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福尔摩斯有一个缺点,这勉强算是他完美人格中的一个缺点吧——在实施计划之前,他极不愿将他的全部计划告诉任何人。毫无疑问,造成这样的原因一部分来自于他桀骜不驯的本性,喜欢管理,而且他喜欢欣赏别人吃惊的表情,还有一部分是来自职业的需要,他不敢轻易地冒险。但这样的做法会让他的雇主和助手很尴尬,这样的经历我有过太多太多,但是我还从没有过像这次在黑暗中驾车前行更难受的遭遇。严峻的挑战就在我们的面前,我们所有的行动都进入了尾声,但是福尔摩斯什么都不说,我只好借助自己的了解和推理来猜测下一步。我们的脸都在冷风中接受洗礼,窄小的车道旁边黑漆漆的,到处都是荒芜的地段,我意识到我们又回到沼地里了。
怀着一种期待将要发生大事的心情,我所有的神经都被调动起来。马向前走一步,车轮向前转一周,我们距离危险就又近了一步。我们顾忌到马车夫的原因,不能随心所欲地聊天,只好说一些无关的事情,实际上我们的神经已经在情绪的控制下变得脆弱了。我们路过了弗兰克兰的家,也就是说我们距离庄园——查尔兹暴毙的事发地,愈发靠近了,终于,我们绷劲的神经开始放松下来,我的心情也慢慢愉悦起来。我们没有让车夫把车停在楼前,反而是选择了大门口附近的车道上。付完车费,就让车夫往库姆?特雷西赶去,而我们,则向梅利琵走去。
“你的武器准备好了吗,雷斯垂德?”
矮个子侦探微笑了一下:“我只要有裤子穿,那么屁股后面就会有个口袋,既然有了这个,就肯定要派上用场了。”
“太好了,我和我的朋友也都做了万全的准备。”
“你的思维真够缜密的,福尔摩斯先生,我们现在要干什么?”
“在这候着吧。”
“我说,这真不是一个人能待的地方。”侦探说话的时候打了一个冷战,他向周围望过去,阴森恐怖的山坡,还有格林盆泥潭上一团团的雾海,“我看到了那所房子的亮光了,就在我们的前面。”
“那是梅利琵府邸,也是这次我们旅行的终点站,现在我们必须降低所有的声音,走路要用脚尖,说话也要轻声细语。”
我们顺着这条小路继续向前,看来我们是要准备到房子那里去了,但是还有二百码的时候,福尔摩斯不再让我们向前了。
“就在这里吧,”他说,“右手边的山石给了我们绝佳的保护。”
“我们就在这里待着吗?”
“是的,我们要在这里准备一次小型的埋伏。雷斯垂德,你到这条沟里吧?华生,那所房子你去过,那你肯定知道里面房间的位置吧,能说说,这一面有几个格子的窗户是哪里?”
“我猜是厨房。”
“旁边那个亮光的呢?”
“那就是客厅了。”
“百叶窗是遮挡的。你对这里的地形最了解,那么就过去看看他们在干什么,但是不要打草惊蛇,别让他们发现这里还有人。”
我蹑手蹑脚地顺着小路过去,躲避在一堵小矮墙的后面,四周摇晃的果木林的阴影给了我帮助,我悄悄地到了另一个地方,那里透过没有窗帘的窗户,正好可以看见里面的情形。
房间里面只有斯台普吞和亨利爵士,他们在一张圆桌的两侧面对面坐着,我只能看到他们的侧影。他们都在抽雪茄,桌子上放着咖啡和葡萄酒,他们两个人的状态形成了对比,斯台普吞高谈阔论,亨利爵士却垂头丧气,心不在焉,难道他能预感到自己在穿回沼地时会有不测,所以心情很沉重?
我正在看他们的时候,斯台普吞突然站了起来,走出了房间。亨利爵士还是坐在那里,倒了一杯酒,深靠在椅子上,嘴里吐着一圈圈的雪茄烟圈。一声开门的吱吱声,还有皮鞋在石子路上摩擦出清脆的声音,脚步声从我在的这堵墙的另一边小路走了过去。我向墙头那边望了一眼,看见生物学家在果木林角落里的一个房子前驻足了,钥匙插在里面拧了一下,他刚进去就传出来一阵杂乱的声音。他只待了一分钟的时间,就又把门锁上走掉了,他沿着来时的路回到屋子里面了。他再一次地和客人碰面,我也要抓紧回去和我的朋友们说说情况。
“华生,你是说你没有看见那位女士,是吗?”在我说完之后,福尔摩斯提出问题。
“是的。”
“那她可能在哪里?开着灯的房间也就只有厨房了啊。”
“这个我也不清楚,我真的没看到。”
刚才还在格林盆大泥潭上飘着的厚重雾气,现在向我们这里移动过来,慢慢聚拢,最后我们的旁边莫名地出现了一堵墙,低低厚厚的很结实,而且分界线很明显。月光斜斜地打过来,感觉就像是一片亮闪闪的冰原。福尔摩斯一面看着飘浮的白雾,一面有些烦躁地说:“华生,雾气正向咱们靠近呢。”
“很严重吗?”
