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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史纲要
1.19.5 五 新阶级制度——贵贱贫富与社会改革
五 新阶级制度——贵贱贫富与社会改革

汉代仕宦的途径,有以下几种:

一是选举。汉文帝时,已经有“贤良”“孝廉”之选,指令中央官吏和地方官吏从地方选拔德才兼备的人才。名臣晁错就是以“贤良文学”之选,经帝王亲自策试,得以升迁为中大夫的。察举孝廉原为两个科目,汉武帝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就是举孝一人,察廉一人。自汉武帝之后,至于东汉,从地方官吏到朝廷的名公巨卿,有不少是孝廉出身,对汉代政治影响很大。通过举孝廉,在社会上造成在家为孝子,出仕做廉吏的舆论和风尚,起了改良风俗的社会教育作用。

二是通过学校。汉代的太学是一个读书习礼的场所,既培养了大批后备官员,又有引领社会风气的作用。

商贾不得为官,所以政权由农业阶级所包揽,实际上恐怕多由大地主所独占。大地主既富又贵,商贾富而不贵;此外一般的人民又贫又贱。并且汉代贫富的距离似乎非常之远,因而常有人提议改革。汉哀帝时,师丹辅政,曾经建议以限田、限奴婢的形式缓和社会矛盾。哀帝发布诏书说,诸侯王、列侯、公主、吏二千石及豪富民多蓄奴婢,田宅无限,与民争利,百姓失职,重困不足,指示朝臣“其议限列”。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随即制定了限定的额度和限制的措施。然而这些措施遭到当政的外戚、官僚的激烈反对,没有能够真正实行。

最后王莽想要彻底变法,实行土地国有,恢复周朝的井田制,禁止买卖奴婢,王莽的出发点是好的,意在缓和土地兼并,同时防止农民奴隶化。但分田授田的规定无法真正落实,因违禁买卖土地和奴婢而获罪的富人实在太多,于是纷纷反对,变法终归失败。这是两汉四百年间未曾解决的问题,也可说是此后两千年间无从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