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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艺术·审美——实践美学原理
1.12.2.1 第一节 爱情
第一节 爱情

首先我们说一下什么是爱情。

“什么是爱情”也就是“爱情应该是什么”的另一种表述。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历来就不尽相同甚至截然相反。有的人把人的自然属性推向极端,由此把爱情完全归结为性欲、好感等自然爱好;有的人把人的社会属性推向极端,把爱情完全归结为超个人肉体的宇宙精神。这两种观点都片面地割裂了灵与肉在爱情中的统一性,因而是错误的。固然,我们不能否认爱情是以人的自然属性为基础的。人发育到青春期,性机能的成熟引起生理和心理上的一些变化,产生微妙的朦胧的性意向。所谓性意向,就是对异性的注意、敏感和喜悦的心理特征。“性赋予人一种无声而有力的本能,驱使他的身心不断地向往异性;性使得选择和追求伴侣成为他生活中最可爱的事情之一。”[1]爱情活动确实是以生命力的自由展开为生理前提的。就对异性的形体的审美要求而言,看起来是那样超出功利目的的审美现象实际上隐含着性意向的内容。如女性曲线柔美、匀称,面部细嫩,肌肤圆润光泽,才能引起视觉快感;男性身材高大健壮、五官轮廓分明、肌肉发达,最容易引起异性的青睐。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能把爱情完全归结为自然属性呢?因为这样做既不符合道德规范的要求,也不符合爱情活动中的实际目的。我们知道,性欲、好感等自然爱好只涉及个人的经验感受,而人们的爱情却是以社会方式进行的,表面上看来是男女两人之间的事,实际上有其深刻的时代、社会内容。个人的经验感受不能完全体现爱情的本质特征。瓦西列夫说:“本能之树长满了整个机体的生命力的无形之根。美学和美的社会现象就在本能之树上开出灿烂的花朵,人类理想的生物标准逐渐聚成一个整体,并历史地服从于由社会决定的价值方向,服从于文化的要求。”[2]爱情的美学意义就在于以人身的人化为历史尺度。当然,像柏拉图那样过分推崇理性、贬轻感官的精神恋爱也是片面地割裂了灵与肉在爱情活动中的统一性的。到了中世纪,宗教神学家们沿着这一方向走得更远。尊重人的自然本性意味着对原罪观念的否定和对上帝的亵渎。这种“纯粹”的社会性实际上就是强加于人的神性,完全抽空了活生生的人性内容。这样的爱情观往往导致使人不堪忍受理性的压迫而完全走向纵欲主义和享乐主义的后果。

那么,爱情到底是什么呢?我们认为应该这样说:爱情是一对男女以人的自然属性和共同的生活理想为基础,对对方(异性)的爱慕并渴望与对方结为终身伴侣的感情和行为。整个爱情活动包括恋爱、婚姻、家庭三个阶段。

一、恋爱方式的审美评价

爱情的目的只在于得到一位相亲相爱的人生伴侣。只有当男女之间的情感意向克服单纯的情欲冲动和狭隘的生育分工的局限性,摆脱任何形式上的占有和依附观念的羁绊时,才能产生真正的爱情。情感相依的恋人有一种愿为对方奉献一切,愿与相爱的人同甘苦共患难并以此作为一生最大的幸福的精神。他(她)懂得珍惜恋人和恋人的美,把对方作为自己欢乐的源泉和价值的体现者加以尊重和爱护。要是把自己的地位、职权、相貌、财富当作获取对象的资本,或者把爱情当作谋取地位、职权、财富的手段,这都是动机不纯的表现。

人的社会属性也包括了最基本的物质经济利益关系和体现这些关系的思想观念。人们的爱情不可能全然不受这些社会属性的影响。鲁迅所说的“爱情要有所附丽”正好作如是观。但是,美好的爱情主要指感情上的完满。通常所说的“心灵的碰撞”、“心灵的契合”都是对感情上的完满而言的。至于金钱,它只能是一种生存所必要的物质基础,金钱多并不等于精神生活充实。美貌当然有很大的吸引力,每个青年人都希望自己的爱人是漂亮的或是英俊的,但美貌不能永远保持,况且爱情是不能单靠美貌来维持的。只有能体现内心世界的美的爱情才是纯洁的、真诚的、高尚的,才能使幸福伴随人的一生。

