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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礼仪(古代篇)
1.11.7 第七节 皇室避讳与丧葬礼
第七节 皇室避讳与丧葬礼

一、避讳制度

避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文化现象。在数千年的帝王史上,法律与礼制俱有规定,对帝王将相和尊长不能直书或直呼其名,凡说话作文遇有要提及尊长的名字,必须设法避开或改写,这种行为就叫避讳。否则,就是亵渎犯上,罪不可宥。于是,避讳就成了臣民不可不懂的一门学问。

避讳的内容,首先是名讳,其次便是发生在这些人身上的不光彩事及丑事。就避讳内容看,其后者一般因范围较狭窄,且出于少惹是生非的心理,历代执行都较易,因此而犯法的记载也不多。但其前者,即名字的避讳,乃历代避讳的主流。封建法律规定,凡天下地名、军民人等的名字,若和当世皇帝等的名字相同时,皆须行改避而另取名。西汉时,由于汉文帝名刘恒,于是“恒”遂为臣庶选名时的禁字,连恒山这千百年来一直沿用的山名也得为之避改,恒山便叫常山了。由“恒”改“常”,缘于二字同义。选同义字替代本字,是地名和文章中行避讳礼的一般准则。

二、皇帝丧葬礼

皇帝之逝,作为国丧,包括内容较多,有禁止礼乐活动、大殓、修筑山陵、安放梓宫、准备随葬品、准备祭礼用的牺牲和殉葬用的人等。

皇帝死后,不仅嗣皇帝及诸皇亲、后宫眷属要为之戴孝,而且朝廷官员、黎民百姓也得为其发丧。其礼,嗣皇帝三日内因哀伤而不御朝听政,嗣皇帝及百官俱着黑色之礼服而舍常服,外官及士庶素服,内外命妇也都得去首饰、粉脂而素服。政府行用的公文报皇帝御批时,也以黑色或蓝色替代红色的朱批,以示哀丧。同时京城之内禁止集会、行乐,皇亲、官庶悉禁婚嫁等一切喜庆之事。清代仅禁止宗室、百官婚嫁,而不禁黎民。由于皇帝之丧,影响着国家的一切政事,是一个时代的结束与另一个时代开始的交替之际,古礼有“以日易月”之举。皇帝、皇后的棺、椁,多以梓、楸等质坚不易腐朽的良材做成,故又名梓宫,清代停柩的地点是景山后黄寿殿,梓宫从紫禁城到景山黄寿殿出东华门。由于要出死人,所以东华门的门钉是8列、9行72颗,和紫禁城其他各门9列、9行81颗门钉不同,以示生死两界区别。由于有三年不改父道是为孝的古训,嗣皇帝在即位之初,便针对其父所行制度的种种弊病而作某些改革,并借其父之口以“遗诏”的方式颁布天下。所以,颁发先帝遗诏也是历代帝王丧礼中的重要一环。

鉴于古人对丧葬礼仪用品的需求,势必就有大量的器物被作为随葬用品深埋地下。其中,有专为丧葬制作的器物,于礼称为冥器或明器,有时也称为鬼器。和制作明器一样,在皇帝尚活在世上已开始为后事准备的还有修建陵墓。三代帝陵的兴建时间,是否也是在帝王生时,今已不可考知。但文献明确记录从秦始皇开始,皇帝在世时已为自己修建陵墓,且这种奇怪的历史现象,直到最后一个皇帝宣统皇帝止,前后两千余年不曾改变。(图7-13 、图 7-14)

历代皇陵多因山而建,但在哪儿建陵,需要有所选择。堪舆家认为,各地的地脉即所占地气、风水不同,对不同地气、风水的占有,会给其后人带来截然不同的运气。如果谁不幸埋骨绝域,便会断子绝孙;反之,若能占有较好的风水,其后人自然发达。皇帝和普天下的臣民都认为,能得到皇位的人,是得力于其某位祖宗的坟茔占有龙气。同时,为了确保子孙帝王万世之业,皇帝自己的陵墓也就同样要埋在有龙气的地方。为了达到这一点,历代帝王都能善待堪舆家并许以高官厚禄、赐以金银玉帛,以便他们为自己选出一块符合要求的吉地。对此地的选择及确认,清以前均系有司行其事而后详尽绘制茔域所在地的山河形胜奏呈皇帝认定;清代自顺治开始,都是皇帝自己亲自选择。皇帝亲自到有司选出的地域内,登山至高处,信手抛出其手上所戴的玉扳指,扳指最后滚落的地点就是梓宫存放穴位所在。此地一经选定,便禁止军民进入樵猎,违者格杀勿论,并选派官员、兵丁严加看护,即便王朝灭亡,代之而有天下者也会保护前代帝王陵墓。自汉以后,一般都因帝陵所在设置奉陵邑或增设奉陵县,以示生者对逝者的永远怀念与对山陵的看护。旧时称帝后梓宫下葬处为万年吉地,吉地是人为的选定和其愿望所在。而“万年”二字或系有双重希望,其一是保护尸体万年长存;其二是愿借该地的“龙气”和对“龙气”的占有,以确保其家族皇祚永存、绵延万年无休。

图7-13

图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