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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视光学
1.6.2.5.2 二、配镜注意事项
二、配镜注意事项

1.初戴眼镜,由于原来的习惯发生变化,对于眼镜可能会有如下几种感觉。

(1)近视镜:有一种视物缩小、头晕、不敢走路,特别明亮;高度近视甚至有恶心,呕吐的感觉。

(2)远视镜:有视物放大、头痛、头晕、时间长了还有眉间酸胀等。

(3)散光镜:除上述反应外,还有视物变形等情况。

临床上如配戴度数合适,中低度屈光不正一般不会出现上述情况,如有要适当下调眼镜度数,核对散光轴向,如准确无误,患者确实需要,可逐渐增加戴镜时间,1~2周后即会适应。

2.老光眼镜,只有近用,不能远用,在阅读书写时距离30cm为标准。

3.光学中心的水平偏差。人眼的视轴在正视和平行时,两瞳孔中心的距离称为瞳距,通常需要将镜片的光学中心对准瞳孔中心,否则将产生棱镜效应。

4.选架要注意脸形特点,儿童眼眶尚未发育到位,鼻梁尺寸尤其要注意,看似小小的架子、常是成人的鼻梁尺寸,这样的眼镜常常不能很好的固定,影响视力的提高。

5.由于框架眼镜镜片与角膜顶点存在一定距离,高度数镜片存在放大率问题,尤其是屈光参差者因双眼放大率的差异而难以适应,可改用其他方法解决。

6.眼镜宜经常擦拭保持清洁,切勿将镜片凸面放置在桌面上以免檫毛。

7.树脂镜片一定要用专用试镜布。镜片上沾有灰尘和沙子时,应先用水冲洗后再擦,否则镜片很容易被磨花。

8.配戴眼镜要双手摘戴,不要从头上套下,否则镜腿容易变形,形成角度,镜架变松,光学中心在瞳孔中心以外,影响视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