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讲
本讲的目的——对调和现代欧洲各社会因素、使它们在一个社会中,一个中心权力之下,共同生活和行动所作的尝试——第一,组织神权政治的尝试——为何失败——四个主要障碍——格列高利七世的错误——对教会统治的反对——来自人民的——来自君主的——第二,组织共和政治的尝试——意大利的共和国——它们的缺点——法国南部的自治市镇——镇压阿尔比派异端的十字军——瑞士联邦——佛兰德和莱茵河畔的自治市镇——汉萨联盟——封建贵族与自治市镇间的斗争——第三,组织混合政治的尝试——法国的三级会议——西班牙和葡萄牙的议会——英国国会——德国的独特情况——一切尝试终告失败——原因何在——欧洲的总趋势
先生们,我愿意在一开始就确定这一讲的目的。
你们还记得,构成古代欧洲社会的因素中首先引起我们注意的事实是它们的多样性、分隔和独立。封建贵族、教士和自治市镇各有其不同地位、法律和习俗。它们是三种社会,都受其本身的规则和权力所统治。它们之间有关系,有接触,可是没有真正的联合。它们组成不了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民族国家和政权统一的国家。
将所有这些社会融合成为一体,现在已经完成。这正是,如你们所了解的,现代社会的主要特征。以前的社会因素减少成了两个,政府和人民;也就是说,多样化已不存在,而同样化导致了联合。可是在这一结局到来之前,甚至为了阻挡这样的结局,有过不少次企图使各个独特的社会,在不破坏它们的多样性和独立的前提下,在一起有共同的生活和行动。没有人想打击它们、损伤它们的地位、特权和特质,而是想把它们联合在同一政权体制中,同属一个民族国家,支持同一政府。
这一切尝试都失败了。我刚才提到的结局,即现代社会的统一,证明了它们的不成功。即使在那些尚有多样社会因素遗迹可循的国家中,例如德国仍有真正的贵族和市民阶层,或英国的国家教会有特别的税收和司法权,很明显,这种独特存在只是虚有其表的幻觉而已。这些独特社团在政治上已混合于大社会中,吸收入国家体制中,受共同权力的管辖,服从同一种制度,顺应相同的思想和生活方式的潮流。我再说一遍,旧的社会因素即使有些在形式上还存在,已毫无独立性可言了。
然而,使它们协调而无所改变,将它们归属于民族统一之中而不丧失其多样性,这样的尝试在欧洲历史中占有重要地位,构成我们现在研讨的这一时期的部分内容,而这一时期正是原始欧洲与现代欧洲之间的分界,是欧洲社会完成其转变的时期。这一时期不仅因此而重要,而且它对以后的事态发展以及实现各社会因素融合为政府与公众两个因素的方式也有极大影响。因此,正确评价和彻底了解12至16世纪间一切为了创造国家和政府而不毁坏并立的下属各社团的多样性所作出的政治组建的尝试具有重要意义。这就是本讲要做的事。
这是件困难而甚至痛苦的工作。这些政治组建的企图并不都出自善良的愿望,其中许多只是为了私利和施行暴政。然而,也不乏意图纯正、不为私利、真正以促进道德和改良社会为目的者。当时的社会状态如一盘散沙,充斥暴力和罪恶。震惊之下,具有崇高思想的有识之士在不断寻找挽救良策。然而这些尝试,即使是最好的,无一不失败了。多少英勇义举,壮烈牺牲都付之东流,岂不令人伤心。更使人痛苦和悲哀的是,在这些失败的社会改良的努力中掺杂了大量的错误和罪恶。虽然愿望是好的,但大部分尝试是荒谬的,表示了对理智、正义、人权和社会基本状况的深刻无知。失败固然在所难免,也是咎由自取。