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论资本利润
本章导读:斯密认为资本利润率波动太大,无法确认一般的平均利润率,但是可以参考货币利率水平。他指出,在长期经济增长、财富积累过程中,利润呈现下降的趋势。最低利润必须能弥补运用资本的可能损失,最高利润是商品价格扣除最低工资水平后的剩余,侵占了全部的地租。本章中斯密还讨论了影响利润和利率水平的几个因素。
资本利润增减与劳动工资增减的原因一样,都决定于社会财富的增减状态。但是,社会财富对二者的影响方式却大不相同。
利润决定于社会财富的增减,
资本积累倾向于提高工资,降低利润。当许多富有商人将其资本转入同一个行业时,他们相互间的竞争自然导致利润下降。同时,如果在同一个社会中所有行业的资本都开始积累,同样的竞争将会在所有行业中产生相同的结果。
社会财富增长,利润下降。
前文已经论证,即便是在一个特定的时空,确定劳动者的平均工资水平都不容易。而且,即便可以,我们最多只能确定那些最常见的工资。而当涉及到资本利润时,连这一点也做不到。利润波动频繁,就连商人自己也未必总能告诉你他的年平均利润是多少。利润不仅受到他所经销的商品价格波动的影响,而且受到他的竞争对手及消费顾客运气好坏的影响,还要受到商品经由海运或陆运过程中、堆放在仓库的时间里可能遇到的无数意外事件的影响。所以,资本利润不仅年年不同,日日不同,甚至每一个钟头都不一样。要想确定一个大国所有行业的平均利润势必更加困难。而要以某种精确度判断从前的或更久远时期的利润水平,当然也是不可能的。
利润水平难以确定,
尽管如此,现在或以前资本利润的平均水平可以从货币利率中得到一些提示。可以指出一个基本原则,当利用货币所获颇丰时,才会为使用货币支付较高的利率;当利用货币所获很少时,自然为其支付的利息也少。因此,由于各国市场利率时常波动,我们可以确定,一般资本利润将随其波动,并且同升同降。从利率的变化过程中,我们可对资本利润的变化进程窥见一斑。
但可以从货币利率中估计。
亨利八世三十七年,所有百分之十以上的利率都被宣布是非法的。似乎在此之前,利率有时高于此数。在爱德华六世时期,宗教狂热禁止所有利率。然而据记载,禁止利率和所有其他类似的禁令一样,没有起到任何效果,反而可能刺激而不是遏制罪恶的高利贷。亨利八世时期,百分之十的法定利率由于伊丽莎白女王十三年的第八号法令而重新启动,一直延续到詹姆士一世二十一年,那一年法定利率降低到百分之八。复辟后不久,法定利率降低至百分之六的水平,而安妮女王十二年更将法定利率水平降至百分之五。所有这些不同利率水平的调整过程看似非常得当。它们的调整好像是跟从市场利率或信用良好的借款者普遍接受的利率而变化着,而不是在其之前变动。自安妮女王以来,百分之五的法定利率似乎高于而不是低于市场利率。在晚近战争之前,政府常用百分之三的利率借款,信用良好的借款者在首都或王国的其他许多地方常以百分之三点五、百分之四、百分之四点五的利率借款。
英格兰的利率水平在下降,
自亨利八世时期以来,我国的财富和收入持续增加。在此过程中,财富和收入似乎在以递增的速度而不是递减的速度增长,即财富和收入不仅在增长,而且增长的速度越来越快。劳动工资在此时期内不断提高,而大部分工商业的资本利润却在下降。
而财富在增加。
