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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中国道教生死书
1.9.6 让亡灵安息:处理尸体的种种葬式

让亡灵安息:处理尸体的种种葬式

我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由于生存环境、生产生活以及心理素质诸方面的差异,各地各民族形成了土葬、火葬、崖葬及树葬等各具特色的葬式风俗。

◆ 土葬

土葬,又称埋葬,流行于世界各地。土葬始于原始社会末期,进入阶级社会后,有了明显的尊卑贵贱的等级差别。到了秦汉时期,统治者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为由,禁止火葬,土葬遂成为汉民族的通用葬式,并世代沿袭。中国的土葬形式主要有:竖穴墓(土坑墓),旧石器时代晚期一直流行;大石墓、瓮棺葬,流行于新石器时代至汉代;石棺葬、砖石墓,战国时期以来一直流行;洞室墓,始于战国时期,盛行于六朝以至隋唐;木椁墓,始于商代,汉以后少见;船棺葬,战国末期到汉初盛行于四川一带。

土葬习俗的形成,同人们的灵魂观念密切相关。他们认为死者入土是人的必然归宿,《周礼》中说:“众生必死,死必归土。”《韩待外传》中说:“人死曰鬼,鬼的人归也,精气归于天,肉归于地。”《礼运》也说:“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从以上可以看出,古人认为人死后形体埋入地下,脱离形体的灵魂才可以升天。土葬与鬼魂观念的密切联系,从旧石器时代一直延续到现代。

◆ 火葬

火葬,又叫火化,是把尸体烧成骨灰,然后将之安置在骨灰瓮中、埋于土中、撒于水中或空中,甚至以火箭射上太空。目前中国大陆的火葬比例约为53%。

据考证,火葬始于至少26 000年前的蒙戈湖(Mungo Lake)火葬。印度教、佛教盛行火葬。在中国远古时代,受儒家“入土为安”思想的影响,火葬并不盛行。佛教在汉朝传入中国后,中国开始出现火葬,佛教称荼毗,寺院的焚尸炉又称为化身窑。朱熹在《朱子文集》卷十四《跋向伯元遗诫》说:“自佛法入中国,上自朝廷,下达闾巷,治丧礼的人,一用其法。”明清之际中国仍禁止火葬,但仍无法完全根除火葬的习俗,据明嘉靖《尤溪县志•地理卷•谣俗》记载:“普通民众去世,尸体积柴而焚之。”

入土为安

埋葬尸体的方式有很多种,但中国人受“入土为安”思想的影响,认为人死后埋葬于土中是使灵魂得到安息的最好办法,因此土葬流传最广,最被人们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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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崖葬

葬是在崖穴或崖壁上安葬人的遗体的一种葬俗,也是风葬即露天葬的一种。这是古代西南少数民族地区流行的一种古老的葬法,包括悬棺葬和崖洞葬。人们将棺材放在凿出的山崖平台上,或在峭壁上凿孔再打入木楔,木楔上放置棺材;或将棺材放入天然岩洞之中,岩壁上雕刻各种图案,铭文等。

据我国著名民族学家凌纯声先生所说,我国大陆的崖葬主要集中于两大区,其一是东南地区,在赣浙闽三省;再就是西南地区,分布在川黔滇桂山区。

崖葬的葬具种类较多:葬尸多用木棺、石棺、陶棺和布袋;葬骨或骨灰多用小匣、小函和陶瓮。一些崖葬处还伴有崖画或木偶。崖葬的葬所,有的仅放一二葬具,有的放有数十葬具。同一处的若干葬具有的是同族或合寨择期举行仪式后同时葬入的,有的则是陆续葬入的,待葬满一穴后再另择他处。

◆ 树葬

树葬又称“露天葬”,是指把骨灰深埋在一棵指定的大树下,或先把骨灰撒在土壤里,上面种上一棵树作为纪念的新的骨灰处理方式。树葬没有墓穴,没有使用可降解的特制骨灰坛。它只作标记,如仅在树下放一块石头,石头上钉一块铜板,写上死者的姓名、生卒年月即可,或在树上悬挂死者的纪念牌。不留坟头,不立墓碑,只占很少的土地。

树葬是彝族古老的一种葬俗。云南彝区的当地人传说,树葬之后,骨头从树上掉下来,不好处理,于是用桶把裹着帛缎的骨头装起来,或放之于树洞,有说放之于灵房,称为“鬼桶”。

东北地区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和赫哲族也采用树葬。其葬法是将死者尸体或殓放尸体的棺木置于深山或野外几棵树作桩搭成的平台上,使尸体自然腐烂。认为这样死者受到风吹雨打,日月照射,可以化为天上的星辰,为后人带来希望和光明。

广西大瑶山地区的瑶族也用树葬。瑶族认为婴儿死后,将回到花婆神(护童神)处二次投胎,尸体如不速朽,就无法转世,故用破布、树皮裹尸,放入筐中,挂于树上,进行树葬。

水葬和瓮棺葬

多种多样的葬式中,南方地区的人们还常用水葬和瓮棺葬。

水葬

起源于一些太穷而不能土葬的贫民,弃尸于水中的一种方法。真正意义上的水葬是将尸体火化之后,投骨骸或骨灰于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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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棺葬

将尸体或骨灰敛入瓮器中,而后埋入地下或投入水中,这与南方潮湿的气候容易使木质腐朽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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