爱情表达的含蓄与否和表达方式美不美直接影响到被爱者的情感体验,甚至影响到爱情的建立和发展。任何一对恋人都有个如何对待爱情表达的问题。即使双方都“心有灵犀一点通”了,也还是需要选择恰到好处的表达方式。

现代生活是丰富多彩的,与此相关的爱情的表达方式也应该是丰富多样的。只强调含蓄是不是有点强求一律呢?不是的。我们所说的含蓄有两层基本意思:一是有深厚的感情作为前提;二是感情通过以社会认可的值得回味的方式表达出来。一个含情脉脉的眼神、一个耐人寻味的手势都包含着热烈的内在情感。所以,含蓄不是让人含而不露,并不排斥爱的勇气和激情。

首先,爱情表达的含蓄正好与青年初期萌动的对异性的心理特征相一致。随着生理、心理的成熟与社会化实践范围的扩大,青年慢慢地意识到爱情与自身的关系,这是很自然的。这时,社会通过潜移默化的方式注入少年的心灵的观念包括爱情观念就要发生作用了。但这种观念只向他们提供了一个抽象的模式,对于从来没有体验过爱情生活的青年来说,这个模式是难以捉摸的,又是可以任意解释的。于是就可能在现实生活中找一个能证明这一模式的具体人物,实际上就是“理想中的恋人”的幻影。对于“理想中的恋人”一方面极为苛刻,从言谈举止到走路的姿态都有严格的尺度;另一方面又极为宽容,一举手一投足都有可能被偶像化。这种心理体验不带有逻辑思辨的清晰度,也不具备更多的占有欲,而是表现得非常纯情。这一过程本身充满感情色彩,如同雾里看花,若明若暗,若隐若现。如果爱情的表达太露骨,恰好与此时的微妙心理不一致,就会导致对方的反感。

其次,爱情表达的含蓄能够给人以美好的联想,唤起人们对于高尚爱情的强烈愿望。我国古代很多写爱情的诗都以含蓄见长,读者无不为之动情。王维的《相思》就是一例:“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满腹情思始终未曾直接表白,句句不离红豆,以红豆为象征,把相思之情表达得入木三分,令人回味无穷。现实生活中爱情的表达也是同样的道理。含蓄的表达比直率更能拨响爱的心弦,它能给爱情活动赋予诗情画意般的意蕴。

最后,爱情表达的含蓄能体现求爱者的智慧和对爱情的严肃态度。马克思和燕妮的爱情生活是人人羡慕的。让我们看看马克思是怎样求爱的吧。马克思煞有介事地对燕妮说他爱上了一个非常美的姑娘,燕妮忐忑不安地问是谁,马克思拿出一只精致的小匣子说,“她”的肖像就在里面。燕妮忙打开一看,根本就没有照片,只在小匣子里的镜子里看到自己惊慌的面容。燕妮幸福地笑了。马克思表达爱情是多么含蓄和巧妙。

理智与情感的和谐一致,在爱情中也是很重要的。没有情感,生活就没有趣味;没有理智,人就失去了自我约束力。强调在爱情生活中要有理智是有实际意义的。许多不美满的爱情也与缺乏理智相关。如因一时误会而分道扬镳,因草率成婚而追悔莫及,等等。如何取得理智与情感的和谐一致,我们认为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引起注意。

第一,选择对象时要慎重。在选择对象的标准和条件上,应该有主次之分,不宜苛求面面俱到。青年在体验爱情生活之前,往往有“理想中的恋人”的倩影,并想象得十分完美。其实,这多数都属于一种美好的幻想,与现实情况距离很大,所以,选择对象要善于修正恋爱的条件,抛开一些不合实际的幻想,要善于从对象身上发现优点和长处,同时积极地影响和塑造对方,帮助对方达到一定的审美标准。如果碰到不中意的人向自己求爱,拒绝时要有礼貌,不要伤害对方的自尊心;另外,也可以先相处一段时间,待有了更深的了解后再做决定,但切不可假戏真唱。滥用自己的感情和欺骗对方的感情都是不理智的行为。