在大城市开展各种商业活动往往需要比在乡村更大的资本。在大都市,大量资本运用于各商业领域,并且存在大量资本实力雄厚的竞争者,从而减少了资本利润率,并使其低于乡村的利润率水平。但是,大城市的工资水平却高于乡村。在繁华的大都市,资本雄厚的企业家时常雇不到他想要雇用的工人,因此,他们竞相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以尽可能多地雇到他想要的劳动者,然而此举却减少了利润。在偏远的乡村,资本不足以实现所有人的就业,因此劳动者竞相降低工资以获得工作岗位,此举提高了资本利润的份额。
在资本充足的大都市,利润水平低;而在资本不足的乡村,利润水平高。
在苏格兰,尽管法定利率水平一样,但是市场利率却比英格兰高。在那里,信用最好的人也很难以低于百分之五的利率借得款项。爱丁堡的私人银行甚至为其随时全部或部分支付的本票支付百分之四的利息。伦敦的私人银行对存款是不支付利息的。需要大资本才能经营的产业,在苏格兰比在英格兰少。因此,苏格兰的一般利润通常要高一些。如前所述,苏格兰的劳动工资水平低于英格兰。苏格兰不仅更贫穷,而且进步的速度似乎更加迟缓,尽管它已经有了明显的增长。
利率水平在贫穷的苏格兰高于英格兰。
在本世纪,法国的法定利率并不总是由市场利率调节。1720年,利率从二十分之一降低到五十分之一,即从百分之五降至百分之二。1724年,利率又升至三十分之一,即百分之三点三三。1725年,利率又回到二十分之一,即百分之五的水平。1766年拉弗迪执政时期,又将利率降至二十五分之一,即百分之四的水平。此后,神父特雷再次恢复原先的百分之五水平。一般认为,多次强制降低利率的目的是为减少公共债务做准备。这个目的确曾实现过。也许法国当前没有英格兰富裕,然而,它的法定利率水平却低于英格兰,而市场利率水平却往往高于英格兰,因为在那里和在其他许多国家一样,有很多安全有效的途径可以规避法律制裁。同时在两国经商的英国商人曾向我证实,法国的贸易利润高于英格兰。毫无疑问,正因为如此,许多英国商人不愿意把资本投在重商的英国,而是将其投向轻商的法国。法国的工资低于英格兰。当你从苏格兰到英格兰,你会注意到两国普通老百姓在衣着和面色上的差异,从而可以得出两国生活条件的差异。当你返回法国时,会发现差异更加明显。法国毫无疑问比苏格兰富裕,但似乎进步速度不如苏格兰。在该国国内甚至流行这样的观点:这个国家在退步。我认为这个观点就法国而言,依据不足。但是就苏格兰而言,一个既看到今日苏格兰,也见过二三十年前的苏格兰的人,绝不可能接受这样的观点。
在比英格兰穷的法国,利率水平也高。
另一方面,荷兰省就其领土面积和人口数量之比例而言,比英格兰富裕。在那里,政府以百分之二的利率筹款,而信用良好的个人以百分之三的利率借钱。据说,荷兰的劳动工资高于英格兰,而且荷兰因经商利润全欧洲最低而闻名。许多人都在说,荷兰的商业正经历衰退。的确,在某些商业领域这是事实,但是这些征兆似乎足以证明,在荷兰并没有普遍地衰退。当利润率下降时,商人时常抱怨商业衰落了,然而利润率的减少却是商业繁荣的自然结果。它也可以证明,在荷兰运用于商业的资本数量大于从前。在晚近的战争中,荷兰得到了所有法国的运输贸易,至今荷兰人还控制着相当大的部分。据说,荷兰持有的法国和英国的国债数额巨大,仅持有的英国国债数量就高达四千万镑(当然,我认为这个数字被夸大了)。荷兰人借出巨额款项给利率较高国家的私人部门,这个事实毫无疑问地证明了荷兰人拥有充裕的资金,或者说,资金量太大了,将其投入本国普通业务实现的利润已经不能让人满意了。但这一切并不能说明荷兰人的商业在衰退。当私人拥有的资金量超过他能够运用于某一特定产业所需的数量,并且该行业仍然在继续增长时,大国的资本也会呈现同样的情形。
但是,比英格兰富裕的荷兰利率水平更低。
