设备改良也是需要占用一部分社会产品。原本可能直接用于生产食物、服装、屋舍,一切社会必需品和便利品的那部分原材料和工人劳动,现在要改作他用了。诚然,这种重新配置极度有利,但与原来的用途还是有所区别的。考虑到各种机器设备的改良,因为使得相同数量的工人在完成相同的工作量时,和以前相比,工具却更加方便和便宜,因此普遍认为,机器设备的改良对各国都是有利的。从前为那些复杂而又昂贵的机器设备配备的那部分原材料和工人的劳动,以后就可以直接用来增加产量了,而原先增加产量则必须增加这种或者那种机器设备才能实现。一些大型工厂的管理者,每年需要花费一千英镑用于维护机器设备,如果他能够将维护费用减少到五百英镑,自然就能够用剩余的五百英镑购买更多的原材料和雇用与之相应的劳动者。因此,机器设备所生产的产品数量自然也就增加了,从而,社会将从技术进步及其所带来的便利中获益。


因为固定资本的唯一目的就是提高劳动生产力,而每一次的成本降低和技艺简化都被视为一种进步。


一个大国固定资本的折旧费用可以和私人土地的折旧费用大致类似。私人土地的折旧费用通常是维持土地产量,以及地主的毛收入、净收入所必需的。处理得当的话,折旧费用的扣除并不会引起产量的减少,总地租至少和以前一样多,而净收入必然会增加。


固定资本的维持成本类似于私人土地的折旧成本,


虽然固定资本的折旧因为上述原因必须从社会净收入中扣除掉,但是流动资本的折旧却并非一定如此。流动资本组成的四个部分——货币、食物、原材料、制成品——中的后三者,前文已经论述,通常会从流动资本中转化出来,要么转化为社会的固定资本,要么转化为用于即时消费的储备。可消费产品中凡是没有用于维持固定资本的,必然全部转化为后者,这样就成为社会净收入的一部分。因此,流动资本中的这三个组成部分的维持费用,并不会从作为社会净收入的那部分年产品中提取,与之不同,固定资本的维持费用则必须从中提取。


但是,流动资本后三项的维持费用却不能从社会净收入中扣除。


从这个角度来看,社会流动资本和私人流动资本,性质不同。私人流动资本绝不能算作他的净收入,净收入全部由利润构成。虽然个人的流动资本是其所在社会流动资本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社会流动资本并不因此完全从社会净收入中扣除。虽然商人店铺中的全部商品不可能全部作为商人本人即时消费的储备,但是却可能全部作为他人即时消费的储备,其他社会成员使用的从其他基金中得到的收入,不断将商品的价值附加利润转移到商人手中,既没有减少商人的资本,也不会减少其他社会成员的资本。


从这个角度观察,社会流动资本和私人流动资本不同。


因此,在社会流动资本中,货币的维持费用要从社会净收入中扣除。


货币维持费用必须扣除。


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中以货币形式存在的部分,对社会收入的影响极其相似。


货币和固定资本非常相似,因为:


首先,经营中使用的机器工具需要一笔费用,最初用于机器工具的建造,随后用于机器工具的维护,这两种费用尽管都是毛收入中的一部分,但是最终都要从社会净收入中扣除掉。各国流通中使用的货币也一样,也需要一笔费用,最初用于货币的铸造,然后用于货币的维护。同样的,二者尽管都是毛收入中的一部分,但最终都要从社会净收入中扣除掉。一定数量的贵重材料——金、银,以及重要的劳动,在这种情况下没有用于增加即时消费的储备——生活的必需品、便利品和娱乐享受,而是用于维持商业社会中这种重要而又昂贵的工具。借由这个工具,社会成员得以按照适当的比例获得日常生活必需品、便利品和娱乐休闲服务。


(1)货币储备的维持费用是毛收入但不是净收入的组成部分。


第二,构成私人和社会固定资本的、经营中使用的机器工具,既不是毛收入的构成部分,也不是净收入的构成部分。实现社会全部收入的、在各社会成员间分配的货币,同样也不构成毛收入或净收入的组成部分。流通中如此重要的工具和经由其流通的商品完全不同。流通中的商品全部进入社会收入的组成部分,而流通的工具则不属于社会收入的组成部分。不管是计算社会毛收入还是净收入,我们必须从全部货币和商品的社会流通量中减掉货币的全部流通价值,一个铜板都不能计算在内。


货币本身也不是净收入的组成部分。


使得这个观点显得可疑而模糊的唯一原因,是语言的歧义。


唯一使之可疑的原因是语言的歧义,


当我们提及特定金额的货币,有时仅指构造货币的金属块,有时又模糊地包含它所能交换到的商品的意思,或其货币所有者所拥有的购买力。所以,当我们说英格兰流通中的货币有一千八百万英镑的时候,我们表达的只是金属的数量,这个数量是一些作者通过计算甚至只是设想而得到的国内货币流通量。但是,当我们说一个人一年有五十或者一百英镑的收入时,我们通常不仅表示他每年得到的金属数量,而且表示他每年可以购买或者消费的商品价值量。通常我们确认的是他可能实现的生活水平,即他花费得当时,可以纵情享受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的数量和质量。


(2)一定数量的货币经常既用于表示它所能够购买的商品,还用于表示货币本身。


任何数量的货币,当我们既指一定数量的金属,又大致包括它所能交换的一定数量的商品的时候,该数量货币所代表的财富和收入的多少,只能用以上两种含义之一来表示,但是往往就会和另一个产生一些混淆。不过,表示第二种含义比第一种含义更合适,即该数量货币代表的财富的多少用货币所值而非货币本身的数量表示更好。


但是,我们不能将两种数量重复相加。


因此,如果某人每周可得生活费一几尼,他可以用它购买一周所需的生活必需品、便利品或用于娱乐活动。他的真实财富或者说他每周的真实收入,和实际消费品成比例。当然,他的周收入不能同时既等于一几尼又等于用它购买到的商品,只能等于这两个相等价值中的一种,与其说等于前者,毋宁说等于后者,与其说等于一几尼本身,毋宁说等于一几尼所值。


如果一个人每周有一几尼的收入,表示他可以消费一几尼的生活必需品或其他商品,


如果这个人一周得到的不是一个几尼的金币而是一个几尼的纸币,他的收入当然不是由那张纸构成的,而是由那张纸所能购买的商品构成的。一几尼的纸币在周边地区被所有商家接受,可以交换商人手里相应数量的生活必需品和便利品。支付给这个人的收入不是由金块构成的,而是由凭借这金块能够得到或者交换到的东西构成的。如果金块什么都换不到,那么金块也就像倒闭的银行所发行的纸币一样,只是一张一文不值的纸。


他的真实收入就是交换来的那些生活必需品及其他产品。


尽管各国居民的周收入或者年收入,可能按照同样的方式在实际生活中大多以纸币的形式支付,但是,他们全部的实际收入的总额,必然总是和居民以这些纸币购买到的可消费商品数量成比例。显然,收入总额不能同时既等于货币又等于消费品,而是等于其中之一,那么,与其说等于前者,不如说等于后者。


一国全体居民的收入也是如此。


虽然我们经常用一个人每年获得的金属数量表示他的收入,但是之所以这样,还是因为这些金属的多寡决定了他的购买能力,换言之,决定他每年能够消费的商品价值。既然如此,我们依然认为他的收入是由购买力或者消费能力构成,而不是由蕴含这个力量的金属块构成。

但是,以上论证仅适用于个人,不适用于整个社会。每年支付给个人的金属块总量通常精确地与其收入相等,因此是个人收入多少简洁有效的表达方式。但是,一个社会流通中的金属总量从不和社会成员的收入总额相等。因为同一枚几尼,今天作为周薪支付给这个人,明天可能支付给另一个人,后天可能支付给第三个人,所以一国一年流通中的金属块总量必定大大少于一年中用它们来支付的收入价值总额。但是,这些不断支付出去的货币收入总额的购买力,即它们能够购买的商品数量,总是和那些收入价值相等,支付给各人的收入必定也是如此。因此,收入不可能是由金属块构成,这些金属块的数量远远小于其价值量,收入只能是由金属块的购买力构成,或者由这些金属块在不同人手中流通时相继购买的商品构成。


每年支付给个人的金属货币总是和他的收入相等,而社会流通中的货币总额不可能和社会总收入相等。


因此,货币这个流通中的大轮毂是商业中的重要工具,就像所有其他贸易中的工具一样,货币尽管构成资本中一个部分,而且是一个特别重要的部分,但是却并不构成它所在社会的收入的部分。尽管在每年的流通过程中,作为货币的金属块实现每个个体的收入分配,它们却不是个人收入的组成部分。


货币因此不构成社会收入的一部分。


第三,也是最后,属于固定资本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机器设备等,和流动资本中的货币资本更加相似。建造和维护这些机器设备的成本的每一次节约,并不会降低劳动生产效率,而会增加社会净收入。同样,收集和维护流动资本中货币部分的成本的每一次节约,也会增加社会净收入。


(3)每一次货币储备的维护费用的节约都能增加社会的净收入。


节约固定资本的维护费用以增加社会净收入的机制非常明显,而且业己得到部分解释。每个项目经营者的所有资本必然划分为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两个部分。当资本总额固定不变时,其中一部分减少,另一部分必然会增加。其中流动资本执行为劳动者配备劳动资料和工资的功能,以此推动生产经营活动的运转。因此,如果固定资本的维护费用节省了,而并不影响工人的劳动效率,那么就必然会增加推动项目运转的其他基金,相应地,土地和劳动的年产量、各国的真实收入也都会增加。

纸币代替金银,大大降低了商业流通的成本,而且往往同样便利。现在,这一种新的运转工具开始执行货币的流通职能,而且这种新工具的创造和维持成本比原先低得多。不过,纸币流通的机制是什么,它又是通过什么方式增加社会总收入和净收入的,这些问题的答案却并不是显而易见的,因此,需要作进一步的解释。


