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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全三册) (惊魂记-悬恐异闻录系列)
1.1.1.13 十三、再录华生回忆录
十三、再录华生回忆录


这个罪犯虽然一直极力地反抗,但是很明显他对我们并没有恶意,因为在他发现自己已无法逃脱时,就和善地笑了起来,并向我们表达了歉意,希望他刚刚在反抗时,没有伤到我们任何人。他接着看向福尔摩斯,说:“我想你是想把我送到警察局吧。我的马车就在门外停着。如果你们能松开我的腿,我就自己走下楼上车。毕竟,抬着我下楼也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麻烦。”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两个人互相看了一眼,好像是觉得这个要求有点过分。可是,福尔摩斯马上就同意了罪犯提的要求,并且解开了捆在他脚腕上的毛巾。然后,他缓缓地从椅子站起来,又伸展了一下两条腿,那样子像是在证明:嗯,它们的确重获自由了。

至今,我仍然记得那天我看着他时心里的念想:比他更加魁梧健壮的人恐怕是少之又少。坚定又有活力的神色映射在那张历经沧桑的黝黑脸庞上,如同他那惊人的体力一样,让人无法忽视。

他平静地注视着福尔摩斯,用由衷佩服的语气说道:“要是警察局要应聘一名局长的话,你绝对是最有资格当选的人。你对于我这个案子的侦查方法,确实是十分周密严谨的。”

福尔摩斯没回答他,只是对那两个侦探说:“你们最好和我一块儿过去。”

雷斯垂德赶紧说道:“我给你们驾车。”

“很好,那葛莱森就和我们一起坐车吧。哦,对了,还有你,华生。我相信你现在已经被这个案件勾起了兴趣了,所以你也同我们一起去一趟吧。”

我自然是爽快地答应了,然后他们就一起下楼了。这个罪犯似乎根本不打算逃跑,老老实实地上了他的马车,我们紧跟着也上去了。雷斯垂德乖乖地当起了车夫,高扬着鞭子赶马,没多久,我们就到了警察局。在这里,我们被人带到了一间小屋子里,一名警察记录了我们带来的罪犯的名字,以及他被指控杀害的两个人的名字。那个警官面容白净、神色相当冷淡,他既呆滞又死板地完成了他的工作,说道:“本周之内,法庭就会审讯这名犯人。杰弗逊?侯波先生,在法庭审讯之前,你还要说什么吗?不过,我得提前告知你,接下来你说的话都会被记录下来,必要时或许会作为判定你的罪行的证据。”

罪犯侯波慢慢地说:“各位尊敬的先生,我要说的话还有很多,我希望把我的罪行完完全全地说出来。”

这个警官疑惑地问道:“这些话在你接受审讯的时候再说出来不是更好吗?”

侯波平静地回答:“那如果我永远都无法接受审讯呢?哦,千万别误会,我并没有打算自杀。我听说你是医生,对吗?”在他问出这个问题时,同时转过身来,用他那凶狠而又漆黑的眼睛看着我。

我答道:“没错,我是一名医生。”

“既然这样,请用你的手按一下这个位置。”他用被铐起来的手指了指胸口,并微微笑了下。

我按照他说地按了按他胸口,立马就感觉到里面那种异常的跳动。他的胸腔在微微颤动,就像在一座不牢固的建筑里面,运行着一台大功率的机器一样。屋内一片寂静,我甚至都听到了他那胸腔里的微弱的嘈杂的声音。

我困惑地说道:“这是怎么回事?你患上了动脉血管瘤!”

他神色不变,稳稳地说:“他们都这么说。就在上个星期,我去看过医生了,他告诉我,血瘤已经快要爆裂了,我也活不了几天了。我患上这个病也有好几年了,情况一年比一年严重。当初我在盐湖城的大山里生活了很久,因为长期的风吹日晒、过度劳累,还经常吃不饱,慢慢就得了这个病。可是,我现在已经报仇了,至于还能活多久,我一点都不在意。然而,我非常乐意在死之前交代清楚我的罪行,也好方便以后的记载。我可不希望在我死了之后,其他人认为我只是一名普通的罪犯。”

警官和两个侦探匆匆地协商了一下,斟酌着同意他说出自己的罪行是否妥当。

警官朝我看着,问道:“华生医生,在你看来,他的病情真的会突然恶化吗?”

