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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艺术·审美——实践美学原理
1.14 后记

后记

没有想到,这部美学著作,在出版二十二三年后又被选中再版。这自然是值得高兴的,因为它表明本书并未过时,其理论内容经过二十余年的时间考验仍具有真理性,这对我们来说是一种最大的奖励!为了醒目起见,这里扼要地说明一下本书的几个自以是的特点,第一,本书具有高校教材和学术专著的两结合性质。它对“美学是什么”提出了自己的独立看法。第二,本书根据马克思“自然人化”的学说,在国内首先明确提出了美与美感是在物质生产劳动中同时发生的,二者并无谁先谁后的分别。第三,是在美学界首次论证了“异化劳动”并未改变美的自由本质。第四,是对直觉无意识在审美过程中的作用进行了比较深入具体的分析。第五,是对艺术起源于巫术和艺术种类以及艺术欣赏、艺术批评进行了较全面的论述。最后在理论美学之外,增辟了“生活美学”和“文化产业”两个专论,这对美学理论与实用的结合与开拓及其“当代性”的开拓是可能有一定助益的。

本书虽有上述一些特点,但由于美学是一门尚未完全成熟的学科,所涉及的哲学和各种相关知识甚为深广,而我们的水平有限,因此缺点乃至错误恐怕在所难免。此次再版时虽经我对部分内容仔细校订,对原版本的注释尽可能作规范处理,但终因健康和时间的原因未能做得十分理想。由于原来参加编写的姜文清、张胜冰、刘文孝、曹鹏志、李笑频五人早已各奔西东,因而无法再征询他们的意见,修订工作只得由我一人担当了,这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原书的写作及分工情况如下:

杜东枝:本书主编,并执笔撰写绪论、第一编美论、第四编美育论等三个单元,共约十六万余字。

姜文清:写作第二编美感论中的第六章第一、第二节和第七章,约二万五千字。

张胜冰:写作第二编中第六章第三、第四节和第八、第九、第十章以及美育论中的最后二节,共约六万余字。

刘文孝:写作第三编即艺术论中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章以及第十六章中“艺术批评”一节,并与曹鹏志合写第十五章中“意境”一节,共约六万余字。

曹鹏志:写作第三编中第十四、第十五两章(其中“意境”一节与刘文孝合写)以及第十六章中“艺术欣赏”一节,并与李笑频合写“编外编”中“环境美”部分,共约三万字。

李笑频:写作“编外编”即第二十一至第二十三章(其中“环境美”一章与曹鹏志合写),共约三万字。

此外,为了弥补原版的一些不足,我将女儿杜宇芳与我合写的两篇文稿(《论丑》《略论荒诞美》)加入了新版,同时专请牛军教授补写了第十五章的第三、四两节(《意象》《象征和隐喻》),这是要在此特别提出并深致谢忱的!此外,原执笔人之一的张胜冰教授又从青岛寄来关于文化产业的长稿《大众艺术与文化产业》作为附录,似可作为“实践美学”的一种补充和开拓,这也是令人高兴和感谢的。

杜东枝

2015.7.23于云大中文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