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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艺术·审美——实践美学原理
1.9.4.2 第二节 直觉的思维机制

第二节 直觉的思维机制

《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第15版)是这样解释“直觉”的:“在哲学中,指既不靠推理或观察,也不靠理性或经验而可获得知识的能力。”对于这个解释的前半部分我们是同意的,而对于后半部分,我们认为就值得进一步商榷。笼而统之地说直觉不依靠理性或经验,这是不符合事实的。这种解释其实主要是由西方传统的纯粹的直觉说发展而来的。按照我们的看法,尽管直觉在思维程序上确实表现出非理性、非概念的特点,但直觉不过是在思维的具体程序上被大大压缩简化了的一种思维方式。因此,直觉思维就具有当下判断的显著特点,也即禅宗所说的“直下了知,当处超越”。它不需要也不可以对这个思维过程进行“反思”或“修正”。但不允许这样做并不等于说它就不具有思维的性质,只不过它没有留下明显的思维轨迹罢了。为了更好地说明这一点,我们还需从研究与直觉密切相关的知觉的思维特性入手。

知觉是思维活动最基本的构成因素,也是大脑最活跃的部分。对于知觉的思维特性问题,可以说至今还是个尚未被充分揭示和认识的领域。人们常爱把大脑比作“黑箱”,而知觉无疑就是“黑箱”中的“黑箱”了。过去,我们一般都把知觉理解为认识的低级层次,因为它是对事物的具体性特征的反映,还没有上升为一般性概念,因此属于感性认识阶段。现代心理学的进一步发展,尤其是脑科学研究方面的发展,为我们重新认识知觉提出了不少新的依据。

感知,人们通常把它分为感觉和知觉两部分,其实,就严格的意义上说,感觉称作感受也许更恰当一些,它是认识活动的开始阶段,是对外界刺激的被动反映(即不具有整体性质的能动作用),它与具体感知对象的个别属性相联系,如一束花的颜色、形状等个别特征。而知觉则上升了一个层次,即由“知”到“觉”。按照《说文》的解释:“觉,寤也。”“寤”通“悟”,即明白、知晓义。显然,已不再是仅仅对感知到的材料的单纯反映了,而是开始具有了一定的思维能力。这一点,我们过去是研究得很不够的。美国著名心理学教授布恩(L.E.Bourne Ir)和埃克斯特兰德(B.R.E Kstrand)在他们编著的《心理学原理和应用》一书中认为:“知觉不仅包括信息的登记,而且包括对信息的解释。‘感觉’这个术语有时用于最初的登记过程,而知觉则经常用来指解释。”[1](请注意“登记”和“解释”)这里所说的“信息的登记”,是指知觉中包含了感知的过程,而“信息的解释”,则表明知觉已超越了感知阶段,进入了初步的理解,阐释、说明等非感知的层次。显然,知觉已不仅仅是只具有感性认识的功能,也同时具有一定的理性判断特性。这一点,心理学家阿恩海姆也持有类似看法。他根据多年的心理实验研究,发现知觉这个长期被认为是低级认识的感知活动也具有某些思维的特性,但这不是说在知觉中理性因素渗入其中,而是说知觉本身就具有理性的功能,知觉同思维完全可以结为一体。因此,他把视知觉称为视觉思维。他说:“我认为,被称为‘思维’的认识活动并不是那些比知觉更高级的其他心理能力的特权,而是知觉本身的基本的构成成分。……一个人直接观看世界时发生的事情,与他坐在那儿闭上眼睛思考时发生的事情并没有本质的区别。”[2]固然他在解释知觉上仍袭用的是格式塔心理学,但已比他原来的观点有了很大的发展。他还说道:“人们之所以把知觉和思维分成两个不同的领域去研究,只是为了方便于从理论上对它们理解,事实上这两者是相互作用着的:我们的思想总是对我们看到的东西施加影响,而看到的东西又会反过来对思维发生作用……”[3]阿恩海姆所力求探索的问题是生物体内部自身的原始组织对周围环境的变化所表示出的“理解能力”。对于他所提出的新的解释究竟是否能成立,我们还不敢妄下结论,不过这的确很富于启发性,它至少已表明,即使是低等生物和外界的关系也并不仅仅是被动的感知过程,更何况人类这样的具有理性本质的高级生命体了。

研究审美知觉的特性(尤其是知觉的思维特性)对我们要探讨的审美直觉关系重大。这里又必然碰到另一个相关的难题:直觉和知觉的关系究竟如何呢?朱光潜先生在早年的文章中认为,“知”的方式有三种:最简单、最原始的“知”是直觉(intuition),其次是知觉(perception),最后是概念(conception)。他说,直觉是一种见形象而不见意义的“知”,就如同一个初出世的小孩子第一次睁眼看世界。[4]这里他把直觉看作是知觉的低层次,完全等同于初级感知,这是很难令人同意的。从这也可以明显看出克罗齐“纯粹直觉”论对朱光潜早年的影响。相反,我们倒认为,直觉非但是知觉的低层次,而且它比知觉所包括的内涵要丰富和深刻的多。直觉可以说是一种极特殊的思维方式,当然,也有人主张直觉不过是形象思维的一种。其实,把直觉仅仅归为形象思维的一种,是非常不够的,直觉的适用范围显然要广泛得多,不仅艺术创作中伴随着大量的直觉性体验,而且在日常思维和科学家的理论抽象思维中,也同样时有直觉现象的发生。当然我们也承认直觉的确具有形象思维的某些外在特征,但从根本上说来,两者是不完全一样的。直觉是综合了多种思维功能后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思维方式,它与其他思维方式的一个明显区别就在于:其思维程序和过程被大大压缩和省略了,所以在感性直观中具有洞彻事物某些本质的能力。用佛教禅宗所讲的“顿悟”来形容直觉是比较恰当的,而且禅宗在思维方式上也就在于强调直觉顿悟性。

