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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艺术·审美——实践美学原理
1.9.1.4 第四节 审美快感的生理、心理机制

第四节 审美快感的生理、心理机制

从发生学的意义上讲,一个事物的发生过程总有其自身的内在规定性,审美快感(美感)亦是如此。研究审美快感内部的微观结构,探讨其形成过程中的生理的和心理的机制,可以加深我们对人类审美活动规律的认识,这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节重点是从横向上(共时性)探讨现代人美感发生的情况,有时候也需要结合美感的原始发生和历史演变过程来说明这个问题。

一、审美快感的生理基础

从生物进化的观点来看,人类是直接由动物界发展和进化而来的,因此,人不可避免地具有与生俱来的生物属性,这构成了人类赖以存在的自然生理基础。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定的具体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受肉体组织制约的他们与自然的关系。”生理因素属于人的自然属性,是大自然所赋予的先天形式。在原始人类早期,尤其是制造生产工具的劳动实践还没有变为原始人的自觉行为之前,即人类还处于动物意识阶段时,其活动方式主要是受其生物规律的支配和调节。至今,人类在很多方面尤其是涉及官能方面,还较多地保留着动物式的自然生理因素,因此也要或多或少地受制于生物本能的种种制约。生物体最基本的特征之一是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即生理感应效应,它是一切有生命的物质现象所共同具有的一种属性。人体对外界的关系主要也是通过感应来实现的,比如我们去观看一场拳击比赛,当台上对擂的双方精疲力竭的时候,或是自己希望获胜的一方就要被对手击倒的顷刻,你身不由己地会暗自使着劲,仿佛也在体验着那种搏斗的情绪,和对方在较量着。谷鲁斯在他的《动物的游戏》一书中把人的这种机体功能称之为“内摹仿”。他说,一个看跑马的人,他不可能真的去体验一下跑马,但他可以坐在那里摹仿着马的跑动,享受着这种“内摹仿”的快感。这就是最简单、最基本、最纯粹的审美欣赏了。这说明无论是其他活动还是审美活动,都离不开人的生理经验这一基本层次。据生理学家研究,肾上腺比较发达的人特别容易激动,而各种情绪体验,如高兴、悲伤、激动、恐惧等等直接和体内内分泌活动的增强有关,不同气质、性格的形式,也是和人的高级神经活动有着密切的联系,生理学上以此为依据划分出所谓多血质、胆汁质和黏液质的差异。人们在体验某种情感时,比如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像恋人之间的初次拥抱、因危险将至而引起的恐惧,或是在观看一场情节紧张的侦探片等时)会顿时感到呼吸急促、心跳加快,这是由于大脑皮下中枢的兴奋引起的呼吸节律的紊乱和失调。这些机体功能是人类最基本的生理功能,至今在许多方面还保留着较多的自然生理因素。尤其是那些直接联系着较低级情绪体验的感觉器官,如视觉、触觉、嗅觉、味觉、痛觉,等等,它们和生理快感的关系十分密切,并且与美感也有着某种内在的联系。

