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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意大利史
1.2.2 第二节 斗争!离家出走

第二节 斗争!离家出走

公元前509年(相当于中国春秋末期),因为罗马第七位国王“傲慢王”的儿子奸污了一名贵族妇女,激起了全民公愤。贵族布鲁塔斯振臂一呼,老百姓群起暴动,把傲慢王一族统统轰出了罗马。之后,老百姓宣布,国王不是好东西,罗马从此不搞君主制了,改成共和制,人民当家作主,取代以前的国王。罗马人选出了“执政官”,每一届2人,共同执掌国家大权,任期只有1年。如果情况紧急,则任命1位“独裁官”,独揽军政大权,但任期只有半年。司法则由1名大法官担任。

不甘失败的傲慢王,借了埃特鲁斯人和萨宾人的军队反攻回来,执政官布鲁塔斯和瓦莱刘斯率军迎战。血战中,布鲁塔斯与敌军主将同归于尽,击退了敌人。瓦莱刘斯则制定了共和国最初的法律,规定国家财政由财务官管理,执政官不得参与;老百姓对于司法判决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由公民大会讨论;他又规定海盐公卖,同时给商人减税,以发展经济;他还采取种种措施,吸引拉丁族其他部落的人口加入罗马。在瓦莱刘斯的努力下,罗马巩固了共和国的基本体制。

问题是,傲慢王是埃特鲁斯人,罗马驱逐傲慢王,就是得罪了埃特鲁斯人。于是埃特鲁斯的一些城邦向罗马大举进攻。罗马迭经血战之后,终究敌不过树大根深的埃特鲁斯,被迫签下丧权辱国的和约,放弃大片领土,可谓“辛辛苦苦几百年,一夜回到解放前”。

更可怕的是,赶走了国王后,罗马并没有能解决内部矛盾问题,甚至矛盾还逐渐尖锐起来。以贵族(元老)为代表的权贵阶层和普通平民阶层之间的矛盾愈发激烈,简单说就是贫富差距。

罗马建立之初,大家都是提着脑袋战战兢兢地过日子,随时面临外来入侵,所以内部矛盾还不算激化。而且那时候民选的国王、世袭的元老和公民大会三者相互制约,也算是平衡。可是到了共和国初期,随着社会发展,元老贵族越来越有钱,他们不但在对外战争中占有大片的土地,还拥有大批奴隶。奴隶中既有战争的俘虏,也有借了钱还不起、被迫当奴隶抵债的罗马公民。这些奴隶的劳动使得有钱人可以不从事生产,腾出精力出来专门从事政治活动。有钱人还豢养大批的门客(又称受保护者或克里恩),从而在社会政治活动占据上风,吵架的时候帮腔的多,街头斗殴时助拳的多。广大老百姓则日益贫穷,很多人因为战争而无力耕种土地,迫于生计只好卖掉土地;有的新加入罗马的公民本身就是穷得叮当响,还有人为了生计欠下高利贷,被迫卖身为奴。

罗马的元老院由贵族把持,执政官也从贵族中产生,任期只有1年,这就使得国家权力实际上沦为少数人的游戏。公民大会尽管有选举权,实际上不能阻止整个贵族阶层对平民阶层的欺凌。而且,公民大会按财产分配票权,最有钱的贵族们也能把持相当一部分选票。在司法方面,法律没有明文条款,司法解释权也掌握在贵族手中,平民在打官司的时候只能是听从贵族的意愿。这种情形下,平民看不到希望,他们的不满也就越来越强烈。

公元前494年的一天,火药桶被点燃了。导火索是一位参加过多次保卫罗马战争的平民老军官。因为保卫国家而耽误生产,他破产了,不但家产全部被债主拿走,本人也沦为债务奴隶。这位老人家的哭诉,让全国的老百姓愤怒了,他们毅然采取了抗议措施。全城的老百姓高呼着“我们保卫罗马,谁来保卫我们”的口号,游行集会,并且表示,咱以后都不当兵,谁爱打仗谁打去吧!

正好此时一个拉丁部族又来入侵,这边老百姓都不当兵了,光靠贵族们打不赢啊!元老贵族们急忙商量对策。执政官塞维利乌斯一向比较同情老百姓,他赶紧跑去跟大家说,大家别这样,要相信祖国,相信政府,我回头就颁布法令,以后凡是服役的官兵,不准别人因为债务霸占他们的财产、子女,也不准剥夺其人身自由。老百姓很高兴,于是踊跃参军,把来犯的敌人打了个落花流水。

结果等敌人打退了,元老贵族们翻脸不认账,还让另一个执政官行使否决权,取消了塞维利乌斯的法令。老百姓对这帮出尔反尔的贵族再也无法忍耐,他们采取了最极端的反抗行动——不是暴动造反,而是离家出走。他们扶老携幼,集体离开罗马,到了安尼奥河对岸的圣山上,表示和罗马一刀两断。