“当然,说不定我的计划就要被破坏了。现在,他应该快走了,已经十点了。我们的策略能否成功,他的性命能否保住,就要看他能不能在浓雾过来之前经过这里了。”
我们的上空,夜色洁白而温柔,星星也反射出冷艳的光,半轮明月悬挂在半空中,整个沼地都在柔和的光线中蒙上了一层薄纱。我们能看见的房屋是一团黑影,锯齿形的屋顶和直立着的烟囱在明亮的月色下烘托得很有意境。从窗户里折射出来几道宽宽的金黄色的灯光,向着果木林和沼地的方向照去。忽然,有一道黄光灭了下去——仆人从厨房离开了。剩下的光从客厅里发出来,两位绅士还在抽着雪茄,一个是蓄意谋杀的主人,一个是毫无所知的客人。
沼地的一大半都被白雾覆盖了,白茫茫的一片像一团团的羊毛,每过一分钟,它们就愈来愈近地接近房子,先到的薄雾已经和屋子发出的黄光混合在一起。树林后面的那堵墙已经看不出来了,只是树木上面依旧有一股白白的水流在上面盘旋。我们还在原地静静地等待,这个时候一波波的浓雾已经攀爬到房子的两个角上,慢慢地集聚成了一堵厚墙,二楼忽然变成了一艘怪异的、漂荡在汹涌海面上的船只。福尔摩斯似乎着急起来,气急败坏地拍打岩石,还恶狠狠地跺着脚。
“如果再过一刻钟他要是再不出来的话,小路就要彻底地被封死了,半个小时之后,就算是手放到面前也不一定能看出来。”
“要不我们向后退吧,退到地势高的地方去?”
“可以,这样的效果应该不错。”
所以,当浓雾向我们扑过来的时候,我们就开始撤退,一直走到和房子之间的距离有半里的地方。但是那里还是一片闪耀着月光的白色海洋,它们没有一丝停留地靠近我们。
“我们走得太远了,”福尔摩斯说,“这样的话他在接近我们的时候,别人就已经追上他了。我们不能做这么冒险的事情,必须不计后果地守在这里。”他突然跪在地上,把耳朵贴在地上,“感谢上帝,我听到了他的脚步声。”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击碎了沼地的静谧。我们蹲在乱石中间,目不转睛地看着前面那堵白色的雾气。脚步声越来越大,我们所希冀的人正在在雾气中穿梭,就像是从一层幕布中走出来。他终于走了出来,站在星光照射下的明朗夜色中,他有些慌张地四处张望,然后又快速地在小路上行走,当他从我们躲避的地方走过去不远之后,又向我们背后长长的山坡上慌忙走去,还时不时担心地来回看。
“嘘!”福尔摩斯做了一个手势告诉我们不要出声,我听见了尖锐又干脆的扳动手枪的声音,“注意,它来了。”
徐徐前进的雾气中飘来不断的轻轻的啪嗒啪嗒的声音,那一团雾和我们之间的距离只有五十码左右,我们三个人都目不转睛地瞪大眼睛,我们都无法预料那里即将发生什么。我当时的位置正好在福尔摩斯的肘部,我向他的脸上瞥了一眼,他煞白的脸上露出了兴奋的表情,双眼在月光下闪闪发光。突然,他的眼睛在一处固定住了,错愕的双唇夸张地张大。就在这个时候,雷斯垂德畏惧地叫了一声,又趴在了地上。我也蹦了起来,不太灵光的手紧紧抓着手枪。
