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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运输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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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通用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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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飞行宝典
1.2.35 2012年1月4日 海航A330-300飞仰角过大事件(未执行SOP程序、机组缺少沟通交流、CRM管理存在不足、处置不当、公司政策带来的压力)

201214日 海航A330-300飞仰角过大事件(未执行SOP程序、机组缺少沟通交流、CRM管理存在不足、处置不当、公司政策带来的压力)

2012年1月4日海航A330-300/B-6529号机执行HU7601(北京-上海)航班任务过程中,在北京首都机场起飞时,“机组未输入起飞性能,起飞离地40米,飞机仰角25度,机组收光油门,瞬时仰角较小到-3度”。

1事实情况

1.1飞行经过

1月4日,海航A330-300/B-6529号机执行HU7601(北京-上海)航班任务,左座机长:张学利;右座副驾驶:田振峰,起飞全重167860KG,机上乘客288人,机组成员14人。

机组在交接时,获知飞机8号轮温度指示不工作,经查MEL可以放行,但在中断起飞时要考虑此因素。该机计划起飞时刻15:20(北京时间,下同),由于前一航段(成都-北京)延误,飞机在15:30左右才首次申请推出,使用36R跑道,LADIX8A离场。

15:30左右,机组联系管制,管制说因流控需等15分钟左右。

15:50左右,机组联系管制,管制告知5分钟后推出。

15:55左右,管制给出推出指令后又立即取消,解释是去往济南、上海方向的飞机由于技术原因停止放行,等候时间不定。(等待期间,机组对旅客做了三次延误广播,由于时间充足,机组分别查了36R和01号CONG2机场分析:36R跑道起飞数据140/140/144/F70,01号跑道起飞数据141/141/145/F68,飞机由副驾驶操纵,为增加裕度选择顺风10节)。

16:15左右,管制给出指令可以立即推出,但必须在16:30前起飞。此时,航班与计划起飞时刻比,已经延误55分钟。

16:17,飞机推出,机组按照指令“F-W2,36R跑道外等待”滑行,期间机组执行起飞前检查单线上部分。滑行中机组误将滑行道A0道口当作W2道口并滑入,发现后将情况报告了塔台。

塔台收到报告后,指挥飞机经A0穿越36R,改跑道01起飞,离场LADIX8B。在经A0滑往01跑道过程中,机长滑行,副驾驶负责修改跑道和离场方式,此时MCDU显示“CHECKTAKEOFFDATA”,副驾驶询问机长是否要将起飞性能数据修改为01号跑道起飞数据,机长表示差距不大,不用修改,副驾驶理解为不用重新输入起飞性能数据。由于前面的滑行错误,副驾驶认为自己不适合操纵起飞,将自己MCDU放至航段页。此时,机上两部MCDU都为航段页,由于滑行速度较快,机长没有检查新输入的起飞数据。

16:35左右,飞机按塔台指令从Q0进入01号跑道,没有执行起飞前检查单线下部分。在加油门到EPR1.1时,由于轮胎温度指示300,呈琥珀色,起飞测试没有通过。机组开风扇1分钟,温度没有明显下降,遂通报塔台还要等1分钟,塔台回答最多能等30秒。

16:40,飞机30秒后测试仍未通过,机组通报塔台不能起飞,申请退出跑道。塔台指挥飞机从Q1道口左转脱离(期间,导致国航CA1705航班中止进近)。飞机转到K滑行道时机轮温度下降,于是机组向塔台申请起飞,塔台指挥飞机由Q0进入01跑道再次起飞,此时,机组也没有执行起飞前检查单线下部分。

16:49,飞机在01跑道起飞。机长加油门至FLEX,ECAM显示“使用TO/GA推力”,机长加油门至TO/GA(TO/GAN1约为85%、FLEXN1约为78%)、100节时机组交叉检查,均未发现速度带上无V1、V2指示。

