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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玉把玩艺术
1.2.1.2 二、国之大事
二、国之大事

和田玉是古代西域与中原内地主要贸易货物之一,被视若珍宝。在清代以前,白玉河的采玉权一直是控制在皇室手中,虽不禁民采,但皇室对采玉有优先权,质量好的玉料也往往集中于皇室。

元代马祖常《河湟书事》道:“波斯老贾渡流沙,夜听驼铃识路赊。采玉河边青石子,收来东国易桑麻。”由此可见,就连到中原做生意的西亚商贾经过这里的时候,都要采几件籽玉去换物品。

明代宋应星的《天工开物》则描绘了白玉河捞玉图,人们于秋高气爽的月光之夜在河边察玉,“玉璞堆积处,其月色倍明矣”。还有采玉者由女人充当的奇异传说,如“其俗以女人赤身没水而取者,云阴气相召,则玉留不逝,易于捞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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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玉带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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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在玉龙喀什河寻玉的人

清朝统一新疆后,清政府于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在和田设办事大臣,并设“哈什伯克”(玉石官),督办采玉。从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起,官督民采成为和田采玉的主要方式,即在官员的监督下,役使当地采玉人捞玉,所得之玉全部归官。清代椿园在《西域闻见录》中对当时捞玉场景记载道:“河底大小石错落平铺,玉子杂生其间。采玉之法,远岸官一员守之,近岸营官一员守之,派熟练回子或三十人一行,或二十人一行截河并肩,赤脚踏石而步,遇有玉石,回子即脚踏知之,鞠躬拾起。岸上兵击锣一棒,官即过朱一点。回子出水,按点索其石子去。”可见那时捞玉是何等的严格。官府还禁止民间私贩玉石,并在和田设卡伦(哨卡)12处,检查过往商贩,完全垄断了和田玉的开采和运输。从乾隆二十五年到嘉庆十七年的52年间,共计进贡朝廷的玉石多达20余万斤,其中多数是在乾隆朝进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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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环境的变化,和田河经常会处于一种干涸的状态

嘉庆皇帝即位后,他对玉的兴趣远不及乾隆皇帝,而且此时皇家府库玉料充盈,于是嘉庆四年(1799年),清政府开放玉禁,撤销卡伦,准许当地民众开采和贩卖和田玉。官办的采玉生产虽未停止,但产量逐年下降。道光元年(1821年),清政府完全停止了和田的官办采玉生产,任随民间采挖、捞捡,不予干涉,于是民间采玉之风由此兴盛起来。

现今每到夏、秋时节,很多当地人就会三三两两地在河滩的卵石堆上寻找籽玉。据当地地质部门估计,玉龙喀什河古河床目前蕴藏的籽玉总量约有780吨,平均每立方米卵石中仅含50克,由此可见籽玉的珍稀程度。不过,运气好的话,还是有很多人可以捡到的,至少笔者认识的很多朋友甚至因此而发了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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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禄寿三星(清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