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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艺术·审美——实践美学原理
1.11.4.1 第一节 真善美统一的原则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第一节 真善美统一的原则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从前面对中西美育史的历史回顾来看,无论是西方还是我国古代,都不同程度地注意到了审美教育对人的心灵所产生的巨大作用,把审美教育(主要是通过艺术手段来实现的)看作是整个人生的重要内容加以强调。尽管他们有时对美育的功能的理解有些简单化,但美与认识、道德、伦理的密切关系却是客观存在的事实,美育与真和善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

如前所说,美育不同于德育、智育等教育方式的地方就在于,它通过提供大量的生动可亲的感性直观形象来体现真善美的内容,就是说,美育中同样贯穿着真与善的原则,但美育中的真与善与其他教育方式中的真与善是不尽相同的,在审美这种感性愉悦中,真与善是作为一种内在的要求渗入其中的,而不是直接显现出来。在审美中,真与善与美是互相结为一体的。通过审美活动,主体既得到了感性方面的最高满足,情感得到了陶冶,内心的情绪和要求得到了抒发,同时也使人的理性本质进一步趋于完善化,向着更加符合人的内在本性的方面发展,从而达到了塑造完美人性的目的。根据以上的特点和要求,审美教育的实施原则除了要掌握形象直观、自由自在和潜移默化等方式方法外,最重要的是要选择能真正体现真与善内容的感性形象及活动方式,力避“填鸭式”,更要防止片面追求形式或庸俗化的做法,这样才能在美育中真正体现真善美相统一的原则,做到“寓教于乐”,使人按照“美的规律”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美育不但表现为真善美的统一,而且从形态上讲还应该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审美教育不能只停留在思辨式的认识上,或是抽象的概念描述,而必须是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实践性的,审美教育是通过个人具体的审美过程(审美活动)来实现的,它最终要变为人的内心自觉和行为规范。从中国美学来看,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就相当紧密,中国古代的审美教育从来都是把审美与实践理性(道德)、与人生态度以及审美与艺术实践密切结合在一起的,这是中国民族审美教育的特点,也是它的优点。从西方美来说,美学虽然最早属于思辨哲学的一部分,但它最终又要回到实践本身,使之成为沟通主体“知”(认识论)和“意”(伦理学)的桥梁,这在康德哲学和美学体系中已阐述得十分清楚。到了车尔尼雪夫斯基,则明确地把审美和人类生活范畴联系起来,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实践的人本主义美学,把审美的具体归宿和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以及人性的复归联系起来思考,把审美和美育同无产阶级革命、共产主义理想、生产实践活动以及人的日常生活深刻地联系起来,突出地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美学和美育思想的实践品格。因此,所谓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不仅要求美学知识的获得与实际的审美能力的培养相统一,更要求美育成为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一种实践手段。总之,没有美学理论指导的“美育”是盲目的;没有实践的“美育”是空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