从美感的原始发生来看,它是直接由生理快感转化而来的。在原始人那里,分不清什么是美感,什么是快感,美感同时就是一种生理快感的体验。后来随着人类实践活动的发展以及主体的自我意识的确立,美感和快感才出现了分离。我们不妨以原始舞蹈为例。澳洲土著人有一种原始而古老的“科罗波利”(Gorroborry)舞,舞者多为男子。他们身上以石膏、木炭、带色泥土等涂色,有的在舞圈周围围着赤裸的妇女,列为马蹄形,作为配合。舞者保持着精确的节拍,歌声与动作极相吻合,节奏感很强。他们或跃向两侧,或前进,或后退跃动,间又扭动双腕、双足,身体时伸时屈。当舞蹈达到兴奋高潮时,拍子越疾,舞者动作越急速、有力,将身体尽量向空中跃动,最后一齐发出尖利的叫喊声作为暂时结束。不久,舞者复又出现,排列成曲线形阵式,继续着同样的动作。达到最高潮的兴奋点时,舞者常常手舞足蹈地咆哮,妇女们也发狂似地叩击节拍,动作十分强烈。[1]对类似这种舞蹈所表现出的原始意味历来存有不同的看法。摩尔根和格兰德比较倾向于“一切舞蹈原来都是宗教的”看法,而艺术史家格罗塞不同意这个观点,他认为只有较少数的原始舞蹈包含宗教的仪式,多数原始舞蹈的目的都是纯粹审美的,动作表现在于追求审美表现和审美刺激。[2]我国已故著名学者岑家梧先生认为“科罗波利舞”的意义主要有两点:一是各图腾部族共同协力的表现,使各部族成员在科罗波利舞的群力的融合之中,克服不规则的、不固定的游离生活状态;二是促使生产机能的向上,消解原来的经济生活之矛盾。[3]我们认为,诸如“科罗波利舞”这样的原始舞蹈自然与原始的巫术宗教内容和图腾崇拜有密切关系,原始舞之所以在今天看来动作仍具有某种规整性,说明它是遵循着严格的巫术仪式规范的。但是,也不能因此就认为凡是原始舞蹈都是宗教性质的,更不能误认为原始人已像现代人那样自觉地掌握了美的规律和表现,具有了明确的审美意识。一般说来,原始舞蹈都具有综合性的文化功能,和原始人的社会经济生活联系非常紧密,有些就直接成为他们社会经济生活的一部分。而且还应当看到,原始舞蹈更多地处于一种混生形态,既有原始图腾崇拜的宗教意味,又有寻求生理满足的功利动机,也有庆贺丰典时的欢歌狂舞。仅从它的生理性这一方面来看确乎是发泄内心的强烈情绪,以达到自我满足,因此,其动作性(寻求发泄时的动作的不规则性)要远远大于舞蹈本身的表现性(审美)。但原始舞蹈又绝不都是纯生理性的,它往往在追求身体或生理快感的满足中来实现某种社会功利目的(如用以团结内部或预演战斗或祈望丰收的巫术礼仪活动等)。这已构成原始人基本的生活需要,正是在这种往往带有生理的满足中,不自觉地包含着在今天看来属于审美表现的成分;当然,这是原始人在当时所意识不到的,他们只是借助肢体和生理的手段来达到个人的或群体的功利目的。例如,属于原始部落之一的华昌地族有一种“卡罗舞”(Karo),这种舞是在甘薯成熟之后举行的。先由男子饮食宴会开始,于是舞蹈就在月光下四周围的灌木洼地举行。洼地和灌木是他们做成的类似于女性的生殖器官,男子手中摇动的枪则代表了男性的生殖器。男子围着跳跃,把枪捣刺洼地,用最野蛮和最热烈的体势来发泄他们性欲上的兴奋。[4]这可以说是直接通过生理发泄的方式,来尽情地表达原始人的某种内心观念和功利目的。之后经过社会实践的长期发展、演化,尤其是动作本身的不断重复性,这种原先明确的观念和功利内容逐渐弱化、简化,并日益积淀为一种较抽象的形式,成了似乎单纯表现某种情感的形式,于是,形式自身的要素便相对突出了。在人类高级神经活动和心理功能尚未得到充分发展与健全时,所谓美感,常常处在一种混沌不分的混生状态中,属于原始人的一种朦胧意识和非自觉性行为。因此,在美感的原始发生过程中,生理因素更直接更突出地参与其中,美感经验往往同时也就是一种生理快感的经验,在生理快感的体验中,不自觉地流露出审美表现的意味。随着时间的推移,才逐渐对动作形式自身的特点越来越增强了注意,如动作的规律性变化和节奏感的强弱等,这种对形式的自觉注意,便是美感的早期萌芽。随着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不断发展,人类从感官到心理都得到了极大的锻炼,审美愉悦的经验便逐渐从生理快感的官能享受中分离出来,发展为一种自觉的审美意向,并以恒定的心理结构的方式固定了下来(当然,这个过程是十分漫长的,它所经过的一些具体环节后面会有所论述),而且代代相沿,越是随着人类自身的不断进化与完善,其生理等自然属性的直接作用越是受到抑制,而社会性因素日益增强。但应指出的是,即使到了今天,美感与生理也并不是绝缘的,人的生命形式(生理基础)无论如何都是人类其他活动(也包括审美在内)赖以存在的前提和条件。当然,美感既要受到自然生理的影响,同时更要受到人类理性经验的控制,成为一种具有双重结构的特殊的人类意识现象。

