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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 陈忠杰:浅谈元光裔孙陈北溪对漳州民风民俗的引导与影响

浅谈元光裔孙陈北溪对漳州民风民俗的引导与影响

——陈忠杰

在漳州,谈到开漳文化必须首提陈元光,谈到民风民俗也一定会首先提到陈元光的裔孙陈淳。因为在陈元光的裔孙中,陈淳(北溪)是一位举足轻重的名人,他朱门高第漳上真儒他的名字排列在我国历史上从祀孔庙的172位先贤中,《宋史》还为他立传,因此,漳圣王派以陈北溪为荣次房陈谟派系北溪支系。本文以漳州为例,从志史和田野调查入手,梳理南宋时期漳州的民风民俗现状,揭示陈北溪通过建言献策等途径,实现对漳州民风民俗的引导,探讨其对漳州民风民俗的影响。

一、南宋时期漳州民风民俗的现状

陈淳(1159—1223年),字安卿,由于居住在九龙江北溪之滨,人们称他为北溪先生”(以下称陈北溪)。陈北溪是九龙江北溪段漳州郡龙溪县仙游乡龙洲里人。南宋时期,漳州郡管辖龙溪、漳浦、龙岩、长泰四县。当时,漳州的文化与中原地区区别较大,主要原因是由于闽越文化的传承,信鬼神重巫祝的社会风气十分浓厚。信鬼神重巫祝,这是闽越文化的一个突出特征。闽越族消失后,这种“俗鬼”的风气仍在福建社会中存续下来,并对后世的福建人产生深远的影响。所以,《刘宾客文集》第三“唐故福建等州都团练观察处理使薛公神道碑”中说:“闽有负海之饶,其民悍而俗鬼。”《宋史》“地理志”中也说:“福建信鬼神祠,重浮屠之风。”

闽越人的这种“俗鬼”社会风气,在漳州得到更多的遗传。长期以来,漳州的鬼神崇拜之风盛行,巫祝大行其道,许多历史文献都屡屡有这方面的记载。《长泰县志》中有长泰俗“信鬼尚巫”之说; 在《平和县志》中,也有平和俗“重亲尚鬼”的记载;陈北溪的《北溪集》中说漳州“俗尚淫祀,多以他邦非鬼立庙。”

《龙溪县志》中记载“龙溪自梁以前,犹阻声教,輶轩之采弗及也。大同置邑,列职方矣。乃历陈迄唐数百年,俗不通于上国,记载无闻,至宋而乃有述焉。子朱子典牧是邦,培化源而端习尚,文教渐摩;陈北溪、王东湖生于其乡,出而羽翼之,所谓海滨邹鲁也。” [1]

可见当时的漳州在梁朝以前跟中原地区的风声教化阻隔,朝廷派到各地采风的使臣都不曾来过,其风俗跟文化发达的中原地区更是不甚交通,因而也没有文字记载,直到宋代才有所记述。

宋代的漳州,由于长期“俗鬼”社会风气的熏染,民风民俗现状不容乐观:官吏勾结猾民鱼肉贫户,读书士子不顾廉耻气节逐利,民间争讼成风,斗殴成习,连自视高贵中的富家子弟、进士学人都成了仗势欺人的讼棍;愚民施财崇修佛宇,土地大半变为寺院庙产,家家户户信佛诵经,良家女子峨冠锱裘,招摇过市;有的以修道为名,私创道庵,以女道士为住持,奸通之事屡屡发生;有的以礼佛传经为名,寺院里男女聚集,日夜调笑杂居;还有的以禳灾祈福为名,扮弄傀儡,附鬼为妖,骗掠民钱;女子不待媒聘与相好私奔,妇人并非妻妾同室而居,母丧不着孝服,兄弟忿争,姻亲不和。[2]

朱熹在漳州任知州时,曾经对龙溪的学生王遇说,他到漳州“初见彼间风俗鄙陋污浊,上不知有礼法,下不知有条禁。其细民无知犹或可怜,而号为士子者恃强挟诈,靡所不为,其可疾为犹甚。故于此辈,苟得其情则必痛治之,盖惟恐其不严而无以警动于愚俗”。 [3]

总之,陈北溪生活的南宋时期,漳州郡儒学传统比较淡薄,风俗薄陋,整个社会崇尚鬼神,迷信佛道,奢靡成风。佛道因素充斥日常生活的种种礼仪之中。比如,在一些比较穷苦的人家里,儿女往往不婚嫁,丧亲迟迟不下葬,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最明显的,棺柩长期放在家里或者寄在寺庙里,不仅容易污染环境,而且对理学家来说也是一种不孝之举,不符合”。这些非礼的行为不仅对孔、孟之道礼制形成冲击,更带来了一系列负面效应,引发了一连串的社会问题