这下子贵族们慌了。一个国家没有老百姓,那还成什么话?他们只得再派遣使者,去和老百姓谈判。经过讨价还价,大家达成协议,建立了一些保护老百姓权益的制度。他们新增了一个职位,叫作保民官。顾名思义,这个官职就是为了保护平民百姓利益的,只有平民才能当选。这样一来,相对于从贵族中选出的执政官,老百姓就有了自己的代表官员,可以在政治上与贵族们对抗了。保民官可以对执政官的一切法案行使否决权,并且他的人身神圣不可侵犯,谁敢伤害保民官,就是与全罗马为敌。

除了设置保民官,国家还把一些欠了债沦为奴隶的人解放了,但是对于这个欠债为奴的法律制度并没有改变。老百姓得到了自己的权利代言人,觉得满意了,也就兴高采烈地下山回罗马了。

公元前5世纪初平民的这一次离家出走,揭开了罗马平民和贵族斗争的序幕。之后的200多年里,平民在保民官等领袖的带领下,多次发动斗争,反对贵族,争取自己的权利;而斗争的最高形式,就是全体撤离罗马。就跟两口子吵架闹“离婚”一样,贵族们最怕这个,老百姓一撤离他们就服软。

老百姓还建立了一个平民大会。平民大会和公民大会不同,只有平民才能参加,贵族不得参加,而且受贵族豢养的那部分走狗门客也不能参加。参会的平民投票不是按财产多少,是按人头投票。比起公民大会来说,这个平民大会更能体现老百姓的意志。保民官由平民大会选举出来,确保其真正能代表老百姓的意志。最初平民大会仅仅是选举平民自己的官员,通过的决议只对平民有效。经过多年斗争后,终于使得平民大会的决议对贵族也有约束作用。换言之,平民可以管贵族了。

平民还就司法问题和贵族打架。他们要求贵族把法律一条一条明文写出来,别你说啥是啥,糊弄咱老百姓。公元前450年左右,贵族们“十人团”弄出了一套法律,刻在12个铜柱子上,称为“十二铜表法”。这套法律相当反动,尽是维护贵族权利、欺压平民的内容,但好歹是明文写出来了。平民吃亏吃在明处,之后又有针对性地继续斗争,很快把“十人团”轰下台,又逐渐修改了一些法律条款,比如准许平民和贵族通婚等。后来,平民还争取到把诉讼的程序和法律术语都写成册子公布。这样,贵族再也没法依靠复杂的法律知识来糊弄平民了。

平民继续进逼,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胜利。财务官的职务从专属贵族,改为向平民开放;执政官也可以由平民担任;监察官最初只能是由贵族担任的,后来改为两个人中必须有一个平民;高利贷先是被限制,后来被取消了;新占领的土地被分配给平民,欠债为奴的制度也废除了;大祭司和占卜官的名额,在原本的8个贵族基础上增加了10个平民;甚至连独裁官也开始允许平民担任。在国家的军事、政治、宗教、文化权利上,平民和贵族已经基本做到分庭抗礼。而经济方面,平民至少免除了破产为奴的威胁。

李锡尼乌斯法案和赫尔田希乌斯法案

公元前367年,保民官李锡尼乌斯和绥克斯图斯提出的法案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它大幅度地削减了平民欠债的偿还力度,规定了贵族占有公用土地的上限,并且规定两个执政官必须有一个是平民。公元前287年发生了罗马平民最后一次出走,平民出身的独裁官赫尔田希乌斯颁布法律,确定平民大会具有法律效力。从此,罗马平民200余年的维权斗争告一段落。

这个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贵族们绝不甘心失去已有的权益,因此频频对平民反攻。他们有时候会收买一个保民官,否决另一个保民官的提议;有时候甚至不顾“保民官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悍然暗杀保民官。保民官和平民大会的提案经常被元老院否决,还有的执政官因为倾向于平民,为平民争取利益,而被贵族元老扣上“收买民心,妄图称王”的帽子,被残酷处死。在罗马广场上,保民官和平民大会,也经常与执政官、元老院和公民大会对峙,甚至演变为大规模争吵和斗殴。

然而最终,取得胜利的是平民。毕竟,随着罗马的不断扩张,一个对国家忠诚的、强大的平民群体,可以说是一切的基础。如果平民阶层离心离德,光靠一帮高官厚禄的贵族,是不能把国家维持下去的。贵族们要保证自己的荣华富贵和功名利禄,也必须考虑平民的意见。同时,战争胜利带来的大批俘虏、奴隶,也使得罗马贵族们有了更合适的剥削压迫对象,没必要再死盯着自家平民薅羊毛了。

罗马的平民终于可以挺起胸膛说一声“我是罗马人”了。他们中的上层人士,通过做生意、经营农田等,逐渐有了钱,与贵族越来越接近。他们保护了自己的权益,从而有了当家作主的感觉,也就更加把罗马的利益当成自己的利益,在战场上英勇杀敌,在国家大事上竭尽心力。这个庞大而忠诚的市民阶层,使得罗马的力量日趋壮大,从而日后雄霸意大利乃至整个欧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