审美快感不但在原始人那里和生理快感密不可分,而且在现代人的审美经验中,仍然或多或少地具有生理因素的直接的或间接的参与。这是因为,审美是诉诸人的感性的,而感性又直接与人的生理性紧密联系着,比如,观看时装模特表演,在欣赏服装款式美的同时,也在体验着女模特的美,如漂亮的容貌、高挑的身材、诱人的步姿、匀称的曲线和身段……这直接与人的生理兴趣有关。试想,假如是换成一个臃肿、肥胖、其貌丑陋的女子,即使身着再美的时装,观者也会大为扫兴。再比如观赏裸体人像和绘画,欣赏节奏感很强的现代流行乐,等等,也是离不开生理因素在其中的参与的,而且有的生理体验的作用相对更突出些。可见,审美是有生理因素的参与的,离开了人的感官生理愉悦的所谓纯粹美感是很难想象的,这一点,实验派美学家们曾作过大量的实证研究和实例分析。当然,一般来讲,在欣赏诸如文学作品、交响音乐、抽象绘画、芭蕾舞等等之类的较高级的艺术形式时,生理的直接作用相对弱化,而生理之外的个人的和社会心趣因素相对突出,其美感的过程也就复杂得多。这也说明,虽然美感的发生离不开生理的因素,但又并不完全是由生理条件所决定的,它既以生理为基础,又能在很大程度上超越生理的限制,从与生理快感混生的形态上升为人类的高级情感体验。在这个转化与生成的过程当中,它的内在机制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接着探讨这个问题。

二、由生理快感到美感的转化生成机制

美感最初是直接由人的生理性快感转化和发展而来的,在这个漫长的进化过程中,人的主体意识(自我意识)的确立在促进美感从单纯的肉体快感中分离出来,起了极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探讨由生理快感转化成美感的问题上,首先必须从研究人的意识活动的微观结构方面入手。

自我意识的出现是人类自身进化过程中最为关键的一环。从人类起源来看,由于最初受自然界条件和人自身进化程度的限制,人类处于茹毛饮血的动物时期,没有出现真正有意识、有目的的生产实践活动(当然,这是针对动物意识而言)。这时的意识活动尚处于前意识阶段,即还没有从动物意识中明显分化出来,形成“自意识”。随着自然界的不断进化和发展,人类自身也在不停地进化,这主要包括了器官和心理这两个方面在漫长的历史中的进化,其关节点是人类初步掌握了工具制造和使用,这就为意识尤其是自我意识的出现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制造工具的实践,是人类意识活动的最显著的标志,在人类进化史上有着划时代的意义。只有人类才有按照一定的目的和要求制造和使用工具这种自意识的行为;由使用天然石器工具过渡到自制各种形状的器具,标志着人类心理意识的进一步成熟和完善;而语言的出现,则表明了人类理性思维活动的开始,从而从根本上脱离了动物界,进入了真正人的时代。

恩格斯指出,意识是大脑这种高度完善化的物质的直接产物,“我们的意识和思维,不论表面上如何像是超感性的东西,但它们是物质的、肉体的器官即头脑的产物”[5]。人的意识活动是由中枢神经系统来控制的,它是人体的重要控制器,起着调节和协调整个生命活动的作用。而中枢神经系统由大脑和脊髓两个主要部分构成,其中大脑两半球的作用是主要的,是整个神经系统的中枢和灵魂。除大脑外,还有和协调肌肉运动有关的小脑,控制着感觉中枢的丘脑,具有定向反射机能的中脑,以及延脑、桥脑等,组成一个复杂的高级神经系统的网络结构。