在我们北美洲和西印度的殖民地,不仅劳动工资高于英格兰,而且货币利率从而资本利润也高于英格兰。各殖民地的法定利率和市场利率都由百分之六上升至百分之八。然而,高工资和高利润并行的情况,除了在新殖民地的特殊条件下,很少能够出现。新殖民地在一段时期内,资本相对于其土地面积而言总是不足的,而相对于其资本总量而言,和其他国家的大部分地区相比,劳动力更加不足。他们的土地资源丰富,却没有足够的资本耕作。因此,他们往往将其资本运用于那些最肥沃、条件最便利的土地,例如沿海和运河沿岸地区。这些土地也时常以低于其自然产出的价格被购买。购买和改良该土地的资本往往产生巨额利润,从而可以支付非常高的利息。资本在利润如此丰厚的领域迅速积累,使得耕作者急需更多人手,对劳动的需求超过了新的定居点所能提供的数量。因此,雇工的待遇很好。但是,随着殖民地的开发,利润率会逐渐下降。当最肥沃、位置最好的土地开发殆尽之后,耕作肥力和位置较次的土地所产生的利润就减少了,从而支付给所使用资本的利息也更少了。相应地,本世纪以来殖民地的绝大部分地区,法定利率和市场利率都有了明显下降。当财富、生产改良和人口都增长的时候,利率就下降了。劳动工资并没有随资本利润一同下降。无论资本利润高低,随着资本的积累,对劳动的需求增加了。而且在资本利润下降之后,资本不仅在继续增长,而且比之前增长得更快。勤劳的民族得到财富,这一点和个人一样。利润少、数量大的资本一般而言积累的比利润大、数量小的要快。俗话说,钱能生钱。当你已经得到一些,很容易能得到更多。最大的困难在于掘取第一桶金。资本积累和经营项目的增加,或资本积累和有用劳动需求之间的关系,我们已经作了部分说明,在以后论述资本积累的相关章节中会更加充分地解释。
在新殖民地的特殊案例里,高工资和高利润并存,但是利润呈下降趋势。
即使在不断积累财富、快速发展着的国家,获得新的领地或者新的贸易项目往往也可以提高利润和相应的货币利息。新开拓的领域呈现在众人面前,他们需要资金开展这些新业务。当国家积累的财富不能满足所有新增业务的时候,有限的资本将会被运用到那些提供最大利润的特定行业。那些此前投入到其他行业的资金,如今被抽回后转入那些新开发的、利润更加丰厚的行业中。因此,在所有的老产业中,竞争程度下降了,市场上许多种产品的供给不似从前那么丰富了。这些产品的价格多多少少会上涨,从而会为经营此行业的人们提供更多的利润,使得他们可以支付更高的借款利息。在晚近战争结束后不久,伦敦信誉良好的私人和一些大公司一般以百分之五的利率借款,而在此之前他们通常支付的利率不会超过百分之四到百分之四点五。我们在北美洲和西印度获得的领土和贸易,在社会资本存量不减少的情况下,足以支付这样高的利率。如此大规模的新业务依靠原始的资本存量来开展,必然减少运用于许多其他特定产业的资本数量,那些行业的竞争将会减弱,利润份额一定会更高。我相信,大量的晚近战争开支并没有减少大不列颠的资本存量,其原因,我会在下文中提及。
即便是在财富不断增长的国家,新领土和贸易的获得也可以提高利润。
然而,社会资本量的减少,或者用于维持产业的基金数量减少,正如它将减少劳动工资,它会增加资本的利润,从而提高货币的利息。由于劳动工资的下降,社会现存资本的所有者可以以更低的成本为市场提供产品,并且由于运用于该产业的资本数量减少,他们可以在市场上以更高的价格出售产品。他们的产品成本更低了,而他们从中得到的却更多。因此,他们的利润从任何一个角度计算都增加了,也可以支付更多的货币利息。从孟加拉和东印度的其他英属殖民地如此迅速容易地获得了大量的财富足以向我们证明,在那些贫穷的地方劳动工资非常低,而资本的利润非常高,货币利率也相应地非常高。在孟加拉,货币常常以百分之四十、百分之五十或百分之六十的高利率借给农夫,用本季的收成作为抵押。能够支付如此高利率的利润一定会侵占所有地租,与之类似,巨额高利贷反过来又侵占了利润的绝大部分。罗马共和国衰亡之前,在各地方总督毁灭性的统治之下,类似的高利贷很常见。我们从西塞罗的信中读到,有道德的布鲁图也曾在塞浦路斯以百分之四十八的高利放贷。
