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演绎法
按照福尔摩斯的安排,第二天我们先在化验室见面,然后一起去他谈到的贝克街221号B看了公寓。这套公寓里有两间非常不错又舒适的卧室,还有一间宽敞透气的起居室。室内的陈设也很让人感到愉快,两扇宽阔的大窗户使房间内的阳光很充足,白天室内非常明亮。
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公寓都非常令人满意。如果我们两人合租,那就更划算了,所以我们当场就毫不犹豫地租了下来。当天晚上,我就收拾行李从以前的公寓搬了进来。第二天早上,福尔摩斯也把几个箱子和旅行包搬进新房子。我们打开行李,好好地收拾了一番,又重新布置室内陈设,忙活了一两天,才把一切都安排妥当。我们两人的生活逐渐稳定下来,对周围的新环境也慢慢地熟悉了。
说心里话,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难相处的人。他为人沉静,而且生活习惯特别规律。每晚几乎十点之前就睡觉了,早上,在我起床之前,他已经吃完早饭出门了。有时候,他一整天都泡在化验室里,或在解剖室里忙碌着。偶尔他也会步行走很远的路,去一些奇怪的地方,比如伦敦城的贫民窟之类的。
他高兴的时候,工作起来片刻也不休息。但有时恰恰相反,他会一整天躺在起居室的沙发上,从早到晚闷闷不乐,一言不发,而且一动不动。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从他的目光里看到一种迷茫的神色,若不是他平日生活严谨而有节制,我都要怀疑他有毒瘾了。
几个星期过去,我对福尔摩斯这个人越来越感兴趣,他的生活目的也让我觉得好奇。其实从他的相貌和外形来说,第一眼看上去就很引人注意。身高六英尺多,身材挺拔修长、瘦削,目光犀利尖锐,除了有时候会露出茫然若失的表情。他长着高挺的鹰钩鼻子,显得非常果断机敏,下巴饱满而又突出,可以看出他是很有毅力的人。虽然他的双手被墨水和化学药品沾染出斑斑点点,但他的动作却异常灵活。我常在一旁观察他做实验,当他摆弄那些精密易碎的化学仪器时,双手动作十分轻巧敏捷。
我承认自己对福尔摩斯这个人感到非常好奇,而且想方设法想要打破他的沉默,希望能聊一聊关于他自己的事情。可能别人会认为我是个不可救药的多事鬼吧。或许是因为我的生活太过于平淡无聊,在这种空虚的日子里,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能吸引我的注意力。而且我的身体太糟糕了,除非是风和日丽,我才可以出门去散散步,其他的时候都窝在家里。同时,我又没什么好友来访,足以打破我单调的日常生活。在这种情形下,自然对围绕在我身边的伙伴产生极大的兴趣,每天围着他转悠,想从他身上挖掘出一些令人惊奇的秘密,我每天的大部分时间就是这样度过的。
福尔摩斯的确不是研究医学的。因为当我问他是不是医学研究者时,他亲口否认了,这证明斯坦弗说的话没错。然而他的研究既不是为了获得某种学位,也不是为了进入学术界。但他在某些研究工作上有着极大的热忱,而且在许多稀奇古怪的领域中,有着异乎寻常的见识和能力,知识异常的渊博。
正因为如此,他常常提出一些惊人的见解。肯定地说,如果不是为了某种目的,一个人绝不会这样辛勤地工作,以求获得这样确切的知识的。那些没有特定的目的,只是随便看看书的人,知识面广而不精。除非有特别重要的理由,否则没人愿意花费大量时间去研究专业性的细节问题。
他的知识也有贫乏的一面,跟他的知识渊博的一面同样的令人惊愕。在文学、哲学和政治等方面的知识,他几乎不懂。当我谈到托马斯?卡莱尔(译者注:托马斯?卡莱尔是英国散文家、历史学家和哲学家,著有《英雄与英雄崇拜》等书)的时候,他就傻乎乎地问我,卡莱尔到底是什么人,做过什么事情。
最让我惊讶的是,他对哥白尼的学说以及太阳系的构成也是一无所知。这是我无意中发现的,实在难以理解,现在已经是十九世纪了,有知识的人谁不知道地球绕着太阳转动?他偏偏不知道,简直令我难以理解。
每当我面露吃惊的样子,他就会微笑说道:“你感到惊讶了吗?就算我懂得这些知识,也会尽力把它忘掉。”
“把它忘掉,为什么?”我更惊讶了。
他向我解释:“人的大脑就像一间间的空阁楼,阁楼里的每一件家具都应该是有选择地装进去,把各种各样破烂零碎的东西一下子全塞进去,对人们最有用的东西反倒装不下,要么就被挤出来了,也有可能跟其他杂乱无用的东西混在一起,在用的时候很难挑出来。所以说,一个真正会工作的人,都会有选择地把一些有用的东西装进他的小阁楼,选择的时候非常小心谨慎,除了那些对工作有益的,其他什么也不放。这些选好的东西摆放得井井有条,样样俱全。另外,如果你认为大脑这个小阁楼能随意伸缩,墙壁富有弹性,那你就错了。请记住我说的话,当你不断充实新知识时,就会逐渐忘记以前那些旧的知识。当然最关键的是,你应该把一些无用的知识从脑袋里挤出去。”
我忍不住辩解:“但是,那是太阳系的问题啊!”