大脑的作用直接决定着高等动物和人的心理活动,这是生物学界所普遍公认的事实。由于脑机能的发达程度的不同,所以动物心理和人的心理、原始人和现代人就有明显的差异。就大脑神经活动而言,就有低级与高级、简单与复杂之分。在大脑进化上,原始人与现代人是有差别的,从而决定了他们各自对事物认识程度的不同和表达方式的不一致。这就像儿童心理一样,他们在智力尚未得到充分开发时,思考问题总是喜欢与具体感性的东西联系在一起,而不善于抽象表达,这也就是皮亚杰所描述的前运演阶段的情况。人的大脑由于在长期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得到了锻炼和发展,尤其是到了自我意识(主体意识)确立之后,人类从思维到心理都发生了一个质的飞跃,真正摆脱了对自身生理的依赖而获得某种自由。因此,人脑对外界的反映就不仅仅像一般生物体那样简单地顺应自然生理的过程,而是通过主体的作用,对反映过程作能动调节和控制。相反,动物却只能按其自身的生物规律,被动地去感受外部信息的刺激。康德说过一句名言:“人为自然立法。”尽管其理论前提是建立在先验唯心论基础上的,但却突出了人的主体能动作用。因此,人的心理具有主动性的一面,动物心理只有受动性的一面。就拿脑生理和现代人比较接进的高等灵长类动物黑猩猩来说,它们在求生本能驱使下,由于培养起一定的感性经验,懂得如何用草秆去钓洞里的蚂蚁,这说明它们已初步具备了脑意识的活动,和其他动物相比,这应该算是一种比较高级的心理功能了。然而当它们面对一面镜子,看到自身的影像时,又感到迷惑不解。这又说明它们的思维能力是十分有限的,还没有从根本上脱离其所处的感性世界,还不能对事物进行抽象尤其是辩证的思维,这就决定了它们永远也进化不到人这样的地步。而人的大脑是高度发达的物质器官,它的进化过程是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逐步完成的,并具有双重进化的意义:一方面是自身器官的进化,另一方面是主体心理的进化。由于这种进化已在很大的程度上摆脱了对自身器官的依赖,所以具有很强的能动调节功能,能够根据外界的不同的信息,自觉地控制和调节中枢神经系统的整体功能,如果人的大脑受损或是直接联系大脑反射活动的脑皮层被切除,自然也就失去了这种调节功能。因此马克思说对于不辨音律的耳朵来说,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从生理学上讲,指的就是这部分器官的功能受损害或没有得到必要的训练,无法与大脑中枢发生内在联系。

通过以上论述,我们可以初步得出这样的结论:生理条件是人体赖以存在的物质基础,而主体的自我意识的确立则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一种高级心理功能,它已超越了一般生物体的刺激→反应的简单模式,具有高度的能动性和整合机制,对人的整个心理活动起着重要的调节作用。就生理机制而言,由于脑体反射的作用,沟通了中枢神经系统内部与大脑皮层中枢的联系;同时又在大脑中枢的控制和引导下,对外部反射信息实行整体性定向选择,建立一种双向调节的信息网络。美国当代著名心理学家西尔瓦诺·阿瑞提认为,人脑在进化过程中发展出大量的神经细胞的同时,也就为出现包括创造力在内的高级心理活动提供了可能性。他说人脑在结构上是一个具有可塑性的实体,在大脑两半球里,颞叶、枕叶、顶叶这三种脑叶构成了人脑当中接受外界刺激并进一步加工成更高结构的组成部分。来自大脑皮层其他部位的所有刺激都在这里被综合和加工成最高级的心理结构。也包括审美在内。[6]在西方颇有影响的格式塔心理学虽然也十分强调生物体自身的功能作用,但格式塔心理学所着重探讨的是不同事物之间发生对应、契合的内在机制,而这种内在机制在于不同经验组织之间的“同形同构”或“异质同构”。审美经验的激发则取决于几种“力场”关系(物理的、生理的和心理的)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由于它们在形式上都表现了“力的图式”,所以达到了不同对象之间的同形同构。很显然,格式塔心理学较重视生理组织自身的功能特点,把复杂的审美心理活动完全还原为一种个人知觉经验的组织过程,忽视了人的社会性及人自身的主体能动作用,这就不能说明美感发生的真正原因。我们认为,美感发生的生理基础是个不可缺少的基本环节,而社会性的主体意识在整个心理活动中的能动调节和整合功能乃是美感发生的重要原因,正因如此,才导致了由生理快感向美感的转化生成,为美感经验的发生奠定了基础。这是就美感发生的生理机制的意义上说的。

