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审美趣味的具体内容
一、审美趣味的共同性
形成审美趣味共同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作为人类生命活动物质基础的生理组织结构的同一性,是形成共同美的一个重要根源。在这个层面上的共同美主要表现为对同一对象的相同的审美经验:如声音美、色彩美、形体美、几何关系美及一些自然景物的美,等等。这里,形式的因素相对要突出一些。从发生学意义上说,美感最初是从快感当中逐渐分离出来的,最原始的美感是与快感或功利感混沌不分的。我国古代把“美”字解释为:美,甘也,从羊从大,所谓“羊大为美”就是从这个意义上来的。肥大的羊的味道固然是好吃的,给人带来某种满足。这说明审美与人的感性有关,而感性又是同人的感官欲望紧密联系着的。孟子曰:“口之于味也,有同嗜焉;耳之于声也,有同听焉;目之于色也,有同美焉。”[1]他认为由于人有共同的器官组织、共同的生理构造,所以人也存在着共同的本性,所谓“凡同类者,举相似也”。这是由人的天性所决定的。当然,孟子在当时是不可能有生物进化的观点的,不过他看到了人有共同的生理机能这一点,因此才会具有相同的心理感受。从生理上讲,美感首先表现为愉快的感情,但是愉快又不都是美感,这本身是个十分微妙的问题。朱光潜先生说:“个个人不一定都知道什么叫做‘美’,但是个个都知道什么叫做‘愉快’。拿一幅画给一个小孩子或是一个乡下人看,问他的意见如何,他说‘很好看’。他所谓‘很好看’就是指‘美’吗?如果追问他一句‘它为什么好看?’他说:‘我喜欢看它,看了它我就觉得愉快。’通常人所谓‘美’大半都是指‘愉快’。他看得很惬意,所以就说是‘美’。”[2]不过愉快的确是形成共同审美趣味的一个重要原因,欣赏一幅美人像,如果是抱着纯欣赏的态度,恐怕多数人都会有相同或相近的趣味心理,觉得这个美人的确生得很好看、很漂亮,观赏中我们觉得很舒服。这当中很难排除作为性意识的作用,而性意识不是来自别的,它只能来自于人的生理方面。
其次,相同的文化心态是构成民族审美趣味共同性的重要基础。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传统和历史渊源,相应地形成了本民族传统的审美心理定式。一般来讲,西方国家的民族,尤其是共同具有基督教信仰的,普遍存在一种“原罪”观念。认为自己的祖先从最初始祖那里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孽,因此,需要不断地加以赎罪,以求得解脱。所以西方文化带有一种强烈的负罪感,并由此导致了对崇高和悲剧普遍的欣赏兴趣。东方民族于此有所不同,比如我国汉民族,从文化渊源上讲,主要是受儒家文化和道家文化影响较深(同时也受到了佛家的影响),因此,乐天知命、中庸适度、旷达超然,成了民族共同的趣味心理和欣赏习惯。“发乎情,止乎礼义”。这样,人们在品鉴艺术作品时,普遍要求那种“有情人终成眷属”“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带有惩恶扬善的因果团圆式的美满结局,以求得心理上的平衡。这就是为什么我国古典艺术总是优美型占了绝大多数而很少出现像雕塑《拉奥孔》那样的充满激烈的内心矛盾和冲突的作品的深刻原因。这种东西方艺术趣味的差异,显然主要是由各自文化传统的不同所造成的。再比如,印度和巴基斯坦一带的民族,比较喜欢载歌载舞的艺术形式,这就使他们的审美情调带有浓郁、鲜明的民族审美特色。不少印度和巴基斯坦人看电影总是愿意观看那种有歌又有舞的爱情场面,并已经形成一种传统模式,他们看起来觉得津津有味,百看不厌,而我国观众总是感到其中的歌舞场面太多、太繁,冲淡了故事性,有时甚至会急不可耐。这也是由于文化传统不同,因而观赏趣味产生了差异。据说,印度青年男女在婚姻上往往得不到自由,门第观念很严重,由于追求爱情自由的愿望得不到满足,他们只好借助于电影这种艺术形式抒发苦闷。所以,印度电影表现男女青年爱情的题材占了多数,而且比较程式化。上述不同民族在文化上的反差现象,反映了各个不同民族在不同的审美要求中所表现出的较稳定的共同趣味心理。
