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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视光学
1.7.1.2.10 十、近视眼的治疗
十、近视眼的治疗

首先,应先将真性近视和假性近视区分开来,分别进行处理。

(一)假性近视的治疗

一般青年学生近现眼患者、有不少患者是假性近视。或有部分假性近视。这部分假性近视若能及时发现给予及时治疗是可以痊愈的。避免由假变真、最后变成真性近视。假性近视为调节痉挛所致,应避免过早戴镜,通过减少每次近距离用眼的时间,使用局部用睫状肌麻痹药、近雾视法、晶状体操法、远眺练习、针刺疗法、眼保健操,眼球按摩及眼部各种旨在使调节放松的仪器等来解除睫状肌紧张和调节痉挛,或提高睫状肌的兴奋性。

(二)真性近视的治疗

1.眼镜光学矫正 光学方法矫正近视眼主要指配戴眼镜。已知近视眼能适应自远点发出的分散光线,故可选择一适当凹球镜片,置于眼前,若其焦点距离刚好与该眼的远点距离一致,则平行光被凹球镜片分散后,焦点后移,正好落在视网膜上。

当患者戴上近视矫正眼镜后,可以提高视力。有利学习、工作和生活,防止过度辐辏,消除眼睛疲劳,促进调节-辐辏平衡,可预防和矫正斜视,减低双眼屈光参差,有利建立双眼同视功能;创造正常屈光条件,可预防或治疗屈光不正性弱视。对某些近视眼,特别是近视散光眼,戴上眼镜可防止屈光度加深。

近视眼镜必须验配正确,否则可能造成不良后果。如:眼镜屈光度过大,造成过矫,或散光轴向错误时,会使近视度数加深,会经常出现视觉疲劳,物体变形,增加调节紧张和痉挛,诱发斜视和弱视。因此配镜前均需验光。通常采用他觉检影验光,辅助以主觉验光(插片)法,前者作为基础,后者据以调整。儿童少年一般应在睫状肌麻痹下检影(阿托品散瞳验光),青年亦应酌情散瞳验光,尤以有明显散光者,或至少在配镜史中有过1次接受阿托品散瞳验光。试戴拟选镜片,需经行走并注视远近目标比较,历时至少10min,若自觉有异常现象,则应更换镜片再试;若原先已有眼镜,且配戴适应者,可就已知度数适当增减。

以往对是否所有屈光不正的度数都要充分矫正,争论很多。过去认为,低度者应充分矫正,中度和高度者只做部分矫正。现在主张对各种近视都要充分矫正。因为充分矫正后,不但能提高远视力,防止变性近视(进行性近视)的继续发展,还可防止外斜视。尤其是近视的幼儿,视网膜的像清楚了,可以刺激视觉器官正常发育,防止向高度方向发展,并有利于儿童的心理及智力的发育。

低于-6.0D的近视眼,要充分矫正并经常配戴。近视眼的完全矫正,是将近视矫正为正视,用以恢复调节与集合之间固有的正常关系。近视眼镜对近工作没有任何帮助,只在戴镜后使阅读距离恢复正常。初次配戴近视眼镜除了由于不习惯使用调节可以引起不适外,随着年龄增加,由于老视眼的出现,这种看近时的不适感觉也会慢慢增加,有的要配较低度数的镜片,有的要用双光镜片才可从事近距离工作。近来有人主张,低度近视者可配戴双光眼镜,用以减少看近的调节作用,防止近视度数的继续增加。

高度近视者,既要完全矫正以获得较好视力,但又往往不能耐受,因为戴了充分矫正的镜片,在看近处物体时,迫使患者使用调节,这是高度近视眼在戴镜前从未使用过的,患者会感到不舒适,为能够保持舒适和双眼视觉功能,可以将镜片度数降低-1.0D~-3.0D。

(1)近视的内斜视,内隐斜眼镜处方:15岁以下儿童应充分散瞳。检影试镜复验后可按最佳矫正视力,最低屈光度,感觉最舒适的近视度处方。成人患者不用散瞳,近视以提高视力为主处方配镜。原则应以最佳矫正视力,最低屈光度,感觉最舒适,最能接受的屈光度处方。

近视内斜视(内隐斜)的棱镜片处方,可给予实测斜度的1/3~2/3处方,试镜后患者无复视;无代偿头位且感觉良好者,同时综合验光仪检测融合点在正常范围内可予以处方。

(2)近视的外斜视、外隐斜、垂直斜视、垂直隐斜的眼镜处方:15岁以下儿童应在充分散瞳情况下,检影试镜复验,外斜视、外隐斜的近视度尽量充分矫正。例:-4D~-5D均能矫正1.0。眼镜处方-5D。垂直斜视、隐斜者可不必足量矫正,以提高视力为主处方配镜。成人患者可不散瞳,外斜、外隐斜近视度尽量足量矫正,垂直斜视、隐斜者以提高视力为主处方配镜。