我真诚地回答:“确实有可能。”

于是,这个警官说道:“既然这样,为了我们公正的法律,我们首要的责任是获得他的口供。侯波先生,你想说什么现在都可以说了。但是,我还是需要再次提醒你,你所有的言论都会被记录下来的。”

“那么请让我坐着说吧。”我们的罪犯一面说着,一面就自己坐在了椅子上,“这个血管瘤让我比以前更容易感到疲累,更何况,就在半小时之前我们还激烈地争斗了一番,这些对我的病情可没有好处。我现在半截身子都已经入了土,我还有什么理由向你们撒谎呢。我可以向你们保证:我要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千真万确的。至于我会得到什么样的惩罚,已经无关紧要了。”

杰弗逊?侯波平静地说了这段话,然后重重地靠到椅背上,慢慢地说出了下面这让人难以置信的供词。在他交代的时候,依旧是泰然自若,而且还条理清晰,似乎从他嘴里说出来的只是一件普普通通的小事罢了。在此我可以肯定地说,这一篇补充说明的供词的准确性是百分之百的,因为那些都是我伺机抄录雷斯垂德的笔记本上的内容。在他的笔记本上,准确地、逐字逐句地记录了罪犯最原始的供词。

他说道:“关于我憎恨这两个人的原因,对你们来说,只是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他们都是罪孽深重的人,犯过罪,还曾经害死了两个人——露茜和她的父亲。所以他们都死不足惜,付出生命也是他们咎由自取。他们是在很久以前犯下的罪,现在我也找不到证明他们有罪的证据,更不可能在法庭上去控诉他们。但是,我的确知道他们有罪,所以我下定决心,一个人担起了法官、陪审员和行刑的刽子手的全部任务。如果你们是个真正的男子汉大丈夫,只要你们站在我的角度思考,我相信,你们也会这么做的。

“露茜——就是我刚刚提到的那个女孩,二十年之前,她原本是要做我的妻子的,但是却被锥伯逼迫着嫁给了他,后来郁郁寡欢,含恨而终。在我取下她手指上的结婚戒指的那一刻,我就对自己发誓:就算耗尽一生,我也必须让罪恶的锥伯认识到自己犯下的罪行,并且受到惩罚;同时,我要让他看着这只戒指死掉。所以,我不远万里走遍了两个大洲,坚持不懈地追赶着锥伯和斯坦节逊。我会一直带着这枚戒指,直到我追上他们。他们天南海北地奔走,想让我追不上他们,并把我拖垮。可是,他们只是白费心思。现在,锥伯和斯坦节逊都已经死了,他们都死在我的手下,虽然我很有可能明天就会死去,可是,至少在我死之前,我终于知道:我已经完成了我在这个世界的使命了,并且完成得很出色。除此之外,我别无所求。

“锥伯和斯坦节逊有很多的钱,但是我却身无分文。所以,对我来说,追踪他们是相当困难的一件事。在我抵达伦敦的时候,我已经是一穷二白了。于是,我决定在这里找个事情做来养活我自己。因为我对于赶车、骑马相当熟练,就像是走路一样简单,所以我去了一家马车厂找工作,毫无疑问,立刻就被录用了。每个星期拉车只需要付给车主一定的租金,剩下的就都是我的了。尽管不多,但是我总是能想尽办法勉勉强强地生活下去。对我来说,最困难的事情就是不熟悉那些街道。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虽然世界上街道错综复杂的城市有很多,但是都比不上伦敦的街道。我不得不随身携带一张地图,直到我熟悉了一些大旅馆和车站的位置之后,拉车的工作才开始变得顺利起来。