他有点不耐烦,打断我说道:“太阳系关我什么事?你说咱们是绕着太阳走的,但即使是咱们绕着月亮走,又和我有什么关系?这些问题对我和我的工作能有什么影响?”
我差一点就要问他,你的工作究竟是干什么的!但从他的表情来看,问这件事恐怕会让他不愉快。
所以,我把我们之间的短暂交谈从头到尾分析了一遍,尽力想从里面找出一些蛛丝马迹来。福尔摩斯说他从不研究与他工作无关的知识,从这个角度来说,他现在掌握的知识肯定是对工作有用的。
我在心里默默琢磨着,把他那些渊博的学科知识逐一罗列出来,再用铅笔写在纸上。当我写好之后一看,忍不住笑出来,情况原来是这样的:
歇洛克·福尔摩斯的知识范围:
1.文学知识:无。
2.哲学知识:无。
3.天文学知识:无。
4.政治学知识:肤浅。
5.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是非常了解茛蓿制剂和鸦片,而且对毒剂有一定的了解。至于对实用性的园艺花草却一点不懂。
6.地质学知识:有限,只注重实用性。比如他很容易分辨出不同的土质,出门散步回来,把飞溅在裤腿上的泥点子给我看,并从泥点子的颜色和硬度推测是在伦敦的什么地方溅到的。
7.化学知识:精湛。
8.解剖学知识:精准,但无系统。
9.惊悚文学:了解非常广博,几乎对近一个世纪发生的所有恐怖事件都了如指掌。
10.提琴演奏优美动听。
11.擅长棍棒技击,也对刀剑、拳法很精通。
12.英国法律知识:偏于日常实用性。
我把这些条款列出来后,颇感失望,于是把纸条扔进火炉里,自言自语地说:“我把他这些本事都连在一起,想看看哪种行业需要这些知识,但还是弄不清楚这位老兄到底是干什么的,既然这么麻烦,那就不猜了。”
前面我曾提到过他会拉提琴,而且拉得很出色。可是这项本领也跟他的其他知识一样,处处都透着稀奇古怪。我很清楚他能拉一些不错的曲子,并且还是一些非常难的曲子。在我的热切请求下,他曾经为我拉过几支门德尔松的歌曲,还有一些他非常着迷的曲子。可是就他一个人的时候,他通常不拉那些像样的曲子和大家熟悉的曲调。在黄昏时分,他总是靠着扶手椅子,轻轻闭上眼睛,把提琴平放在膝上,然后随手拨弄几下。琴声时而激烈时而抑郁,有时也古怪而欢畅。
很显然,这些琴声反映了当时支配着他的某种思潮,不过,这些曲调是否助长了他的这种思潮,或者仅仅是他一时兴起拉出来的,我也没办法判断。
但是,他的那些刺耳的演奏倒是让我很不耐烦。幸好他拉完这些曲子之后,又常常连续拉上几首我喜欢听的曲子作为对我耐心的一点补偿,否则我肯定暴跳起来。
在我们相处的最初两周内,没有什么人来家里拜访。这让我以为福尔摩斯也跟我一样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压根没有什么朋友。可是不久之后,我就发现他认识的人很多,而且这些人来自社会上的不同阶层。比如有一个人面色发黄,獐头鼠目,生着一双黑色的眼睛。经福尔摩斯介绍,我知道他叫雷斯垂德先生。这个人很奇怪,每周都要来找福尔摩斯三四次。
有一天早晨,来了一个打扮时髦的年轻女子,在起居室待了半个多钟头才走。当天下午,还有一个头发花白、衣衫破烂的客人,看起来非常像一个犹太小商贩,他的神情异常紧张,身后还紧跟着一位穿着邋遢的老太。还有一次,家里来了一位白发苍苍的老绅士,专程来拜访福尔摩斯。又有一次,有一个列车服务员来找他,那人穿着棉绒的制服。每当这些稀奇古怪的客人前来拜访,福尔摩斯就请求我允许他在起居室接待客人,我只好答应他,然后回到自己的卧室去。