再次,审美趣味的共同性还体现于时代因素的共时性关系之中。一个时代具有一个时代的社会风尚,同样,一个时代也具有一个时代的审美风尚。比如,以建筑形式来说,古希腊时期的欧洲,主要盛行过两种建筑样式:多利克(Doric)式和爱奥尼(Ionic)式,建筑物周围环以整齐、高大的廊柱,所以又称“希腊柱式”。其特点是庄重、和谐、明快,充分体现了古希腊传统的建筑构思和美学理想。到了中世纪,又普遍流行一种“哥特式”建筑,与弥漫于整个欧洲中世纪的宗教气氛取得了协调。整个建筑构思也充分体现了基督教义的精神,无论是外部还是内部都呈现为尽量向上飞腾状,高耸、尖削、挺拔,直接指向那遥远而又神秘的天国世界,置身于其中,顿时有一种如临天国之感,唤起主体观念性的联想,感到自己与上帝同在。这种建筑式样曾长期统治着欧洲,直到今日还大量保存下来,成为一种宗教文化的象征。对手用物质手段来达到弘扬宗教精神,强化宗教的神秘性的目的,哥特式建筑是相当典型的,它表达了在宗教禁欲思想的精神重压下的一种普遍的审美情调。长期流行于我国北方一带的四合院,同样是用物质作为载体传达了我国传统的审美趣味,那就是追求自娱自乐、怡享天年的小康社会的理想愿望。从建筑布局来看,呈封闭状的“盒式”样式,象征着心理的自我和谐与满足,表达了一种较稳态的心理结构。
此外,这种共时性关系还体现在一个民族所形成的对一些器物、服饰、习俗等具有长期稳定的审美趣味心理上。拿服饰来说,每个民族都有自己传统的服饰,虽然经历了长期的历史发展和演变,但总是或多或少地保留着某些传统的痕迹。一般说来,西方民族由于深受古希腊以来(中世纪禁欲主义除外)人本思想的影响,因此充分利用一切物质手段来展示人体之美。除了绘画和雕塑中的裸体艺术而外,在现实生活中也处处表现出炫耀人体美的意识。比如欧洲在18、19世纪时,上流社会贵族妇女最美的服饰打扮是腰部紧束,下摆宽大,领口开得很低,以此在社交场合展示自己的体态和光滑的肌肤。虽然这种装束在今天已不流行了,但袒胸露臂,充分展现形体美的审美风尚还继续保持着。这不仅是一种民族习俗的问题,更与那种追求人体解放、个性自由的开放型的文化精神传统相一致。可见,尽管时代变了,但那种与民族传统文化相联系的审美趣味,仍然保持着超时代的稳定结构。
最后,审美趣味的共同性在集团利益中也有明显表现。集团由于代表的是某一特定群体的共同利益和要求,所以,也会在这种共同利益的前提下表现出某种相同或相近的趣味要求。在阶级社会中,主要体现为某种带有阶级色彩的趣味倾向。这个问题本身很复杂,也不完全都是由阶级利益所决定,过去我们常讲,资产阶级决不会和无产阶级有同一趣味要求,“贾府里的焦大是不会爱上林妹妹的”。这有正确的一面,但也不能绝对化。有没有阶级之间共同美的要求,关键取决于是否存在着尖锐激烈的利害冲突和对立关系。在不危害自身根本利益的前提下,可以淡化阶级内容,同其他阶级的人取得趣味上的一致;当和本阶级利益发生矛盾冲突时,则会顾全本阶级的利益,自觉服从于本阶级的要求。因此,阶级性的集团观念对审美趣味的形成有一定的制约关系,但不是绝对的。贝多芬的交响乐不同阶级的人都喜欢,不存在有一个无产阶级的贝多芬,一个资产阶级的贝多芬,贝多芬只有一个,他属于所有阶级,属于整个人类。当然,不同阶级的读者在欣赏诸如《红楼梦》《巴黎圣母院》《十日谈》《安娜·卡列尼娜》等这样的作品时,在“共赏”中也会表现出不同的思想倾向和趣味心理,这是由于人们习惯从各自不同的阶级立场和观点出发,因而对作品就表现出符合于本阶级需要的评价原则和价值取向。可见,阶级的或集团的利益在形成审美趣味中是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的,但并不能因此就否认确实有全人类性的共同的审美趣味的存在。
二、审美趣味的差异性
