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美育的任务
美育的任务实际上就是美学科学和整个审美实践活动的最高目的和最后归宿。就美育本身而言,其中心任务就是培养人的审美能力,并从而丰富人的审美情趣,发展人的审美理想和审美创造能力,达到现代社会所寻求的文明程度,使我们最终都能自觉乃至自然地按照美的规律来改造和重塑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使每一个人都以全面发展的人的素质走近和谐与崇高的自由王国。具体说来,包括下列三个方面。
第一,培养审美感受能力和欣赏能力。
审美能力是以审美趣味(情趣)为核心的对对象的一种感悟能力。这种能力的形成有待于对生活美、自然美特别是艺术美的欣赏和实践活动的熏陶与培养,并以对美的事物的追求、热爱,对美的对象的判断能力和情感上的愉悦感为特征。因此,不具备一定审美素养的人就很难产生深广的审美情趣,因为他们既没有感受音乐的耳朵,也没有欣赏形式美的眼睛,也就是说,没有审美的能力,自然就无从产生审美的趣味。因此,审美趣味既是审美能力的标志,也是审美能力的内在依据。反过来看,一个既不热爱生活又不喜欢任何一种艺术的人,就很少甚至没有追求美和欣赏美的闲情逸致,而审美趣味的贫乏,必然表现为审美能力的低下乃至丧失。但一般来说,审美又几乎是人的一种天性,绝大多数正常的人都或多或少具有一些审美的趣味和能力,只是这趣味有高下、粗细和文野之分。要使低级的、粗糙的和不纯净的趣味变得比较高雅、细微和精纯,就需要一定的陶冶和训练,这同时也就是提高审美能力的过程。
那么,怎样培养和增强审美能力呢?主要是在积极参与具体的审美活动(例如艺术欣赏、郊外旅游、唱歌跳舞、琴棋书画,等等)中训练自己对审美对象的外形式的感知能力和对蕴含在形式中的意味的领悟能力。也就是说,首先要有知其形,同时更能悟其神的能力。中国艺术重视“形神兼备”“言有尽而意无穷”,创作如此,欣赏亦然。知其形是基础,悟其神是归宿。例如,前面提到过的要真正读懂唐代以来的近体诗,仅就形式而言就要懂得平仄、对仗等一系列的作诗要求和表现手法;如要有更深的理解,即达到悟其神的境界,还要对诗中的用语、典故及有关的文化背景有相当的了解。又如,要听懂西方的交响曲,就必须对这种音乐形式的特点包括不同乐器的配置和音响特点有相当的知识,否则就食而难知其味。这些都说明,形式美感对审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审美能力特别是形式美感能力的培养中,视知觉能力的培养也许是最首要的,尤其是对空间物象的观察能力,包括总体领悟和对微观差异的辨别以及对对象具体特征的把握能力,这些既是一种智力,也是一种审美能力,它应该从幼儿时期开始就不断得到培养训练。在这方面,对自然美和物象(工艺品、书画等)的观察与欣赏是一个重要的手段。例如对一幅画的色彩、线条、空间结构和风格特征的认知和领悟,对于培养视觉审美能力就特别重要。经过艺术审美训练的眼睛,就会在生活中和大自然中发现一般人所难以发现的美,这种审美对象不仅对空间艺术的欣赏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于文学与综合艺术的欣赏和创作也大有帮助。反过来看,对于一个热爱生活和大自然的人来说,这也使他更易于领悟艺术中的美的意蕴。
第二,培养审美鉴别能力。
审美鉴别能力主要指两方面:一是要能分辨美丑,二是要能对不同类型、不同性质和不同程度及不同形式的美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这里着重谈谈第一方面。社会、自然和艺术都极为丰富多彩,美的事物也千姿百态,但在社会中有巧妙地伪装成美的丑,在艺术中也不乏以假乱真的赝品。培养审美鉴别能力的最重要的办法之一,就是要培养人们尤其是儿童和青少年纯真的审美趣味,培养他们对真善美的爱和对假恶丑的恨,也就是从小就注意培养他们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精神和健康高尚的审美追求(理想)。有了这种以人道为基础的审美趣味和理想,在纷繁复杂的现象面前,就比较容易辨别美丑了。在这方面,童话故事、音乐、诗歌、欣赏自然风光以及平时的文明礼貌行为的培养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这是从根本上即从情感上为儿童和青少年的心理建设(即所谓“心灵美”)打下最稳固的基础。但是,在小学高年级以后的审美教育中,又不能只偏于优美型的教育,因为社会生活是复杂的,假丑恶的东西有时比真善美有更顽强的力量。把生活看得如诗境中那般美丽,可能会使受教育者都成为温室中的花朵,美则美矣,却经不起丑恶的袭击。所以在对青少年进行优美型教育的同时,也要对他们辅之以崇高型乃至悲剧型艺术的教育,包括老一辈革命家艰苦创业的英雄事迹,使受教育者了解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而当前现实生活中也并非一切都美,更多的还有待我们今后通过自己的劳动和斗争去争取和实现,这种勇于为实现真善美而奋斗的精神,实质上也就是一种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精神。
