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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运输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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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通用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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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飞行宝典
1.2.26 2012年6月12日 无线电通讯音量不合适+没按规定守听导致通信中断

2012612日 无线电通讯音量不合适+没按规定守听导致通信中断

1 概述

2012612日,国航B777-200/B-2064号机执行CA926(东京-北京)航班任务,在北京区域与管制部门中断通信4分钟,导致东航一架飞机被调整避让。

2 事实情况

2.1 事件经过

当日,国航 B777-200/B-2064 号机执行 CA926(东京-北京)航班任务。飞机正常进入北京区域后,当时在座情况:左座机长,右座带队机长,观察员。

16:58(北京时间,下同),国航926飞行高度9800米,与北京管制建立联系。

17:04,管制员指挥国航926下降并保持8400米高度,机组复诵正确,飞机开始下降。

17:07,管制员在 125.6MHz 频率使用英语和中文呼叫国航 926,指挥下降并保持6000米高度,下降速率在2000英尺/分钟,并向机组通报交叉活动,未得到回应。

17:08,管制员请南方6652机组帮忙呼叫国航926共计3次,未得到回应。

17:09,管制员指挥飞行高度8400米的东航5152右转航向300 雷达引导,上升到9200米避让,同时请机组帮忙呼叫国航926共计2次,未得到回应。

17:11,国航926121.5MHz频率中与管制员建立联系,管制员指挥其转频至125.6MHz,通讯恢复正常。 在此期间,管制员通过125.6125.1120.35128.1128.3132.7133.65MHz频率连续呼叫国航926共计32次,未得到回应。

2.2 机组描述经过情况

飞机正常进入北京区域时,VHFL(左甚高频通信系统)设置主通信频率125.6MHz,VHFR(右甚高频通信系统)设置应急频率121.5MHz,左右座均戴耳机,右座负责通信联系。

飞机在9800米高度时,管制员指挥下降至8400米,机组按指令起始下降,下降率1000英尺/分钟。

起始下降后,右座交通信给左座,并在右侧RMP(无线电调谐面板)上将VHFR频率由121.5MHz改为127.6MHz,同时在右侧ACP(音频控制面板)上按压VHFL音量选钮,关闭VHFL音量,然后通过VHFR 开始收听北京通播。

左座接通信后通过VHFL125.6MHz频率守听,因VHFR内通播声音对 VHFL 守听的影响,于是在左侧 ACP(音频控制面板)上调整VHFR音量选钮,减小VHFR音量。

右座听完通播后接通信,在右侧ACP(音频控制面板)上按压VHFL 音量选钮,打开VHFL音量,通过VHFL守听125.6MHz频率,未在ACP(音频控制面板)上操作VHFR音量选钮以关闭或减小VHFR内通播声音。

左座在将通信交给右座后,在左侧ACP(音频控制面板)上旋转 VHFR音量旋钮调节至合适音量,通过VHFR收听北京通播,同时在左侧ACP(音频控制面板)上旋转VHFL音量选钮,减小VHFL音量。左座听完通播后,将VHFR重新设置为121.5MHz频率,并开始做进近简令。

之后不久,机组听到无线电中有声音呼叫CA926,右座听到呼叫后首先通过VHFL125.6MHz)确认是否呼叫CA926,未得到回应。随后右座通过VHFR121.5MHz)证实“是否有人在121.5中呼叫CA926”,得到管制确认。机组向管制证实始终保持对125.6MHz的监听,并在125.6MHz频率上呼叫过北京管制,之后双方在125.6MHz频率建立正常联系。

2.3 通信中断期间的空管指挥情况

17:09:26,管制员在呼叫国航926未果后,指挥飞行高度为8400 米的东航5152航班右转航向300度并上升高度9200米进行避让。根据管制雷达图显示,国航926正在通过8840米继续下降到8400米,当时两机相距约40海里,呈约20度锐角汇聚飞行。如图所示:


2.4 记录器情况

2.4.1 QAR数据记录器情况

17:04:32VHFL发射了1次。

17:04:44,飞机开始从9800米高度下降。

17:11:11,飞机下降到8400米高度并保持。

17:11:23VHFL发射了1次。

17:11:26-17:12:06VHFR发射了6次。

17:12:16开始,VHFR不再进行发射,VHFL开始进行间断发射。东航5152预计飞行路线国航926预计飞行路线 (注:QAR数据不记录VHF的通信频率,也不记录接收通信的情况,只有发射记录。)