16:53:37当速度接近140节时,副驾驶发现无V1指示,于是按记忆报出V1,机长带杆起飞,带杆时空速147节。

16:53:45,飞机离地,空速167.2节、仰角6.6度,带杆量1.6,离地后机长增加带杆量至5,飞机姿态迅速增加。

115:53:49,飞机仰角达到25.3°,此时无线电高度124英尺,空速178节,为抑制仰角增加,机长将油门杆在1秒内由TO/GA位收到慢车位(油门杆在-0.4度),并在停留8秒后,向前稳杆(稳杆量最大8.2)。此时飞机仰角、空速逐渐减小,空速下降到130节,期间ECAM出现REDARROW(起落架未放)警告。

15:53:59,机组注意到飞机速度降低,将油门重新加至TO/GA。期间飞机空速最低降到125.6节,仰角减小到3.1度,无线电高度从最高845英尺掉到最低760英尺。16:54:01,飞机状态稳定后机组将油门收回至CLM位,飞行恢复正常。塔台管制员监控到飞机姿态出现剧烈变化,询问机组原因,机组回答遇到风切变,管制于是向后续飞机通报了“有前机遇到风切变”信息。(由于调查距事件发生已经超过1个月,已经超过空管录音保存时限,上述时间节点系根据机组口述和QAR译码推断得出)

1.2 QAR译码

1.2.1 QAR数据显示(以下时间为UTC时间)

时间

空地

无线

空速

PITCH

A/P

左发

右发

油门

襟翼

上升率

备注

(UTC)

电高

(节)

(°)

N1

N1

Ft/M

度Ft

8:53:44

GND

0

163.8

5.6

OFF

86

85.7

85

Config2



8:53:45

AIR

0

167.2

6.6

OFF

85.8

85.6

85.1

Config2



8:53:50

AIR

124

178

25.3

OFF

77.2

70.5

-0.4

Config2

2491

警告

8:53:518:53:51

AIR

192

177

23.5

OFF

63.5

58.4

-0.4

Config2

3638


8:53:57

AIR

685

139.1

17.9

OFF

27.5

26.8

-0.4

Config2

4934


8:53:58

AIR

751

133.5

13.3

OFF

26.7

26.8

27.8

Config2

4502


8:54:02

AIR

845

125.6

5.2

OFF

49.9

50.8

27.6

Config2

917


8:53:45:飞机起飞离地,空速167.2节,油门TO/GA位。

8:53:50:无线电高度124英尺,仰角25.3º,左发N1:77.2%,右发N170.5%,油门杆角度-0.4度,8秒以后机组开始加油门到TO/GA位,在此过程中触发REDARROW(起落架未放)警告;

8:53:58:无线电高度751英尺,左发N126.7%,右发N126.8%;

8:54:02:无线电高度845英尺,飞机达到最小空速125.6节;

8:54:01-54:11:飞机无线电高度从846英尺下降到759英尺,此后飞行正常。


1:无线电高度、油门杆位置示意图

                                                图2:俯仰角、油门杆位置示意图


3:空速、油门杆位置示意图

1.3天气状况

经查询天气实况如下:METARZBAA040830Z29005G11MPS260V350CAVOK01/M22Q1032NOSIG=

正常天气报:北京4日下午16:30,风向290度,风速5米/秒,阵风11米/秒,风向变化260度到350度,天气OK,温度1度,露点零下22度,修正海压1032,没有重大变化。

由天气实况报可知,当时天气条件良好。

1.4飞机起飞性能参数情况

经查阅北京首都机场01号跑道A330-300机型襟翼形态2,重量167897KG的起飞性能数据,得出V1:124节、VR:133节、V2:136节;QAR显示飞机实际VR:147节。

根据海航运控部技术性能室提供的在飞机平飞,气压高度1000英尺,重量167897KG,襟翼形态2,油门慢车状态下的理论失速速度为112.2节;QAR显示气压高度1000英尺,重量167897KG,襟翼形态2,油门慢车,飞机仰角12度的状态下飞机实际空速129.2节。