我们从中看到了人类的艰苦命运,也看到了它的弱点。我们看到极有才智的人抓住了一丁点儿真理就忘了其它一切,对他的狭窄思想以外的一切都视而不见,只瞥见一点自己的事业正义的一面而不见其中包含和允许的非正义。在我看来,人的劣迹和缺点比他的悲惨处境更为可悲,他的错误比他的痛苦更使我感到抑郁。我将描述这些尝试,显示这两个方面的情形。我们必须对这些事做一番研究,公正地对待这些误入歧途、悲惨失败的人和时代,这些人终究也表现了高尚的美德、壮丽的行动,理应得到荣誉。
12至16世纪间政治组建的尝试可分为两类。一类的目标是谋求某一社会因素,无论是教士、封建贵族或自治市镇的绝对优势,压倒其余一切因素,并在这种条件下完成统一。另一类主张调和各个社会阶层,使它们行动一致,而同时又保持各自的自由和保证各自应有的势力。第一类的尝试比第二类更易于蒙上自私和暴政的嫌疑。它们事实上也是更多染上了这些恶行,也确实由于本质的原因采用了基本上是暴虐的手段。然而有些尝试可能是,事实上就是,出自为了人类的利益和进步的纯正意愿。
第一个出现的是实行神权政治的尝试,即置社会各阶级于教士社会的原则和统治之下的意图。你们会记起我曾讲过关于教会历史的话。我曾说明教会内部发展起来什么样的原则,各个原则有多少合法理性,它们是如何由事态的发展自然而然形成的,它们有多少功,多少过。我曾将8至12世纪教会历经的各个状态一一描述:帝国教会、蛮族教会、封建教会及最后的神权政治的教会。我讲的这些想来你们都记得。现在我要说明教士为了统治欧洲做了些什么事,他们何以失败。
组织神权政治的努力很早就开始,无论来自罗马的教廷,还是一般教士的行动。这是教会在政治和道义上处于优势而自然而然产生的结果。但我们发现它一开始就碰上了障碍,即使在它最强盛的时期也无法排除。
第一个阻碍是基督教的本质所决定的。基督教在这方面与大多数宗教信仰完全不同,它是靠说服、靠单纯的精神力量建立起来的。从诞生之日起,它从不以武力用事。在早期,它靠语言来征服,征服的只是灵魂。因此,在它成功之后,教会拥有了巨大财富和威望,我们从没有见过它对社会有直接统治的权力。它那纯粹精神的力量和以说服为手段的根源已印刻在它的生存状态上。教会有很大的势力,却没有权力。它的势力渗透进了城市行政,它对皇帝及其代理人有强大作用,但严格地说,它没有共同事务的管理实权。一种政治制度——不论是神权政治或其它——不能仅靠影响力的间接方式得以建立。它需要行政管理、政令、赋税、国用开支、治理,总而言之,实际掌握社会。通过信仰对国家和政府施加影响可以产生不少效果,控制很大范围,但是不会有一个政府,不会建成一个制度,前途是没有保障的。基督教从一开始就处于这样的境况中:它并立于管理社会的政府之旁,但从未除掉政府或取而代之。这是建立神权政治不可逾越的障碍。
早期的教会还遇到第二个障碍。罗马帝国覆亡,蛮族国家建立,这时候教会是在被征服的一方,面临的首要事情是摆脱这一困境,使征服者皈依基督教,从而将教会提高到与他们同等的地位上。这一工作完成后,教会进而企求统治地位,就碰上了封建贵族的高傲和抗拒。这是世俗的封建阶层为欧洲立下的一大功劳。11世纪的国家几乎全部臣服于教会——君主们无力抵御,只有封建贵族从不接受教士的枷锁,从不对教士卑躬屈膝。只要回忆一下中世纪的大概面貌就会注意到在世俗贵族与教士的关系中存在着傲慢和顺从,盲目相信和自由思想的奇异混合;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封建贵族的原始情况的残留。