由于他常常给我带来不便,所以很客气地向我道歉。他满脸歉意地说道:“我也没办法,只能用这间起居室做办公室,因为他们都是我的顾客。”这一次,我终于找到了直接问他职业的好机会。出于谨慎,我没有勉强他对我坦白。我当时是这样想的:既然他不愿意谈论他的职业,肯定有什么重要的原因。但是,我没想到的是,他很快就主动谈到他的工作,而且把我原来的想法全都打破了。
我记得非常清楚,那一天是三月四日,我起得比平常早一点,走出卧室就发现福尔摩斯正在吃早餐。房东太太知道我有晚起的习惯,所以餐桌旁没有安排我的座位,我的一份咖啡也没准备好。
我一时有些烦闷,没理由地开始发火。当时我马上按铃通知房东太太,让她立刻给我准备早餐。于是我从桌上拿起一本杂志乱翻,借此消磨等待的时间。而福尔摩斯只顾着吃他的面包,一声不吭。我看见杂志上登载一篇文章,有人在标题下画了铅笔线,我很自然地就先读这一篇。
文章的标题让我感觉特别夸张,居然叫什么“生活宝鉴”。文章试图表明一件事:如果一个人善于观察,并对他所观察的事物进行精确系统的区分,他将会有异常多的收获。
我觉得这篇文章角度很独特,虽然有其精明独到之处,但也不乏荒唐可笑之处;虽然在理论上严密而有层次,但是它的论断,在我看来,却未免过于牵强,而且夸大其词。
作者甚至提出,可以从一个人瞬间流露的表情,甚至是一次肌肉抖动,或者一次眼珠转动,都能推断出他内心深处的想法。按照作者的理论,如果一个人平日里注重观察,经常训练自己的观察和分析能力,那么他就不可能被人“欺骗”。而且他所做出的种种结论,就像欧几里得的定理一样精准。这些结论对于外行来说非常惊人,在他们弄明白他如何得到这样结论的各步骤以前,他们真会把他当做一个未卜先知的神人。
作者说:“一个逻辑学家不必亲眼看见或听说过大西洋或尼亚加拉瀑布,他就能从一滴水推断出它们的存在,因为整个世界其实是一条长长的锁链,只要看见其中的一环,整条锁链的状况就可以推测出来。推断和分析是一种科学手段,它跟其他的技艺一样,必须经过长期耐心的钻研和练习才能熟练掌握。有些人就算穷尽一生的精力,也未必就能达到熟练掌握的境界。刚开始学习时,应该先从简单浅显的部分着手,不能一上来就研究特别难的问题,比如关于精神和心理方面的东西。举个例子,你见到一个人,一眼就应该能看出这人的经历和职业。这样的练习,说起来似乎挺无聊的,成年人一定都觉得幼稚。可是,经常做这样的练习,就能让人的观察力越来越敏锐。这种方法能教会大家:该从何处下手观察,到底该观察什么东西。这样说吧,每个人的手指甲、衣服袖子、靴子,还有裤子膝盖摩擦的部分,拇指和食指之间有没有老茧,脸上的表情如何,衬衫的袖口皱不皱等细节,无论从哪一点来分析,都能搞清楚这个人的职业。如果把这些细节全都联系在一起,就肯定能让观察的人明白一切。有这么多线索还不能领悟的话,那可真是让人难以想象了。”
我读到这句话,忍不住把杂志往桌上一扔,大声说道:“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简直废话连篇!这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莫名其妙的文章。”
“是哪一篇文章?”福尔摩斯问道。
“哦,就是这篇!”我一边坐下来,拿起自己的早餐,一边用小匙子指了指那篇文章,说道,“我猜你读过了吧,因为下边还画着铅笔线呢。虽然我觉得这篇文章确实写得很生动,很吸引人,但是我读了之后,不免要生气。看吧,这肯定是哪个吃饱了没事干的懒家伙,整天四处游荡,无所事事,某天坐在书房里闭门苦思,凭空捏造出一套哗众取宠的理论,说得这么不切实际。其实这些漂亮的理论都是模棱两可的,我很想试一试,把他关进地下火车的三等车厢,然后把车厢里每个人的职业都说出来!我愿意跟他打赌,一千赔一都行。”
“那你肯定输,”福尔摩斯平静地说,“那篇文章是我写的。”
“是你!”