至于对不同种类、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审美对象的鉴别能力的培养,主要靠多参与具体的审美实践特别是艺术欣赏活动才能得到提高。我国古代著名文艺理论家刘勰就很重视在“博观”基础上的分析比较,认为这样才能鉴别好坏高低,所谓“凡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1],说的就是审美鉴赏能力必须以广博深入的审美实践特别是艺术鉴赏为基础。当然,审美鉴别能力同整个审美能力一样是不能单靠审美活动就可以单独得到发展的,还必须与智育与德育相结合。此外,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以审美趣味为核心的审美能力一旦形成,就具有很大的稳固性或保守性,这一方面能使审美主体具有独立的系统的判断能力,但在社会生活和艺术创作迅速发展的时期,也可能导致对新形式的美的排斥态度,阻碍审美能力的发展。因此,我们还应该自觉地关注新事物、新的艺术形式和新的美,从中吸收营养以不断增强和发展我们的审美能力。
第三,培养审美创造能力。
审美欣赏能力和鉴别能力的培养与提高,都要以一定的审美实践为基础,就是说不只是用眼睛和耳朵去静观(观照),而且还要动口(唱歌、诵诗)、动手(绘画、雕刻、弹琴)、动脚乃至全身性活动(跳舞、艺术体操)即亲自参与审美实践活动。当人们以某种游戏的即松弛的无所为而为的心态参与审美实践活动时,他们就为自己创造了一个可供观照的怡情悦性的“活的形象”亦即自由的形式外观。这种创造过程中的喜悦是人人都可以体验到的,而这种创造的喜悦经验不但会成为推动他们去做进一步创造的力量,而且会显著地提高他们一般的审美欣赏能力和对美的自我表现能力。人们会变得更加聪明、灵秀、谈吐文雅、举止优美、修饰合度,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自然会因此变得和谐美好。可见,包括对美的自我表现能力在内的审美实践能力的培养,可以说是整个审美能力的基础和中心。只有投身于审美实践活动,才能陶冶美好的人性,开拓美好的生活,创造优秀的艺术。正是在这个基本点上,审美实践活动与一般的物质实践活动就发生了内在的必然联系。这突出地表现为任何实践活动(包括审美实践活动)都不可缺少的两个条件:想象力和操作技巧。
任何实践活动都是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而想象力正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它在审美实践活动中表现得尤为重要。这个问题本书已有专论,此处不再多说。但应该指出的是想象(意象)是必须通过实践的中介才能得到物态化,从而才能成为一个可供观赏的对象性存在的;而要使想象的东西在实践中变成物态化的可供观赏的对象,就必须有巧妙的技术,即技巧(例如作诗、绘画与歌唱的技巧、舞蹈、表演与装饰的技巧,等等)。所谓技巧(特指艺术技巧),就是恰当地表现情感和塑造形象的能力。艺术的审美价值的高低虽然主要不取决于技巧,但任何艺术和审美对象的创造都必须以一定的技巧为基础。凡是表现了高度技巧的形象,大都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审美价值。例如实用工艺品和表现了高度技术水准的一般劳动产品就是这样。艺术作品特别是其中那些最卓越的不朽之作,虽然它的内容表现为一种“无法之法”的形式,但归根到底,它仍然是在基本技巧基础上的创造性发展。没有最基本的技巧训练,就谈不上审美创造能力的培养,更难设想成长为真正的天才;同时,也只有在某种艺术技巧或审美活动的实践训练中,作为审美创造能力核心的想象能力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因此,对于儿童和青少年来说,设法让他们自己动口、动手、动身,投入实际的艺术和审美创造活动之中,对于培养他们的审美想象力和实际操作技巧并从而提高他们的审美创造能力,就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1]刘勰:《文心雕龙·知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