你们还记得我曾向你们描述过封建制度的起源,最初的封建社会如何围绕着领主的庄园形成的。我曾提到在那种社会里教士的地位居领主之下。对这一情况的记忆和感受一直留在封建贵族的心中。贵族一直认为自己不仅独立于教会,而且高于教会,因为只有他才拥有并有权管理这一地区。贵族也一直愿意和教士和睦相处,但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而不是向教士让步。多少世纪以来,只有世俗贵族对教会保持着社会独立性,而且在国王和人民屈服时,捍卫这种独立。他们是首先起来反对以神权政治组织社会的,并对这一企图的失败发挥了大于其它力量的作用。
第三个障碍,一般来说,不为人所注意,而它的后果也往往被人误解。
每当一个教士阶层掌握了社会,置之于神权统治之下,其统治权力掌握在已婚教士的手中。这批教士从自身内部增补新生力量,把自己生养的孩子从小培养以适应同样的地位。查看一下历史,看看亚洲、埃及,所有的神权统治都是教士的业绩,教士自成一个完整的社会,自给自足,无求于人。
基督教的教士遵行独身主义,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他们为了后继有人,必须在世俗中,在各种社会地位和职业中,找到继承者。这些来自教会以外的新成员,虽经教会集体精神的熏陶,不可能完全同化,总会保留着出身的痕迹;市民或贵族,总会留有某些昔日的气质,以前的状态。无疑的,独身主义使天主教教士处于一种独特的环境中,不问人间一般的利益和生活,这是他们与世隔绝的原因。但为了招募新成员以便教会生息不断,教会又不得不跟世俗社会不停地接触,从而接受并经历一部分社会在精神方面的变革。我毫不犹豫地说,这种经常增添新成员的需要对贯彻神权统治的尝试所造成的损害超过了靠独身主义大力维持的集体精神对神权统治的促进作用。
神权统治的最后一个强大敌手来自教会自身内部。关于教会的团结,已有不少宣扬。的确,教会经常表示这种企望,在某些方面也获得一些成功。但我们不要被冠冕堂皇的字眼或一部分事实所蒙蔽。有什么社会比教士集团出现过更多的纷争,经历过更多的肢解?哪一个集体比教会更为分裂、混乱、动荡。欧洲大多数的国家教会几乎不停地在跟罗马教廷斗争;宗教会议与教皇对垒;异端不计其数,层出不穷;教会的分裂只在旦夕之间。从未见过哪里的意见如此分歧,竞争如此激烈,权力如此分散。教会的内部生活,它的众多分支,激励它的各种变革成了阻挡教会将神权统治施加于全社会的最大障碍。
所有这些障碍在我们所回顾的这一重大尝试之初已显露端倪。然而,它们无法阻止这一尝试在随后几个世纪中循着自己的道路发展。它最光辉的时代,也可以说是它的关键时刻,是在11世纪末教皇格列高利七世期间。你们都知道,格列高利的主要思想是教士掌管世界,教皇掌管教士,一个庞大的正规的神权政府掌管欧洲。今天我们隔了这么多年对这件事可以作些评判的话,我认为这位大人物犯了两个大错误。第一个是他大肆炫示他的计划,一贯宣扬他关于精神力量的本质和权利的原则,并像一个倔强的逻辑家一样从中引申出最遥远的结论。就这样,他在远没有找到征服欧洲世俗君王的办法之前,已经在威胁和攻击他们了。人间的事不是用这种僵硬的办法能做成的,也不是靠哲学辩论办得到的。此外,格列高利犯了革命家的通病,想一步登天,不计可能,不量力而行。为了加速实现自己的想法,他和神圣罗马帝国,各国君主,整个教士阶层都在争斗。他不顾后果,不计利害,傲然宣称自己有意志要统治一切王国,一切思想,从而遭致一方面是感到危险迫近的世俗权势的反对,另一方面,担心思想禁锢的新兴自由思想者的反对。总的来看,格列高利对他自己推行的事业害大于利。
