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史纲要
1.38.2 二 政治设施——专制之深刻化
二 政治设施——专制之深刻化

帝制的专制程度到明代日益深刻,秦汉所创的制度,在坏的方面可说已发展到逻辑的尽头。皇帝现在根本不承认一般臣民人格的存在,因此产生了连前此受半开化的外族统治时都没有的野蛮刑制——廷杖和诏狱。廷杖之刑,始于太祖朝,大臣得咎,在殿上予以杖打,每朝都有因此而毙命的。嘉靖初年,群臣因世宗皇帝给生父上封号的事发生争执,谓之“大礼议”,皇帝怒,廷杖一百多人,打死十六人。诏狱,即锦衣卫狱,明太祖设锦衣卫,实为特务机构,他们直接听命于皇帝,可以逮捕任何人,进行不公开的审讯,制造了无数冤狱。

明初对文人尤其对功臣的极量屠戮更是千古未有的惨案。明朝文字狱盛行,很多人以文取祸。如浙江府学教授林元亮,在上表中有“作则垂宪”的话,便被诛杀,因为“则”与“贼”音近,有讥讽朱元璋早年“做贼”之嫌。杀人最多的当数“胡蓝之狱”。朱元璋借口丞相胡惟庸与大将蓝玉谋反,大肆株连杀戮功臣宿将,受牵连而死者四万五千余人,几乎将明初的开国功臣诛杀殆尽。但最不人道的还要推明成祖对待建文遗臣的方法,朱棣夺权成功后,将齐泰、黄子澄等建文朝臣五十余人全部族诛,妻女发教坊司,即充为官妓,姻亲全部流放戍边。

只有一个已经堕入难以自拔的深渊中的民族能够想象同时又能容忍这种方法。

八股文已使人才难以产生,国家对一些或真或假的人才与他们的家族又想尽方法去摧残或屠杀,这是一个民族与文化的自杀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