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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营养与安全
1.8.3 第三节 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第三节 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1)加强卫生宣传教育。人们需增强对食物中毒的预防意识,通过各种途径学习相关知识,了解当地的有毒鱼、贝、蘑菇等动植物种类及分布状况,制作有毒动植物图谱。野蘑菇采集要有组织,有专门技术人员指导。

(2)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患有5种传染病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严把质量关。防止购入变质食品。冰箱是存放食品的容器,生、熟食品,成品与半成品要分别存放,不能存放在同一冰箱内,贮存食品必须遵守先存先出的原则,冷藏设备要定期清洁、除霜、消毒,防止细菌或霉菌毒素污染食品。

(4)切实做好生、熟分开。遵守加工过程从生到熟的加工顺序,杜绝生食与熟食的交叉污染。

(5)直接入口食品的卫生把关。冷荤、凉拌菜、冷饮、冷食等直接入口食品,不需加工即可食用的食品,如黄瓜、西红柿、咸菜、海蜇,经过洗净、消毒后要按熟食品处理,放在熟菜盆内。加工、销售熟肉及豆制品、凉拌菜要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工作室、专用工具、专用消毒液及器具、专用冷藏设备。专门放置熟食的冰箱要保持清洁,并做到定期消毒。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加工使用的刀墩用后要用热碱水彻底洗刷干净,用热力(煮沸或蒸汽及干烤)或药物消毒。

(6)食品要烧熟煮透。熟肉制品出锅要摊开晾透后入冰箱冷藏,夏季肉制品出锅后8小时内如果不食用就必须回锅加热。

(7)加强对剩米饭的管理。要进行双加热法,即当餐剩饭立即上锅加热,然后摊薄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食前再加热,外购熟食一定要烧透或蒸透后再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