纸币代替金银是一种进步。


纸币有好多种,其中最为人们熟知的是由银行或者银行家发行的银行券,它似乎最适合执行纸币的功能。


银行券是最佳纸币。


当一国居民完全信任某个银行家的财富、诚信、严谨的时候,他们就会相信这个银行家一定能够根据持票人的需要随时见票承兑他发行的银行券。所以,最初这些银行券具有和金银一样的流通性,因为人们相信银行券随时可以兑换金银。

假设一个银行家向他的客户出借总值高达十万英镑的银行券。当这些银行券执行货币全部功能的时候,他的债务人就得向他支付等额利息,就像他借给他们的不是银行券而是实实在在的货币一样。这份利息是银行家收入的来源。尽管一些银行券不断流回银行家手中要求承兑,但是,其中的一部分会持续不断地在外流通数月乃至数年。尽管在流通中银行券的全部金额最高可达十万英镑,但是银行家在手里通常只要保留二万英镑的金银就足以应付日常的兑换需要了。因此,经由这种机制,二万英镑金银现在可以执行此前十万英镑金银的功能。经由这些银行券,总值达十万英镑的交易可以进行,或者等值的消费品可以在相应的消费者之间流通和分配,就像等量金银货币能够完成的一样。如此一来,八万英镑的金银就可以从国内流通中节约出来,如果类似的操作在许多银行和银行家那里同时进行着,那么此时执行全部流通职能的金银货币数量只是此前必要量的五分之一。


如果一个银行家借出十万英镑的银行券,而手里只要保有两万英镑的金银就可以了,那么八万英镑的金银就可以从流通中节省出来。


假设一国在某一时刻流通中的货币总量为一百万英镑,这个数量足以实现该国全部土地和劳动年产品的流通。再假设此后某一时刻,许多不同的银行和银行家向持有者出借了一百万英镑的银行券,而仅在各分支机构保有二十万英镑金银应付日常的承兑需要。从而,流通中将有八十万英镑的金银及一百万英镑的银行券,总金额为一百八十万英镑。但是,该国此前土地和劳动的年产量只需要一百万英镑进入流通就可以分配到相应的消费者手中,而且年产品并不能随着银行券的发行旋即增加。所以,在纸币发行之后,流通中依然只需要一百万英镑就足够了。买卖的商品和此前完全一样,因此,同等数量的货币也足够了。流通渠道,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也和以前一样,我们假设一百万英镑完全足以填满这个渠道。因此,无论向其中多注入多少货币,都无法在其中运行,而是必定从中溢出。因此,超过该国流通所需的八十万英镑货币一定会从流通中溢出。尽管这些货币无法在国内正常流通,但是,如此宝贵的货币闲置在那里就太可惜了。因此,多余的货币将会被输送到国外去寻找在国内无法觅得的更加有利可图的运用方式。由于在远离发行纸币的银行、远离法律强制执行纸币流通的国家,纸币在日常支付中不会被接受,所以纸币是无法在国外流通的。因此,高达八十万英镑的金银将会被输送到国外,而国内流通的管道内则被一百万纸币充满了,代替此前的一百万金属货币。


如果许多银行家都这样做,那么此前流通中的五分之四的金银就会被输出到国外,


如此大额的金银被输出国外,却绝对不是毫无所求的,也绝不是其所有者奉送给外国人的礼物。它们将会换回这种或那种商品用于满足他国或本国的消费需求。


换回商品,


如果他们使用货币在外国购买商品以满足第三国需要,即用于转口贸易,那么无论赚到多少利润,都将增加本国的净收入。这就像一份为推动一项新产业而创立的新基金,国内贸易现在使用纸币,而将金银转入新的外贸基金中。


或者用于满足他国的消费需求,此时,利润是该国净收入的增加部分。


如果他们使用货币购买外国产品以满足本国消费需要,他们可能首先购买那些满足游手好闲的不生产阶级所需要的产品,例如外国葡萄酒、外国丝绸等;或者,他们还可能购买更多的原料、工具、给养品的储备,以维持和雇用更多的生产阶级。他们除了再生产出自己每年消费品的价值之外,还将产出一份利润。


或者用于本国的消费:(1)奢侈品;(2)维持和雇用更多生产阶级的原料、工具和给养品。


当金银用作第一种用途的时候,它助长了奢侈浪费,增加了开支和消费而没有增加产量,也没有建立任何可以长期支撑这份开支的基金,因此从任何角度来看对国家都是有害的。


如果用来购买奢侈品,就助长了浪费和消费;


当它用于第二种用途的时候,它提升了生产力,尽管也增加了社会的消费总量,但是却建立了支撑这些消费的永久基金。人们将再生产出他们每年所消费商品的总价值,并且附带一份利润。那些工人将他们的劳动加诸于原材料之上所增加的价值,增加了社会总收入、土地和劳动的年产品价值,从这部分增加值中扣除维持产业用机器工具所必需的费用之后,剩余的部分将形成社会的净收入。


如果用来购买原材料等商品,则提供了支持消费的永久基金。


由于国内银行大量发行银行券而输出国外的金银,如果用来购买用于本国消费的外国商品,那么就有大部分是而且必定是用来购买第二种商品。尽管有些人有时可能在收入没有增加的情况下增加自己的开支,但是,我们可以确信没有哪个阶级或者阶层全体人员会这样做。因为,即便通常而言,实现繁荣的基本规则也并不总是为每个人所遵守,但是这些规则却常常影响着各阶级、阶层的大部分人。既然不生产阶级的收入完全不可能因为银行业的经营活动而有所增加。那么不生产阶级一般不会因为银行业的经营活动而大量增加其开支;尽管他们中的个别人有时的确会因之增加支出。因此,不生产阶级对进口商品的需求和以前完全一样,或者大致相等,这类需求仅构成由于银行业的经营活动而流往境外的、用于进口外国商品满足国内消费需求的货币中的一个非常小的部分。货币中的大部分自然被用来雇用生产阶级而非用于满足不生产阶级的需要。


大部分输出的金银用于购买原材料等物品。


当我们计算任意一个社会的流动资本可以雇用多少生产阶级时,我们必须仅计算由给养品、原材料和制成品组成的部分,而由货币组成的部分,用以推动以上三者的运动,必须排除在外。为了推动生产阶级劳动,以上三项资本品是必要条件,原材料是劳动对象,器械是劳动工具,工资和给养品是工人劳动的目的。货币既不是劳动对象,也不是劳动工具。尽管工资通常是用货币支付的,工人的实际收入和其他人一样,却不是由货币而是由货币所值构成的,即不是由金属块而是由金属块所能交换的物品构成的。


流动资本可能雇用的劳动者数量由给养品、原材料和制成品构成,完全和货币数量无关。


任何资本可以雇用的劳动者数量显然等于资本所能为之配备给养品、原材料、工具及与工种相适应的维持费用的工人人数。货币可能是购买原材料、工具及工人生活必需品所必需的,但是全部资本所能雇用的生产阶级的数量显然不同时等于货币数量与购买的原材料、工具和生活必需品之和。只能等于其中之一,而且与其说等于前者,毋宁说等于后者。

当纸币代替金银时,由流动资本提供的原材料、工具和工人生活必需品的数量,其价值增量等于原来用于购买它们的金银的价值。实现流通和分配的这个大轮毂的全部价值,就此加诸于经由它们流通和分配的商品价值之上。从某种意义上说,纸币的发行者作为近似于一项伟大事业的开拓者,他们在机器改良之后,拆除他们的旧机器,将新旧机器之间的价值差额加入流动资本,即增加为工人配备原材料和工资的基金。


纸币代替金银增加的原材料、工具和生活必需品的数量,等于原来这种用途的金银的支出。


也许,计算任何一个国家流动资本相对于经由它流通的全部年产品价值之间的比例,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不同的研究得出的结果有五分之一、十分之一、二十分之一、三十分之一。但是,无论流动货币相对于全部年产品价值的比例多小,由于年产品中仅有一部分,通常是一小部分用于维持生产阶级,因此,流动货币和用于维持生产阶级的年产品之间的比例却是相当大的。因此,当被纸币代替之后,流通中的必要的金银也许减少到只占纸币的五分之一。如果剩余的五分之四中的大部分添加到用于维持生产阶级的基金中去,就必然会大大增加生产阶级的数量,进而增加土地和劳动的年产品数量。


货币相对于全部年产品而言比例很小,但是相对于维持生产阶级的年产品部分,比例很大。


在最近的二十五年至三十年间,苏格兰开始流通纸币。在苏格兰的每一个大城镇,乃至于一些小村庄都开设了银行,其效果和上述情况非常相似。国内业务几乎全部由这些银行发行的纸币经营,各种买卖和支付都通过纸币完成。银币仅在兑换二十先令的银行券时才少量使用,而金币的使用则更少。尽管各银行公司的行为并非无懈可击,以至于需要政府出台法令进行调节,但是毫无疑问国家从银行的经营活动中获利颇丰。我得到的确切消息是,格拉斯哥的贸易量在那里开设第一家银行之后的大约十五年内翻了一番,而整个苏格兰的贸易量在爱丁堡最早开设了两家国有银行之后增长了四倍以上。其中之一被命名为苏格兰银行,是根据1695年通过的议会法案设立的;另一个叫苏格兰皇家银行,是在1727年由皇室特许设立。我很难设想,无论是整个苏格兰国家的贸易,还是格拉斯哥单个城市的贸易,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实际增长幅度如此之大。如果其中有一个情况属实,那么效果之大不是银行这一个因素可以解释的。然而,毋庸置疑的是,苏格兰的贸易和生产在此期间内的确大幅增长,而银行业对此作出了巨大贡献。