还应指出的是,由生理快感向美感的转化,其中经过了一个很关键的环节,那就是前面提到的形式感的生成。当然,这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转化过程,它最早形成于人类在物质生产实践(尤其是制造工具的劳动)基础上的自我意识的内化和理性不断的积淀,也就是人的自我意识自然地控制住了对纯功利性“素材”的需求而主要从对象形式本身中发现了某种对人的精神有意味的内容。于是,单纯的生理快感(功利目的的)开始向美感(不是直接功利目的的)转化,即在形式中发现了对象之合规律与合目的性,产生了审美愉悦。形式感又经过人类长期的心理积淀后,变为一种包括现代人具有的恒定的审美形式感,因此,在现代人的审美经验中,美感的关键也同样在于主体要能够从对象中创造一个悦耳悦目的形式,并从形式中发现对人具有某种意味的内容(悦心悦意)。直至发展为对崇高、悲剧和荒诞的观赏(悦志悦神)。但“对象的形式和人的形式感都远非纯自然的东西。两个方面的自然(对象的形式与人的形式感),无论是色、声、线、体态、质料以及对称、均衡、节奏、韵律、秩序、规律等等(形式),也无论是对它们的感受、把握、领会等等(形式感),由于在长期的历史实践中与人类社会生活结了不解之缘,便都‘人化’了”[7]。即群体化(人类化)与理性化(合规律与合目的)了。这充分说明,所谓形式感是理性不断向感性积淀、内容不断向形式积淀的结果,是积淀着理性内容的感性形式。

形式感的生成在最初经过了由实用到非实用的发展过程即观念的历史转变过程,这也就是审美的形式感的诞生过程。在这个历史转变中,人的心理功能特别是主体意识的能动性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具体说来就表现在两方面:第一,与形式感的形成的同时,也就培养和发展了人的形象直观或直觉能力,即人可以不假思索地从对形象的直观中直接领悟这形式或形象本身的含义或意味,即从对象形式中迅速理解它的巫术的或美的意义或意味。而这种即使是最初始的形象直觉能力,也还是人脑在劳动中被训练及具有经验记忆和理性思维能力的结果。这种直觉能力随着人的实践经验与各种心理功能的发展最终形成一种直觉思维的形式,在审美活动中具有重要的地位。第二,促成了人的意识功能由实用性联想到非实用性即观念的联想的转化。比如,人类早期阶段在生产实践过程中,在工具的制作方面逐步掌握了对象(工具)的形式特征的组合规律,像对称性、光滑度、厚薄感等,由最初想象到的实用功利内容(有利于劳动过程的顺利进行)上升为非直接功利的单纯觉得好看、愉悦(对象形式引起的观念联想)。这说明,随着人类实践活动的不断深化,人类的脑意识活动也日益朝着复杂化方面发展。又比如,红色(自然形式)最初在原始人那里是和搏斗、杀戮等肉体行为的实用功利性(红色给人的官能感受)联系在一起的,因为红色是鲜血的颜色,很容易引起原始人的直接功利欲望。之后,变为一种具有某种原始巫术礼仪含义的观念符号;再后来,又演变为生命的象征,等等。这也充分说明,人类的想象力和联想力和与之相联系的情感性质的发展,是由实用功利性到非实用功利性转化的关键,并促使对象的“内容”属性变得越来越不那么直接与人的生理需求相关,形式仿佛成了单纯的有意味的形式。

想象力和联想力是人类所特有的一种高级心理功能,它们是在人类进化到一定程度后才逐渐出现的。低等动物虽然也能从事某种“生产”活动(如蜘蛛结网,蜜蜂筑巢等),但这不过是与它们的先天本能联系在一起的,是一种低级的生命意识现象,而且始终脱离不了其生物本能固有的特点。就是早期的猿人,虽然也能把自己的本质属性对象化在所从事的简单劳动中,但更多地也要依赖于原始的摹仿能力和对外界的自身感受力。而只有到了人类的高度发展期(以工具的制造和语言的出现为其主要标志),人类才真正确立了既能意识到对象,也能意识到自身的自我意识,也即马克思说的“类的意识”,才能把自我的存在与对象的关系联系起来思考。于是,才诞生了联想和想象这种较高级的意识功能。因此,人类不仅在现实中肯定着自己,同时也在观念中复现着自己;由单纯摹仿时的官能性愉悦,发展为有意识地为满足自身的精神需求的创造性愉悦。这时,也只有到这时,纯生物性的情感才转化为人的情感,人类才能自由地去创造具有纯粹悦目性的对象形式,把社会理性作为一种观念的象征物化为对象的形式结构,并从中产生不带直接功利目的(官能的或实用的)的形式愉悦,亦即美的形式的愉悦。然后,经过长期的社会心理积淀过程,这种美的形式感受又逐渐内化为一种无意识的心理经验被传递和保留,变为人类恒定的形式美感心理结构。