审美趣味的共同性和差异性是互相联系又互相区别的两个范畴。相互联系是因为差异性中包含着共同性;相互区别是指共同性不能代替差异性,不能用强调共同性来消除、限制审美趣味上的个别多样性的特点。审美趣味的差异性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个体差异和群体差异。
个体差异主要是指不同的个人由于各自的文化素养、生活阅历、性格气质和才智能力的不同,因而在审美趣味上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并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在长期自我发展中逐步培养起来的,并且随着自我发展而发生变化。个体差异又可分为两个层面:一是不同人之间审美趣味的差异。例如,有的人喜欢听古典音乐,有的则喜欢听现代流行音乐;有的喜爱李白、李贺这样的充满浪漫激情的诗人,而有的又喜爱杜甫、白居易这样的忧国忧民的诗人。这种个人趣味的差异是普遍存在的,无高下之分。二是一个人前后不同时期所表现出的审美趣味的差异。文学史上常有这样的现象:许多作家艺术家创作的前后期风格上不尽一致,有的前期纤细、柔弱,到了后期又变得豪放、旷达;或反过来,前期豪放、旷达,后期纤细、柔弱。这是由于审美趣味的变化所带来的创作风格的改变。有的作者创作上早年具有唯美主义的倾向,可后来的创作逐渐起了变化,现实性的色彩越来越鲜明。这同样是由于审美趣味产生变异的结果。而导致这种变异的原因是极其复杂的,既有外部的因素,也有自身的因素。
审美趣味的群体差异也可分为两个层面:第一,不同时代的风尚、习俗形成群体之间不同的审美趣味。第二,不同的民族、集团具有不同的乃至于相反的审美趣味。
先看第一种情况。以我国古代女性的审美趣味为例,在汉代,女性美的标准是讲究瘦削,而到了唐代,女子则以丰腴、肥满为美,唐代壁画《虢国夫人游春图》《簪花仕女图》中所描绘的女性形象便是如此。可是到了宋代以后,妇女要以形如“三寸金莲”的小脚为美。而当代青年的审美趣味与古代就大不一样了,以追求形体的自然曲线为美,以身体各部位的充分发育成熟为美的最佳要求。这与古代女子那种喜欢用宽松、肥大的服饰来遮掩和弱化形体的凸露部位的小家碧玉式的审美理想是相异其趣的。
再以第二种情况来看,不同的民族习惯也会具有不同的审美要求。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境内生活着一种较为原始的部族阿尔米修人,他们穿黑衣服,戴黑帽,蓄长鬓,拒绝使用汽车和电灯等现代文明的东西,也反对子女接受文化教育。他们住的房屋,屋顶都涂成红色。阿尔米修妇女一生中只能穿三种至五种颜色的衣服。[3]虽然阿尔米修人置身于美国这样的科技高度发达的文明社会中,但仍然保留着该部族传统的审美情调和习惯。另外,缅甸Bunna东部的高原妇女以人为地把脖子弄长为美;南太平洋岛国汤加,无论男女都以肥胖为美;南非西南部的布希曼人在跳“畏拉多”舞时,少女们脱掉用毛皮做的上衣、裙子,以尽情显示乳房和臀部为美……这些由古老遗俗所带来的审美趣味与文明社会的审美要求距离非常大,而且在当今如此发达的科学技术条件下,仍然能保持自身强大的生存力,为这些民族的人们所共同接受。这些现象充分说明,尽管人们处于同一时空关系中,但由于各自文化传统、习俗信仰等不同,也会在审美趣味上表现出很大的差异性,有的甚至截然相反。从宏观范围来看,人类个体之间的审美趣味的差异永远不可能被消除或替代,而人类群体之间的趣味差异将会随着时代的发展,文明的进步,有逐渐趋同的趋势。当然,这个历史过程是极其漫长的。
[1]《孟子·告子上》。
[2]朱光潜:《近代实验美学》,载《朱光潜美学文集》第1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年版,第286页。
[3]参见《异国风情录》,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984年版,第3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