能理智地处理生活中的问题是一个人成熟的标志,我们主张青少年不要过早地恋爱也是这个原因。年纪太小还不具备理智地处理问题的能力,感情也很脆弱,经受不住生活风雨的袭击。早恋大都是不结果实的花朵,留下的多是痛苦的回忆和心灵的创伤。

第二,热恋时要自我控制。热恋时极容易把对方理想化、偶像化,所谓热恋中的“晕轮效应”就是这个意思。所以要提醒自己看清对方的缺点。恋爱时多看对方的缺点,结婚后要多看优点。因为恋爱阶段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对能够容忍的缺点及早发现,使婚后也有个心理准备。这不是说一发现对方有缺点就拂袖离去,重要的是以情感的力量使恋人走向崇高和完善。另外,自我控制还表现在对情欲的节制上。在公共场合采取社会认可的方式表达感情,而不是举止过分亲昵引起他人的反感。

第三,处理好爱情与事业的关系。真正理解生活的人,都能使爱情成为事业的精神动力,让事业成为爱情基础,因为幸福的爱情是以社会提供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为前提的。把爱情当作生活的唯一内容,这种爱情是苍白无力的,也是不能持久的。

第四,处理好爱情与友谊的关系。爱情与友谊经常是交融在一起的。很多情况下,爱情是由友谊发展起来的。但是爱情与友谊的性质毕竟不同。爱情有排他性,友谊则几乎没有;爱情在男女之间发生,友谊则不受性别限制。有的人作为朋友相处十分融洽,但作为恋人就不合适了。与异性交往时,要掌握好这个界线。确定恋爱关系以后,不要因此把自己封闭起来而对以往的朋友都疏远了,因为友谊也是人生中最美好的情感体验,再完美的爱情也无法代替友谊。限制与另一方的异性来往也是不应该的,男女之间可以有纯洁的友谊。

第五,失恋后要自我解脱。有理智的青年应该敢于正视失恋这一痛苦事实,尽快从失恋中解脱出来。首先要培养乐观豁达的健康心理,那种以死殉情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应该冷静下来思考失恋的原因,并从中吸取教训。如果是因为单相思或妒忌、性格急躁等个人原因造成失恋,那么自己今后就要注意,要自我调节,改正过错;如果和你分手的人是见异思迁、水性杨花,那就说明他(她)不值得留恋。“天涯何处无芳草”,相信今后美好的爱情定会来临。重要的是不要因为失恋而丧失生活信心和放弃对事业的追求。解脱失恋的痛苦也有一些具体方法,如旅游、听音乐、看书、创作、记日记、与人交谈等都可以分散痛苦的感受。以后遇上理想的人时不要因为失恋过就心灰意冷。失恋并不等于失去了爱与被爱的权利。对过去的恋人不能恶言诽谤,更不可以行凶报复。如果说失恋令人同情,那失恋又失德就令人鄙视了。

二、婚姻与家庭

订婚、结婚的仪式。订婚的礼仪在农村里较普遍存在。农村里多是男婚女嫁,男方向女方赠送礼物,一是对其父母表示谢意并给予适当的经济上的援助;二是作为爱情的信物出现。信物可以产生“睹物思人”的效果,具有一定的象征意义。要取得婚姻的合法地位则要结婚登记,是否举行婚礼则由缔结婚约的双方决定。其实,从结婚礼仪的普遍性和历史痕迹来看,举行结婚礼仪也不是多此一举。它的意义在于以这种郑重其事的方式告诉人们,从此时起,社会舆论对他们的结合表示认可了。同时,也要求他们意识到作为夫妻,必须承担起社会要求他们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婚礼不应搞得过于烦琐、铺张,应该注意体现现代婚礼简洁、明快、热烈的特征,并显示出轻松愉快和喜庆的气氛。

爱情在婚姻中的完美实现。在许多人眼里,爱情是绚丽多彩的,婚姻却是琐碎平凡的。罗素把婚姻比作金色的鸟笼,钱钟书把婚姻比作被围的城堡。这些比喻是很绝妙的。婚姻需要相对稳定,但爱情需要不断更新。既然如此,如何才能使婚姻与爱情两者统一呢?或者说,怎样才能使爱情在婚姻中得到完美实现呢?

