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8 世纪欧洲音乐生活形态的变迁
与西方音乐相比,东方音乐为什么没有得到广泛传播?
大致有两个原因:一是相对于西方音乐,东方音乐的理论体系不完善;二是东方音乐的商业化市场完全没有形成过。西方音乐得以流传,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这两点。有完整的理论体系,才能更加有效地供后人不断地学习,音乐的创作才会后继有人;有较好的商业化市场,不仅音乐作品得以流传,而且在这个商业化的过程中有助于保留更好的作品,淘汰较差的作品。音乐商业化了,才会有源源不断的听众。
而音乐市场商业化的变革,就发生在 18 世纪下半叶。这个时期欧洲音乐从业者和听众的身份都在经历一场剧变。18 世纪上半叶,大部分所谓的「音乐会」都是在私人场合举行的,例如在皇室成员或贵族家中。作为音乐家们的衣食父母,这些贵族们有权决定作曲家和演奏家应该创作和演奏什么样的音乐,无论这些音乐是某次晚宴的背景音乐或者是一个完整的音乐会曲目。在那个时期,「音乐会」这个概念更多的是一种社交活动而不是纯粹的艺术欣赏活动。所以,人们在音乐会上聊天、打牌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同时,在 18 世纪的欧洲,音乐才能被上层社会看做是一项重要的社交技能。所以,学习演唱或者演奏一门乐器(尤其是键盘乐器)在当时是一种时尚。这种现象也影响到了当时的音乐风格。C.P.E 巴赫(Carl Philipp Emanuel Bach,1714-1788)和多米尼克·斯卡拉蒂(Domenico Scarlatti,1685-1757)的键盘乐器作品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专门为这个阶层的业余音乐爱好者创作的。此外,这种家庭音乐学习氛围也直接促进了乐谱出版业的发展。在 18 世纪末到 19 世纪初的二三十年间,仅在维也纳就有至少二十多家音乐出版社,其他的出版中心包括莱比锡、巴黎和伦敦。其中,最著名的两家出版社是维也纳的阿塔利亚出版社(Artaria)和莱比锡的布莱特科普夫与黑特尔出版社(Breitkopf & Härtel)。它们代理了包括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在内的欧洲知名度最高的作曲家的绝大部分重要作品。
18 世纪上半叶的大众音乐会还称不上兴盛。整个维也纳只有两家面向公众的剧院,而这两家剧院都受皇室控制,基本上只能上演一些有宗教教化意义的音乐。到了 18 世纪的下半叶,大众音乐会开始在维也纳普及,维也纳新建了三座面向大众的音乐厅。随后伦敦、柏林、莱比锡等欧洲城市中的其他大众音乐会才开始发展起来。这些音乐会的演出地点主要在城市的剧院。这些剧院有一部分仍然由皇室贵族控制,但也有相当多的私人剧院开始出现。有时,大众音乐会也会在舞厅演出,但这类场所并不是音乐会的最佳演出地点,声音效果也不算最好,所以并非音乐家们的首选之地。在这些大众音乐中心的最早的音乐厅中,最著名的可能就是莱比锡布商大厦音乐厅(Gewandhaus Leipzig)了。直到现在,它也是代表当今古典音乐演出的最高标准的音乐场所之一。
这个时期的大众音乐会的节目单是以各种音乐的混搭为主。大部分音乐会都由一首交响曲开始,紧接着是声乐作品和室内乐作品。我们可以想象到,那时的大众音乐会,其目的主要也是娱乐,听众在音乐会中仍然是可以聊天的。而且,人们期待看到不同类型的音乐演出(这就像人们去看马戏团表演的时候更喜欢看到不同类型的节目一样),声乐作品在当时最受欢迎,这点和当今人们的音乐欣赏习惯相同。
无论在哪个时期,听音乐对于多数听众而言,更多的是一种娱乐活动,而不是审美活动。所以,当音乐对于你来说,是一种放松心情、愉悦精神、寄托情感的存在时,有歌词的音乐可能是更加容易接受的,比如流行音乐。有的人认为所谓的西方「古典音乐」其实是当时社会上的「流行音乐」。虽然从音乐创作的形式等各方面来看,这两种音乐还是有相当大的区别,但总的来说,也不无道理。另外,由于人们很多时候都是冲着大牌歌星去听音乐会的,所以有些声乐作品的乐章间鼓掌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当今中国有很多人就「乐章间该不该鼓掌」这个问题争论不休。有的人认为古典音乐是西方的舶来品,应该尊重西方的习俗,不应该鼓掌。其实,所谓的「古典音乐」在最开始,并没有「乐章间不能鼓掌」的规定。
这种大众音乐会的兴起,伴随着的是皇家雇佣乐团不可避免的衰落。18 世纪中叶以后,各地的皇室宫廷乐团中有很多都最终解散了。有的贵族解散了自己的乐队,改为只在开音乐会的时候才临时雇佣乐手——相当于将在编的正式员工改制成了临时的合同工。
在 18 世纪中后期,音乐家的贵族雇主们的收入大致如下:一个中等贵族的年收入大概在 5 万到 10 万弗洛林之间,而超级大贵族(比如海顿的雇主埃斯特哈奇家族)的年收入是 70 万弗洛林。那音乐家们的收入大致又是多少呢?其实,不同身份和地位的作曲家、演奏家的收入差距也非常大。一个宫廷乐长(Kapellmeister)的年薪可以达到 800 多弗罗林(比如我的老师的老师的老师的老师的老师的老师的老师的老师,「害死莫扎特的」萨列里);一个管弦乐队演奏者的年薪大概有 400 弗洛林;但一个著名的声乐演唱者每年可以挣到 1200 到 4000 弗洛林!(我又要禁不住吐槽一下。现在大家听歌都会记住歌手的名字,会说起某某歌手的某某歌,但几乎没有人提某某音乐人写的某某歌。歌手的收入也比歌曲的创作者多很多。这一状况从古到今好像都差不多。)从当时的生活成本来看,400 弗洛林的年薪可能是相对较低的,只能保证吃住及一些其他的基本生活花费;而 800 弗洛林的年薪勉强算作是中产阶级中最低档的收入。当时奥地利大城市的房租大概是每个月 10 到 20 个弗洛林。当然,更便宜或者更贵的住所也是有的,这取决于地段和租期的长短。
从上面这些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其实宫廷音乐家们的待遇并不算高。所以,我们现在在讨论 18 世纪音乐家的身份地位从皇室雇员转化成面向大众音乐市场的自由职业者的原因,追求更高的经济收入可能是最重要的一项。
下面,我们来通过对古典时期最重要的三位作曲家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的工作经历和经济状况的观察,来更详细地探寻一下 18 世纪社会音乐生活的重大变迁,以及这种变化在音乐家身上产生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