苏格兰发行货币的效果非常明显。


1707年,苏格兰和英格兰还没有合并,苏格兰国内流通的银币价值,以及合并后交到苏格兰银行重铸的货币总价值达四十一万一千一百一十七镑十先令九便士。没有金币的统计数据,但是,从苏格兰铸币厂的历史账户中我们可以看出,每年铸造的金币价值稍稍多于银币。有不少人过于担心,因害怕不能收回银币而不把银块交到苏格兰银行去。此外,一些英格兰银币也没有缴存入库。所以,合并前在苏格兰境内流通的金银货币的总价值不应低于一百万英镑。这似乎是当时苏格兰全部的通货数量了,因为尽管苏格兰银行当时还没有竞争者,它发行了不少纸币,但是仅占全部通货很小的部分。如今苏格兰全部的通货数量已经超过二百万英镑了,而其中金银币的比重大概不超过五十万英镑。虽然在此期间苏格兰金银币流通数量急剧下降,但是它的实际财富和繁荣却没有遭受任何损失。相反,土地和劳动的年产品,它的农业、制造业和对外贸易都显著增加了。


联合之初,苏格兰至少有一百万英镑的金银币,而现在不到五十万英镑。


银行和银行家发行银行券的主要方法是汇票贴现,即在汇票到期之前预付款项。他们总是以预付款项的数额为基础扣除到期之前的法定利息。当汇票到期时,回收的金额将会抵消银行预付的款项,还能附带一笔利息作为净利润。银行家向贴现汇票的商人预付的不是金银,而是他自己发行的银行券,他将根据以往的流通经验利用贴现的机会发行大量的银行券,从而可以从中得到大量的利息作为净利润收入。


银行券通常通过汇票贴现发行,


现在,苏格兰的商业规模并不怎么大,而在两家公立银行开设之前,苏格兰的商业规模更小。如果这两家银行仅限于汇票贴现业务,它们只能开展少量的业务。因此,它们发明了另一个发行银行券的方法,称之为开设现金账户,即给予个人一定的信用额度(例如,二千或三千英镑),如果这个人能够找到两个信用良好且拥有优质土地的人为其担保,这个人就可以在此信用额度内提款,这笔钱在银行需要的时候可以收回,并且收回法定利息。我相信,此种信用在世界各地都是通过银行或银行家授予的。但是,苏格兰银行承兑偿还款项的条件之简便,据我所知是独一无二的,也许这才是这些银行业务量巨大,而国家从中获利丰厚的最重要的原因。


但是,苏格兰银行还发明了现金账户系统。


例如,任何一个拥有这种银行信用账户的人,当他从银行借取一千英镑之后,他可以分期还款,一次偿还二十或三十英镑,而银行在收到款项之后,将会在收款当天将相应比例的利息扣除,直到全部款项付清为止。这样一来,所有的商人及几乎所有的经营者都发现,开设这样一个现金账户是非常方便的,从而有利于提升这些银行的业务量。因为他们随时愿意接受银行券作为支付手段,并且也刺激了那些和他们有关系的人大量接受银行券,而银行在其顾客向其申请资金的时候,总是向他们预付银行券。商人用银行券向厂家支付货款,厂家又把银行券支付给农场主作为原材料和生活资料的货款,农场主用银行券缴纳地租,地主又把银行券再次支付给商人用于购买生活便利品和奢侈品,最后,商人将货币返还到银行平衡他们的现金账户,或偿付他们从银行借取的东西。这大概就是一国使用银行券进行交易的全部货币业务种类了,也是银行的最大生意。


它使得银行可以随时发行银行券,


利用现金账户,每一个商人只要不草率行事,都可以开展更大规模的业务。如果有两个商人,一个在伦敦,另一个在爱丁堡,两个人在同样的贸易领域拥有同样的资本,爱丁堡的商人只要比较谨慎就可以比伦敦的商人开展更大规模的业务,雇用更多的工人。伦敦的商人总是必须随时在自己的保险柜或者银行的保险柜里保有大量的现金,当他把钱存放在银行的时候,银行并不向商人支付分文利息,商人这样做是为了履行因赊购商品而不断到期的支付义务。假设他留在手里的货币总金额是五百英镑,那么他就不能将全部资金用于购买商品囤积在仓库里,而必须留下五百英镑,尽管并没有人强迫他这么做。假设他的资本或者等值于全部资本的商品每年周转一次。由于必须在手里保有五百英镑的现金,他每年销售出去的商品数量比最大可能数量要少五百英镑,年利润也将比最大可能利润少相应的数额,雇用的劳动者数量同样将比可能的最大雇用量少相应的数量。相反,爱丁堡的商人不必为了应付日常所需在手里保有现金。当有支付需要的时候,他利用银行的现金账户履行支付义务,并且用日常销售收入回收的货币逐渐偿还借款。因此,利用这个账户,只要不行事草率,爱丁堡商人在仓库中储存的商品总是可以比伦敦商人多,当然也可以赚取更多的利润,雇用更多的生产性劳动者。这是国家从这项业务中获取的最大好处了。


并且,使得商人可以比此前开展更大规模业的务。


诚然,人们可能会认为,汇票贴现的便利给英格兰商人带来的好处和现金账户给苏格兰商人带来的好处一样多。但是必须记住,苏格兰商人除了可以和英格兰商人一样方便地贴现汇票之外,还能够得到现金账户的好处。


苏格兰银行在需要的时候当然可以贴现汇票。


任何一个国家,能够顺畅流通的纸币总额不能超过其所代替的金银总额,即假设商业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可能流通的金银总额。例如,如果在苏格兰境内纸币的最小面额是二十先令,那么,能在全苏格兰流通的面额二十先令的纸币总额,绝不可能超过国内每年交易额为二十先令及二十先令以上的全部交易价值所必需的金银总量。如果任何时候流通中的纸币超过了这个数量,如果超出部分既不能输出国外,又无法在国内流通,纸币必然立即回流到银行,要求兑换成黄金或者白银。许多人会立刻意识到也许他们拥有的纸币太多了,超过了国内交易所必需的量,他们将立即要求银行承兑纸币。一旦过剩的纸币转换成金银,人们会发现,将货币输出国外很容易就可以有利可图,而当货币以纸币的形式持有的时候是无法输出国外的。因此,人们立即要求银行兑换流通中过剩的全部纸币,而一旦银行在兑换过剩纸币时流露出丝毫的困难或者踌躇的话,更加严重的挤兑就会出现。这将引起恐慌,而恐慌必然会加剧挤兑。


发行的纸币数量不能超过在没有纸币发行前的流通中所需要的金银数量。


除了其他各行业通常都会发生的房租、仆役、店员、会计工资等成本之外,银行还有特殊的经营成本,主要包含以下两个部分:第一,在金库中随时保持大量现金用于满足银行券日常兑换需要所损失的利息;第二,一旦金库因为日常兑换而储备不足时,迅速恢复充足储备的成本。


银行的特殊成本包括:(1)为了兑换纸币保持现金储备的成本;(2)不断恢复储备的成本。


一家银行的纸币发行量如果超过该国流通的需求量,过剩的纸币将会不断流回银行要求兑换,那么这家银行就应当增加库存金银的储备,增加的数量不仅要和流通中过剩的纸币额成比例,而且还要超过这个比例,因为银行券回流的速度比过剩银行券发行的速度快得多。如此一来,这家银行必然增加了第一项成本,增加的比例不仅要按照不得不兑现的数量而增加,而且还要大于这个比例。


发行过剩货币的银行,将会同时大大增加第一种成本和第二种成本。


同时,这家银行的金库枯竭的速度也比发行合理数量货币时快得多,尽管这些金库的储备原本就更充足。因此,不断填充这些金库不仅需要投入更多的成本,而且需要持续不断地投入成本。铸币也因此不断大量地投入到金库中而不能在社会中流通。这种铸币是为了代替超过流通需要的纸币的,因此它也超过了流通的需要。铸币是不可能被闲置不用的,它必然以这种或那种形态输出国外,追求国内无法实现的利润。金银的持续输出增加了银行寻找新的金银以充实快速枯竭金库的困难,这必然进一步增加银行的成本。所以,银行因为不得不增加的兑现数量而增加的第二种成本比第一种成本还要多。

假设一国流通中能够顺利吸收和使用的某一银行的全部纸币的精确数量为四万英镑,同时为了满足日常的兑换需要,这家银行必须时刻在金库内保有一万英镑的金银。如果这个银行试图向流通中投放四万四千英镑的纸币,超过需要的四千英镑纸币将会几乎在发行出去的同时流回银行。因此,为了满足日常的兑换需要,银行在金库内时刻保有的金银数额将不是一万一千英镑,而是一万四千英镑。不仅过剩的四千英镑纸币得不到任何利息收入,银行还要损失不断收集四千英镑金银的成本,这些金银在每一次流入金库的同时立刻就又流了出去。


举例说明一下。


如果所有的银行都深知自身的利益所在,并且高度关注自身的利益,流通中就永远不会有过剩的纸币。可惜的是,并非所有的银行总是能够做到,因而流通中时常充斥着过剩的纸币。


银行有时并不明白这个道理。


英格兰银行就曾发行了大量纸币,其中超额部分不断回流要求兑换金银。为此,英格兰银行多年以来每年都必须铸造八十到一百万英镑的新硬币,平均每年铸造额约为八十五万英镑。由于如此大规模的铸造硬币(因为多年以来金币不断磨损、贬值),就在一盎司黄金兑换三英镑十七先令的规定颁布后不久,英格兰银行就开始不得不时常按照每盎司四英镑的价格购买金块。这样一来,如此大规模的铸造硬币,损失比例在两点五到三个百分点之间。尽管银行因此被免除了铸币税,而且政府承担了铸币的成本,但是政府的扶持政策并不能完全抵消银行的成本。