雾影中忽然窜出一只不规则的可怕东西,吓得我不知所措。是的,是一只猎狗,一只黑如煤炭的大猎狗,这种狗在平时很少能见到。它张着大嘴像是向外喷出烈火,明亮的眼睛也冒着火,它没有一处是不发亮光的。这是一只突然从雾气中飞出来的怪兽,就算是一个疯子在最荒诞的梦里,也不一定能见到比这更凶狠、更可怕的东西了。
那只黑色的大怪物,迈着大步子沿着小路走了过去,就在我们朋友的后面紧紧跟随着。我们被这个畜生吓得竟然呆若木鸡,在我们重新清醒之前,它已经从我们的面前溜走了。立刻,我和福尔摩斯一人开了一枪,那个家伙发出了一种难听的嚎叫,看来我们其中一个人打中了它。在小路很远的地方,亨利爵士还在向后望,借助月光,我发现他的脸像是一张白纸,害怕地挥舞着双手,甚至向那个怪物投以绝望的眼神。
猎狗一声声嚎叫打消了我们心中的恐惧,只要它害怕子弹,那它就不是什么魔鬼,我们能让它受伤,也就能让它死。那天晚上福尔摩斯奔跑的速度是我认识他以来最快的一次,我的外号是“飞毛腿”,但是他超越我就如同我超过那个矮小的侦探那样容易。我们还在小路上疾驰的时候,亨利爵士一声声的呼喊和猎狗一声声的低吼声传过来。我跑到那里的时候,那个畜生正在野兽一般地向上窜——把爵爷扑倒在地,然后撕咬他的喉咙。就在这火烧眉毛的时候,福尔摩斯一口气把左轮手枪的五颗子弹都射向它的腹部。顽强的猎狗在空中疯咬了一口,仰天长啸,随后四仰八叉地躺在地上,垂死挣扎了一番,最后就一动不动了。我喘着粗气弯下腰,手枪顶在发着微弱光芒的狗头上,但是这一枪打不打已经没用了,它死了。
亨利爵士没有知觉地躺在摔倒的地方。我们把他的衣服解开,仔仔细细地检查一下,庆幸的是他连一道伤痕都没有,看来我们的计划取得了初步的成功。福尔摩斯激动地对上帝祷告。我们的朋友亨利眼皮抖动了一下,他还有气无力地想要挪动一下,雷斯垂德把一瓶白兰地酒瓶对准他的双唇塞了进去。他睁开两只惶恐的眼睛,向上看着我们。
“上帝啊,那是个什么?”他有气无力地说。
“管它是什么,反正都死了。”福尔摩斯说,“我们解除了你们的家族传说,那只猎狗再也不会出现了。”
在我们面前摊开四肢伸展出去的尸体,单是看到它的身躯和力量就已经让人畏惧了。它既不是纯种的血狔,又不像是纯种的獒犬,反而是两种犬的结合,外表凶忍残暴,个头大得像是一只牝狮。就算它现在已经死了,连动都动不了的时候,张开的大嘴也像朝外面喷射火焰,它那小小的、凹陷的眼睛出现一圈火环。我摸了一下它的狗头,把手拿开之后,我的手竟然也有了光亮。
“是磷。”我说。
“这种布局真是太狡诈了。”福尔摩斯一边说着,一边凑近死狗闻了闻,“亨利爵士,真的不好意思,让你受到了惊吓。我原以为这是一只寻常的猎狗,却没想到是这样,就算大雾也没能挡住它。”
“你总算是救了我一命。”
“但是让你冒了一次生命危险。你现在能站起来吗?”
“我要是再喝一口白兰地,就天不怕地不怕了。来,让我支撑一下,根据你的安排,我们下一步要怎么做?”