首先,要摆脱妨碍爱情的经济上和人格上的依附观念。恩格斯指出:在资本主义制度消灭以后的“这一代男子中将永远不会用金钱或其他社会权力手段去买得妇女的献身;而妇女除了真正的爱情外,也永远不会出于其他某种考虑而委身于男子,或者由于担心经济后果而拒绝委身于她所爱的男子”[3]。虽然事实上现代的婚姻还远没有做到这一点,但恩格斯在这里精辟地指出了爱情在婚姻中充分实现的必要条件,对我们仍然是很有指导意义的,那就是,任何意义上的依附观念和占有欲都会破坏爱情的崇高和纯洁性。

其次,应自觉消除单调和停滞的惯性。结婚后的生活与恋爱时大不一样,恋爱时的浪漫色彩好像消失了。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也是很自然的。因为结婚后过的都是实实在在的日子。如果夫妻之间没有幻想,没有值得追求的目标,那他们的生活情趣就被琐碎的家务淹没了,人生体验就会被局限在四壁包围着的小小空间里。但这种趋势不是不可以避免的。新婚夫妇变得更有务实精神,这是应该的,但不能因此而失去奋发向上的情调和对更高理想的追求。家庭应该是一个充满人间温情的小环境,但不是躲避人世风雨的港湾。夫妻双方都应有自我实现的愿望并且使这愿望与社会的需要联系起来,这样,他们的价值就可以得到社会的承认,并且能不断地从对方身上发现新的内容,这些新的内容正是保持自身魅力从而获取对方永久爱慕的源泉。所谓爱情更新的含义也就在这里。

再次,应对爱情忠贞不渝。封建社会的贞操观是建立在男女不平等的基础上的。女子要“从一而终”,男子却可以“三妻六妾”。现代社会的贞操观有了全新的内容,它强调男女双方都掌握自由选择爱人的权利,在对各自的理想抱负、生活态度、文化修养、性格特点以及必要的经济条件都有了全面了解后,才对爱情、婚姻做严肃认真的抉择。一旦建立爱情、婚姻关系以后,就应做到相爱如初、始终如一。

爱情的忠贞不渝能显示出道德情操和社会责任感,它甚至是社会人际关系和谐的重要条件。当然,我们也承认,爱情不会是一成不变的,它要随着生活内容的变化而变化,但这不应成为见异思迁、喜新厌旧的借口。实际上,只要积极地培植爱情,在共同生活中塑造对方和自己,完全可以使爱情内容获得更新。但是也要看到,“强扭的瓜不甜”,强迫人维持没有感情的婚姻同样是不道德的。

家庭的意义。家庭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如果把社会看作一个有机的整体,那么,家庭就是这个机体中的细胞。家庭关系既是社会中最普遍的关系,也是历史最悠久的关系。家庭关系的和谐能促进社会的和谐,而且如果家庭关系处理不好,夫妻双方不能承担起安排生活、教育子女的责任,社会正常的生活秩序也会受到影响。西方社会由于家庭危机而引起的众多矛盾以及我国的家庭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出现的新情况,已经成为人们十分忧虑和关注的问题。