二、陈北溪对漳州民风民俗的引导

宋绍熙元年(1190年)四月,理学大师朱熹任漳州知州,至次年四月卸任。朱熹在漳期间,漳州郡的社会、政治、经济进行改革,其中改革最成功的就是“移风易俗”。朱熹离任后,陈北溪接过朱熹移风易俗的接力棒,通过建言献策等来引导民众,从而实现对漳州民风民俗的匡正。

陈北溪是土生土长的漳州地方人士,相较于朱熹,自然比朱熹更了解当时漳州地方风俗的弊端。因此,陈北溪认为地方最好的风俗状态是:民志定、民财纾、民风厚、民讼简。[4]执政者之风:“阖郡四境实被贤候安静和平之福”。 [5]于是,朱熹离漳后,陈北溪就向傅寺丞建言献策。

傅寺丞(名伯成,字景初)出生于名门大族,系宋赵明城与李清照 (女词人,婉约词派代表。)的外甥孙。傅伯成的父亲傅自得(绍兴十七年至十八年即1147—1149年任漳州知州)与朱熹的父亲朱松有“先人之旧”,傅自得去世,朱熹不远千里,从闽北奔赴温陵吊丧,并撰写《朝奉大夫直秘阁主管建宁府武夷山冲佑观傅公行状》。[6]据《宋史》记载,傅伯成“少从朱熹学,登隆兴元年(1163年)进士第”。 又据漳州史料记载,傅伯成在漳“尝任太府寺丞,以律己爱民为本,推熹遗意而遵行之。创惠民局济民病,以革机鬼之俗。由郡南至漳浦为桥三十五,治道千二百丈。两为部使者,迁工部侍郎,年八十四,谥忠简。”光绪府志记载:傅伯成,庆元三年(1197年)以朝散大夫任漳知。因此傅寺丞是朱熹离漳后朱熹政策的最重要的支持者和继承者。

现存的陈北溪对于漳州郡治理的建言在清代乾隆版的《龙溪县志卷之十》(风俗卷)里有两则,分别是《陈淳上傅寺丞论民俗书》与《又上傅寺丞书》。

《陈淳上傅寺丞论民俗书》主要的内容有:

一是地方讼棍与差吏勾结,造成民间善良之风丧失,应依律严惩讼棍;二是乡里中无赖之类非法谋取财物,以致质朴的无能者也仿效成风,应施仁政,杜绝此种劣俗存在;三是屠牛之风盛行,造成屠者与盗牛者狼狈为奸,更使耕牛丧失,影响农业生产,应禁止屠牛,鼓励乡民检举告发,若有隐瞒包庇,必须连同治罪;四是假冒鬼神搜刮民财的乡税已超过官租,更使立庙之风盛行,应再次申严约束,严惩会首;五是有很多奸雄的外地人,冒称巫师,敲诈百姓,使乡里不得安宁,应责令旅馆不让其租宿,将其捕捉,送到边地服重役或驱逐出境;六是寺庙极富,寺僧骄纵成风,以致寺僧放纵情欲,行奸乱民,形成违逆教化,玷污风俗之风,应对寺院寺僧加以规范和管束。

《又上傅寺丞书》的内容如下:

我私下想想漳州的劣俗,有一种是:秋收之后,那些优伶凑成一个个的戏班子,而各乡各保都演起淫秽乱俗的戏来,号称“乞冬”。其间一群群的不逞少年,趁机结集浮浪无赖游手好闲之辈几十人,一起倡导领率,号称“戏头”。他们在城里,逐家逐户地聚敛钱物,豢养起戏班子作戏。这“戏头”有的就装神弄鬼,在居民丛集之地、四通八达之郊搭起戏棚,以广会观众。至于乡间集市附近、州城四门之外的热闹地方,也都争着效尤而毫不顾忌。

今年自七、八月以来,乡下各村正当演戏时候,此风处处滋长盛行。演戏在名义上虽说是娱乐,实际害处很大。第一,无缘无故地搜刮民脂民膏来随便浪费;第二,使百姓荒废本业去追求游乐;第三,鼓动良家子弟沉湎玩好之物而丧失恭敬勤谨之志;第四,诱惑深闺妇女出外看戏产生邪僻念头;第五,贪淫的汉子看了戏萌生抢夺人妻的恶念;第六,后生少年打架斗殴以逞一时之忿;第七,旷夫怨女素不相识偶然相遇竟然不顾淫奔之丑;第八,州县二府诉讼案件大量增加,甚至有人假讬演戏来报私仇打人杀人竟然无所畏惧。演淫戏产生的祸害大致如此,如果对此风不管不禁,人心就很容易变坏而无法制止,这难道不是仁人君子实行德政的阻碍吗?

