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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史纲要
1.34.3 三 科 举
三 科 举

由唐至宋,科举制度在外表上没有多少变化。但科举的内容日益空洞,最后只余下浮华的赋论与大言不惭的经义。因而所产生的人才都是些与实际完全脱离关系、能说不能行的书生。

宋代科举考试依据的是儒家经典,但是很长一段时间内,对儒家经典注释不一,还不能达到统一思想的目的。王安石创立的“新学”派,是新兴的“宋学”中体系相对完整的学派。宋神宗对王安石说:“今谈经者人人殊,何以一道德,卿所著经,其以颁行,使学者归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十八,太平兴国二年正月)以王安石为首的改革派以“新学”派的观点撰注《诗义》《书义》《周礼义》,合称《三经新义》,于熙宁八年(1075年)颁布学校,作为教科书。此后,《三经新义》成为科举考试的依据,以此选拔拥护改革的官员。

绍兴末年以前,科举虽仍以“新学”学说解释经义为主。但“理学”在秦桧、赵鼎扶植下,在科举考试中也逐渐得势。高宗末孝宗初,“理学”遂与“新学”并为显学,科举中随权臣及主考官的倾向而变化。宁宗中期以后,理学派在科举中逐渐占优势,至理宗淳元年(1241年)后,理学成为统治思想,新学、蜀学在科举中遂完全被排斥。可见,宋代科举无论形式如何变化,归根结底,在于选拔听话之官吏,这与后世所诟病的明朝八股取士没有多大区别。

法制不良,犹可改善;人才缺乏,最无希望。这至少也是宋代对内对外始终无办法的一个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