家庭不仅从经济上使“少有所养、老有所终”,而且是塑造人的情感结构的最有效的场所。母亲伟大而温柔的爱,父亲严格而慈祥的关怀,爱人的宽容和自我献身精神,构成一个诗意化的情感世界。当我们走向独立生活,回忆起童年、少年时期的情境时,总是感到父母的慈爱和无私,感到家庭总是给人一种天伦之乐的温馨。在现代社会中,家庭的作用被赋予了全新的含义。我国的家庭结构主要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在农村,往往聚族而居,一个村落内部非常强调生活秩序的和谐,具有外在约束力的道德规范已内化为自觉的内心追求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种由亲子之爱推广出来的伦理观念在我国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我国的家庭结构一般较稳定,许多到过中国的西方人士都很羡慕中国的家庭关系。但我国的家庭又有自己的惰性,家庭的和谐稳定有时是以消融个体为代价的,缺乏个人的独立意识和一种民主气氛,这种家庭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个性的充分展开和创造才能的发挥。保留传统家庭的和谐稳定又克服其妨碍个性发展的惰性是家庭现代化进程的有效途径。

家庭关系的处理。家庭关系本质也是一种社会关系,但家庭关系从内容到形式都有自己的特点。“清官难断家务事”。如果仅仅从社会关系的一般原则出发而不考虑家庭关系自身的特点,不管是多么公正的人也是难以处理好“家务事”的。下面我们具体谈谈家庭成员怎样和睦相处。

夫妻关系是家庭关系的核心,搞好夫妻关系是搞好家庭关系的关键。而搞好夫妻关系的基础是感情,有没有深厚的感情就要看夫妻之间能否平等相待。情感相依的夫妻必然是平等相待的,而平等相待又使夫妻感情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这样就形成感情与平等相待之间的良性循环。

平等相待不是夫妻双方男权与女权的力量相争与平衡,它意味着双方精神上达到了高度统一,把对方当作独立人格的人和自己整个生命价值的一个部分来对待。夫妻之间不平等,不仅使受到不平等对待的一方感到屈辱,与此同时,另一方也处在不美满的情感状态之中。所以说,平等相待才是现代家庭关系的基本特征。当然,夫妻之间的平等相待,绝不是在任何事情上完全平均。你是大学生,我也一定是大学生;你今天花了50元钱,我明天也要花50元钱。这实际上是错误地理解了平等的含义。另外,夫妻双方在事业成就上、经济收入上可能有较大的差距,但不能由此影响平等相待。居里与居里夫人共同献身于科学事业,被人们传为美谈;而爱因斯坦夫人则表示她不喜欢相对论,只是喜欢爱因斯坦。双方虽爱好各异,但他们仍能在思想和感情上平等相待。

随着现代社会发展和思想观念变化的速度不断加快,生活方式也日益迅速变化着,这往往使两代人生活在不同的社会条件和环境中,像我国老年人都跨越了新中国成立前后两个时代,青年人则成长在新社会,两代人在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上有很大差别是很自然的。一般说,青年人容易接受新的东西,老年人则比较喜欢已经习惯了的生活方式。这样父母与子女就显得有些隔阂。西方社会学家常把这种现象叫做“代沟”,意思是说两代人的隔阂已经像一道深沟那样不可跨越了。其实,“代沟”不是不可避免的,只要两代人互相体谅,互相理解,仍然可以达到精神上的沟通。对年轻人来说,首先要尊重父母和长辈的生活习惯和思想观念,哪怕是过时的习惯和观念。其次,还要注意了解老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征的变化,比如,一般老年人都比较自尊,孤独感也会不断增强,并且还带有强烈的怀旧情绪,这时,就要充分体贴和理解他们。不要一听到老人讲过去的事就觉得心烦、唆,而是要十分耐心地对待他们,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和谐相处。

对于做父母的来说,不要把子女当做私有财产,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子女。鲁迅深刻地指出,父母对于子女,开宗第一,便是理解;第二便是指导;第三便是解放。当看到子女所追求的生活方式和所坚持的思想观念与自己格格不入时,只要是有利于人的健全发展和符合善的原则的,就不该加以干涉。父母有丰富的生活经历,当然有指导子女的义务和能力。但这种指导不是强行命令式的,而是根据青年人的心理特征去进行诱导。否则,就会伤害子女的自尊心,使子女对自己敬而远之。


[1][美]桑塔耶那:《美感》,缪灵珠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40页。

[2][保]瓦西列夫:《情爱论》,赵永穆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93页。

[3]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第7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