现在我慎重的向您报告,请求尊府在市曹热闹去处张贴文告,明白示禁。并向所属四县发布文书,责成各县遵照指令,在各乡保甲张榜明示,严加禁绝。这样,民心可定而民财可纾,民风可厚而民讼可简,全郡范围内就都切实歆享贤侯带来的安静和平的福祉,这真是我漳百姓平民的大幸事啊!

以上已经简要翻译过的两则建言通俗易懂,都是大白话,都是直接切入漳州的最严重的扰民问题,所有内容几乎见不到相关的理学思想的论述,是一种关心漳州实际社会问题,忧时论事且盼望地方长官能够因此切实解决地方问题,进而引导民风民俗的儒家行为作风。

三、陈北溪对漳州民风民俗的影响

陈北溪过世后,乡民逐步从“俗鬼”的陋俗中清醒起来,后来,乡人发现了陈北溪移风易俗的特殊价值,于是把陈北溪神化。宋末元初,当地民众已经先行出现了祭祀陈北溪的祠堂了,从明朝开始漳州在祀朱熹的庙中,也配祀陈北溪的神像,可见陈北溪对漳州人的影响是至深致远的。

据龙文区郭坑镇扶摇村九十多岁高龄的杨长根介绍:相传宋末元初,今扶摇关帝庙右侧已经建有“北溪陈公祠”,该祠民国七年(1918年)农历正月初三地震倒塌,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青石打制的“北溪陈公祠”匾额被改制为杨惠凤保长的墓牌,1958年“北溪陈公祠”的原材料用船载往龙海市榜山镇福河村盖粮食仓库。至今扶摇社还留有“北溪陈公祠”遗址。

又据芗城区浦南镇溪园村八十六岁高龄的林旺火介绍:溪园村有一座古老的庵叫奇富庵,庵内世代供奉着“北溪陈先生”的神像。奇怪的是每当节日时,其他神明被抬出巡游,唯独陈北溪公不能外出,原来陈北溪公是“贤人”,他不喜欢看到不符合礼仪的人和事。至今溪园村丧喜事都不敢从奇富庵经过。

明朝洪武十二年(1379年)乡人苏廷贵和刘建延邑儒在县东二十二都(今龙文区朝阳镇翁建村)创建建溪书院,塑朱文公像、陈北溪像和黄斡像于堂中,供子弟朝拜,聘请当时的名儒刘宗道主持。

名儒刘宗道逝世后,知府钱古训和知县刘孟雍因里人杨彦章和洪乾请建书院,于明朝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在县东北二十三四都(今龙文区朝阳镇登科村翰林社)创建芗江书院,塑朱文公像以陈北溪、黄斡、刘宗道配。

明朝建文二年(1400年),长泰县教谕章参建登科书院。前堂名“泰享书院”,前后各一座三间,左右为房,后祀朱文公配以东溪高登先生,北溪陈淳先生。

另外,我们在龙文区朝阳镇的石井村蓬洲社、西洋村崎岭社、登科村内林街(翰林社)、翁建村,郭坑镇的口社村蓬莱社、扶摇村、洛滨村和长泰县武安镇的城关村登科社、珠浦村张山社、京元村溪园社、珠坂村坂头社及芗城区浦南镇溪园村溪园社田野调查时,收集到一些与陈北溪有关的闽南语民谣。

民谣一:老牛夜半甭免惊,香洲贤人保你命;寨山有地还未犁,你我养活很多个。这首民谣看起来比较粗糙,但是与陈北溪《上傅寺丞论民俗书》的“禁止屠牛”的建言献策有关。

民谣二:种田钱,万万年;经商钱,三十年;寺庙钱,无三年;衙门钱,一顿时。相传这首民谣是从陈淳的学塾内流传出来的,并口口相传至今。该民谣反映做官人的钱来得容易,但风险也较大,容易倾家荡产,一顿饭的时间可能就会烟消云散;利用寺庙赚来的钱,是不义之财,不超过三年就可损失殆尽;商人赚钱,好赚也好花,不会长久;而农民种田,每一文钱都是血汗钱,所以他们懂得珍惜,省吃俭用,这样可以延续万万年。