那么,在现代人的审美经验中,美感的发生以及主体在其中的自我能动作用是如何体现的呢?根据我们的初步看法:当主体在审美过程中经过一系列的感知活动后,在大脑中枢的调节下,将知觉内容去同化或顺应审美经验,将它从无意识状态中重新唤醒,使之与来自知觉组织的信息发生心理上的对应、契合,达到物我之间的同形同构,产生审美愉悦。这里的关键是通过人的主体能动作用去顺应审美经验,而这个审美经验从横向上看,它主要表现为人们多次的审美观照活动的经验在意识中的沉淀;从纵向上讲,它是审美形式感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所形成的主体心理积淀。例如,欣赏泰山的“雄”、黄山的“奇、华山的“险”、峨眉的“秀”等美的形式,这里的“雄”“奇”“险”“秀”是人类的一种独特的审美经验感受,但这个经验感受动物是不会有的,儿童恐怕也很模糊,甚至只是觉得这些山都很“大”罢了。由于动物不具有主体意识(自我意识),就是儿童的主体性心理结构也尚不健全,所以,对象要么只是单纯满足于肉体需要(如动物),要么只是显得有趣、可爱(如儿童),而无法从主客体之间分离出不带直接实用因素的审美关系。从这正可以看出主体意识在形成美感过程中的能动调节与整合作用,如果缺少了这一中介环节,是很难激起美感经验的。当然,上面说到的这些审美对象也的确显示了一些外部的能引起人某种情绪反应的形式特征,如泰山的雄伟就离不开它的高大、拔地而起;华山的险峻也离不开它的削耸、直刺青天。但这些都不过是构成美之为美的形式要素,在人类出现之前它们就早已自在地存在着,可那时并无美与不美的问题。美只属于人类的产物,而且是在人的本质力量的自由实现中所形成的主体与对象的关系中产生的。离开了主体的美是不存在的;而主体之所以感到对象是美的,又并不是主体主观上赋予了对象以美的内容和形式,而是指通过主体的自我意识的能动作用,唤醒了原有的审美经验,和来自知觉组织的内容发生了对应和同构关系。如上面举的例子,在人们进行审美观照活动之前,在经验记忆里已经具有了关于山川美的审美经验,所以,当进行观赏时,主体意识便会发挥特有的功能作用,把这种审美经验从经验记忆中唤醒,去和审美客体发生对应,产生审美愉悦。而动物就不具备这一功能,动物只是被动地去感受对象的外部特征,凭着自身的生物本能做出必要的反应,永远也无法摆脱对其生理的依赖,当然也就不可能能动地展开联想和想象,上升到功利之外的更高的层次去体验和感受,因此也就不会产生美感这样的高级情感了。而人类却能在主体意识的作用下,超越于自身生理条件的束缚去进行审美观照。这表明,审美既不是纯主观的东西,也不是纯生理的自然过程,而是人的主体意识的能动作用和客体对象的形式结构发生某种对应、契合的结果。在这个主客体的同构过程中,对象并非就是简单地顺应了主体知觉的形式感,而是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在对应和同构中所发生的一系列复杂的心理体验过程,其中有着深刻而微妙的社会心理机制。这一点,我们将在下面着重加以论述。

三、审美快感的社会心理机制

审美快感的发生除了必要的生理条件之外,还和社会生活实践对主体心理的塑造有关。社会生活实践作为美感宏观本质的规定性,主要作用于主体的心理结构,它是美感发生的更为深刻的内在依据,尤其是对那些社会功利内容相对突出的审美对象来说,其美感的发生就不单纯地是顺应自然生理的过程,而是生理的和心理的、个人的和社会的因素不断纠合在一起,共同完成了对主体审美心理的建构。

正如李泽厚在《美感的二重性与形象思维》一文中所说,美感就其结构来看主要包含有二重性的特点:“一方面是直觉和非功利性,另一方面是逻辑和社会功利性。”直觉和非功利性是直接与人的心理的感性特征相联系的,从英国经验派美学开始,到康德、席勒、费尔巴哈和马克思,都十分重视这个问题。但是,由于马克思以前的一些哲学家不懂得社会实践的伟大意义,所以他们在谈论人的感性时,总是抛开了人的社会性而孤立强调人的感性的存在。因此,也就不能科学地解释审美快感的更为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逻辑和社会功利性是同人的理性本质相关的,它是人类长期社会历史实践的成果,是物化在对象属性中的人的本质力量的实现。那么,社会历史内容是如何转化为主体的心理结构的呢?也就是说,人的理性本质如何通过心理积淀的方式而在对象中显示出来呢?