例如,英格兰银行和苏格兰的银行。


苏格兰的银行同样因为发行过剩货币不得不在伦敦长期雇用代理人为他们收集金属货币,收集成本很少低于一点五或两个百分点的。收集的硬币通常要用马车运送到苏格兰,护送运输的费用又是零点七五个百分点,或每一百英镑十五先令。这些代理人并不总是能够及时补充其雇主的金库。于是,银行的资金来源就必须依赖于向他们在伦敦的往来银行开具汇票筹集。当这些往来银行此后要求他们支付这笔资金并且附带相应的利息和佣金时,一些苏格兰的银行因为陷于发行过剩货币的困境无法脱身,有时不得不再次向对方开具汇票来承兑先前的汇票,再不然就是向伦敦的其他往来银行开具新汇票承兑旧汇票。如此这般,同样一笔货币,或者同样金额的汇票,有时往来达两三次之多,而欠债的银行必须支付累计金额的全部利息和佣金。即便是那些从来不过度发行货币的苏格兰的银行,有时也不得不求助于这种毁灭性的资金来源。

无论是英格兰银行还是苏格兰的银行,都必须支付金币兑换超过国内流通需求和全部流通需求的纸币。这些金币此后有时以硬币的形式输出国外,有时熔成金块输出国外,有时熔成金块以每盎司四英镑的高价出售给英格兰银行。输出国外或者熔铸的硬币,是从全部硬币中挑选出来的最新、最重、最好的硬币。当这些分量重的货币以硬币的形式在国内流通的时候,它们并不比分量轻的货币值钱。但是,当它们输出国外或者熔铸成金块的时候,它们显然更加值钱。尽管每年大量铸造新硬币,但英格兰银行吃惊地发现,硬币依旧年年短缺,不仅如此,尽管每年银行大量发行优质的新硬币,但流通中的硬币品质不是越来越好,反而越来越差。他们发现,每年短缺的黄金数量几乎和上一年铸造的一样多。由于金块价格的持续上涨,而金币又不断受到磨损削刮,铸币成本一年高过一年。前面已经证明,英格兰银行在满足自身金库硬币需求的同时,实际上间接满足了整个联合王国的硬币需求,硬币通过多种途径不断从银行的金库里流入王国。因此,无论维持英格兰和苏格兰流通中的过剩纸币需要多少硬币,无论王国内由过剩纸币引发的硬币需求有多大,英格兰银行都必须满足这些需要。无疑,苏格兰的银行为自己的疏忽大意需要支付高昂的代价。但是,英格兰银行不仅要为自己的疏忽大意,还要为几乎所有的苏格兰的银行更加严重的疏忽大意支付高昂的代价。

联合后的苏格兰、英格兰两国都有一些大胆的过度贸易项目,它们是纸币过量发行的根源。


过度贸易是纸币发行过剩的根源。


一家银行向各商人或经营者预付的适当金额,既不是其商业经营的全部资本额,也不是资本额的大部分,而是商人在得不到银行预付时,所有资本中必须以现金形式随时持有在手里应付日常开支的部分。如果银行预付的纸币数量不超过这部分资金量,发行的纸币数量就不会超过在没有纸币的条件下一国流通中需要的金银货币的数量,也不会超过该国流通环节可以轻易吸收和使用的纸币数量。


银行向商人预付的纸币数量,不该超过商人在没有银行预付条件下必须以现金形式持有在手中的金属货币的数量。


当银行向商人贴现一笔由实际债权人向实际债务人开具的实际承兑汇票时,这个汇票在到期时实际上是由债务人支付的。银行向债务人预付的纸币价值应当只是债务人自己本该以现金形式保留在手里应付日常需要的价值的一部分。当汇票到期的时候,债务人向银行支付其预付的全部汇票金额,其中包含一笔利息。只要银行只和这类顾客发生资金往来,这个银行的金库就像一个水池,尽管不断有水流出,同时也有几乎等量的水不断流入,因此,无需担忧,水池总会是保持充盈或几近充盈的状态。银行为填满金库只需要花费少许费用,甚至分文不用。


这个限制只有在贴现实际汇票的时候才会被发现。


一个不曾过度经营的商人也会时常需要现金,却没有汇票可以用于贴现。如果一家银行按照苏格兰银行的宽松条件,除了向他贴现汇票之外,在类似的情况下还能够通过现金账户向商人预付所需现金,并且允许商人在获得日常销售收入之后分期偿付这笔借款,他将彻底解除商人必须以现金形式预留一定的资本应付日常需要的义务。当商人需要支付现金的时候,他将通过现金账户进行支付。当然,和这类客户进行资金交易的时候,银行必须倍加小心,密切关注在短期内(例如,四、五、六或八个月内)从该客户那里收回的偿付金额是否和向他们借出的金额相等。如果在短期内的大部分时间里,从某些客户那里收回的金额和出借的相等,那么和这些客户打交道基本上就是安全的。虽然在这种情况下,从银行金库里流出的资金量可能很大,但是流入金库的金额至少一样大。所以,无需担忧,这些金库会保持接近充盈的状态,不需要额外的费用用于补足金库存量。反之,如果客户归还的金额时常大大少于借取的金额,和这些客户做生意就不那么安全了,尤其这种情况多次出现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从银行金库中持续流出的金额必然大于流入的数量,从而,除非不断花费大量成本持续补足金库存量,否则金库必将很快耗尽。


必须密切关注现金账户,确保收支平衡,


为此,苏格兰的银行长期以来严格要求它们的客户经常定期地偿付款项,如果他不能做到,无论他的财产有多少,信誉有多好,银行都没有兴趣和他打交道。如此小心谨慎,不仅节省了维持金库的全部费用,而且还获得两项额外的巨大利益。


就像苏格兰的银行长期以来所做的那样,要求客户经常定期偿付款项。


首先,谨慎小心使得银行无需收集其他证据,只要查阅自己的业务报告,即可准确判断债务人的业务经营状态。这是因为大部分人在业务上升的时候还款有规律,而在业务衰退的时候则没有规律。个人出借资金时,他的债务人少则数人,多则十数人,他要么自己、要么委托代理人,长期密切跟踪、查询每一个借款人的还款和经营情况。但是,一个动辄借款给五百个客户的银行,它关注的目标完全不同,从而在自己的统计报告之外无法得到大部分债务人偿债和经营业绩的定期信息。苏格兰的银行之所以要求其客户经常定期地偿还借款,可能就是考虑到这个好处吧。


这样可以(1)判断债务人的经营状况;


第二,密切关注使得银行得以避免发行超过国内流通能够轻易吸收和利用的纸币。当银行观察到某个客户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偿还的款项金额和借取的完全相等时,它们可以确认,预付给客户的纸币从没超过在没有纸币的情况下客户必须持有在手中以应付日常需要的金银货币的数量。从而,它们通过各种手段发行的纸币数量,从没有超过没有纸币的情形下一国流通中需要的金银货币的数量。客户经常、定期和足额的偿付足以证明,银行在任何时候都没有预付超过在没有银行业的情况下客户必须以现金形式持有在手中应付日常需要的资本数量。客户持有这些资本的目的,是为了维持剩余资本能够正常运转。资本中只有这一部分,在短期内不断以纸币或者硬币的形式流入交易者手里,然后又继续以同样的形式从他们手里流出。如果银行的预付超过了客户这部分资本的数量,短期内,客户偿付的平均数额就无法和银行预付的平均数量相等。这样的交易使得不断流回银行金库的金额和不断从中流出的金额不相等。银行预付的纸币数量超过了在没有银行预付的情况下客户必须持有在手里应付日常需要的金银数量,这些纸币很快将会超过一国在没有纸币的情形下流通中需要的金银的数量(假设贸易情况不变),进而超过一国流通环节能够轻易吸收和利用的货币数量。这些超额纸币将立即流回银行要求兑换金银。这第二个好处虽然同样实在,却不像第一个好处那样为苏格兰各银行所充分理解。


(2)确保避免发行过多纸币。


当各国信用良好的商人既得到了票据贴现提供的便利,又得到现金账户提供的便利,从而不再需要以现金形式保留任何资本应付日常开支的时候,他们理应不再期待从银行和银行家那里得到更多的帮助了。而且,银行和银行家出于自身利益和安全的考虑,在业务深入到这种程度的时候,也不该更进一步。一个银行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不能向商人提供经营所需的全部流动资本,甚至大部分也不行。因为,尽管流动资本不断以货币形式流回商人手中,又不断以相同的形式流出去,但是,全部资金在流回和支出的时点上有较大的差异,从而在符合银行利益的时间段内无法归还银行的贷款。银行向经营者提供的固定资本部分应当更少些。例如,炼铁厂建造熔炉、冶炼车间、生产车间、仓库、工人宿舍等所使用的资本;再如,采掘业的经营者打井、建水泵抽水、修筑道路等所使用的资本;又如,土地改良者在闲置未开垦的土地上投入平整土地、排除积水、修建围栏、施肥犁耕,建筑农舍、马厩和谷仓等所使用的资本,大都不宜从银行那里大量借取。一般而言,固定资本的回收要远慢于流动资本,即便是小心谨慎地使用,这类成本大都在多年以后才能收回,而这个期限太长了,是不利于银行经营的。毫无疑问,商业和其他产业的经营者只要非常小心,就可以利用借来的钱经营其大部分项目。即便如此,出于公正起见,经营者的自有资本应当足以确保债权人的资金安全,如果可以这么称呼他们的话,换言之,即便经营的业绩远不如预期,经营者的自有资本也应当能够避免债权人遭受资金损失。即使能够做到这些预防措施,预计多年以后才能偿还的资金依然不该从银行那里借取,而是应当以担保或抵押的方式从私人那里借取。这些人不想自己费心经营资本,只想依靠利息过活,所以,他们愿意把资本借给那些信用良好且长期使用资金的人。诚然,向银行借钱不需要支付担保或抵押的印花税和律师费,而且苏格兰银行的还款手续又非常简便,对商人和经营者而言当然是最好的债权人。但是,这类商人和经营者却不是银行最好的债务人。


