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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艺术·审美——实践美学原理
1.9.5.3 第三节 审美理想

第三节 审美理想

审美理想是与审美趣味紧密相关的范畴。一定的审美趣味,必定是某种审美理想的具体存在形式,而审美理想又是审美趣味更高级的表现形态,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审美趣味的走向。

审美理想不同于一般我们所说的伦理范畴的道德原则的追求,但又不是与此毫无关系,主要表现在,审美理想不是直接去表现“善”的内容,而是通过其他间接的途径去体现和达到“善”的目的。审美理想是人生的更高追求,它既是幻想中的现实,也是人类未来的必然趋向,因为人类无论从事物质生产还是精神生产,都在按照合规律性(真)与合目的性(善)的内在要求进行,按美的法则去建造,可以说,审美理想正是代表了人类的这种精神需求和美好的愿望。人类不同于动物界的地方就在于人类不仅仅为满足于直接的既得利益或是肉体的享受而活着,而是有着更高的永恒性的精神追求与创造的本性,按照自然的规律和理想的尺度去改变现实,向着更高的人生境界攀登。因此,审美理想作为一种未来的精神寄托表达了人类不断追求完善的心理意向,从而使人类生活得更加充实、完美和富有意义,使人性的本质得以真正的复归。我国庄子所追求的理想人格就是一种审美型的,而达到这种理想的途径是通过所谓的忘生死、齐物我、不计较个人的利害得失的主观自由的态度即审美的态度来实现的。人类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根本标志就是人的精神的自由,和自然界达到真正的和谐一致,而不是受其支配和控制,形成新的“异化”状态。马克思说:“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本主义。”[1]可以说,这既是一种社会理想,也是一种审美理想。只有到了这一步,才能使人类不仅是从私有关系的异化状态下解放出来,同时也从自身的束缚中解放出来。

人们表达审美理想的方式很多,但最主要还是通过艺术来实现的。在这方面,艺术常常是借助于幻想的手段来间接地反映人们在实现生活中所无法实现的心理要求,或是对现实中那些违反人道的事物用人类理想的尺度加以彻底改造。千百年来,艺术之所以不朽,就在于它不仅表达了人们的现实要求,而且还反映了人们的理想要求,给人们增添了不断进取的信心和勇气。从文学艺术发展的情况来看,无论是现实主义、浪漫主义,或是其他主义的艺术,都在用不同的方式表达各自的审美理想,把幻想的追求和人生的现实融为一体,把对现实的揭露和对未来的塑造结合起来。王国维说:“有造境,有写境,此理想与写实二派之所由分。然二者颇难分别。因大诗人所造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亦必邻于理想故也。”[2]优秀的艺术创造,应该具备这些因素。

审美理想与社会理想的关系十分密切,一定的审美理想往往就是某种社会理想的另一种表现方式。比如庄子所主张的顺应自然,反对“物役”的束缚和强制,实现精神的绝对自由,既是审美型的,也是社会理想式的。欧洲19世纪初浪漫主义小说家雨果,他的创作情况也同样如此。他从基督精神的“博爱”原则出发,以表达他的人道主义的理想愿望。所以他的小说《巴黎圣母院》《悲惨世界》《九三年》等,尽管表现出某种抽象的道德说教倾向,但不得不承认,它们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去震撼人的灵魂,唤起的是人道主义的普遍同情心。托尔斯泰的小说理想主义的气息也很浓郁,同样也具有一种人道精神的力量,在列文(《安娜·卡列尼娜》)、聂赫留道夫(《复活》)等人身上,我们不难看出作者理想原则的影子。贝多芬的音乐创作自始至终都贯穿着他所为之追求的自由、平等、博爱的社会理想。艺术的伟大正在于它无不闪耀着人道主义理想的光辉。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艺术家称得上是人类灵魂的雕塑家。没有审美理想的艺术家很难成为一个伟大的艺术家。当然,作为艺术家的审美理想,并非是意味着一定要为人们指出某种变革现实、达到理想的具体途径,而是通过理想的描绘来表达人们的这种渴望得到而又暂时得不到的内心要求。比如电视连续剧《雪城》主题歌《心中的太阳》,歌词内容非常简单,近乎白话,但正是在这种言不尽意的深层情绪抒发中,让人反复体验到那种深深的孤寂、凄凉和荒漠之感;又在这万般无奈之中透露出一丝人性的温情。这是以另一种方式来表达审美理想的要求,即从理想的失落中希望重新找回那属于人生的价值和意义。因此,审美理想的表达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直接抒发,也可以间接暗示,还可以通过描写理想的破灭来展现。

旧时代的审美理想都带有某种幻想性,这是由人们(包括艺术家)的社会理想都带有空想性所决定的(例如马克思、列宁都曾批评雨果和托尔斯泰的唯心主义空想)。社会主义时代的审美理想就其总体而言应该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上的对社会的进步与人的全面发展所怀有的坚定信念,它当然也包含对一切丑恶东西的批判性激情,但总的说来大都具有明朗的历史乐观主义色彩。


[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75页。

[2]王国维:《人间词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