美感是与整个自然界人化的历史进程联系在一起的,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主要经过了感官的人化和情感心理的人化的过程。这个问题我们在美的本质论部分已做过论述,现在再从审美心理的角度加以考察。

先说感官的人化。感官的人化作为人的内在自然人化的一部分,它是与人类改造自然界的进程同时发生的,这也就是马克思所讲的感官人化(社会化)的同时,也就意味着感性功利性(动物性)的减弱和消失。

人的感觉器官就其自然属性来说与高等灵长类动物是很相近的,甚至在某些方面,有些低等动物的感官的发达程度也远远超过了人的感官。比如以嗅觉器官来说,狗的嗅觉比人的嗅觉要灵敏得多,它可以凭气味去识别所要寻找的目标,哪怕是远在数里之外,而人就没法做到这一步。尽管如此,动物的感官仍是根本不能与人的感官相提并论的。人的感官来自于生物界,又超越了生物界。人能体验和感受只有人类才具有的高级情感,如爱情、友谊、美丑,等等,而动物却只会按照“异性相吸”的生物本能对异性发出本能的冲动和欲求。人类的感官之所以不同于动物的感官就在于在长期的社会实践过程中,感官人化了,打上了人类社会意志的印记。实践活动的结果大大锻炼了人的感官,也培养了人类具有确证自己的主体心理能力,使感性不断朝着社会性方面发展。这正如马克思指出的:“诚然,饮食男女等等也是真正人类的机能。然而,如果把这些机能同其他人类活动割裂开来并使它们成为最后的唯一的终极目的,那么,在这样的抽象中,它们就具有动物的性质。”[8]

在感官的人化中,手、眼、耳的人化又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这不仅因为它们作为人体的重要物质器官发挥着巨大的作用,而且也为审美感受心理的形成奠定了物质基础。由于这些器官打上了人类实践活动中所培养起来的自由意志的印记,所以,人能有“感受音乐的耳朵,感受形式美的眼睛”(马克思语),而不再单纯是一种肉体的器官组织。这也就为包括审美在内的一切人的创造性活动提供了必要的前提。

总而言之,感官的人化就是使自然的感官变成人的感官,使动物心理变成人的心理,使生理欲望变成精神愉悦,建立一个超越于自身生理条件的属人的感性结构。

再说情感心理的人化。情感心理的人化是内在自然人化中更深刻、更内在的含义。动物的情感如何变成了人的情感,人的一般情感又如何进一步被塑造为审美的情感,这是自然人化所面临的课题。人的情感最初是由动物情感发展和演变而来的。从生理学上讲,情感与生物组织的机体活动有关,由于大脑皮层下中枢的兴奋引起内脏器官活动的增强和变化,如呼吸节律的变化、心脏活动的变化、有机体各部分供血状况的变化以及分泌腺机能的变化,等等。在属于有机体的自然情感方面,人除了这些与一般动物相同的方面外,还同时具有不同于动物情感的社会情感内容,这是一种超自然、超生物的情感,是人的社会性的直接产物,这是从质的规定性上说。再就情感的具体表现性来看,人的情感又是丰富多样的,这是动物所无法相比的。人与人之间结成多么复杂的社会关系,就会相应地产生多么复杂的情感关系。如羞耻感、虚荣感、崇高感、卑微感,等等,这是动物无论如何也体验不到的一种极复杂的情感,这些后来就构成了人类道德方面的范畴。据有关资料记载,在白令海的森亚维纳海峡,曾经有大约三千头巨鲸被冰块围困,人们动用破冰船为这些巨鲸开了一条路,但这些胆小的鲸鱼却不敢通过。这时,有一个海员突然想起鲸鱼喜欢听音乐,于是他先放节奏感强烈的爵士音乐,但鲸鱼毫无反应,后来换了舒缓愉快的古典乐曲时,这些被搁浅的鲸鱼合着乐曲的节奏,跟着救生船安全地游回到了大海。[9]无独有偶,据观察,奶牛在音乐的刺激作用下,也能多产奶。这多少表明,某些动物也像人一样具有某种感知音律的官能组织。即便这样,我们仍不能把动物对音乐的感知和人的感知混为一谈。动物是谈不上欣赏音乐的,它只是凭着自身的生理节律去被动地应和乐曲节奏和旋律的起伏变化,而不是在主动欣赏。欣赏是一种积极的审美感知活动,是具有复杂情感的人类才具有的一种高级心理功能,并蕴涵着丰富而深刻的情感内涵。贝多芬的《第九交响乐》、舒曼的《春天交响曲》,动物恐怕是很难欣赏得了的。因此,人的情感心理本身就是一个深不可测的微观世界,人类社会实践赋予它的历史成果是极为丰硕的。