“我四处寻找了很长时间,直到无意中碰到了他们,才找到了他们的住所。他们就在泰晤士河的对岸,坎伯韦尔的一家公寓里。我很清楚,只要我找到了他们,他们就已经在我的掌控之中了,并且现在的我也留长了胡须,所以他们不会轻易认出我来。我一直紧紧地跟在他们的后面,等待机会下手。同时,我也告诉自己:这一次一定要杀了他们。

“尽管如此,他们差一点就又溜走了。他们出现在伦敦的什么地方,我就会像影子一样跟到什么地方。我有时候赶着马车,有时候步行。很显然,最好的办法就是赶着马车,这样他们就没有办法甩开我了。为了跟踪他们,我只能在清晨或者在深夜拉点生意,赚点费用,但是,这点钱根本就不够要交给车主的租金。可是,我现在只想着能亲手杀死他们,其他的我都顾不上了。

“然而,他们确实相当狡猾。他们肯定也猜到自己会被人跟踪,所以他们从来不一个人出门,也从来不在晚上外出。在这两个星期的日子里,我天天都赶着马车,紧紧地跟在他们身后,但是他们一次都没有分开过。尽管锥伯常常喝得烂醉如泥,但是,斯坦节逊一直都很谨慎。我每天都起早摸黑地监视着他们,却总是找不到机会下手。但是,我一点都没有灰心失望,因为我知道,报仇的机会很快就到了。唯一让我顾虑的反而是我的血管瘤,万一它提前破裂了,那我的复仇大事就前功尽弃了。

“最终,有一天傍晚,我赶着马车游荡在陶尔魁里,也就是他们的住所的所在地,突然间,我发现一辆马车停在了他们的公寓前面。很快,有人搬出来了一些行李,没多久,锥伯和斯坦节逊也走了出来,然后坐上车离开了。我急忙快马加鞭追了上去,并和他们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在那时,我感到非常恐慌,担心他们又要再次换住所。马车在尤斯顿车站停了下来,他们拿着行李下了马车。我赶紧找了一个小孩子,让他拉住我的马车,自己则悄悄随着他们进入月台上。我在旁边听到他们在询问去利物浦的火车;站上的人告诉他们:刚刚开出了一班去利物浦的火车,近几个小时之内不会再有第二班的火车了。听到回答后,锥伯非常高兴,斯坦节逊却是相当懊丧。我混在人群之间,和他们靠得非常近,因此,他们的每一句话我都听得一清二楚。锥伯说,他还有点私事需要去办。假如斯坦节逊能够等着他,他保证尽快回来。但是斯坦节逊并不同意,试图阻止他,还提醒他,他们之前约定好要一直待在一起,绝不一个人行动。锥伯仍然想要说服他,说这件事非常微妙,只能他一个人去办。后来,我没听到斯坦节逊说的什么,但是锥伯就开始大声喝骂,愤恨地说,斯坦节逊只不过是他雇用的仆人,压根就没资格装模作样地训斥他。这样一来,斯坦节逊算是自讨没趣,就不再说什么了,他就和锥伯商量,如果锥伯没有赶上最后一班去利物浦的火车,就去郝黎代旅馆找自己。锥伯粗暴地回答,不会那么晚,十一点之前他就能够回到月台上了。之后,他就单独离开了车站。

“我朝思暮想的绝佳机会在这一刻终于出现了。我的仇人一直都在我的监控之下。他们两个人待在一起时还能互相照应,可是,只要他们一分开,一切就好办了。尽管如此,我仍然没有草率动手。很早之前,我就制订了一整套的计划:在我报仇雪恨的时刻,如果我的仇人不知道是谁杀了他,也不明白自己受到惩罚的原因,那么我是绝对不会满意的。所有的复仇计划早已经布置妥当,按照我的计划,那些把我害成现在这样的罪人会有机会认识到,现在就是他的报应来到的时刻。碰巧,就在几天之前,我的车子拉过一个在布瑞克斯顿路附近查看几间住所的人,并且其中一间住所的钥匙还掉在我的马车里。尽管那天晚上他就要回了钥匙,可是,在他来取走之前,我就照样配了一把钥匙。这样一来,至少在这个偌大的城市里,我有了一个可以想做什么都不会有人阻止我的安全可靠的地方。现在我要做的就只剩下怎么把锥伯带到那间房子里了。