资本存量减少会提高利润。
一个国家在其自然资源、气候条件,以及相对于他国的地理位置所能允许的范围内,实现了最大限度的富裕。在这个不再进步、也不会退步的国家里,劳动工资和资本利润都会很低。当一个国家的人口达到了其国土和资本存量能够维持的最大数量的时候,就业竞争将会大幅减少劳动工资,直至仅足以维持劳动力现有数量的程度。此时,这个国家的人口数量已达极限,不能再增加了。当一个国家的资本存量能够满足它必须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的全部资本数量的时候,各行各业需要多少资本就能得到多少资本。因此,各行业的资本竞争要多大有多大,相应地,一般利润率也降至最低点。
实现最大限度富裕程度的国家,资本利润和劳动工资都会很低。
但是,也许至今没有一个国家实现此种程度的富裕。中国长时间的停滞状态似乎表明,这个国家也许很久以前曾经达致与其法律和制度相适应的富裕程度。但是,那个程度的富足好像没有实现在另一种法律和制度条件下,其自然资源、气候和地理位置所能允许的极致。一个国家如果忽视或者轻视对外贸易的重要性,只向外国船只开放一两个口岸,那么它能够开展的业务就会比不同法律制度下所能做到的要少。此外,一个国家如果只能保证富人和大资本所有者的权利,而穷人或小资本所有者的权利不仅很少,而且以维持公正为名,时常被地方官吏无情地掠夺,那么,这个国家运用于各行业的资本数量不可能达到各种行业的性质和市场范围所能允许的极限。在各个行业,对贫困者的压迫必然建立起有钱人的垄断,他们包揽所有业务,得到巨大的利润。据说在中国,百分之十二的利率是通常情况,那么一般资本利润一定很高才能负担起如此高额的利息。
但是,似乎从未出现过这样的国家。
无论贫富,法律制度的缺陷有时会将利率提高到大大超越这个国家的条件所能获取的程度。当法律不能强制合同的履行,借款者就会处于和法律修明国家的破产者和信用不佳者同等处境。收回款项的不确定性促使出借者索取的利息,和通常要求破产银行支付的一样高。在那些侵占罗马帝国西部地区的野蛮民族中,合同履行与否完全仰仗合约双方的诚信,国王的执法部门从不干预此事。以上理由恐怕可以部分解释当时利率为何如此之高。
法律制度的缺陷可能会提高利率,
当法律禁止收取利息的时候,它并不能阻止高利贷。许多人需要借钱,但是出借者不会借款,除非得到一笔补偿,这笔补偿不仅和使用货币实现的价值相适应,而且还要和违法放贷招致的困难和危险相匹配。孟德斯鸠说穆斯林民族中的高利率不能用他们的贫穷解释,而应当部分归因于禁止取息的法律,部分归因于收回款项的困难。
法律禁止取息也一样。
最低利润率总是必须高于足以弥补使用资本可能遇到的通常损失的水平,剩余部分才是净利润。通常所说的毛利润往往不仅包括这部分剩余,而且包括用于补偿额外损失的保留部分。借款人能够承担的利息仅仅和净利润成比例。
最低利润必须多于足以弥补损失的数量。
最低的一般利率和最低利润率一样,必须高于足以弥补即便相当谨慎出借货币仍可能遭遇的损失。如果没有这个补偿部分,那么出借货币纯粹是出于慈善或友谊了。
最低利息率也一样。