然而,整个12世纪一直到13世纪中叶,神权思想依然兴旺。这是教会最强大最辉煌的时期,虽然我不认为,严格地说,教会在这期间有多大进展。一直到教皇英诺森三世末期,教会只能说是在培育而不是在扩展它的荣耀和力量。就在这看来是教会的鼎盛时刻,大规模的群众反教会行动在欧洲的大片土地上发生了。在法国南部爆发了阿尔比派异端,蔓延一整片人口众多、力量强大的社区。几乎同时,在北方的佛兰德出现了同样的思潮和要求。在英国,威克利夫很有才能地抨击教会的权力,并创立了一个永不消亡的教派。君主们不久也开始步人民的后尘。13世纪初,欧洲最强大能干的君主,霍亨斯陶芬家族的帝王,在与教皇的斗争中还甘拜下风。到世纪中,圣徒路易,国王中最虔诚的一个,宣布了世俗政权的独立性,还颁布了第一份“国务诏书”,成为此类诏书的样板。到14世纪,发生了美男子腓力与教皇卜尼法斯的争执,英国国王爱德华一世的态度也不更为驯服。很明显,到了这时候,建立神权统治的努力已告失败。从此以后,教会就处于守势,不再企图以神权凌驾欧洲之上,只想保住已经到手的权势。欧洲世俗社会的解放到13世纪末才真正开始,因为那时候教会才停止自诩为欧洲的主宰。
在看来似乎教会成功希望最大的地方,教会却早就放弃了神权的要求。就在意大利教廷的门槛外,教皇宝座周围,神权的溃败已有多时。代之而起的是一种完全不同的制度——一种民主政治的尝试。意大利的各个共和国是这类尝试的典型,自11世纪至16世纪间,在欧洲发挥了光辉的作用。
你们记得我讲过的市镇历史,它们是如何成立的。意大利的市镇比其它地方更早熟、更强大,数目比高卢、不列颠和西班牙的更多,也更富庶。罗马的城市制度在那里保留着更强的生命力,更正规。
意大利的乡村部分比起欧洲其它地区也更不适宜于它的新主人居住。土地已经过清障、排水和开垦,没有大森林覆盖,蛮族入侵者无法在这里驰骋狩猎,或者过与日耳曼土地上相似的生活。此外,这里还有一片土地不属于他们。南部意大利、罗马地区和拉文纳仍依附希腊皇帝。由于远离君王和战争的缘故,共和制度在这一地区很早就发展壮大。蛮族不仅未曾掌握意大利全部,即使在征服的部分,他们也不能稳坐江山。东哥特人被贝利萨里乌斯和纳尔塞斯摧毁驱逐。伦巴第人的王国也未能站稳脚跟,被法兰克人灭亡。丕平和查理曼没有消灭伦巴第人,他们采取和当地意大利人结盟的对策来钳制伦巴第人。所以,在意大利的蛮族没有像其它地方那样成为土地和社会唯一的和不受干扰的主人。这就是为什么在阿尔卑斯山的那一边只建立了薄弱和零散的封建制度。权势仍然属于城市,而不像例如高卢所发生的那样转入了乡村居住者的手中。这样的结果一旦被人看清,许多封建领主,出于自愿或形势所迫,纷纷离开乡村进入城市定居。蛮族的贵族变成了市民。可以想象,与欧洲其它城市相比,就这一件事把多少权势注入了意大利的城市。我们在欧洲其它城市见到的市民是谨小慎微、低人一等的人,就像刚获得自由还在痛苦地跟守在他们大门口的主人不住抗争的人。意大利的市民大不相同。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混居在同一城墙里边。城市不必忙于抵御邻近的领主,居民是向来自由的公民,至少大多数是。他们为保卫独立和权利而抵抗的是来自远方的外国君王,曾经抵抗过法兰克国王,也曾抵抗过日耳曼皇帝。因此,意大利城市具有巨大和先得的优势。别的地方那些最穷的市镇还在无比的艰难中争取自治时,这里已见到了共和制的城市国家。
