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影视礼仪(古代篇)
1.10.2 第二节 先秦儒家的丧葬思想
第二节 先秦儒家的丧葬思想

一、孔子的“孝道”与“仁爱”思想

“仁”在孔子的思想中就是“爱人”,就是人与人之间要互相爱护关怀。而“仁”的标准也是“礼”,只有按礼的要求办事,才能称得上“为仁”。所以,在孔子看来,礼是最重要的,“不学礼,无以立”。

礼是什么?据《说文解字》说,原意是“敬神求福”,反映了人与神的关系。后来与神权政治相结合,发展为贵族等级制度的亲疏、尊卑、贵贱、上下的严格划分,是维护社会秩序的礼节仪式和道德规范。礼的内容很广,而丧礼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关于丧礼,孔子主要强调以下三点。

1.治丧以哀为主

孔子主张以礼治丧,重点是强调哀。认为料理父母的丧事,只要能做到悲哀就可以了。当有人向他请教丧礼时,他认为,丧事,与其仪式周到,不如心里真正悲哀。他甚至认为哀比礼更重要,说:“丧礼,与其哀不足而礼有余,不如礼不足而哀有余。”这里所说的礼,是指办理丧事的一系列仪式。如果治丧没有悲哀,仪式办得再周到,也是不合于礼的。

2.主张俭葬

孔子主张治丧要量力而行,如果经济条件不允许,权宜行事,不算非礼。孔子反对埋葬时陪葬珍贵器物,主张使用专门为陪葬而制作的明器。认为明器是神明之器,既能表示对死者的恭敬,又不致破费太大。他参加鲁国人季氏丧礼,听说要把美玉装入棺内陪葬时,竟不顾宾客之礼,闯到前面加以劝阻。

孔子不仅反对用人殉葬,而且也痛恨用俑(用木头、泥土制成的人像)殉葬。他骂开始用俑殉葬的人会无人事后。

3.提倡三年丧

父母死后,儿女要居丧守孝三年,相传始于尧、舜时期,但西周时并不流行。孔子从孝道、仁爱思想出发,对此加以大力提倡。当弟子宰我问,子女为父母守孝三年,时间是否太长了?孔子解释说,小孩子出生以后,要在父母的怀抱里才能生存,三年以后,才可以离开父母的怀抱。如果没有父母的精心养育,就难以长大成人。父母死后,子女为他们居丧守孝三年,正是报答父母怀抱之恩,是天经地义的。上自帝王,下至百姓,无论是官是民、是贵是贱,父子、母子之情相同。因此,为父母居丧守孝三年,是天下任何人都应该遵守的丧礼。

孔子虽然不提倡厚葬,但他的丧葬思想,尤其是守三年丧的思想,客观上却给厚葬行为提供了理论依据。在他死后,他的信徒便公开倡导厚葬,这大概是他生前没有料到的。

二、孟子的厚葬思想

孟子,名轲,邹国(今山东邹县)人,战国时期儒家代表人物之一。

孟子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孝道、仁爱思想。但在丧葬问题上,似乎偏离了孔子思想的要旨,从重精神向重物质转化,把“礼”和厚葬等同,混为一谈。他认为,只有厚葬父母,才算是孝,才符合礼。否则,就是不孝,就是“非礼”。他在齐国做官时,母亲去世,他派弟子充虞选购珍贵木材,制作豪华的棺椁。充虞认为这样做未免过于奢侈,孟子解释说,上古时候,对于棺椁的尺寸没有一定的规矩。到了中古,才规定棺材厚七寸,椁的厚度以和棺相称为准。从天子到一般老百姓,讲究棺椁,不仅是为了美观,而是只有这样做,才算尽了孝心。受法制的限制,没有资格使用上等木材,当然算不称心;有资格使用上等木材,没有财力置办,也是不称心。我既有使用上等木材的地位,又有财力,何况古人都这样做了,我为什么不这样做呢?对孝子来说,难道仅仅为了不使父母的尸体和泥土接触,就心满意足了吗?孟子的这种只有厚葬才算孝的思想,对后来厚葬风气的兴起有很大影响。

三、荀子的“立中制节”思想

荀子,名况,赵国人,战国末期的儒学大师。他的丧葬思想,不仅突出礼在丧葬中的作用,而且更强调“立中制节”,就是要适中,不宜过度。

他说,所谓礼,就是谨慎办理人的生事与死事。生是人的开始,死是人的终结,终与始都能办好,就实现了人道。所以,正人君子对待生事要爱敬,对待死事要哀戚,敬始而慎终,始终如一,这便是孝子之德、圣人之道,就符合礼了。假如厚待其生,而薄待其死,是敬爱其有知觉,而欺悔其无知觉,是奸人之道、背叛之心。反过来,对待生事不敬孝、不忠厚,而只讲究对死事的孝敬忠厚,是蠢人之道、糊涂之心。这两种做法都是违反礼的。所以,丧礼的意义没有别的,就是要明了生死之义,“事死如事生”,像对待生事那样对待死事,生死如一。

荀子也主张守三年丧。他认为,子女为父母居丧守孝三年,正是称量人情的轻重。他甚至把人类与禽兽相比较,来阐述守三年丧的意义。他说,凡是生存在天地之间有气血之物,必有知觉,而有知觉之物,无不爱其种类。如禽兽,若是失去伴侣,过一段时间,还要返回来寻求,徘徊悲鸣,不愿离去。就是小小的燕雀,也要悲鸣而后去。凡有气血之物,以人类最为聪智。所以,人对父母之亲,应至死而无穷。假如朝死而夕忘,真是连禽兽也不如了。

荀子虽提倡守三年丧,但同时又主张“立中制节”,适可而止。他说,居丧时间、居丧服饰、居丧生活等,都是礼节仪式,则不能表达对死者的悲痛之情。但悲痛应有所节制,不宜过度。假如没完没了,送死之事不能按时了结,生者之事则不能恢复。以死伤生,也是有违于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