“没错,我这个人擅长观察和推理,在这两方面都有特殊的才能。你觉得我在文章中提出的理论很荒谬吗?表面看起来确实有点离奇,但实际上那些理论非常有用,而且是实实在在的。你看,我就是靠这样的方法赚钱养活自己的,那些理论能为我挣得奶酪和面包。”
“不会吧,你靠它生活?你到底是干什么的?”我不禁问道。
“哦,我有我自己的职业。恐怕全世界干这行职业的人只有我一个吧。说实话,我是一个‘咨询侦探’,我想你能明白这是一种什么职业吧。在伦敦城里,官方探员和私家侦探遍地都是。他们遇到麻烦的案件,实在处理不了时,就会来找我,然后我想方设法帮他们解决困难。”
“怎么解决?”我又忍不住问道。
福尔摩斯淡淡地说道:“他们把所有证据都拿给我,一般说来我都能凭着我对犯罪史的知识,把他们的错误纠正过来。其实,所有的犯罪在某些方面都非常相似,如果你熟悉一千个案子,对它们的所有细节都了如指掌,那么第一千零一件案子就迎刃而解了,如果解决不了,那就是怪事了。你知道雷斯垂德先生吧,他在城里是很著名的侦探。最近他陷入一桩伪造案,怎么都理不清头绪,所以才来找我。”
“还有另外那些人呢?”我又问。
“他们大多数都是私家侦探介绍来的,遇上解决不了的麻烦,需要有人帮忙指点一下。他们来找我,我就认真听一下事情经过,然后给一些建议。就这样,费用就装进了我的口袋里。”
我有些不可置信,但福尔摩斯不像喜欢吹牛的人,我问道:“你的意思是,别人亲身经历或亲眼目睹了一件事,却根本无法解决,他们咨询你这个足不出户的人,就能解决所有麻烦吗?”
“没错,正是如此。因为我有凭直觉分析事务的能力。当然,有时候也会遇上一件稍微复杂的案子,就得靠我亲自出马侦查,折腾几个回合就解决了。你知道,我有许多特殊的本事和能耐,全都用在探案方面的话,即便再麻烦的事也能迎刃而解。虽然你嘲笑那篇文章里所提到的几点推理法,但是你知道吗,在实际工作中,这些方法对我而言,全都是无价之宝。因为观察力是我的天赋之一。你还记得咱们初次见面时,当时我对你说,你从阿富汗来的,你好像还很惊讶哩。”
“没错,肯定有人告诉过你。”
“不,没有人告诉我。我当时一眼看过去,就知道是你从阿富汗来的。这就是长期观察积累下来的经验,对于我来说已经成了习惯。无数的思绪在我脑中划过,所有细节都聚合在一块儿,快速地得出一个合理的结论,很难具体列出那些复杂的过程,但是,其间肯定是有过程和步骤的。”福尔摩斯看了我一眼,很确定地说道。
他见我不说话,继续给我解释他的推理过程:“这位先生看起来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却带有一副军人气概。所以,他肯定是一个军医。他脸上肤色黝黑,应该是刚从热带回来的,因为从他手腕的皮肤来看,这显然不是他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身形枯槁,说明是久病初愈,而且还经历了很多艰苦和折磨。他左臂僵硬不灵活,应该是受过伤的,动作看起来很不自然。结论出来了,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历尽磨难,并且手臂受过伤,黝黑的肤色还没褪去,那么他刚去过什么地方呢?当然只有阿富汗。”
我目瞪口呆,福尔摩斯笑道:“这一连串的思绪和推理,在我脑中整合起来,根本都不到一秒,因此我能脱口而出,说你从阿富汗来的,你当时的表情还很惊奇呢。”
我微笑着说:“你这样一解释,感觉整件事还挺简单的。你让我想起那些经典小说中的侦探人物了,比如迪潘(译者注:迪潘是爱伦?坡所写的小说《莫格街凶杀案》一书中的主角)。除了小说人物以外,真想象不出现实生活中竟然真有这样的人存在。”
福尔摩斯慢慢起身,点燃烟斗,说道:“你可能觉得,用我来对比迪潘是在称赞我。但是依我看,迪潘是个名不副实的家伙。他的那种推理简直微不足道。通常他都沉默十几分钟,然后再点破对方的心事,这种小把戏太矫揉造作,也太浅薄了!没错,他拥有分析问题的才能,但绝不是侦探小说中的非凡人物。”
我不死心,继续问道:“那么,你读过加博里欧的小说吗?你对勒科克这位侦探有何评价,他应该是一个有本事的侦探吧?”