“出了车站后,他一直在路上走着,不时会进入酒馆里面。在最后一家进入的酒馆中,他停留了接近半小时。从里面出来时,他已经是摇摇晃晃的,很明显,他又喝得烂醉了。这时,我的前方刚好停着一辆双轮的小马车,他就直接招呼过来,坐了上去。一路上,我一直紧紧地跟着他,前面的车夫身体和我的马鼻子最多只隔了一码的距离。我们穿过了滑铁卢大桥,又沿着街道跑了好几英里路。但是,最后抵达的地点却让我难以相信,因为我们又来到他之前的住所了。我实在是无法想象,他到底为什么要回到那个地方。然而,我还是跟着他去了,并在这所公寓一百码远的地方停下了马车。在他进入房子之后,那辆载他来的马车就离开了。我的嘴都说干了,请给我拿杯水。”

我顺手给他拿了一杯水,他接过去,一口就喝完了。

他接着说道:“这样好多了。好,我在房子外面等了有十五分钟,又或者更长时间,突然,我听到了一阵类似于打架的吵闹声。然后,大门就被猛地打开了,走出了两个人:一个是血气方刚的年轻人,但是我之前并没有看到过他;另一个就是可恶的锥伯。那个年轻人紧紧地拽着锥伯的领子,把他扯到了台阶边上,然后使劲把锥伯推倒在地,接着又狠狠地踹了他一脚,直接就把锥伯踢到了大街上。他一边朝着锥伯狠狠地挥舞着手里的木棒,一边大声骂道:‘你这个狗东西!看我不好好教训教训你,你竟然敢妄图玷污良家妇女!’那个年轻人已经是怒火冲天了。我猜想,如果不是那个浑蛋拖着两条腿拼命地朝大街中逃跑,那个年轻人一定会用棍子狠狠地招呼他,把他痛打一顿。锥伯不停地跑着,直到在街道的转角处,恰巧发现了我的马车,然后就招呼我过去,并一下子跳进车子里。他喘着粗气说道:‘去郝黎代旅馆,快走。’

“当看见锥伯坐在我的马车上时,我的心情简直可以用欣喜若狂来形容了,心脏也强烈地跳动起来。我非常害怕在这个千钧一发的时刻,我的血管瘤突然地破裂了。所以,我不紧不慢地赶着马车朝目的地走去,心里筹划着最妥当的做法。我完全能够把他带到乡间,找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和他一次把所有的账算清。在我差一点就这么做的时候,他反而帮我省去了这个麻烦。因为这时候他的酒瘾又犯了,并让我把马车停在了一家大酒馆的外面。他一边交代我在这里等他,一边走进了酒馆。直到酒馆关门之前,他一直都待在里面。等他从里面出来时,他又成醉醺醺的样子了。我非常清楚:这次我绝对能成功的。

“你们可千万别认为,我会趁他不注意的时候一刀了结了他的生命。假若那样做了,他只能算是受到严明的法律的制裁了。所以,我绝对不会那样做。我早就打算再给他一个机会,只要他能好好抓住这个机会,那么他还有可能活下来。之前我在美洲流浪的那段时间里,各种各样的工作我都干过。在‘约克学院’实验室我做过很长一段时间的看门人和扫地工人。有一次,教授在向学生们解说毒药的问题时,拿出了一种叫作生物碱的东西,并且给学生们解释它的特性。南美洲的土著民会用一种毒药制作毒箭,那个生物碱就是从那些毒药中提炼的。据说那种毒药的毒性相当剧烈,只需要弄上一点点,马上就能置人于死地。我悄悄地记下了那个放毒药瓶子的位置,在教授和学生都离开之后,我偷偷地倒了一些。我在配药方面有很高的造诣,所以我把它们制作成了很容易溶解的小药丸。我准备了两个盒子,每个里面放进一颗毒药丸,然后再装进一颗形状相同却没有毒的药丸。我当时就下定了决心,如果我能够抓住他们,锥伯和斯坦节逊每个人都会得到一盒,然后让他们自己选择一粒吞下,我也会吞下他们选剩下的那颗药丸。这种做法就像用手帕蒙住枪口进行射击一样,一下就能杀死敌人,并且还不会发出声音。从那一天开始,我就随身带着这两个装着药丸的盒子,而现在就是它们发挥作用的时间了。