看近外斜视(外隐斜)较看远大的患者,可以考虑配戴双光眼镜或多焦点眼镜,看近增加-1D的调节性刺激。

原则上较小的外隐斜尽量不给予棱镜片,以免破坏融合,加大外隐斜。特殊需要者一般只给检测斜度的1/4左右。试镜后患者无复视、头痛,同时综合验光仪检测融合点在正常范围内可予以处方。例:外隐斜-10△,处方2△~3△即可。

近视患者开始戴镜时,由于视力大大提高,光亮增强、物像清晰,以及心理上的原因,或因矫正过度,有些人可能出现戴镜不适应现象,如视物变形,眼部酸痛,头晕眼花,物体判断不准,感觉地面不平等。这些现象稍需时日,多可逐渐消失。经久存在者,尤以有散光及高度近视眼,可采取间歇戴镜及减低度数法,或调整瞳距及镜片光学中心、减少棱镜片效应,以使逐步适应。一般来说,但有以下情况眼镜需经常配戴:时现视力疲劳症状,明显散光,屈光参差,弱视,斜视或眼肌功能异常及屈光度数高者等。

近视眼还可采用角膜接触镜矫正,它与框架眼镜相比有以下优点:无棱镜效应,能减少影像不等现象,可以解决两眼屈光参差,维护双眼同视,可以矫正不规则散光、圆锥角膜,还可美容如角膜白斑、先天无虹膜等。但眼前节(结膜、角膜及泪器)有炎症、有过敏体质及环境不良情况下及未成年人,不宜配用。

有特殊要求及有条件者可酌情选配透气性硬性接触镜(RGP)、渐进多焦镜片及各类新型眼镜。

“OK”源于角膜矫形学(orthokeratology)或角膜矫形术(orthokeratoplasty),是一种通过戴用特制的硬性接触镜片(RGP)OK镜(OK contact lens),通过塑形角膜、增大曲率半径、减小角膜曲折力、降低近视屈光度、提高远视力,亦称“角膜塑形术”。效果明显快速,作用可逆,非手术操作,方法简便。然而,OK镜的作用局限,不稳定,适应范围小,疗程长,效应明显存在个体差异。而且只是降低已有的屈光度,不能改变近视眼的病理过程。副作用基本与使用硬性角膜接触镜可能出现的情况相同。因具治疗功能,有其特殊设计,即镜片起压模作用(部分紧贴角膜),故其近远期效应可能引发的急慢性致伤作用及病理性功能与结构改变,不应忽视。

2.药物治疗 通过药物改善调节功能,增强巩膜力量,减轻眼压作用,或阻止变性过程来治疗近视眼的设想已久,但皆因疗效证据不足,迄今难下结论。

阿托品滴眼液沿用已久,有长期、短期、间歇、交替、低量或复方等疗法。现有疗效观察一般多为即时与短期记录资料。一般可见视力提高,但屈光结果改变不大。调节麻痹及瞳孔放大是阿托品的最大缺点,加上高浓度溶液局部(泪道)吸收还可致毒性反应,所以限制了临床应用。

托品卡胺为短效睫状肌麻痹剂,可使调节放松,亦可散瞳,但作用快,副作用小,瞳孔麻痹5h后即可恢复,但是否确具近视眼防治作用,亦无肯定意见。

后马托品为抗胆碱药,与阿托品相似,但作用及毒性较弱,一般采用1%或2%溶液滴用。

采用降眼压药物,是为了通过缓解对巩膜的压力,以求减慢眼球生长。毛果芸香碱为拟胆碱药,可直接作用于睫状肌及瞳孔括约肌,使睫状肌收缩及瞳孔缩小,可提高房水流畅系数。并可使睫状动脉收缩、脉络膜静脉扩张、房角开放,使眼压降低。噻吗洛尔(噻吗心安)减少房水生成降低眼压,取0.25%~0.5%的滴眼液,每天1~2次。

采用去氧肾上腺素、肾上腺素、654-2(山莨菪碱)及多种β肾上腺素能阻滞药等来治疗近视眼,近年仍时有介绍。

病理性近视眼亦可考虑全身用药,如给维生素A、维生素B、维生素D、维生素E,钙剂,血管扩张药(硝基戊酯、地巴唑、血管舒缓素)及微量元素(如硒、锌等)。

3.近视眼的手术治疗 手术一直被认为有可能成为近视眼的有效治疗方法,近年来取得了一些很有意义的进展。

(1)角膜手术:角膜是可塑性极好的精巧的生物透镜。在人眼结构中,角膜保持有一特定的形状,占据整个眼球屈光成分70%以上。能够改变人眼近视屈光性质与程度的角膜手术,总称近视屈光性角膜成形术,其实质亦属光学矫正。角膜手术的基本原理是,采用一定方法,使角膜变形来增大曲率半径,降低角膜屈折力,从而使远处物像在眼内的会聚焦点后移,达到明视的目的。均属损伤性手术。