银行只适合发放短期贷款。


二十五年前,苏格兰的银行就已经发放了国内流通能够轻易吸收和使用的足额纸币,甚至超过了这个数量。因此,这些银行实际上在很久以前就已经给予了苏格兰的贸易和经营者和自己利益相符的最大可能的帮助,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银行的经营活动已经有点儿过度了,并且已经导致了银行利润的损失,至少是缩减,这是过度经营在所难免的。而那些商人和经营者虽已得到了银行和银行家的全力支持,却还不满足。他们似乎认为,银行可以无限扩张信贷规模来满足他们的全部需要,而付出的代价仅仅是纸张的成本而已。他们抱怨银行家们目光短浅、裹足不前,导致信用规模和国内的商业规模不相称。其所谓的商业规模,无疑超过了他们在使用自有资本,或者通过通常的担保、抵押方式向私人借取款项的情形下所能达致的业务范围。他们似乎认为,银行有义务弥补这个差距,为他们提供贸易所需的全部资本。然而,银行家们的立场却与之相异。当银行家拒绝向他们提供信贷资金时,一些商人想出了一种权宜之计,这个方法一时之间可以实现同样的目的,只不过费用相对较高而已,效果和银行急剧扩张信用一样。这个方法无他,就是人们熟知的循环出票,一些时运不济的商人在濒临破产时往往求助于这种方法。这种弄钱的方法在英格兰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在最近一次战争期间,贸易利润出奇地高,诱发了过度贸易的热情,循环出票的规模巨大。后来,这种方法从英格兰传到了苏格兰,相对于那里狭小的商业规模和为数不多的国内资金而言,循环出票的规模很快就发展得超过了英格兰。


二十五年前,苏格兰的银行就已经发行了适度的货币,但是商人们却不满足,一些人求助于循环出票的方法套取资金。


商业人士对于循环出票这种手段相当熟悉,似乎没有必要多加解释。但是,这本书的潜在读者很多并非商业人士,而且也不是每一个商人都清楚这种银行业务,因此,我将尽力解释清楚循环出票是怎么回事儿。


这种方法有待解释。


在早期欧洲法律还不强制人们履行契约的时候,商人们就建立起了一些商业习惯,这些商业习惯在最近两个世纪逐步被欧洲各国的法律所吸纳。它们强调汇票的特殊权利,即和其他各种约定相比,汇票有优先承兑现金的权利,尤其是期限仅为两三个月的短期汇票。当汇票到期时,如果受票人见票不兑现,即在当时视为破产。被拒付的汇票将会回到出票人手中,如果他也不立即承兑汇票,也将视为破产。如果汇票在传到受票人手中之前已经转手多次,其中每一个人都向前一个人预付了汇票承诺的现金或者商品,那些在各环节收受现金或者商品的人将按顺序背书,即将他们的名字按顺序写在汇票的背面,那么每一个背书者将按顺序向汇票持有人承担偿还义务,一旦见票不还也将即时被视为破产。虽然出票人、受票人及所有的汇票背书者都可能出现信用危机,但是期限越短,持票人的权益就越能够得到保证。尽管所有人都有可能破产,但是在如此短的时期内同时破产的概率是很小的。就像一个疲倦的旅行者站在一个即将倾倒的茅屋前会对自己说:这房子大概撑不了多久了,但是今天晚上就倒的概率很小,我不如冒险先住一晚再说。


汇票具有特殊的法律权利。


我们假设,在爱丁堡的商人A向伦敦的商人B开出一张两个月到期的汇票。实际上,伦敦的商人B根本不欠A任何东西,但是他将同意接受A的汇票,条件是他在汇票到期之前可以向A再开一张金额相同但要附加利息和佣金的汇票,同样也是两个月到期。如此这般,B在头两个月到期前就向A开出了这样一张汇票,而A在第二个两个月的期限里又向B开出了第二张汇票,同样两个月到期,然后,B又再次在第三个两个月的期限里向A开出了另一张汇票,依然两个月到期。这种操作有时持续时间不是几个月而是几年之久,每一次汇票回到爱丁堡商人A手中的时候,都会加上前面各期积累的利息和佣金,利息通常是一年五个百分点,而佣金则是每次零点五个百分点。由于一年里佣金可能积累六次之多,无论A通过这种方式筹集到多少款项,一年里必须支付的成本就会高达八个百分点,甚至更多。因为有时候佣金会上涨,有时候A被迫按照复利法支付佣金和利息。此种操作被称为循环借款。


这样,两个分别在爱丁堡和伦敦的人将相互出票。


在一个大部分贸易项目的资本利润率平均高达百分之六到百分之十的国家里,这将会是一项非常有利可图的投机生意,其回报不仅能够支付借钱经商的巨额费用,而且还能够给经营者留下相当不错的利润。很多规模大、范围广的业务项目,居然在没有任何其他资金来源的条件下,依靠这种成本高昂的筹款方式经营多年。显然,经营者都在做着获利丰厚的黄粱美梦。然而,无论生意顺利结束还是半途由于资金不足无法维系,我相信,他们将清醒地意识到,有如此好运赚到大钱的毕竟是少数。


大量资金用这种昂贵的方法借取。


爱丁堡的商人A向伦敦的商人B开出的汇票,往往在两个月还没有到期的时候就被A拿到某个爱丁堡的银行去贴现了,同样的,伦敦的商人B向爱丁堡的商人A开出的汇票,也是在两个月还没有到期的时候就被B拿到某个英格兰或者伦敦的银行去贴现了。在爱丁堡,贴现汇票预付的是苏格兰银行的纸币,而在伦敦,则是用英格兰银行的纸币贴现汇票。尽管这些用纸币贴现的汇票陆续到期时必须依次清偿,但是,向第一张汇票贴现的预付款却再也不会流回到贴现银行了,因为在每一张汇票期限将至时,都会有另一张金额更大的汇票开出用来支付那张快要到期的汇票。因此,汇票的清偿通通都是假象,通过流通汇票从银行金库中流出的现金,是永远也不会被另一笔流入的现金抵消的。


向伦敦开出的汇票将在爱丁堡贴现,向爱丁堡开出的汇票将在伦敦贴现,二者将相互清偿。


通过流通汇票发行的纸币总额,在大多数情况下等于开展大规模的农业、商业或制造业经营所需要的资金总量,而大于在没有纸币的条件下经营者必须以现金方式留在手里应付日常开支的部分。因此,纸币中的大部分超过了在没有纸币的条件下流通中所需要的金银价值,而全部纸币也超过一国流通中能够轻易吸收和使用的纸币数量,从而,这些纸币将会立即流回银行要求兑换金银,银行则必须竭尽全力搜罗足够的金银。这些资金往往是项目经营者想方设法从银行巧取得到的,银行并没有在信息充分的条件下慎重考虑,甚至有时也许根本没有意识到它们实际上向这些经营者出借了资本。


银行这样预付的资金总额超过了上限,但是最初却毫无察觉。


当两个商人不断相互开出汇票并且总是在同一个银行家那里贴现这些汇票时,银行家肯定会立即发现他们的所作所为,认清他们原来没有自有资金,全部依靠银行贴现给他们的资金在运作。但是,他们时而在这个银行家手里贴现,时而在那个银行家手里贴现,或者这两个人并不总是相互开票,而是不时地和更多其他经营者相互开票。他们发现,这种方法更容易筹集资金。因为这样一来,银行根本无法识别真实的汇票和虚构的汇票,无法识别真实的债权人向债务人开具的汇票和根本没有债权人而仅被银行贴现的汇票,无法识别实际上并没有真实的债务人而只有利用这笔资金的经营者。当一个银行家发现真相的时候,往往已经太迟了,他发现他已经向所有相关的经营者贴现了太多的汇票,以至于如果拒绝继续贴现汇票,经营者就会破产,而一旦经营者破产,银行家也将自身难保。所以,为了自己的利益和安全,银行家发现,在这种危机时刻,尽管必须努力逐步收缩贴现规模,但是在一段时间内还是要继续贴现,只能每天逐步增加贴现的难度,以迫使那些经营者开始转而求助于其他银行家或者通过其他方法筹钱,从而使自己可以尽快脱身。结果是,英格兰银行、伦敦的大银行家和相比而言比较审慎的苏格兰的银行,都在它们深陷泥沼之后开始加大贴现的难度,这不仅为那些经营者敲响了警钟,而且在最大程度上激怒了他们。他们将自己的困扰称之为国家的麻烦,无疑在他们看来,这个麻烦完全起因于银行审慎而必要的储备。他们将国家的麻烦全部归咎于银行的疏忽、无力及糟糕的经营,没有给予和他们的创业精神相符的、足够多的、实质性的帮助,而他们自己才是那群致力于让国家更加美好、进步和富裕的人。他们似乎认为,按照他们想要的期限和规模向他们放款是银行的义务。然而此时,在银行过多地发放贷款之后,拒绝向他们发放更多的贷款,却是维护银行信用及国家公共信用唯一切实可行的方法。