在那已实现最大限度富裕的国家,那里各行各业的资本量已达到行业允许的极限,由于一般净利润率将会非常低,由其支付的一般市场利率也会很低。结果是,只有那些最富有的人才能依赖利息生活,所有其他小额资本或资本中等的人还必须参与其资本的具体运用。几乎所有人都必然要么参与到一个具体实业,要么参与到一种贸易中。荷兰省的现状与之相似。在那里,不是实业者就不时尚。需要使得几乎每个人都习以为常地去经营某项实业,而习俗又到处支配着时尚。不按潮流穿着打扮会遭人讥笑,不和大家一样经营实业同样会成为被嘲笑的对象。一个文官身处军营,一定会很尴尬,甚至会被轻视,而一个无所事事的人在生意人中间也会有同样的遭遇。
达到最大富裕的国家,利率如此之低,只有最有钱的人才能依赖利息生活。
一般利润率的上限大致是这样一种水平,它占到商品价格的一大部分,完全侵蚀了本应归于地租的部分,并除去根据当时可得到的最低劳动工资水平,即劳动者最基本的生活费用,或在生产商品和把商品运向市场中所使用的必要劳动支出的部分。工作中的劳动者,无论用什么方式总是必须供养的,但不一定必须向地主付酬。东印度公司的职员在孟加拉经营的贸易利润率恐怕与最高利润率相去不远。
最大利润将侵蚀所有的地租,只留下工资。
市场一般利息率与一般净利润率之间应有的比例,必然随着利润的涨落而变化。在大不列颠,商人们宣称两倍于利息的利润是好的、适当的、合理的。我想,这不外就是通常的、一般的利润。如一国通常净利润率是百分之八或百分之十,任一通过借款经营的业务,其中的一半支付利息是合理的。资本风险由借款人承担,就像他向放款者保险似的。在大部分贸易中,百分之四或百分之五的利润足以支付这个保险的风险,并补偿借款者运用资本的辛苦和麻烦。但是,无论一般利润率有多低或有多高,国家间的利率对一般净利润率的比例并不相同。如果一国的净利润率相当低,也许不能把利润率的一半用来支付利息;而利润率高的国家,可能支付的利息要多于利润的一半。
利息率对利润率的比例和利润率同升降。
在那些快速致富的国家,其商品价格中利润所占比例较低,低利润率在支付较高的工资后,保证该国的商品可以和进步程度稍逊、但工资水平较低的邻国以同样低廉的价格出售。
低利润国家的商品可以和低工资的国家一样价格低廉。
实际上,高利润比高工资更倾向于抬高商品价格。例如,如果在一个麻纺织厂,梳麻工、纺工、织工等不同工种工人的工资都增加了二便士每天,那么一匹麻布的价格提高的幅度,等于生产这匹麻布所雇用的工人的数量,乘上他们生产这匹麻布所需要的时间,再乘以两个便士。那些最终分解为劳动工资的商品价格的组成部分,经由生产的不同阶段步步分解,其最后增加的份额和劳动工资增加的份额呈算术级数增长。但是,如果雇用这些工人的所有雇主的利润率都上升五个百分点,那么商品价格中最终分解为资本利润的份额,经由生产的不同阶段逐级分解,和利润增长率呈几何级数增加。梳麻工的雇主出售梳好的麻时,在其全部原材料加上支付给劳动者工资的价值之上要求额外的五个百分点。纺工的雇主出售纺好的麻布时,不仅在已经加价的梳好的麻的价格上再加五个百分点,而且在纺工的工资支付额上也加了五个百分点。织工的雇主也会要求在织好的布上以类似方法加价。所以,工资增长抬高物价就像单利提高增加债务总额一样,而利润则像复利。我们的商人和工厂主时常抱怨工资增长抬高物价,并造成了商品的国内外销售额下降的不利结果。然而,他们却从不提及高额利润率的恶果。考虑到自身所获的利益,他们对此保持沉默;而对于他人得利所产生的不良影响,他们却总是大声抱怨。
实际上,高利润比高工资更倾向于抬高物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