2.4.2 舱音记录器情况

由于舱音记录器只循环记录2小时,飞机在该航班后又立即执行了 CA979(北京-曼谷)航班任务,因此通信中断期间的舱音记录未能保存。

2.5 人员情况

1)机组人员情况

内容

带队机长

机长

两名观察员

在座情况

右座

左座

观察员

技术标准 

TC

M

F2/F1

总飞行时间

21000

15500

1502/983

本机型时间

11000

137

542/100

机长时间

137

执勤前休息时间

36

36

72/36

体检合格日期     

2012.04.01  

2012.01.11

2011.10.25/2012.04.23

机组人员执照有效,机组执勤时间、休息时间、健康状况及派遣符合公司运行标准。航前休息时间符合要求,健康状况良好。

2)管制员情况

EC 席(拿话筒对空指挥)管制员,毕业于中国民航飞行学院,20077月参加工作,2009年获得管制执照(有批文无执照),执照签注类型(含英语等级)为区域(ICAO4),技术等级为五级一等,体检合格证号130181198311237611,体检级别Ⅲa(在有效期内)。值PLC席(负责协调)管制员,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09 8月参加工作,2010年获得管制执照(有批文无执照),执照签注类型(含英语等级)为区域(ICAO5),技术等级为五级一等,体检合格证号320923198706210021,体检级别Ⅲa(在有效期内)。

2.6 航空器情况

机型:B777-200

航空器出厂序号:29157

注册号:B-2064

引进时间:1999830

机组与管制在125.6MHz频率建立通信联系后,通话正常。该机回京后,当晚继续执行 CA979(北京-曼谷)航班,此航段未反映有通信系统故障。

到目前为止,该机未反映有相关通信系统故障。

2.7 关于121.5MHz频率常守要求的情况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指令第5号(CAAC-SD2005-3)对121.5MHz 常守要求描述如下:“各航空公司凡具有两部特高频(含)以上无线电通讯设备的航空器,在飞行中,其中一部的通讯频率必须设置为规定的空中交通管制单位所用频率,另一部在不使用时要设置通讯频率为121.5,飞行人员对该频率进行常守。”

2.8 首都机场进场情报通播播放时长

首都机场进场情报通播播放一次时长约55秒,每次间隔约13秒。

3 原因分析

1)通过管制员与机组地空通信录音情况,发现:事发时,管制员可以通过频率125.6MHz正常指挥其他飞机,包括离国航926航班约40海里的东航5152航班;管制员通过频率125.6MHz请求国航926航班附近的其他飞机帮忙呼叫国航926,另外两架飞机也应管制员要求共计呼叫5次。因此可以排除125.6MHz频率受到干扰影响当时地空通信的可能性。

2)通信中断发生在机组轮流使用原本常守121.5MHzVHFR 收听通播期间,此时无法保持对121.5MHz的守听,直接导致了管制员在121.5MHz频率中一开始无法呼叫到机组。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指令第5号(CAAC-SD2005-3)的要求,飞行人员应在“不使用” 另一部VHF时保持对121.5MHz的常守。因此,机组使用VHFR收听通播的操作是通常做法,也是被允许的。而且,机组在听完通播以后,立即恢复VHFR频率为121.5MHz,这也使得管制员能够在该频率里尽快与机组建立了联系。

3)机组与管制在125.6MHz频率里重新建立通信联系后,通话正常;该机回京后,当晚继续执行 CA979(北京-曼谷)航班,此航段未反映有通信系统故障;到目前为止,该机未反映有相关通信故障。因此,可以排除该架飞机VHF存在故障的可能性。

4)由于缺少通信中断期间的舱音记录,也无法重现当时机组人员在驾驶舱的操作情况,但通过对现有事实情况的综合分析认为,因机组在轮流收听通播的过程中,需要多次在ACP上操作VHFLVHFR 的音量旋钮以实现对相应频率的守听效果,不排除机组在此操作过程中未恰当设置音频控制面板上VHFLVHFR音量旋钮的可能性,从而导致无法收听到管制员在125.6MHz频率里的呼叫。

5)事件发生后,机长未能将信息进行及时上报,对安全信息敏感度不够。在事件发生过程中,管制员向当班机长通报了已经失去通讯有五分钟、并在121.5MHz中多次呼叫的情况下,机组仍未意识到此次短时失去通讯可能构成的严重后果,盲目认为在频率、设备始终均正常的情况下机组在守听过程中未发生错误,没有及时上报安全信息,延误了事件调查的时机。

4 结论

机组收听通播时无法保持对121.5的守听,同时可能因为机组未恰当设置音频控制面板上VHFLVHFR音量旋钮,导致无法收听到管制员在125.6MHz频率里的呼叫,是造成此次中断通信的主要原因。

根据《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标准(MH/T2001-20114.11 条规定,此次事件构成一起机组责任原因的运输航空一般事故征候。

5 安全建议

1)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涉及国航运行的波音777机型不安全事件数量呈上升趋势,国航应高度重视该机型在运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充分运用SMS管理手段对该机型在执行航班任务时进行安全系统分析,将安全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2)建议国航进一步完善通信设备使用规定,细化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通信措施规定。严格要求机组按标准程序正确设置和交叉检查通信频率,并按规定守听应急频率。不断完善机组关于规范通信用语、转换通信频率、通信设备使用、应急频率长守、通信记录等方面的标准操作程序。加强飞行员在模拟机上的训练,督促检查机组在飞行中落实。

3)建议国航进一步强化信息报告制度,提高机组对飞行中出现的不安全事件的敏感度,严格按照不安全事件上报流程进行上报,高度重视不安全事件报告的时效性,防止出现事件迟报、漏报、瞒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