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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礼仪(古代篇)
1.11.8 第八节 太监与宫女
第八节 太监与宫女

一、太监

太监是因受过宫刑或自行净身而失去了性功能的男性,是一群服务于皇宫的特殊人群。

以受宫刑的刑徒服务后宫,是太监制度的开始。从世界范围看,使用宦官服务于后宫的国家还有朝鲜、日本、越南及阿拉伯帝国、奥斯曼帝国等。中国史书上称这些人为寺人、阉(奄)人、阉宦、宦者、中官、内官、内臣、内侍,自明永乐皇帝以后又称他们为太监、内监。为管理他们,历代都置有专门的机构和官长。战国时赵有宦者令,秦汉置少府,隋、唐、宋设内侍省。明代有十二监、四司、八局共二十四衙门,均有宦官机构。清代,初十三衙门,后撤十三衙门仅在各宫区设总管太监、首领太监,统隶于内务府。

二、宫女

宫女,也是服务于后宫的,其来源有二:一是犯罪官员的妻女被允许服务于后宫充下等使役,二是在天下各州县挑选来的。她们一个个虽着锦穿缎,但在皇帝及后妃们的眼里,这些宫女则为奴为婢,其性命毫不值钱,如主人稍不顺心,或是哪位宫女敢冲撞其侍候的主人,立即就有被赐死的危险。她们像太监一样,是皇宫内的最下层。依从规定,宫女是侍候皇帝及后妃诸位的,但从某些方面看,她们又是皇帝随时随地发泄兽欲的对象和被害人。历史上,因皇帝偶幸宫人的记载并不在少数,如宋仁宗、明孝宗、明神宗、明光宗等人,其生母原本都是被选入皇宫侍候皇帝、后妃的宫女。这种生有皇子的宫女到老年还会有个出头之日,或者是身后享有殊荣。毕竟,这种相对幸运的人只是少数中的少数。而历代的宫女,绝大多数都是被囚禁在皇宫内为皇室服务,而空任自己的花样年华随时光流逝,过着无人情人性的活寡生活,毫无价值地耗尽自己的青春。更有宫女被皇帝作为奖品,赏赐给那些于皇朝有功勋的人,如唐高祖李渊一次就赏给裴寂宫女20人之多。宫女在帝王眼里就如同牛马,其人格毫不存在。至于历代帝王污辱宫女之野蛮行为更令人发指。西汉时的葘川思王刘终古让其爱奴到后宫随意淫奸宫人,并令其后宫美人与犬马交媾;江都王刘建强令宫人与犬羊交媾,行同禽兽。隋炀帝每次出巡,多招“引少年,令与宫人秽乱,不轨不逊,以为娱乐”。如此种种,不胜枚举。

历代后宫宫女的数量各不相同,多者如唐、明,盈千上万;少者如清,也有数百人之多。由于宫女人数众多,必然带来管理上的混乱和经济上的负担,是故聪明的皇帝多有释放宫女听其自嫁之举,以捞取名、利双收之实。宫女作为后宫的最下层,加在她们身上的规条也就最多、最重。清代规定,宫女之间不许结交帮派、不许与太监攀结兄弟姊妹,在行道时遇到太监要先行回避,回避不及时太监就得面墙而站待宫女疾步走过后方可行走。皇家给宫女的待遇,在衣着服饰和饮食两方面有着天壤之别。在服饰方面,为了表示皇家的富有、高贵,让帝、后、妃嫔们养眼,特许宫女们衣锦着缎,且四时更新,可谓豪华雍容。而在住宿、饮食方面,由于帝、后们不会到那些地方且也与帝后无关,故宫女们住则“屋漏墙圮,巷十室,居十人”,吃则“每餐置饭木桶,咸鸡、鸭肉一片佐之,臭腐不中食,还之,下餐复进。故宫女姿色多消减”。宫女们由于生活状况所致,多因积劳成疾,不能再服务于皇家时就会被遣出宫。若有人能坚持服役期满,被放出宫已为25岁,倘不幸再因“帝后得用,仍留宫承伺十年”,其获解放时已届35岁左右了。这样人老珠黄的女子,根本无从谈正常的婚嫁了,多是凑合性地找个男人依托而已,其爱情、幸福更是无从谈起。尽管这些记载是清代宫女的遭遇,但恐怕很难说这种处境不是历代宫内的普遍现象。

综观太监、宫女的生活历史及历史的真实,其中虽不乏得荣得贵者,但总体看来,太监与宫女的使用,是我国男子与妇女身上的一副不必要的沉重枷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