这样就说明了欧洲这一部分共和体制成功的原委。它在早期就压倒了封建制度而成为社会的主要形式。可是它缺乏扩展和延续的机制,它缺少不断完善的内因,即扩展和延续的必要条件。
我们在探讨11世纪至15世纪意大利的共和国时,注意到两个似乎矛盾而又确凿的事实。我们看到勇气、活动、才能的惊人发展,因而带来非凡的繁荣,一种欧洲其它地方欠缺的活跃和自由。我们要问一下:居民的实际情况如何?他们如何生活?得到多少幸福?情况就大不相同,历史不可能更悲惨和阴暗了。也许没有一个时期或国家里的人的处境如此动荡,更易于遭受可悲的不幸,发生更多的争执、犯罪和灾祸。另一个事实也是明显的,在大部分共和国的政治制度中,自由在不断萎缩。安全是如此没有保障,各个派别都不得不求助一种较为平稳的制度,然而这种制度不像国家开始时实行的制度那样受人欢迎了。查看一下佛罗伦萨、威尼斯、热那亚、米兰、比萨的历史,可以看到事态的进程不是自由的发展、共和体制范围的扩大,而是趋于缩小,权力集中到少数人手中。总而言之,这些充满活力和财富的共和国缺少两样东西:生活的安全保障,这是维持社会的首要条件,以及体制的发展。
这样就造成了一个新的危害,使共和体制得不到发展。对意大利来说,最大的威胁来自外部,外国的君主。然而这一危险从未使各共和国互相和解,同心协力。它们永远不会采取一致行动对付共同敌人。许多有远见卓识的意大利人,因此也是我们时代中最好的爱国者,哀叹中世纪意大利的共和制度是意大利没能成为一个民族国家的真正原因。他们说,意大利分割成许多心胸狭窄的人群,在各自的情感支配下,不想联合起来组成一个国家。他们引以为憾的是他们的国家没有像欧洲其余部分那样经历一次专制集权,从而建成一个国家,摆脱外国统治而独立。看来处于这一时代的共和体制,即使在最有利的条件下,也不包含前进、延续和扩展的因素——它没有前途。在一定程度上,中世纪意大利的政治体制可以和古希腊的相比。希腊是一个小共和国密布的地方,相互间永远是竞争对手,往往是敌人,有时候也为同一目的而团结起来。虽然历史为我们提供了它们国内许多罪恶的事例,但是比起意大利的共和国来,雅典、拉色德蒙、底比斯等城邦无疑要有更多的秩序、安全和正义。然而希腊的政治生命又何其短促!权力和土地小块割据的局面蕴藏着何等脆弱性的因素!当希腊与强大的邻国马其顿和罗马发生接触时,它马上就屈服了。这些小共和国有过辉煌的业绩而且仍在繁荣之中,却不能联合御敌。同样的情况发生在意大利,就更有其道理了,因为意大利的社会和人民智能的发展还不如希腊人呢。
如果说共和体制在意大利压倒了封建主义,获得了成功,却不能长驻久传,不难想象在欧洲其它地方更是易于夭折了。
现在简略说说它的命运。
欧洲有一部分与意大利非常相似。这就是法国南部和邻近的西班牙省份,加泰罗尼亚、纳瓦尔和比斯开。这些地方的市镇都已很发达、富庶和重要。许多小贵族和市民联合在一起,一部分教士也响应他们,总之,当地情况酷似意大利。于是在11世纪及12世纪初期,普罗旺斯、朗各多克和阿基坦的市镇决意来一次政治飞跃,各自建立独立的共和国,就像阿尔卑斯山那一边的情况一样。可是法国南部与北部非常强大的封建制度有着联系。这时候,发生了阿尔比派异端事件。于是,法国的封建部分与城市部分之间爆发了战争。你们都知道西蒙德·蒙福尔领导十字军镇压了阿尔比派教徒的这段历史。这是北方的封建主义与南方的试建民主体制的力量之间的一场争斗。南方人纵有爱国热情,北方还是打胜了。南方缺乏政治上的统一,而文明的进展还不足以使人们采取同心协力的行动。建立共和体制的尝试被镇压了,十字军在法国南方重建了封建制度。