“那时候已经过了午夜,大约是一点钟。大风拼命地刮着,暴雨瓢泼似的往下落。尽管外面的景象非常黯淡,但是我的心里可以说是乐不可支了,我几乎快要兴奋地大喊大叫起来。各位先生,试想一下,假如你们曾经为了某一件事而牵肠挂肚,朝思暮想了二十多年,有朝一日它变得唾手可得,那时你们就能够明白我那种激动的心情了。我点了一支雪茄,嘴里吐着烟雾,想借此来平定一下我那紧张不安的心情。但是,因为太过于兴奋,我的双手不停地颤抖,太阳穴砰砰乱跳。在我激动地赶着马车的时候,我竟然看到了老约翰?费瑞厄和可爱的露茜,他们都站在黑暗里看着我笑。我非常确定自己看得一清二楚,就和我此时此刻看到房间里的你们每个人一样。整段路上,他们两个都在我的前面,一边站着一个,一直跟在马的两边,直到我抵达布瑞克斯顿路上那所空空的住宅。

“除了淅淅沥沥的下雨声,周围一片寂静,四下里没有一个人。我站在车窗那里,向里面看了看:锥伯紧紧地缩在了一起,因为酒精的缘故正沉沉地睡了过去。我使劲地摇动着他的手臂,说道:‘到了,下车吧。’

“他迷糊地回答:‘知道了,车夫。’

“我猜,他肯定认为是到了他说的那家旅馆,因为他什么都没说,直接就下了车,跟随着我走进了空屋前面的花园里。那个时候,他还是晕头转向的,站都站不稳。因此,我必须扶着他走,才能避免他摔倒在地。在走到门口之后,我伸手开了门,带着他进到了前屋里面。我再次诚恳地向你们发誓,这一路,费瑞厄父女一直都在我们前面安静地走着。

“‘这里怎么这么黑?’他一边烦躁地说着,一边胡乱地跺脚。

“‘别着急,很快就有光亮了。’说话间,我就划着了一根小火柴,点亮了我带来的那支蜡烛。我把脸转向他,蜡烛举到了我的脸附近,然后接着说道:‘现在可以了,伊瑙克?锥伯,你看看我是谁!’

“他费力地睁着迷糊的双眼,仔细地看了我半天。随后,我看到他渐渐露出了惧怕的神情,整张脸都开始抽搐起来,很显然,他已经知道我是谁了。霎时,他就被吓得面如土灰,双腿哆嗦着,摇晃着身体向后退去。我看到他的额头上不停地冒着大滴的汗珠,滚落在眉毛上;他的牙齿也止不住地上下相磕,发出‘咯咯’声。当我看到他这副恐慌的模样时,竟无法抑制地靠在门上狂笑不止。虽然我很早就明白,向仇人报仇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但是,我并没有料想到竟然会如此让人痛快。

“我大叫道:‘你这个狗东西!我从盐湖城就开始追踪你,可是即使到了哥本哈根,每次都晚了一步,被你给逃脱了。但是,过了今天你就再也不用四处躲藏了。今晚,要么是你,要么是我,绝对活不到明天了。’在我说出这番话时,他又哆嗦着后退了几步。从他的表情我可以知道,他肯定认为我是一个疯子。没错,在那个时候,我确实像是发疯了一样,我的太阳穴附近的血管疯狂地跳动着,就像是一个铁匠在拼命地挥舞自己的铁锤那样。我想如果不是我的鼻孔涌出鲜血让我放松了一些,我的血管瘤肯定就破裂了。