民谣三:坐溪看溪红白事学北溪,坐船行船好坏天问陈淳。从这一句闽南语民谣我们可以窥见一斑:一是陈北溪过世后,当地百姓婚丧喜庆的风俗因循沿用陈北溪教化;二是陈北溪在世时凭借自己渊博的知识,经常帮助故里的行船预知天气变化情况,为乡民排忧解难;三是陈北溪过世后,故里已经先行出现了祭祀陈北溪的祠堂了。民谣中的“问”是指卦签的意思,问事时,先向神明上香行拜,把卦签”在香炉前绕一圈后(俗称过炉),再闭目摇,然后出,人们根据签诗来指点迷津。“问陈淳” 是指陈淳被罩定在“贤人”的光环中,已经被神化了。

虽然祭祀北溪先生雕像的祠堂已经很少了,但是我们从以上这些民谣中仍然依稀可以窥见陈北溪对漳州,特别是对家乡的影响至今犹存。

值得一提的是流行于全国各地的“鬼节”,也就是七月“普度”,俗称七月半。在漳州已经演变为“道、释、儒”三位一体的关爱老人节。

漳州的七月普度除了与中原相似的搭鬼棚、放河灯、焚法船、做水陆道场等以外,还另有特点。清道光年间(1821-1850)漳州人曾虎文的一首征俗情的诗云:“若熬不用入关斋,七月兰盆次第排,欲看馒头山数丈,须来公府大埕街。” [7]诗人自注:“公府街于七月终搭台为馒头山。”由此可见自清代中叶以后,漳州的鬼节就不止限于七月十五日这一天,而是自初一到三十,城里一个角落一个角落轮流举行普度活动。上引诗中“兰盆次第排”,说的就是按街区轮日做普度。

据说元末明初漳城在同一天举行普度,常引起市肆争购拥挤,发生纠纷摩擦争斗。所以改让城厢各个街区拈阄轮流在农历七月的某一天举行普度。同时让做普度街区的民众准备食物,救济孤寡老人和残疾人,把施济孤魂野鬼的积善心理,也沿用来关心和帮助人间的灾民、孤寡老人和残疾人。至今,在陈北溪的家乡,有的村社的 “尪头家”(闽南语)还捐款给村里60岁以上的老人发红包,把“鬼节”转化为关爱老人节。

从以上漳州 “鬼节”风俗的的演变,可以窥见陈北溪对漳州民风民俗影响的痕迹800年前的陈北溪在批判“俗鬼”的同时,对道、释两家采取兼容并蓄政策,除了强调儒家虔诚的祭祖传统外,还允许有合乎儒家礼仪的“道、释” 两家神袛,并且把这一主张融入到家乡风俗礼仪中。因此,直到现在漳州不仅“鬼节”风俗可以“道、释、儒”和睦相处,而且民间婚丧喜庆等活动中,还有许多习俗是三家合并的产物。陈北溪的家乡人们信仰上兼三家而有之,同一家庭甚至同一人既信佛、信道又有儒家之风,许多礼俗活动既像佛教又像道教又符合儒家礼仪。还有漳州民众祭拜的神灵也并不专一,一座祭坛不限于一位神灵,除了主祀以外,常有几位陪祀,这些神灵中甚至包含有“道、释、儒” 三家神袛,形成一大“漳州特色”的风俗。

总之,陈北溪在朱熹过化后,继续对漳州民风民俗进行引导与规约。经过后世一代代的传承,其影响已经融合在漳州乡风民情之中,对漳州民风民俗产生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 吴宜燮(清).龙溪县志风俗卷[M].上海:上海书店,2000,5.

 [2] 中国朱子学会、漳州师院闽南文化研究院.第四届海峡论坛海峡两岸朱熹陈淳学

术研讨会论文汇编[C].2012(研讨会打印本)321-331.

[3] 朱熹(宋).朱子文集[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 579-582

 [4] 姜国栋,蔡汝森(清).龙溪县志[M]. 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影印本, 2005,2,282

[5] 姜国栋,蔡汝森(清).龙溪县志[M]. 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影印本, 2005,2,285

[6](民国《南安县志》卷三十五人物志·寓贤)

 [7]漳州方志委主编《漳州今古》2004年第二期第15页

 

陈忠杰  :漳州市政协文史研究员(副高级职称)

电话:18959675125   邮箱:oyxk6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