隔了一段时间,共和制度的尝试在瑞士山区取得了成功。那里的战场很窄小;他们只跟一个外国君主斗争。他的兵力虽比瑞士人强,还算不上欧洲最难对付的君主。斗争英勇地持续了多年。瑞士的封建贵族在很大程度上与城市联盟,成为强有力的援助者,然而也改变了这一革命的性质,使它比起它的初衷来,多了点贵族政治,少了点进步的特征。
我现在要讲法国以北的情况,佛兰德的市镇、莱茵河两岸及汉萨联盟。在那些地方的市镇内部,民主制度大获全胜。然而从一开始就可以看到它注定得不到扩展,也掌握不了全社会。北方的市镇被封建主义、君主诸侯所包围、压迫,以至于不得不经常采取守势。很明显,它们只能招架而无还手之力。它们保持了它们的特权,然而仅止于城墙里边。民主体制局限于此,不得越雷池一步,乡村地区看不到它的踪迹。
你们看到了共和制尝试的情况:在意大利占优势,但取得完全成功和进展的可能极小;在高卢南部一败涂地;在瑞士山区小有成就;在北方的市镇、莱茵河沿岸和汉萨联盟,永远不得逾越城墙。虽然共和制在其它因素相形之下处于劣势,还是引起封建贵族极大的恐慌。贵族们忌妒市镇的财富,也害怕它们的力量。民主精神还渗入农村地区,农民造反日益频繁、顽强。几乎全欧洲的贵族相互结盟与市镇对抗。市镇一方势孤力单,它们都是孤立的,相互之间没有协定或联系,一切都是地方性的。各地市民之间的确存在一种同仇敌忾的心理;佛兰德的市镇与勃艮第公爵之间斗争的成败当然会引起法国市镇的悲喜之情。但是这一感情是短暂的,不产生什么结果,不会因此建立什么联系或真正的联合,市镇间也不会互相支援。所以封建主义占了很大便宜,但它内部也各有打算,并不团结,无力摧毁市镇。斗争相持了一段时间后,封建贵族深信不能获得全胜,不得不承认市民的地位,跟他们交往,接受他们为国家的成员。于是开始了一个新秩序,建立一个新体制的尝试,一个混合的体制,目的在于使社会各因素,封建贵族、市民、教士、君王,虽然相互深怀敌意,仍要达成和解,在一起生活和行动。
我们都知道法国的三级会议,西班牙和葡萄牙的议会,英国国会和德国的议会。你们也知道这些议会的成员是些什么人。封建贵族、教士、市民聚集一堂,使它们遵从同一法律和权力,融合成一个社会,一个国家。
我要提出这类尝试的一个典型例子,最有意思也最为人所熟知的,即法国的三级会议。我说了最为人所熟知的,但是我相信三级会议这一名称只能在你们脑子里唤起一些模糊和不完整的想法。谁也说不上来这三级会议有些什么固定的或常规的东西,它有多少成员,讨论些什么题目,多久召开一次,每届会议多长时间。没人知道。无法从历史中找到明确的、具有一般和普遍意义的答案。仔细研究一下法国历史上这些会议的特征,就会发现它们似乎是些偶然事件。国王的财库枯竭,不知如何摆脱困境;人民的苦难深重,没有良策解脱。于是人民和国王在走头无路时采取这最后的一招。贵族出席三级会议,教士也参加,但他们抱的态度是漠不关心,因为他们知道这不是他们可以有所作为的场合,无助于真正提高他们在政府中的作用。市民也不更为热衷;这不是他们想行使的权力,只是不得已而为之。由此可见,这些会议上政治活动的性质,有时候无足轻重,有时候骇人听闻。碰上强有力的国王,他们卑躬屈膝、唯命是从到了极点。若是国王处境不佳,需要各阶级支持,他们就结党分派,成了某种贵族阴谋或某个有野心的领袖的工具。一句话,会议有时候仅是些知名人士的会议,有时候是正规性会议。会议的工作随着会议的结束而结束,想要做的不少,实际做的没有。对法国社会确实发生作用的措施,政府、立法、行政管理的重大改革无一件出自三级会议。然而,决不可以认为会议是一无所用,一无所成的。它有一种道义上的效果,这是一般很少被人考虑的。会议在各个时期中曾是抗议政治奴役的呼声,是某些监护原则的强烈宣言。例如,国民有权征税,干预自己的事务,对权力的行使者加以责任的约束。
