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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视光学
1.5.2.2.2 二、云 雾 法
二、云 雾 法

用高度数的凸球镜(比估计屈光度数高+4D或更多),放在病人眼前试镜架上,使调节松弛,由于戴高度数凸球镜而造成人工近视,视物不清,好像在云雾中视物一样,故称云雾法。约20min后病人视力好转,说明调节已松弛,于是从低度数凹球镜开始,递增度数,逐渐抵消凸球镜的度数,直到获得最佳视力为止,所得镜片度数的代数和即为该眼的眼镜度数。凡对睫状肌麻痹剂有过敏者或怀疑青光眼而不宜滴用睫状肌麻痹剂者,均可运用此法以达到静止验光的目的。

雾视法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

1.雾视法的原则是使被测眼处于足够的“近视状态”,远视力能达到0.1,不是使用任意屈光度的正透镜,也不能对所有被测眼采用同样屈光度的雾视透镜。已知在雾视过度的情况下,由于被测眼没有注视目标,缺乏将注视目标看清楚的努力,则反而产生刺激性调节。

2.须根据被测双眼不同的屈光状态选择雾视透镜的屈光度,因双眼的调节是同步的,若有一眼的调节得不到充分的松弛,则双眼均不能达到雾视的目的。

3.采用试镜片箱施行雾视法时,须遵行“先加后换”的原则操作,即在递变雾视透镜的屈光度时,先加上新雾视透镜,再撤去原雾视透镜,避免在单独撤去原雾视透镜的间隔时失去雾视效果。如此常因雾视透镜的叠加,使雾视透镜的屈光度大增大减,影响雾视效果。采用综合验光仪控制雾视透镜的递变梯度不仅平缓稳定,且操作大为简便。

4.采用雾视法缓解被测眼的调节,不如睫状肌麻痹剂来得彻底可靠。若遇下列情况,则建议放弃采用雾视法控制被测眼的调节。

(1)矫正视力不良或时好时差。

(2)主觉屈光测定或他觉屈光测定的结果不稳定。

(3)小瞳孔尤其是由于内斜视或内隐斜引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