“你先在这里待着吧。今天晚上你已经不适合再闯荡了。如果你有耐心等候一下,我们三个之中肯定有一个和你一起回庄园的。”
他想尝试一下站起来,但是面色还是苍白的,四肢也在打着哆嗦。我们把他扶到附近的一块石头上坐着,他用抖动着的双手遮挡住脸。
“我们现在不得不离开你了,我们还有事情等着解决,现在每一分钟都是宝贵的。现在证据都全了,最后一件事情就是抓捕那个人。”福尔摩斯说。
“在房子里寻找到他的可能性是十分渺小的,不超过千分之一的概率。”我们又重新沿着小路走了回去,他又继续说,“那些枪声已经给了他警示——阴谋破灭了。”
“那个时候,他和我们之间还有一段距离,说不定枪声被大雾挡住了。”
“他肯定跟在狗的后面,好对它进行引导——这点你们大可放心。不过,现在一定不是这样了。我们还是需要好好地搜寻一下房子,以防万一。”
前门是开着的,我们冲了进去,急匆匆地在屋里翻来翻去。我们走到过道的时候,受到了惊吓的年迈男仆和我们不期而遇。只有厨房的灯光是亮着的,福尔摩斯把所有的灯都点燃了,我们找遍了房子里的每一个角落。但是连个人影都没有找到,最后我们发现二楼的一间卧室是被锁起来的。
“这里面有人。”雷斯垂德叫喊了起来,“我听见有声音,肯定有东西在动。把这个门打开。”
里面传出了柔弱的呻吟声和沙沙的声音。福尔摩斯用脚狠狠地蹬开了门锁,我们三个人举着手枪冲了进去。但是这个房间里面根本没有我们要找的那个恶棍,眼前的景象是一个我们肯定意想不到的东西,我们错愕地傻站在那里。
这间房子像个小博物馆一样,墙上是一排排带有玻璃盖的小盒子,里面都是一些蝴蝶和飞蛾的标本。这个老谋深算的凶险恶人竟然把收集昆虫养成了兴趣爱好。屋子的最中央是一根直直的木桩,不知道什么时候为了支撑屋顶和被虫子咬过的顶梁才立在这里。但是这根柱子上绑着一个人,被布单紧裹着发不出声音,根本辨别不出来对方的性别。一条手巾从脖子上缠绕过去绑在柱子上,下面还有一条毛巾把脸的下半部分挡住了,只有两只眼睛裸露在外面——羞辱和痛苦,还有深深的怀疑——死死地看着我们。没用多久,我们就把她从那根柱子上解绑下来,然后斯台普吞太太直直地倒在我们的脚下,当她漂亮的头垂到胸前的时候,她脖子上的红色痕迹清晰可见。
“王八蛋!”福尔摩斯喊道,“雷斯垂德,把你的白兰地拿过来。把她放到椅子上去,她因为遭受虐打而精疲力竭地晕倒了。”
她顽强地把眼睛张开了:“他怎么样了,没有遭遇危险吧?”
“他不可能从我们手里逃脱的,夫人。”
“不,不,不,我没有说我的丈夫,我是指亨利爵士,他怎么样?”
“他很好。”
“猎狗呢?”
“死了。”
她长长地叹了口气,但是心满意足。“感谢上帝,看看那个畜生是怎么对我的。”她猛然一下子撸起来袖子,把手臂露出来给我们看,我们惊讶地看见胳膊上满是伤痕,“但是这都不算什么——真的没什么!他摧残我,玷污我,但是他心里有我,不管是怎样的毒虐、孤单、欺骗的生活,我都可以承受,但是我现在懂了,单纯从这一点说来,我不过是他施骗的对象和利用的工具。”她越说越伤心,最后还哭了起来。
“您对他已经什么感情都没有了,太太。那你能和我说说,我们要去到哪里才能找到他吗?如果你帮过他做恶事,那就让我们帮你来惩罚他吧。”
“他只可能去一个地方——泥潭中间有一个小岛,那原先是一个锡矿场,猎狗就是被他藏在那里的。他还在那里做足了准备,为了之后的藏身,他一定是去了那里。”
窗户外面雾气还没有散去,累积在一起就像是纯白的羊毛叠放成一团,福尔摩斯拿着灯走了过去。
“看吧,今天晚上,是不会有人能走进格林盆大泥潭的。”她很兴奋地拍手大笑,眼神里、唇齿间满是胜利的欣喜。
“他也有可能走进去,但是他永远不要有再出来的想法了,”她说道,“这样的夜晚,他怎么能够看清木棍上的标记呢,那是我们两个一起插的,作为穿越泥潭可走的小路的路标。哎,我今天要是可以把它们清除掉该多好,那样他就只能听凭你的发落了。”
当然,在雾气还有没有完全退去之前,任何的追赶都是徒劳的。我们当时让雷斯垂德留下来看着房子,于是我、福尔摩斯和亨利男爵一起回到了巴斯克维尔庄园去了。至于斯台普吞一家的真实情况到了非说不可的地步,他听见他所钟爱的女人的真实情况时,竟然坚强地挺了过来。晚上的那一场大冒险已经让他的神经脆弱到一碰就会碎的地步。太阳还没出来之前,他发起了高烧,神志不清地躺在床上。我们把摩梯末医生请过来照顾他,他们两个人已经商量好了,在亨利爵士重新拥有激情之后一定要游遍全世界,要知道在还没有继承财产之前,他可是个精力充沛的少年。