当银行家发现真相的时候,他将增加贴现的难度,这警示并且激怒了经营者们。


在这喧嚣纷扰之际,一种新型银行在苏格兰出现了,其开设的目的是为了缓解当时国家的资金困难。这种银行的设想是很全面的,但是执行却很唐突,关键是,开设这种银行所要缓解的国家危机的本质和原因到底是什么,可能并未为人所深入理解。这家银行无论是在授权现金账户还是在贴现汇票上,都比此前的银行更加自由。就拿贴现汇票来说,该银行似乎并不去区分真实票据和循环汇票,见票一概贴现。它公开声称,只要有合理的保全手段,哪怕是回收最慢、期限最长的改良资金也可以全额放贷,例如土地改良资金。甚至声称,推动此类改良正是该银行开设的主要公益目的。无疑,该银行大量授权现金账户和贴现汇票的结果是发放了大量的银行券,其中的多数超过了国内流通所能轻易吸收和使用的范围,从而必然在发行之后很快流回银行要求兑换金银。这个银行的金库储备由此时常不足。该银行招股募集资金总额为十六万英镑,但实际到账金额只有百分之八十,总注资金额约定分期支付。银行的大部分股东在初次注资的时候就在这家银行开设了一个现金账户,而银行的领导层则认为,他们应当像对待其他客户那样慷慨地对待自己的股东,即允许他们从现金账户中借款,而股东们却用这些现金账户借得的款项缴付后续注资。这种注资方式无非是将现金从银行的一个金库中取出,然后缴纳到另一个金库中罢了。退一步说,即便原本银行的金库是充盈的,但只要过度发行货币,金库将在资金回流之前就耗尽了,除非他们选择向伦敦银行开出汇票这条不归路。尽管如此,当汇票到期的时候,他们还是要从自己的金库中取钱来偿付汇票的本金和利息。实际情况是,这家银行的金库充足率实在太低,听说在它开业后短短几个月内就要通过开具汇票来筹集资金了。银行股东们的实有资产往往有数百万英镑,当他们认购银行的原始股时,这些资产实际上就成为银行的偿债担保。如此大的担保金额赋予了该银行巨大的信用,因此即使在如此宽松的放贷模式下经营,银行依然能够支撑两年以上。而当银行大限己到之时,它已经向流通中注入高达二十万英镑的银行券了。为了支撑这些一发行出去就立即流回的银行券,银行不得不持续向伦敦银行开出汇票,其总金额不断滚动累加,到银行倒闭时高达六十万英镑之多。因此,在两年多一点的时间里,这家银行以百分之五的利率向众人发放的现金总额高达八十万英镑之多。其中,以银行券形式流通的有二十万,这部分资金收取的百分之五的利息可以近似看成银行扣除管理费用之后的纯收入。而其中以汇票形式流通的六十万,银行却要向伦敦银行支付利息加佣金共计百分之八的成本费用。就此计算,该银行全部经营业务中的四分之三是以百分之三的年率持续损失。


此后设立了艾尔银行,它发行货币非常自由,但是经营很快就陷入困境,在两年内就倒闭了。


该银行的实际经营效果似乎和银行设计者、指导者的本意南辕北辙。设计者们的本意是大力扶持他们认为当时全国各地盛行的创业精神,同时力图争夺所有银行业务以取代其他的苏格兰银行,尤其是那些在爱丁堡的银行,它们在开出汇票方面的退缩引发了民怨。这家银行当然在短期缓解了项目经营者的困难,使它们的项目又苟延残喘了两年多。但是,实际上却将它们置于更加深重的债务负担中,当危机降临的时候,这些巨额债务沉重地落在项目经营者和他们的债主头上。因此,这家银行从长期来看实质上并没有缓解、反而加重了项目经营者给自己和国家带来的灾难。如果他们中的大部分在两年前就被迫倒闭的话,对于他们自己、他们的债权人和国家而言未尝不是件好事。尽管如此,该银行缓解了项目经营者的短期困难倒是彻底解脱了其他苏格兰银行。那些汇票交易者在其他苏格兰银行缩减贴现汇票时,求助于这家新银行,在那里他们有求必应。从而,其他银行得以轻易地从这场虚拟交易中脱身,要不是有了这家新银行,要想从中脱身不蒙受巨额损失才怪,甚至还可能丧失信用。

所以,从长期来看,该银行的经营实际上加重了它原本想要缓解的国家困难,却解脱了它原本想要排挤的对象。

设立银行之初,人们的想法是,即便银行金库很快耗尽,也可以非常方便地以它放款客户的担保物做担保来筹集资金充实金库。我相信,经验很快证明,用这种方法筹钱实在是太慢了,根本无法及时满足金库的资金需求。那些原本资本充足率就低,后来又快速被耗尽的金库,除了通过向伦敦开出汇票这条不归路之外,没有别的方法能够筹集资金弥补金库的亏空。结果是,当汇票到期的时候,它不得不向伦敦开出新汇票来支付旧汇票的本金及积累的利息和佣金。虽然这种方法能够及时满足该银行的资金需要,但是,这样筹到的钱不仅没有利润,每次筹钱都要承担一定的成本,以至于采用代价巨大的循环汇票筹钱,银行在长期会和贸易公司一样毁灭自己,只不过有时能撑久一点儿罢了。那些超过国内流通需要而发行的纸币,也不能为它带来利息收入,因为这些纸币一经发行,立马流回银行要求兑换金银,为了兑换这些纸币,银行自己不得不经常借钱。与之相应的是,所有借钱的成本,包括雇用代理人寻找资金源,以及与资金供给者接洽并签订借款合同的成本,都将由这家银行承担,而且形成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实际成本。用这种方法填满金库的银行,就像一个水池的拥有者,当水池的水不断流出却没有水源持续流入时,水池拥有者却想通过雇用一些人用桶从远处的水井里提水将池塘填满。


另一个筹钱的方式是用借款者的担保品再担保,这是一项亏损的业务,


尽管这种经营纸币业务已经被证明,对以盈利为目的的银行而言,不仅实际可行而且还可能有利可图,但是国家从中却得不到任何好处,甚至相反,国家肯定还会因此蒙受不小的损失。因为,这种行为丝毫不会增加出借的资金数量,它只是将银行变成整个国家的放贷机构而已。那些有资金需要的人开始向该银行申请贷款,而不是向曾经借钱给他们的私人借贷。但是,银行可能同时借钱给五百个人,其中大部分银行的管理层都不甚了解,这样的银行不太可能比私人在选择债务人方面更加公正,私人往往只借钱给几个他所熟知的人,私人放款者从其稳健、节俭的经营行为中获取足够的信心。而这家银行债务人的行径正如我已经研究过的,他们中的大部分是不切实际的空想家,是不断开出循环汇票的人,他们将资金投入到野心勃勃的项目中,并且得到了最大可能的资金扶持,但是却很可能永远也不会成功。即便最后成功了,也不可能支付实际耗费的成本,也不可能提供足够的资金维持原来的就业规模。而私人放贷的对象稳健而节俭,他们大多将借取的资金投入到与自有资金相称的、收益稳健的项目中,尽管他们对这些项目设定的目标不是那么雄心勃勃,但是回报却更稳定,这些收入将为项目投入资金提供大量的利润,从而可以提供足够的资金雇用更多的劳动者。所以,银行业务的成功丝毫没有提升国家的资本,而只是将国家资本的很大一部分从谨慎而有利可图的项目,转移到了那些草率而毫无收益的项目上。


甚至会损害国家的利益。


著名的劳先生认为,苏格兰产业凋敝的原因是缺乏产业资本。他设想建立一家专业银行,发行总额和全国土地价值相等的纸币,以此来弥补资金的不足。苏格兰议会在初次听取劳先生提议的时候认为,采取这项计划不妥。但是,这项计划做了一些变动之后,却在法国奥尔良公爵摄政时期被采纳。“密西西比计划”可谓是世上罕有的最夸张的银行、股票交易的扩张计划,其理论基础建立在纸币可以无限发行的观点之上。而计划的实际执行情况已经被迪韦尔内先生在其《对迪托特先生〈关于贸易和金融的政治观察〉一书的评论》中全面、清晰、有条理且明确地解释过了,所以我不打算在此赘述。计划的理论基础,劳先生在其最初提出建议时就已发表的论文《关于货币和贸易的考察》中阐明了。以这个理论为基础的宏伟、但不切实际的想法,在其他几个计划中也被提及,至今仍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而且可能在某种程度上促成了银行业务的过度开展,苏格兰及其他地方的银行的类似行为最近为人们所诟病。


劳氏计划已经被迪韦尔内和迪托特先生详细解释了。


英格兰银行是欧洲最大的银行,它于1694年7月27日由国会议决以敕令方式组建。彼时,它向政府提供了总额达一百二十万英镑的资金,每年收取十万英镑的费用,包括九万六千英镑的利息和四千英镑的管理费用。我们可以推测,通过革命建立的新政府的信用一定不怎么样,所以不得不以如此高的利息借取款项。


英格兰银行于1694年建立,


1697年,英格兰银行获准扩充资本一百万零一千一百七十一英镑十先令,这样,它的资本总额达到二百二十万一千一百七十一英镑十先令。据说,这次银行增资是为了支持公共财政的信用。在1696年时,国库券要打四折、五折或者六折才能成功发行,而银行券也要打两折。在同期银币大规模重铸时,银行认为应当停止兑换银行券,而此举必然会降低银行的信用。


于1697、1708、1709、1710、1717年及以后多次扩张资本总额,


根据安妮女王七年第七号法令,银行向财政部提供四十万英镑的资金,从而借给国库的总金额累计达一百六十万英镑,依然收取九万六千英镑的年利息和四千英镑的管理费用。因此,在1708年,政府和私人有了同样的信用等级,因为它可以用通常百分之六的法定市场利率借得款项。根据同一条法令,英格兰银行又购买了总额达一百七十七万五千零二十七英镑十七先令十便士半的财政部证券,年利率为百分之六,同期获准增资一倍。这样一来,1708年,银行的资本总额增加到四百四十万二千三百四十三英镑,其中借给政府的金额就有三百三十七万五千零二十七英镑十七先令十便士半。

1709年,英格兰银行按照百分之十五的比例增资六十五万六千二百零四英镑一先令九便士。1710年,又按照百分之十的比例再次增资五十万零一千四百四十八英镑十二先令十一便士。两次增资使得银行的资本总额增加到五百五十五万九千九百九十五英镑十四先令八便士。