“‘你觉得露茜?费瑞厄现在过得好不好呢?’我一边朝着他大声吼着,一边锁住了门,还举着钥匙在他的眼前晃来晃去,‘你的报应来得实在是太晚了,不过,好在我还是捉到你了。’在说话的时候,我一直看着他的脸,他那苍白的嘴唇不住地哆嗦着。其实他还是想求我放过他。可是,他也非常明白,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他非常害怕,说话都开始结巴了:‘你……你打算谋杀我吗?’

“我鄙夷地说道:‘哪里有谋杀那么严重。我问问你,难道杀掉一条疯狗也能被说成谋杀吗?在你把我那不幸的露茜强行从她那惨死的父亲身边带走的时候,在你逼着她和你结婚,又恬不知耻地把她带进你新房的时候,你难道就没有对她产生一丝丝的同情?’

“他大声叫道:‘我没有,是斯坦节逊杀的。’

“‘可是,你却让她那纯洁的心灵完全失去了希望!’我愤怒地呵斥道,然后拿出装着毒药的盒子,放在他跟前,‘一切都交给上帝来解决吧。这里面有两颗药丸,一颗有毒,另一颗吃了什么事都没有。你挑一颗吃了,剩下的那一颗我也会吃掉。我们就来看看这世间还有没有公道正义,又或者是看看谁的运气更好。’

“他吓坏了,慌张地缩到角落里,疯狂地喊叫着,求我饶了他。但是,我用刀指着他的喉咙,逼着他老老实实地吃下一颗药丸,然后我也吞了另外一颗。在之后的两分钟里,我们两个人都一声不发地站在那里,互相看着对方,等着看到底谁能躲过一劫。慢慢地,他开始露出强烈的痛楚表情,他也明白自己吃下的是那颗毒药。我永远都忘不了他临死之前的那副丑恶的嘴脸。我看着他那痛苦的表情,不禁大声笑了出来,然后举着露茜的结婚戒指,放在他的眼前。但是,由于生物碱的毒性很强烈,发作得也很快,这一切很快就结束了。他的身体不停地痉挛着,那种强烈的痛苦使得他的脸都扭曲在一起。他向前伸出双手用力地晃动着,然后惨叫一声,一头栽倒在地。我伸出脚把他的身体翻了过来,摸了摸他的胸口:心脏不再跳动,他完蛋了!

“这个时候,我的鼻孔还在不停地往外冒着血,但是我并不怎么在意它。那时我感到无比轻松和高兴,忽然想到了以前在纽约发生过的,一个德国人遭到谋杀的案件,当时,死者的身上写着‘rache’。那个时候,报纸上还为此议论过,觉得这件事是秘密党的成员做的。于是我就想到,这个曾经迷惑了纽约人的词,很有可能也会把伦敦人带入困境。所以,我就用手指蘸了蘸自己的鼻血,然后在墙上找了个适合的位置,写下了‘rache’。之后,我就回到了我的马车里。外面依旧是狂风暴雨,四周还是空无一人,我连忙赶着马车离开了。走了一会儿之后,我习惯性地把手伸到装着露茜戒指的口袋里摸了一下,发现戒指不见了。我大吃一惊,因为这只戒指是露茜遗留下来的唯一的纪念品。我记得在检查锥伯是否死了的时候,我弯下了身体,戒指有可能就是在那个时候掉了出来。于是,我又原路返回了。在那间空宅附近的一条横街上,我把马车停了下来,壮着胆量朝房子走过去。即使那里充满着危险,我也要去取回这只戒指,因为我不能失去它。可是,在我刚走近那间房子时,就撞到了一名从里面出来的警察。无奈之下,我只能假装是一个喝得酩酊大醉的酒鬼,免得他对我起疑心。