然而,对于审美来说,美感的社会内容最终却要转化为审美心理的建构,它以“积淀”的方式使理性化为一种直观形式,通过审美观照被人所把握。因此,理性积淀于感性,内容积淀于形式,这是审美心理结构本质的特点和要求,也是美感发生的直接的心理动力。

审美心理是如何建构的呢?按照一般的理解,主体心理结构的建构离不开主体与对象之间的几种价值关系。人们从最早对自然的探究中,产生了最初的认识活动,如有关自然界本源的本体论以及人们对它的认识方式等,这样就形成了认知结构。相应的,在认识过程中,同时又出现了人与自然关系的思考,如万物是否有灵等,于是,人开始有了意志活动的内容。而审美心理则是主体实践过程的另一方面的内容,它也是同认知活动和意志活动同时进行的,不过它直接与塑造人的心灵世界和情感心理联系在一起。这样,心理结构至少应包括三个层面:认知结构、意志结构和审美结构,总称为文化—心理结构。

审美心理结构的内涵十分丰富,因为它是经过长期的历史积淀所建构起来的,即理性向感性积淀,群体向个体积淀,社会向心理积淀。在这一点上,我们觉得荣格所提出的“集体无意识”理论,显示了较为深刻的思想。他对他的老师弗洛伊德的观点进行了合理的改造,以文化人类学的眼光来观察一切,他把弗洛伊德的“无意识”进一步区分为“个人无意识”和“集体无意识”两个方面,认为“集体无意识”所表示的内涵要比“个人无意识”丰富、深刻得多,它是由“无数同类型的经验在心理上残存下的沉淀物”[10]。这种心理积淀,形成了族类之间共同的文化—心理结构。但荣格把这种模式化的心理经验主要归结为种族遗传所致,从中寻找文化积淀的心理根源。这表明他仍然还没有完全摆脱弗洛伊德的影响,并带有神秘主义色彩,这是应加以扬弃的。不过,他所发现的以集体无意识方式沉淀在共同心理结构中的族类经验,是个颇为深刻的见解。这充分说明,个体心理结构中积淀着社会群体的内容,它渗透到个体身心当中,变成无意识的东西。因此,审美既有个人体验的性质,又同时带有群体认同的性质;感性里蕴含着超感性的内容,社会理性积淀于感性个体之中。美感的这种双重结构特性,使审美观照具有极为深刻的意义,它不仅能直观地把握对象的外部特征,引起观赏愉悦;同时也能在直观中进行理性判断,带来思考和品味。总之,美感也就表现为生理的和心理的、个人的和社会的因素在审美的具体过程中的复杂的情感体验和感受。


[1]参见岑家梧《图腾艺术史》,学林出版社1986年版,第64页。

[2]参见格罗塞《艺术的起源》,蔡慕晖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69页。

[3]参见岑家梧《图腾艺术史》,学林出版社1986年版,第95页。

[4]参见格罗塞《艺术的起源》,蔡慕晖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64页。

[5]恩格斯:《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4页。

[6]参见西尔瓦诺·阿瑞提《创造的秘密》,钱岗南译,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08、504页。

[7]转引自李泽厚《审美与形式感》,《文艺报》1981年第6期。

[8]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8页。

[9]参见《科学博览》1987年第11期。

[10][瑞士]荣格:《论分析心理学与诗歌的关系》,载《心理学与文学》,冯川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