福尔摩斯的表情十分轻蔑,冷哼了一声,恶声恶气地说道:“勒科克这个家伙就是个没用的笨蛋!如果说他有什么优点的话,只有一件事值得提一提,那就是他精力旺盛。那本小说让我腻透了,小说里不厌其烦地讨论怎样辨识无名罪犯。简直太幼稚了,我在二十四小时内就能解决那些问题,可是勒科克却花了六个多月。那么长的时间,都能给侦探们写一部教科书了,教导一下他们应当避免些什么。”
我听他说这样的话,心里非常愤怒,他竟然把我仰慕敬佩的两位大侦探贬低得一文不值。我想放松一下心情,于是走到窗口,望着外面热闹非凡的街道,一边摇头叹气,一边自言自语:“这个狂妄的家伙,可能他真的非常聪明,但是太骄傲自大了,简直目中无人!”
福尔摩斯伸了一个懒腰,不满地抱怨:“这么多天一直没有罪案发生,也没有厉害的罪犯出现,干我这行的,如果头脑不经常动一动,就会生锈了。我的特殊才能必定让我一举成名。从古至今,还没人能像我这样,在侦查案件方面,既有超人的天赋,又有精湛的研究。很可悲的是,现在竟连值得出手的案件都没有了,都是一些非常简单幼稚的犯罪,动机一眼就能看穿,就连那些警察都能轻而易举地破案。”
对于他的自我吹嘘,我都快忍无可忍了,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换一个话题。
“你来看看,这个人找什么呢?”我站在窗口,指着一个体格魁伟的男人说。他的衣服很朴素,正在街边游荡着,很急切地寻找门牌号码。他手中还拿了一个蓝色大信封,显然是个送信的人。
福尔摩斯看了一眼,说道:“你是说那个刚从海军陆战队退伍的军官吗?”
我心中暗想:“这个狂妄的家伙,又开始吹牛了。他明知我没办法证实他的推理是否正确。”
脑中的念头还没完全消逝,那个人看见我们的公寓,仔细核对了门牌号码以后,就立刻从街对面飞奔而来。随后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楼下的人声音低沉,跟房东太太说着话,紧接着就听见楼梯响起匆忙的脚步声。
那人直接来到我们的会客室,一来就把大信封交给了福尔摩斯,认真地说:“这封信是给福尔摩斯先生的。”
“哈哈,这真是一个可以挫一下福尔摩斯傲气的好机会!”我露出一个笑容,尽量用温和的声音问道:“这位先生,请问你是做什么的?”福尔摩斯刚才信口开河,绝不会想到我有当场拆穿他的机会。
“我是邮差,先生。”那人声音很粗,答道,“我的制服拿去修补了。”
“哦,我是想问,你以前是干什么的?”我一边认真问他,一边用略带恶意的神色看了福尔摩斯一眼。
“军官!先生,我以前在皇家海军陆战队服过役,在轻步兵队中当军官。请问先生,需要回信吗?没有,好吧,先生。”他脚跟碰了一下,仰头举手敬礼,然后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