“这就是伊瑙克?锥伯死时的情形。接下来我准备把这个办法也用在斯坦节逊的身上。这样一来,杀死约翰?费瑞厄的仇人也会得到他该有的惩罚了。我很清楚,斯坦节逊还待在郝黎代旅馆里面等着锥伯。第二天一整天我都在旅馆周围徘徊,但是他一直没有出来。我估计他是因为锥伯至今都还没回来,所以感觉事情有点不妙了。事实证明,斯坦节逊的确是个奸诈狡猾的家伙,他一直都很小心谨慎,并有所提防。可是,假若他觉得一直待在房间里面不外出就能够躲开我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没多久,我便摸清楚了他的卧室窗口的位置。第三天的清晨,我搬来了放在旅馆外面的胡同口的一张梯子,趁着黎明前的那段黑暗,爬着梯子直接进入他的卧室里。我立刻就叫醒了他,告诉他:二十年前,他杀死了一个人,现在就是惩罚来到的时刻了。我把锥伯是怎么死的完完全全给他讲了一遍,然后要求他也选择一颗药丸吞下去。可是,他不接受我给他的活命机会,还一下子跳下床,扑过来掐我的喉咙。为了保护自己,我便拔出刀扎进了他心口的位置。无论后来用的是什么方法,最终的结果还是相同的。因为我相信,老天爷是绝对不会允许他那只充满着罪恶的手,拿起没有毒的那一颗药丸的。

“请允许我再说几句话吧,反正我也快死了,一次全说完了也好一些。在那之后,我又接着赶了两天的马车。因为我打算在这好好干几天,攒够充足的路费,然后再回美洲去。那一天,我的马车正在广场上停着,突然间听到,一个穿着破破烂烂的小孩正四处打听一个叫杰弗逊?侯波的马车车夫,他告诉我,在贝克街221号B的一位先生等着雇用我的马车。我并没怀疑什么,直接跟着他过来了。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是,眼前这个英俊的年轻人把手铐轻轻地铐在了我的手上,还铐得那么干脆利落,一点都不拖泥带水。这还真是让我另眼相看。各位尊敬的先生,我的故事全部都讲完了。或许你们认定我就是一个罪恶的杀人犯,可是我并不那样想,我觉得我和你们一样,是一个执法的法官。”

他的故事讲得非常吸引人,并且动人心魄,同时他所表现出来的态度又是如此让人印象深刻,所以,我们全部都安静地听入了神。即使是阅历丰富的职业侦探雷斯垂德和葛来森都听得兴致勃勃。在他停止讲述的时候,我们还是一声不响地坐在原地,没有说一句话。只有雷斯垂德快速地记录着供词的结尾时,铅笔与纸摩擦发出的沙沙声打破了安静无声的氛围。

最后,福尔摩斯还是问道:“不好意思,我还想再问一点,因为我不希望留有疑问。我在报纸上刊登广告之后,曾经有一个人前来取走了那只戒指,那个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这个罪犯朝着福尔摩斯挤弄了一下眼睛,以略带调皮的语气说道:“我只会和你们说我做下的事情。可是,我并不想连累到其他人。在我发现你刊登了广告之后,我也猜到这可能是你设下的一个陷阱,可是我真的不能没有那只戒指。所以,我的朋友就向我自告奋勇,打算来你这看一看。哈哈,我觉得,连你也不得不承认,这件事他干得太漂亮了。”

“正如你所说的,干得的确很完美。”福尔摩斯对着他实话实说道。

就在这时,那名警官正了正自己的脸色,严厉地说道:“那么,各位尊敬的先生,按照我们每个人都必须遵循的法律程序,本星期四,法庭会公开审讯这名犯人,届时,请各位先生都务必出庭作证。在开庭之前,他将会由我来负责。”说完,他就按了一下警铃,接着就来了两名看守员把杰弗逊?侯波给带走了。之后,福尔摩斯和我也出了警察局,招呼了一辆马车,回到贝克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