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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艺术·审美——实践美学原理
1.12.3.1 第一节 环境美的特征和范围
第一节 环境美的特征和范围

环境美与艺术美相比,有着自己鲜明的审美特征。它首先是以实用为基础的。为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环境美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它从诞生的那天起,就表现出明显的功利目的性。如果说环境美是多重价值的集合体,那么,实用价值与审美价值的统一就是环境美中价值属性的基本点。在环境美的创造中,首先注重的是它的功利价值。斯托洛维奇在《审美价值的本质》一书中指出:“在实用艺术、建筑、工业品艺术设计的作品中,艺术价值的形式同时考虑到它们的功利用途,如果艺术价值同功利用途相矛盾,它就变成伪价值。换言之,任何一个具有功利作用的对象的审美价值,离开同这种作用的相互关系就不存在,它以租赁的形式包括这种作用。”拿室内环境美来说,它既要适于人们的居住,又要让人得到美的享受。作为劳动环境美一部分的设备造型,还充分表明对技术问题的审美态度往往能够直接导致该工具的实际效用。曾经有这样的事例:美学家按照规律为新型起重机制造了一个模型,在下面的支撑部分,设计得既匀称美观,又简洁明了,节省了材料。工程师们起先怀疑起重机的稳固性,后来经过科学的计算证明在新的更加美观轻便的造型中,机器反而变得更加稳固了。所以,在生产领域里,按照美学要求去设计和制造,就能使审美和实用的结合更加完善。

环境美具有鲜明的全人类性。我们先看自然环境美中的生态美。大家知道,人类不仅要适应环境,而且还要改造环境,优化环境,使环境变得更符合审美特性。但是,这并不是少数人所能承担得了的,对某一国家和地区的人们来说,除了担负起美化自身环境的任务以外,对整个人类的生态环境美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防止污染,保护和优化环境,已经成为跨民族、跨地区的全人类的努力目标。这些目标实现以后,又会反过来为全人类所享用。就室内环境美而言,虽然各个不同的民族在特定的社会生活、文化传统和审美理想的影响下,表现着各自不同的审美趣味,但是在形式美的追求方面,则表现出某种共同趋向。为适应现代生活的新特点,各民族在追求室内布置的简洁明了等方面越来越有趋同的倾向。这些都充分表现出环境美的全人类性的鲜明特点。

环境美是以形式美取胜的。比如属于室外环境美的园林设计,一般都追求均衡、节奏、比例、和谐等形式美的审美效果。即使是城市现代化建筑,其造型大都采用富有韵律的几何形状,我们从它的某一部位,往往能够预测到其他部分的造型,得到明显秩序感,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些形式美给人的审美感受比较符合优美范畴的基本特征,应该是轻松的、宁静的、甜美的,不会激起太强的情绪激动。比如作为城市有机组合的城市雕塑,与展览厅里的雕塑不同,它的审美吸引力一般大大减弱,所以不采用激动人心的重大题材和扭曲奇特的造型,而是在优美原则的规范下,使匆匆一过的人们在不经意的一瞥中获得审美愉悦,不至于心潮澎湃而流连忘返,阻碍交通。

综上所述,环境美是以实用功利价值为基础,以全人类性为标志,以形式美取胜的,并符合优美的美学范畴。了解这些特征,对理解环境美中的各种审美对象是有帮助的。在地球上出现人类以后,环境才从生物生存的狭小圈子中解放出来而获得新的意义。人类虽说是环境的有机组成部分,但又能在社会实践中把物质环境作为客体来看待。环境“一方面作为自然科学的对象,一方面作为艺术的对象”[1],由此获得了美学意义。根据不同的审美特性,环境美又可以分为自然环境美、劳动环境美和生活环境美等。


[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