1.5机组陈述摘录

交接飞机时,飞机起落架有一个轮胎温度限制,温度指示不工作。检查MEL(最低放行清单)飞机可以放行,但有温度限制。飞机原计划使用36R跑道起飞,后更改为01号跑道起飞。飞机起飞加油门过程中ECAM提示油门TO/GA,机长将油门加到全推力起飞位,当飞机滑跑速度140海里时,机长发现无V1等起飞速度参考显示,同时副驾驶也喊出V1(此时机长意识到可能没有人工输入V1,但考虑到有轮胎MEL限制,并且速度已经达到V1,机长决定继续起飞)。飞机起飞爬升过程中,由于使用的是全推力,加上飞机的重量较轻,速度增加特别快,机长拉杆将飞机姿态增大,直到大约24度左右,但飞机速度还是继续增加,并且已经接近红区的超速速度。由于担心超速,机长将油门收回,此时ECAM出现“起落架未放下”警告,机长意识到油门收的太多了,又立即将油门加到TO/GA位,速度正常时油门收至CLM(爬升)位,飞机恢复正常爬升。

2原因分析

1、当班机组未执行SOP程序,导致飞机在更换跑道后没有及时更新起飞性能数据。机组在驾驶舱准备时查阅了《机场起飞性能分析手册》,但副驾驶执行更换跑道程序后,没有按照机型SOP要求将新的起飞性能数据在MCDU中重新输入,机长也没有进行交叉检查。同时,机组没有遵循A330机型的检查单要求操作,完成更换跑道后的补充简令,导致飞行程序漏项。

2、机组在起飞过程中缺少沟通,CRM管理存在不足,同时副驾驶理论知识掌握不足。塔台指挥更换跑道后,机长忙于操纵飞机滑往01跑道,机组两位成员缺乏必要的沟通,由于此前进跑道错误,副驾驶自认不能操纵的情况下,将两部MCDU都放至航段页,失去了检查的机会;根据调查和机组反馈,更改跑道后MCDU提示信息“CHECKTAKEOFFDATA”,副驾驶对此信息没有进行仔细核实与实际的状况是否一致,同时错误的理解了机长保持原数据的指令,也没有进行标准喊话;副驾驶理论知识欠缺,没有掌握好空客飞机在换跑道后原先输入的性能数据会丢失,应重新输入新的数据的理论知识。

3、机组处置不当。机长在使用TO/GA推力起飞时没有意识到飞机处于小重量、大推力状态,在无V1指示时对即将出现的起飞无SRS指引状况没有心理准备,在抬头阶段发现无SRS指引时,没有按照手册双发起飞典型姿态要求将仰角控制在15度,致使起飞仰角达到25.3度,机长在修正过程中过度考虑数据超限,顾此失彼、操作动作粗猛:在无线电高度仅124英尺时采用在1秒内将油门杆由TO/GA位收到慢车位,并在慢车位停留8秒的危险动作;同时在修正大仰角时机组推杆量过大,导致飞机姿态急剧变化,10秒内飞机仰角变化超过20度,并且在起飞初始爬升阶段掉高度,使飞机处于一种不稳定状态。

4、公司过于注重QAR超限的安全政策和首都机场繁忙的运行秩序给机组造成较大的压力。公司安全政策、首都机场繁忙的运行秩序使机组在滑行过程中,连续出现滑错跑道入口、滑行中没有注意轮胎温度的差错后,产生较大的心理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后续行为。同时,当飞机在爬升过程中出现大速度的情况下,机组由于担心超出襟翼速度限制而采取了将油门杆从TO/GA位一下收到慢车位的行为,表明机组的决策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公司过于注重QAR超限的安全政策的影响,为避免QAR警告而采取了危险动作。

5.公司违反《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R4)121.710条:“合格证持有人应当在72小时内向局方报告运行中出现的飞行机组成员、维修及其他运行控制人员发生的人为差错”的要求,未及时上报此次事件信息。

3结论

此事件是一起由于机组未严格执行规章标准和SOP而出现一系列差错,且在初始爬升阶段采取危险操纵动作,险些导致严重后果的危险事件。在事件中机组存在滑错滑行道口、更换跑道未重新输入起飞性能数据、进入跑道前未监控刹车温度、未作起飞检查单、未作简令和交叉检查、谎报遇到风切变等一系列人为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