那么,直觉的思维内涵到底有些什么特点呢?可以这样说,直觉离不了知觉又不同于知觉。直觉首先是由感知活动开始的,比如李白诗《望庐山瀑布》:“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觉得下泻的瀑布这种感性直观形式不就是天上的银河落入人间吗?这个直觉过程是不能脱离对对象的具体感知的。再比如我们上一节里说到的佛典中“拈花示众”的故事,也同样离不开具体的感知过程:弟子迦叶由佛祖手里的花而顿时领悟了佛旨,于是会心微笑,默而不语,这里也同样有物象的出现。直觉除了具有感觉和知觉的一些特征外,更具有一定的理解能力,即理性能力,这主要表现为对事物的直观领悟力。当然,这种领悟力或者说理性还是比较模糊的,不确定的,内涵十分宽泛,甚至根本察觉不到它的存在。因此,把直觉说成是不依靠推理过程而又具有把握事物的直观能力,这是能够成立的。但不经过推理并不等于说它就不具有推理的功能。直觉要以经验为基础,不过这个经验却是一种隐层次中的深层结构,直觉和它的关系就像沈约说的,是“暗与理合,匪由思至”,而不是直接的制约。宋代诗论家吕本中也说过:“作文必要悟入处,悟入必自功夫中来,非侥幸可得也。……”[5]同时他还说道:“悟入之理,正在功夫勤惰间耳。如张长史见公孙大娘舞剑,顿悟笔法。如张者,事意此事未尝少忘胸中,故能遇事有得,遂造神妙……”[6]作为道学家的吕本中,自然是十分强调明理的,不过,他也注意到了诗中的这个“理”是一个暗理,重要的还在于“悟入”,即要靠直觉感受,这样才能“遂造神妙”,创作出上乘的艺术佳品。

通过以上对直觉思维机制的分析,现在我们把直觉的一些本质特征简单归纳如下:

第一,直觉既不同于纯粹意义上的形象思维,也不同于抽象思维,它至少是兼有这两者特性的一种特殊思维形式。对于是否将直觉看作是一种单独的思维,即直觉思维,学术界曾有过不同意见,我们的看法是:不管是哪一种思维,都不可能是与其他思维根本绝缘甚至是对立的,国外有些心理学家之所以不同意将人类思维方式机械地划分为几种类型,原因就在这里。直觉和其他的思维方式都有某种内在的联系,可以说它是综合了其他的思维方式的特点后所形成的一种特殊思维形式,它既有形象思维(形象思维也具有把握事物本质的能力)的具体直观性,也有抽象思维的理解和领悟力,还兼有灵感思维的突发性与随机性。

第二,直觉在思维的程序和过程上被大大压缩和简化了,省去了许多中间环节和连接点,因此在形式上突出表现为直接性,不假思索。正因为这样,所以直觉不经推理就能很快地对事物做出初步的判断,即所谓的“悟”,这是它最本质的特点。但是,从根本上说,这种“悟”来自于主体思维心理所长期培养起来的一种高超的心智能力,它的基础却是理性和经验的不断积累。

第三,直觉的内涵具有相当的宽泛性和模糊性。由于直觉重直观把握,所唤醒的多是一种潜意识中的经验,还没来得及经过意识层面理智作用的检验和审视,所做出的判断不一定都正确,也许根本是错误的。因此,对直觉既不能一概拒之,又不能过分迷恋,可以把它当作一种思维的引爆剂,在它的诱使之下展开更深入的内心思维活动。

第四,直觉和灵感思维的联系十分紧密,但又不全等于灵感。有时直觉同时也就是一种灵感状态,但反过来又不能认为凡灵感也都是直觉。直觉和灵感都具有某种突发性,不期而至,因此,以往有时讨论直觉问题时,常常把灵感也作为直觉的一种表现形式。其实,两者虽有相似处,实则并不同一。灵感所唤醒的一般是记忆表象的创造性重组,它较为明晰、生动,并且是以超验、顿悟即创造新成果的形式出现的,所以,郭沫若能在一夜之间突发奇想,心潮泉涌,激动不宁,使在胸中已有所孕育的长诗《凤凰涅磐》一挥而就;而直觉的表象图画则较为模糊不清,意义宽泛、不完整,属于一种朦胧状态中的直观感悟。比如牛顿无意之中由树上的苹果落地突然引起直觉,联想到了物体的运动现象和相互吸引的规律,但他仅凭这种模糊的直观感受是不可能在一刹那之间引出的万有引力定律的,还得依赖于直觉过后的有意识的联想、思考和推理过程。


[1][美]布恩、埃克斯特兰德:《心理学原理和应用》,韩进之等译,知识出版社1985年版,第74页。

[2][美]鲁道夫·阿恩海姆:《视觉思维》,滕守尧译,光明日报出版社1987年版,第56页。

[3]同上。

[4]参见朱光潜《文艺心理学》,《朱光潜美学文集》第1卷,上海文艺出版社1982年版。

[5]郭绍虞:《宋诗话辑佚》。

[6]吕本中:《与曾吉甫论诗第一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