根据乔治一世三年第八号法令,英格兰银行又购买了财政部二百万英镑的证券。因此,到此为止,英格兰银行已经向政府提供了累计达五百三十七万五千零二十七英镑十七先令十便士的资金。根据乔治一世八年的第二十一号法令,银行购买了南海公司总值四百万英镑的股票,所以在1727年为了实施这项购买计划再次增资扩股之后,英格兰银行的资本额又增加了三百四十万英镑。因此,到1727年,银行总共向政府提供了九百三十七万五千零二十七英镑十七先令十便士半的现金,而它的资本总额仅有八百九十五万九千九百九十五英镑十四先令八便士。这样,英格兰银行向政府提供的收息资本首次超过了它的自有资本,即它要支付红利的股东资本总额,换言之,银行开始在分红资本之外有了不分红的资本。从那时开始,英格兰银行一直有不分红的资本。1746年,银行以不同的名目累计向政府共提供资金一千一百六十八万六千八百英镑,而多次募股之后分红资金的总额也达到一千零七十八万英镑。至今为止,这两个数目一直没有改变。根据乔治三世四年第二十五号法令,英格兰银行同意向政府提供十一万英镑资金,用于延续银行的执照,这笔资金不需要还本付息。所以,没有增加以上数目的任何一个。

银行的红利时高时低,决定于它在不同时期向政府收取的利息高低及其他因素;而利率水平已逐渐从百分之八降到百分之三了。在过去的几年里,银行红利的水平多为百分之五点五。


银行收取的利率已经从百分之八降至百分之三,而它最近支付的红利水平为百分之五点五。


英格兰银行的安全性和不列颠政府的稳定性相关。只要贷给政府的资金是安全的,银行的债权人就不会有损失。除了英格兰银行之外,再没有一个英格兰的银行是由国会颁布法令设立且其股东超过六个人的。它不仅是一个普通银行,更是一个国家机构。它收付政府债权人到期收入的大部分,它发行和流通政府债券,它向政府预支土地税和青苗税,一般情况下,这笔税收要到多年以后才能收清。在各项银行业务中,由于要履行公职,英格兰银行有时不得不过度发行纸币,而这并非银行领导层的疏忽。它也贴现商人的汇票,而且根据情况不仅向英格兰政府,而且向汉堡和荷兰政府提供信用支撑。据说,在1763年,有一次出于这个目的,英格兰银行在一周内提供了一百六十万英镑的资金,其中大部分还是金块。尽管如此,我并不是想要妄断英格兰银行提供的资金太多了,也不是想说提供资金太频繁。但事实是,有时这个大公司不得不用六便士的小额货币应付日常支付。


英格兰银行作为政府机构运行。


银行细心审慎的经营可以提高一国的生产力,这并不是因为增加了该国的资本,而是激活了该国更多的资本,使其更有生产力。银行客户以前不得不以现金形式留在手中应付日常支付的资本部分,既无法为客户自己也无法为国家生产任何产品,这样的资本毫无活力可言。而银行审慎的经营行为有助于客户将这笔闲置的资金转化为活跃而有生产力的资本,转化为劳动资料,转化为劳动工具,转化为工人为之辛苦劳动的生活资料,转化为既为自己又为国家生产产品的资本。各国流通中的金银币,是每年土地和劳动产品流通的媒介,是将产品分配到适当的消费者手中的媒介。当它们也以同样的方式以现金形式保有在银行客户手中的时候,全部都是没有活力的资本。这是国家资本中非常有价值的部分,但却不从事生产。银行的审慎经营行为用纸币代替大部分金银,使得国家将这部分没有活力的资本转化为活跃而有生产力的资本,转化为为国家生产产品的资本。我们可以把一国流通中的金银比喻成公路,公路发挥着将该国所有牧草和谷物运向市场的功能,贡献卓著,尽管自己没有生产一捆农产品。银行审慎地以纸币代替金银,可以被夸张地比喻为开辟了一条空中通道,使得该国昔日的大部分高速公路转变成多产的牧场和谷地,从而大大增加该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品。尽管如此,必须意识到,该国的工商业固然可能会略有增进,但是风险也可能随之增加。与往昔以坚固的金银为基础的流通相比,像这样由纸币的飞翼悬挂在半空的流通当然更加危险。除了管理纸币的技巧不足导致的工商业危机之外,草率和毫无经验的管理将无法引导工商业远离其他各种危机。


银行经营活动可以盘活闲置资金,但是加大了贸易和生产的风险。


例如,在一场失败的战争中,敌人占领了首都,从而控制了支持国内纸币发行的信用体系。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国内流通全部依靠纸币的国家和大部分依靠金银的国家相比,混乱状况将更严重。日常所用的交易手段如今丧失了使用价值,人们只能通过以物易物或者赊销的方法进行交易。由于所有的税赋都是用纸币缴纳的,此时,国王无法用丧失信用的纸币招兵买马,维持战备需要。和大部分流通都是由金银实现的国家相比,国家恢复原状将更加困难。因此,一个想要时刻保卫领土不受侵犯的国王,不仅要防范银行因为过度发行纸币而招致自身破产,更要提防国内流通使用纸币过量。


应当提前预防纸币成为主要的流通手段。


国内货币流通可以划分为两类:其一,商人之间的流通;其二,商人和消费者之间的流通。尽管同一货币,无论是纸币还是金属货币,要么用于前一种流通,要么用于后一种流通,但是,由于两种流通总是同时进行,所以每一种流通都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作为支撑。商人之间流通的商品价值总和,不可能超过商人和消费者之间流通的商品价值总和,因为,商人买卖的任何商品最终都是要出售给消费者的。商人之间的流通往往都是批发,所以每次需要的货币金额很大;而商人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易往往都是零售,每次只需要小额货币就行了,如一先令,甚至半个便士就够了。但是,小额货币流转速度却比大额货币快得多。一个先令换手的次数多于一个几尼,而半个便士又比一个先令多。因此,尽管每年消费者购买的价值至少和商人购买的价值一样多,但是,同样的交易额需要的货币数量却要少得多。因为流通速度快,同样一枚货币为消费者所用执行的流通职能,要比为商人所用大得多。


货币流通可以划分为商人之间的流通,以及商人和消费者之间的流通。


可以采取措施将纸币用途仅限于在商人间流通,或采取措施将其用途推广至商人和消费者之间的大部分交易。像在伦敦,流通中没有十英镑以下面额的银行券,因此,纸币仅限于在商人之间的交易中使用。如果一张十英镑的银行券流入消费者手里,他将在购买一件价值五先令的商品时将它换开,这样一来,十英镑就回到了商人手中,而此时消费者还没有花掉其中的四十分之一呢。像在苏格兰,那里发行面额小到二十先令的银行券,这样一来,纸币就在商人和消费者之间广泛流通了。在国会颁布禁止十先令和五先令纸币流通的法令之前,流通中的纸币数量更多。北美洲的通货中居然有面值小到一先令的纸币,而它在流通中随处可见。甚至在约克郡流通的纸币中,还有一些面额仅有六便士的纸币。


可以通过禁止银行券用于小额交易的方法将纸币流通限制在商人之间。


当如此小额银行券得以发行、普遍使用的时候,许多普通人将受到激励去开设银行。本来人们会拒收一个人开出的五英镑甚至二十先令的期票,但是现在,他发行的面额仅有六便士的纸币也能被普遍接受。当然,这些乞丐般的银行家也非常容易破产,从而引起极大的不便,甚至有时导致接受他们纸币的穷人陷入极大的灾难。


这些小额纸币的发行使得许多普通人成为银行家。


也许,在王国各地发行的纸币面额不低于五英镑更加合适,从而,在王国各地纸币的使用范围将仅限于商人之间的流通,就像现在伦敦不发行十英镑以下的纸币那样。虽然五英镑在王国的大部分地区购得的商品数量只及十英镑的一半,但是,人们看待这五英镑就像伦敦人看待十英镑那样贵重,而一次能花掉五英镑的情形也像伦敦人一次花掉十英镑那样少见。


面值低于五英镑的纸币不应当发行。


如前所述,当纸币仅限于在商人之间流通时,就像在伦敦那样,金银的数量将总是充足的。当纸币流通范围扩张到商人和消费者之间大部分交易的时候,则像苏格兰或者范围更广的北美洲那样,金银就会彻底被驱逐出去,从而几乎所有日常国内交易都将通过纸币流通。苏格兰禁止发行面额为十先令和五先令的纸币,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了国内的金银匮乏,而禁止发行二十先令的纸币将更大地缓解金银的匮乏。据说,自从美洲禁止发行部分纸币之后,金属货币的数量开始变得充足了;而在纸币尚未发行之前,美洲的金银更加充足。


这将确保流通中有足够的金银,而又不会影响银行向商人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


虽然纸币应当仅限于在商人之间流通,但是,银行和银行家们向国内工商业提供的资金支持,依然可以像纸币几乎充斥流通领域时一样多。商人留在手里用于应付日常开支的现金,最终都将用于他和其他商人之间的流通,用于从其他商人那里购买商品。他不会为了自己和消费者之间的流通在手中保留现金,因为他的顾客会向他提供现金,而不是从他那里提取现金。因此,尽管只能发行仅限于商人之间流通的纸币,但是,有时可以贴现真实汇票,有时可以通过现金账户借款,银行和银行家们依然能够释放商人手里留存的、用于应付日常开支的大部分现金。银行和银行家们依然能够向各类商人提供他们所能提供的最大限度的资金支持。

