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眼视光学
1.6.1.5.4 四、其  他
四、其  他

1.酶制剂中糜蛋白酶不宜与异氟磷或氯霉素眼液同用,以免抑制其活性。透明质酸酶不宜与水杨酸盐同用,否则可抑制此酶的扩散作用。

2.刺激性大或合用后可产生刺激物的眼药宜单独使用,以防引起眼的刺激性,而增加泪液分泌,使所配伍用眼药被泪液稀释、洗去,即增大眼药的转移率,也影响了眼药向组织渗透。

3.眼膏不宜与眼液同用,因先用眼膏可影响眼液与眼球接触而妨碍眼液吸收,故宜先滴眼液再用眼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