现在我要快一点结束这个离奇的故事了。在故事的叙述中我也很想让读者体会一下恐惧和不清不楚的猜测,这些都让我们的心灵上有了一层阴影,结局也是如此的惨烈。猎狗死后的第二天早上,烟消雾散,我们在斯台普吞太太的带领下来到了一条横穿泥沼的小路上,我们发现她在领着我们去找她丈夫的时候,表现出无比的喜悦,可想而知她之前的生活是多么悲惨。我们把她留在一个很长的瓷实泥煤质的地面上站着。越走向泥沼的中心,道路就越狭窄,这块地面的尽头就开始有一根根的小木棍,顺着木棍的指引我们可以走过那条弯弯曲曲的、陌生人无法到达、繁杂树丛中流淌着绿色水流还有污秽水坑旁边的小路。
茂密的芦苇和青葱多汁的水草发散着腐烂的臭味,扑鼻而来的臭味让我们难以忍受。我们跌跌撞撞在泥坑里艰难行进,走了好几英里之后,泥还是黏在我们的鞋子上,甩都甩不掉。那些黏在鞋上的泥土成了我们前进的阻碍。我们深陷泥潭的时候,就感觉有一个恶魔在把我们拖进污泥深处,它的臂膀容不得我们挣脱。我们只看到了一道痕迹,也就是说我们之前已经有人来过了这里。在泥泞的土地上,棉花草中间露出一个黑色的东西。福尔摩斯从小路那里向旁边迈过去一步,试图去抓到那个东西,但是扑通一下掉进了泥潭之中,淤泥已经埋到腰那里了,要不是我们把他拉了出来,我想他就再也不能体会到站在结实地面上的感觉了。福尔摩斯向我们举起来一只黑色的高筒皮鞋,还印着“麦尔斯?多伦多”。
“这趟泥浴洗得还挺值,这应该是亨利爵士丢失的那只鞋子。”
“肯定是斯台普吞逃跑时丢弃的。”
“是的,他让猎狗闻了闻鞋子上的气味,然后派出去跟踪,但是当他知道自己的手段被揭穿之后,他还没有丢弃这只鞋,一直逃跑到这里,才舍得丢弃。因为,他只有到这里才会是安全的。”
我们虽然做出许多种推测,但是永远也不能知道比这更多的情况了,在沼地里面找到脚印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因为向上冒的泥浆很快就遮挡住了。当我们走过最后一段泥地,又一次踩在结实的大地上的时候,我们开始着急地寻找脚印,但是什么都没有。如果地面没有欺骗我们的话,那么就是说斯台普吞昨天垂死般透过雾层向他藏身处走过去的时候根本没有到达目的地。或许他在格林盆大泥潭中心的某处就被黄泥浆吞噬了。这个心狠手辣的、天打雷劈的家伙就这样永远沉沦了。
在他隐藏那个猛兽的地方——周围都是泥潭的小岛上,我们发现了许多他留下来的踪迹。大大的方向杆,还有一半被垃圾填上的竖坑,表明这曾经是个矿场,那旁边还有一些破败的矿工屋子,挖矿的那些人一定是忍受不了这里的臭味才离开的。在一个小房子里,遗留下来一只马蹄铁、一条锁链和一大堆被啃过的骨头,也就是说这里有畜生待过。破壁颓垣中横七竖八的是一副骨头架,还有一团小棕毛黏在上面。
“是只小狗!”福尔摩斯叫喊道,“天啊,竟然是一只卷毛的长耳獚犬。悲哀的摩梯末再也不能和他心爱的小狗团聚了。哈哈,我坚信这里还有别的东西能够帮我们揭开谜团。他能做到的不过是把狗藏起来,但是狗要叫唤是他控制不了的,我们听到的那些恐怖的叫声就是从这里发出来的,即使在白天也很不悦耳。甚至在情况紧急的时候,他还把狗藏到了梅利琵那的小屋子里,可是这样做的风险太大了。所以他只有在自己认为一切都妥当之后,才会这样做。至于这盒铁罐里的黏稠物,华生,还记得你手上发光的物体吗?没错,是磷,他一定是因为那个家族传说才这么做的,还靠这个设计把善良的查尔兹爵士吓死了。怪不得万恶不赦的罪犯,在黑漆漆的沼地里看到一个发光的怪兽一跳一跳地跑过来,就拼命地奔跑,就像我们的朋友那样,发生在我们身上,我们也会那样的。这的确是一个阴险的诡计,因为这样不仅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谋杀,还可以让无知的农民相信那条猎狗一定存在,就算真的见过恐怕也没有胆量深究吧?华生,我再来告诉你一遍吧,我们还从来没有遇到过比泥潭里的那个人更危险的人物呢。”
他朝着无边而色彩斑斓的、错落点缀着绿色的大泥潭,长长的手臂伸展着。格林盆大泥潭一直向外扩散,和红褐色的沼地山混为一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