也许有人会说,银行券无论金额大小,只要人们愿意接受,限制他们在支付中接受纸币,换言之,只要邻人认可,限制银行发行银行券,是对天赋自由权利的侵犯,而法律本该维护而不是妨害这种自由权利。这些管制措施从某些方面看,的确限制了人们的自由权利。但是,少数人过度行使其自由权利,却可能危害社会公众安全。所以,政府法律应当限制过度行使自由权利,无论这政府是最民主的还是最专制的。法律强迫人们建筑隔离墙,防止火灾的蔓延,也可以说是对人们自由权利的侵犯,其目的和我们这里主张限制银行业务的目的异曲同工。


一项限制小额纸币发行的法律虽然侵犯了人的自由权利,但是却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


由银行券构成的纸币,如果是由信用良好的人发行,需要时无条件兑换,即只要见票立即兑现,那么无论从哪方面说,这纸币的价值都和金银币的价值相等,因为它随时可以兑换为金银。任何货物用纸币买卖,其标价和用金银买卖时一样,不会上涨。


按需兑现的纸币和金银在价值上相等,不会提高物价;


有人说,发行纸币增加了流通中的通货数量,必然减少其价值,从而会提高商品的货币价格。但是,由于从流通中抽走的金银和向流通中投放的纸币数量相等,纸币不一定会增加流通中的货币数量。从上个世纪初至今,苏格兰的粮食价格在1759年最低。但早年流通中还有十先令和五先令的银行券,其国内的纸币数量要比现在多。现在,苏格兰和英格兰的粮食价格之比,与苏格兰大量开展银行业务之前是一样的。在大多数时候,英格兰的谷物价格和法国一样低廉,然而,英格兰流通中有大量纸币,而法国则几乎没有。当休谟先生在1751和1752年发表他的《政治论》时,以及在苏格兰大量增发纸币之后,粮食价格明显上涨了。但是,这很可能是因为收成不好,而不是因为纸币发行过量。

诚然,如果构成承兑票据的纸币能否立刻兑现还要决定于出票人的诚意,或者附带某种不是所有持票人都能履行的兑现条件,或者强制执行兑现的法定到期日太久,而且在此期间还不支付任何利息,那么这种纸币的价值就大不相同了。显然,它将低于金银的价值,贬值的程度将决定于人们预期见票即付的难度和不确定性,或者决定于强制兑现期限的远近。


但是,当纸币不能按需即刻兑现时,价值将低于金银,


多年前,苏格兰各银行在其发行的银行券上加印了“选择权条款”。根据这个条款,他们向持票人承诺,他们可以在见票时立即承兑,或者银行经理有权选择在见票六个月后承兑,并支付六个月的法定利率。有些银行经理有时就会利用这个条款,威胁那些持大量纸币要求兑换金银的客户,声称除非他们只兑现其中的一部分,否则就要行使这项权利。这些银行发行的银行券在那个时候占苏格兰通货中的一大部分,而它兑现的不确定性必然导致其价值下跌到金银货币的价值之下。在这项陈规存续期内(尤其是在1762、1763、1764年盛行时期),当伦敦和卡莱尔实行平价汇兑的时候,邓弗里斯和伦敦之间进行兑换有时却要支付百分之四的贴水,尽管这个城市离卡莱尔仅有三十英里远。其中的区别就在于,卡莱尔的汇票是用金银兑换的,而邓弗里斯的汇票则是用银行券兑换的。由于银行券兑换金银存在的不确定性,导致它们的价值比铸币价值低百分之四。后来禁止发行十英镑和五英镑银行券的同一条法令,也禁止在银行券上添加“选择权条款”,从此,英格兰和苏格兰之间的汇兑比例才恢复到自然率水平,即和贸易、汇兑情况相适应的水平。


这种情况出现在苏格兰“选择权条款”盛行的时期。


约克郡流通的纸币,面额小至六便士的,如果要兑换金银,有时要求持票人带上一几尼的找零。这样的条件持票人往往难以满足,这必然降低了流通纸币的价值。据此,国会颁布法令宣布所有类似的条款违法,并且像苏格兰一样禁止发行二十先令以下的银行券。

北美洲的纸币不是由按需承兑的银行券组成,而是由多年以后才能兑现的政府券组成。虽然殖民地政府并不向纸券的持有人支付任何利息,但是它们却宣称,实际上赋予纸券法币地位,是法定的偿债手段,必须按照票面金额接受。但是,即使殖民地政府政局稳定,假设一百英镑的政府券要在十五年后才能兑现,如果该国利率为百分之六,它现在也只值四十英镑而已。既然如此,强迫债权人接受债务人用一百英镑政府券偿还一百英镑现金的债务未免太不公平了,也许还没有一个想要努力实现自由的国家会尝试这么做。这种行为正是诚实而坦率的道格拉斯博士所说的那种狡猾的债务人欺骗债权人的行径。诚然,宾夕法尼亚政府在1722年第一次发行纸币的时候,曾对销售者在同一商品用纸币和金银不同定价施以罚款,试图以此赋予纸币和金银一样的价值。这个措施专横有余,但效果并不理想。积极的法律措施可以赋予一先令纸币拥有一几尼金币的偿债能力,因为它可以命令法庭解除出示这一先令纸币的债务人的偿债义务。但是,没有一项积极的法律,可以强迫一个有自由决定出售或停止出售其商品的商人,将一先令纸币当作一几尼金币来接受。所以,即使有这样的法律条款也没有用,当殖民地的纸币和大不列颠的货币进行兑换的时候,一百英镑银币也许能兑换一百三十英镑纸币,而在另一些殖民地甚至能兑换高达一千一百英镑的纸币。具体兑换数额的大小,决定于殖民地发行的纸币数量,以及兑现这些纸币的期限长短和可能性的大小。


北美洲的纸币由政府券构成,其兑现期限很远,所以贬值幅度很大。


因此,没有一条法律比国会颁布的这条法令更加公平了,它宣称未来殖民地发行的纸币都不得作为法定的偿债手段,但是不正常的是,这条法令却遭到各殖民地的控诉。


因此,禁止用纸币偿债是公正的。


比较各殖民地,宾夕法尼亚的货币发行量是最恰当的。据说,那里的纸币价值从没有跌落到未发行纸币之前金银币价值之下。但是,在纸币第一次发行之前,宾夕法尼亚就已经将铸币的面值提高了。根据议会的法案,规定那里五先令的纯银币当作六先令三便士流通,后来又提高到六先令八便士。这样一来,即便是金银币,一英镑的殖民地通货价值和一英镑纯银币相比,也要低百分之三十以上;而当通货是纸币时,一英镑纸币的价值也很少会大大低于一英镑纯银币百分之三十以上。提高铸币面值的用意是防止金银输出国外,从而规定同样数量的金属货币在殖民地流通所值超过宗主国。但事后发现,从宗主国进口的商品价格却因此上涨了,而且上涨的幅度和铸币面值的提高幅度成比例,以至于金银的输出速度依旧。

各殖民地的纸币都可以用来缴纳税收,不折不扣,纸币必然从中获得了额外的价值,即使纸币实际上或者预期将在很久以后才能兑现。这个额外价值的大小,决定于殖民地发行的纸币数量比纳税所需要的纸币数量多出的份额。我们发现的实际情况是,各州发行的纸币数量都大大超过了这种用途所需要的纸币数量。


殖民地的纸币可以用来纳税,使其得到一些认同。


国王如果规定税收中的一定比例必须用某种纸币缴纳,那么他将能够赋予纸币某种特殊价值,即便最后纸币的兑现期限和可能性全凭国王的喜好。如果纸币的发行银行努力将纸币的发行量控制在略低于这种用途能够轻易吸收的水平,那么对纸币的需求甚至将提高纸币的价值,换言之,纸币在市场上出售换取的金银数量将会多于它的面值。但是,有些人据此解释阿姆斯特丹银行出现的纸币升水,换言之,用来解释银行券价值何以高于金银通货价值。虽然他们说,这种银行券的所有者并不能凭自己的意愿将其从银行里取出,但大部分外国的汇票必须用银行券兑现,或者说,通过银行转账兑现。他们声称,银行经理刻意将银行券的数量维持在这种用途的需求量之下。他们说,这就是该国银行券价值比同等金额的金银通货价值高出百分之四或百分之五的原因。尽管如此,我们在后面将会发现,用这种方法解释阿姆斯特丹银行的升水非常荒唐。


要求某种税收必须用某种纸币缴纳,可能会赋予纸币特殊价值,即便这些纸币是不可兑现的。


纸币的价值跌落到金银币价值之下,并不会降低金银币的价值,即不会减少同等数量金银币换取的其他商品的数量。金银通货的价值和商品价值之间的比例,无论如何都和某种纸币的性质、数量没有关系,它取决于金属矿藏的丰瘠,正是这些金属矿在某个时点上向规模巨大的世界贸易市场提供金银。它取决于向市场供给一定数量的金银和一定数量的其他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数量的比例。


纸币价值跌落到金银通货价值之下,不会降低金银的价值。


如果将银行家发行的流通银行券或者承兑银行券的额度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并且规定他们有义务见票时立即无条件地承兑这些银行券,那么银行的经营活动将于社会公众毫无害处,当然可以任其在各方面自由运作。最近,在联合王国银行的数量激增,引发了众人的担忧,但是大量设立银行实际上并没有减少而是增强了公众的安全性。竞争者众使得银行在其经营活动中更加谨慎,将其通货发行数量与其所有的现金保持适当的比例,以此防范其竞争者时刻想要加诸于它们的恶意挤兑。竞争将单个银行的流通限制在狭小的范围内,将它们发行的流通银行券数量减至较小的规模。将大规模流通分割成大量较小的部分,使得任何一家银行在事物发展进程中在所难免的失败给社会公众带来的负面影响较小。同时,这种自由竞争又使得银行更加善待其客户,否则将被同行取而代之。总而言之,如果某一行业或者劳动分工对社会公众有利,那么竞争越自由、越充分,它的好处就越能得到发挥。


对银行业唯一必要的限制,是禁止其发行小额银行券,并且要求所有银行券必须见票即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