这些准则从未在法国消亡。这应该归功于三级会议把对自由的记忆和自由的权利保存于人民的生活方式中,使其不时出现在人们思想中。这是为一国人民立下的不小的功绩。三级会议有过这一功效。但它从不是一个政府机构,从未纳入政治体制中,它也没有完成设立它的目的,即将分裂国家的各个阶级融为一体。
西班牙和葡萄牙的议会结局也一样,尽管情况干差万别,议会的重要性随时间和地点而不同。在阿拉贡,比斯开,在讨论王位继承问题时,在与摩尔人斗争时期,议会开得很频繁,也更有力。有些地方的议会,例如卡斯蒂尔,在1370年和1373年,贵族和教士没有出席。若是要仔细研究,我们必须考虑大量的细节。总的来说,而我在这里只能说个总的情况,关于三级会议所说的话也可以用于西班牙和葡萄牙的议会。它们是历史上的偶然事件,从来不是一种制度、政治组织和政府的常设机构。
英国的命运不同。我不拟细讲这一题目。现在我只谈几句关于英国的走向与大陆完全不同的原因。
首先,英国没有强大的诸侯能单独与君王抗衡。英国的贵族和大领主只得团结起来共同抵抗。在高等贵族中于是盛行联合的原则和真正的政治风度。此外,英国的封建制度,主要是小领主们,由于一系列事件,目前且不去说它们,逐渐跟市民联合起来在下议院中获得席位,使下议院具有了大陆上议会所没有的力量,足以影响到国家的行政。让我们看看14世纪英国国会的状况。贵族是国王的顾问团,与政权的行使有密切关系。下议院由小领主及市民代表组成,不参与严格意义上的政府工作,但是它确立权利,积极保卫私人和地方的利益。国会作为一个整体来说,并不管理国家,但已是正规的制度,在原则上是治理国务的手段,在事实上也是不可缺少的。因此,社会各因素之间的纵横联合,建立起一个单一的政治结构,一个正规的政权,这一尝试在英国是成功的,而在大陆上则是完全失败的。
关于德国,我也只说几句话,为的是说明它的历史特征。那里的人对融合、统一、建立共同的政治体制极少热情。与欧洲其余地区比较,德国的各社会因素更长久地保持了各自的独特性和独立性。若要证据,可以在现代德国中找到。德国是唯一长期采用封建选举的方法产生君王的国家,不算波兰和斯拉夫国家,因为它们进入欧洲文明系统的时间太晚。德国也是唯一保留教权君王,保留享有真实政治存在和主权的自由市的欧洲国家。很明显,将原始欧洲的社会诸因素组合成单一社会的努力和成效,在德国都要少于其它地方。
我已经向你们展示了一直到14世纪末15世纪初欧洲建立政治体制的各种尝试。你们看到它们都失败了。我也顺便提到不成功的种种原因。归根到底,只有一个。社会还没有发展到实行统一的时机,一切还是太地方性、太特殊,生活和思想都太狭窄、太多样化,没有足以控制个别利益、个别意见的共同利益和舆论。那时候,才智出众的人也不懂行政管理,不懂真正的政治公正。很明显,一个更富有生命力的文明必须首先把各自为政的社会因素混合、同化、熔于一炉。首先必须有利益、法律、生活方式和思想的高度集中,一句话,必须有共同权力和舆论。我们现在已经到了这一伟大工作得以完成的时代。它的最初征兆、15世纪的思想和生活状况、形成中央政府和公众舆论的趋向,这些将是下一讲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