①放射状角膜切开术(radial keratotomy,RK):通过手术一般可矫正-3.00D的近视。角膜穿孔、晶状体损伤和前房积血、术后光学及功能性异常等术中、术后并发症使RK存在很大局限性,现此法已很少应用。

②自动板层角膜成形术(automated lamellar keratoplasty,ALK)系于角膜中心区,做一直径6.0~8.0mm大小的圆盘形角膜瓣,用微形板层角膜刀将其下基质组织,按屈光需要切割,使之变形,以矫正近视屈光。

③角膜表层镜片术(epikeratophakia,EKP)主要操作为移植一个角膜片,角膜片按需要造形,可试用以矫正中高度近视眼。

④基质内角膜环置入术(intrastroma coneal ring implantation,ICR)系采用生物相容性好的材料——聚甲基苯烯酸甲脂(polymethyl methacrylate,PMMA)做成透明环,置入周边角膜,达2/3的基质深度,以增加角膜周边厚度,改变角膜表面曲率,减小角膜屈折力,降低近视屈光度。特点是整个操作可保持完整的角膜光学区,作用肯定,可以预测,操作可逆,无明显并发症。已试用于矫正中低度近视眼,但远期效果尚无结论。

⑤凝胶注射可调式角膜成形术是于中心旁的周围角膜基质中注入凝胶,使中央角膜变平,从而减低近视屈光度。一般可达-5~-6D,且作用可逆可调,包括注入量与注入位置可酌情调整,凝胶可补加或取出,改变屈光度,以适应不同时期的需要。目前主要问题是用以准确矫正屈光度的凝胶一次注入量,还难以拿捏。操作中如何监测定量关系,还缺少有效手段。

⑥准分子激光治疗。

(2)屈光性晶状体手术

①透明晶状体摘除术(单纯摘除或摘除+人工晶状体置入):晶状体可以看作是一个非球面的凹球镜片。在手术前要估计术后情况,计算可用下列进行。若为正视眼摘除晶状体后约失10.00D的屈光力;近现眼摘除晶状体后屈光度,是在10.00D的基础上,再加上近视眼一半的屈光度。它的预测性好,效率高,可解决高度近视的屈光不正,但也存在严重的副作用,即术后的无晶状体眼无调节力、看近非常困难,有着内眼手术的风险,常发生的并发症状为视网膜脱落和玻璃体脱出、虹膜炎和青光眼。

②有晶状体人工晶状体置入术(后房或前房型人工晶状体置入),用以矫正近视眼,效率高、效果好、预测性好、视力恢复迅速、无回退、具可逆性,并可保留调节功能,对角膜内皮损伤少、无严重并发症、适应范围广,但要求近视稳定、视力能够矫正、有主观要求并愿承受风险者。

(3)巩膜手术:巩膜手术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巩膜透热凝固术;巩膜缩短术,即巩膜切除术(sclerectomy),此手术是在角膜赤道部,沿全周长剪掉一条宽2mm巩膜,暴露脉络膜后将两边缝合,即可治疗近视眼。此法对治疗高度近视安全可靠;巩膜加固术。

(4)其他手术方式:包括睫状体分离术和降低眼压的手术等。

手术疗法作为一种有效手段,尽管有的已较成熟,但对大多数近视眼的作用仅属对症治疗降低近视屈光度,而非对因治疗,不能缓解或阻止近视的病理过程。而且多有不可逆的创伤,如角膜组织一经操作便进入了持久存在的病理状态,术后视功能恢复并不完善,甚有可能影响原有的正常对比度、夜视力及暗适应等视功能。在临床工作中,这些情况均应向求治者做正确、全面交代,不可盲目导向。

(三)近视眼并发症的治疗

病理性近视眼时可出现多种并发症,严重者可明显破坏视觉功能,为青壮年失明的主要原因之一。人们曾指出,近视眼本身无须特殊治疗,重要的是如何处理并发症。实际上每一合并症均可分属于一类独立病种(如斜视、弱视、青光眼、白内障、巩膜后葡萄肿、玻璃体混浊及视网膜病变等),故基本治疗方法可参照各类眼病治疗学。

近视眼常并发的玻璃体混浊(飞蚊症),迄今尚无特异疗法。轻度混浊、症状不明显者,可不处理。但若混浊明显、影响视力,或患者十分敏感者,可酌情分别选用一些疗法。常规采用碘剂(普罗碘胺滴眼液,碘化钾口服液或普罗碘胺肌内注射液),配制剂(玻璃酸酶、糜蛋白酶)及维生素类等。还可选用的药物如乙基吗啡(狄奥宁),碘化钠,或高渗盐水球结膜下注射。其他可试方法有组织疗法(眼生素及胎盘组织液),碘化钾或糜蛋白酶电离子透入,超短波疗法及氧气疗法等。玻璃体高度混浊时,还可考虑采用封闭疗法,另有点用毛果芸香碱溶液缩瞳,以解过于苦恼者的求治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