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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艺术·审美——实践美学原理
1.13.2 第二节 文化产业的兴起与大众艺术的关系

第二节 文化产业的兴起与大众艺术的关系

一、文化产业的兴起

大众传播媒介在现代社会的发展直接导致了文化产业的兴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借助于科学技术的推动作用,商品逻辑与商业思维广泛渗透到文化领域,文化资本逐渐取代工业资本,为人类社会发展提供了新的经济动力。

“文化产业”这一概念最早源于法兰克福学派的“文化工业”理论。1947年,法兰克福学派主要代表人物阿多诺和霍克海默二人合著的《启蒙辩证法》中首次提出了“文化工业”的概念,用来指称大众文化的产品和过程。文化产业一经提出就被赋予了否定的意义。在《启蒙辩证法》一书中,作者专列了一章“文化工业:作为大众欺骗的启蒙”,[1]分别从艺术和哲学价值评判的双重角度对文化工业进行了猛烈的抨击和全面的否定。阿多诺认为,所谓文化产业,就是一种“市场导向的大众文化”,它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和垄断的必然产物,是控制大众意识形态的手段。[2]但晚年的阿多诺在《重新考虑文化产业》一文中指出:“该书的草稿中原来用了‘大众文化’这一名词。我们用‘文化产业’替代了‘大众文化’,以便明确地排除‘大众文化’的宣传者们所考虑的内容,该名词会给人们以错觉,似乎它是来自于大众自发创造的文化,是当代大众文化的一种形式。真正的‘大众文化’与我们所用的‘文化产业’有所区别。‘文化产业’把人们所熟悉的传统文化融入了新特质。其产品是为大众消费而特别制作的。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消费的性质,并且很大程度上是按计划而制造的。”[3]这里似乎又对文化产业的看法有所修正。

与大多数法兰克福学派对大众艺术以及文化工业所持的批判立场不同,法兰克福学派另一位重要人物本雅明却对文化工业进行了辩护,他认为,以摄影、电影等为代表的机械复制艺术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类对世界的认知方式,并预言机械复制艺术将最终将取代古典艺术的崇高地位,因为“技术性的复制可以使复制品达到原创作品无法达到的水平”,[4]这为文化产业的兴起做了理论上的铺垫。事实证明,文化产业已成为当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随着现代工业的日益发展和科技水平的提高,文化产业迅速壮大,并且呈现出较强的发展势头,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促进了人们对“文化工业”的反思,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法兰克福学派理论的片面性与极端化,文化产业逐渐被人们所接受与认同。进入到20世纪70年代,“文化工业”的否定性语境已被新的语境所置换,渐渐发展成为一个中性的概念——也就是我们今天所普遍使用的“文化产业”。20世纪80年代初期,欧洲议会所属的文化合作委员会专门召开会议,召集学者、企业家、政府官员共同探讨“文化产业”的含义、政治与经济背景及其对社会与公众的影响等问题,文化产业作为专用名词从此“正式与其母体脱离”,成为一种广泛意义上的“文化—经济”类型。[5]

在当代社会背景下,文化产业在全球迅速蔓延,并且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美国是当今世界上文化产业最为发达的国家,庞大的文化产业、广阔的文化市场、成功的全球营销战略和资本运营方式,不仅为美国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有效地拉动了美国经济的增长,增加了新的就业机会,而且文化产业也极大促进了美国文化和社会的发展,使其在很多方面已经成为引领当代发展潮流的标志;英国最早提出了“创意产业”的概念,并以此为基础进行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引领全球创意产业发展的潮流;法国政府则十分重视艺术文化遗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并采取有力措施,大力繁荣艺术创作,在艺术产业化上探索出了一条道路;德国作为文化产业研究的发源地,是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出版国;日韩的动漫产业发展迅速,注重文化内容的生产,形成了具有庞大产业链和高附加值的品牌效应。[6]

“文化产业”的概念传入我国是在20世纪80年代,当时的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首先是“文化工业”这一概念引起了学术界的普遍关注,并把它作为一种文化批判的理论吸收了过来。在我国,文化产业同样经历了由否定性批判到肯定性接受这样一个前后的变化,人们对文化产业也有一个逐渐认识的过程。2000年10月,中共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首次使用了文化产业的概念,党的“十六大”“十七大”都把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作为战略目标,确立了文化产业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为文化产业在中国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治保证和政策支持。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我国文化产业步入了较快发展时期。

二、文化产业与大众艺术的关系

大众文化的兴起以及大众传媒的出现极大地促进了文化产业的发展,同时也催生了大众艺术的繁荣,作为当代社会的产物,文化产业与大众艺术具有极其密切的联系,它们之间相互依赖、相互带动,有效地促进了彼此的发展。

首先,文化产业的兴起促进了艺术的大众化和生活化,使艺术“飞入寻常百姓家”,为大众艺术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背景和市场条件。

文化产业凭借电影、印刷、报刊、广告、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介,生产出了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产品,艺术的价值也渐渐发生了转变:由对艺术的崇拜变成对艺术的参与,由对艺术的欣赏转变成对艺术的享受。随着文化产业的兴起,艺术逐渐走向了大众化、产业化、商品化,通俗易懂的大众艺术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在大众文化背景下,特别是各种传媒手段的推动下,艺术进入了大众的日常生活中,艺术创作和欣赏不再是少数艺术家的特权,大众参与的艺术变得越来越多样化,借助于传媒的推动,艺术进入了大众日常生活的视野,成为大众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极大地改变了艺术的属性和存在样式,也丰富了人们的审美生活。

其次,大众艺术随着文化产业的兴起应运而生,同时反过来也极大地促进了文化产业的发展,为文化产业提供了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使文化产业在注重市场的同时增加了更为丰富的艺术价值。

但我们也应该意识到,文化产业毕竟是在商业化社会背景下发展起来的,商业化逻辑是文化产业难以摆脱的,因此,文化产业在发展过程中极容易出现为了商业需要而走向低俗的倾向,为了迎合市场的需求而降低文化产品的价值和内涵。大众艺术需要娱乐性,但不能走向低级趣味,大众艺术应该是艺术性和商业性的完美结合,以大众艺术为基本内容的文化产业应该以普及艺术理念,提高大众的审美意识为己任。这样形成的文化产业才能更好地实现艺术价值与商业价值的统一,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创造社会效益。

大众艺术的艺术性和商业性不是一个两难选择,而是完全可以相容共存的,只要处理好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就能做到鱼与熊掌兼得,彰显文化产品的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


[1][德]霍克海默、阿多诺:《启蒙辩证法》,渠敬东、曹卫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34页。

[2]参见周宪《20世纪西方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第80页。

[3]转引自《文化产业的起源》,http://club.dzwww.com/thread-6041256-1-1.html。

[4][英]约翰·斯道雷:《文化理论与通俗文化导论》(第二版),杨竹山等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54页。

[5]参见胡惠林主编《文化产业概论》,云南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0页。

[6]参见张胜冰、徐向昱、马树华《世界文化产业概要》,云南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