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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际沟通学
1.9.3.1 一、解码的感知阶段
一、解码的感知阶段

“解码”始于对沟通符号的感知。在人际沟通过程中,当沟通对方向我们发出信息时,他首先要通过沟通符号这一媒体作用于我们的感觉器官。作为信宿,要想获取沟通对方欲传递给我们的信息,同样也必须首先通过眼、耳、鼻、舌、身等感觉器官同载荷沟通信息的沟通符号发生联系,接收沟通符号的刺激,从感官上把握沟通符号的表现形式,为进一步理解沟通符号的意义进而从中获取其载荷的信息奠定基础。

在解码过程中,对沟通符号的感知是由沟通主体的感觉神经系统来完成的。沟通主体的感觉神经系统是由感觉器官、大脑皮质的相应部位(分析器中枢)及联系它们的神经通路组成的,其中对于沟通符号的感知具有决定性作用的是各种感觉器官,因为感觉器官是沟通主体获取沟通信息的门户,它通过感受器接受来自沟通符号的刺激,并将信息沿着感觉神经通路传到大脑皮质中感觉分析器的中枢部分,从而产生关于沟通符号的感知觉,这是解码过程的起始环节,在这个环节中,沟通符号是刺激物,由刺激物发出的能激发感觉器官并因此对机体发生效应的物质能量是刺激。物质能量以各种形式——发光的、振动的、化学的、热量的、机械的等形式存在着,它们携带着各种沟通信息。沟通主体的感觉器官由神经通路而同大脑皮质的相应部位(感觉分析器中枢)相联系;感觉器官因结构和功能不同,接收的刺激也不同,相应的感觉器官接收相应的物质能量的刺激,这些刺激由神经通道传入大脑皮质的相应部位,引起相应的反应,产生相应的感觉,如视觉、听觉、味觉、嗅觉、皮肤感觉等。在人际沟通过程中,人们用以获取信息的感觉器官主要有视觉器官、听觉器官以及皮肤感觉器官三种。视觉器官即眼,它的功能在于感知物体的形象、运动和颜色,它在人的感觉功能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一个正常人从外界所接收的信息,绝大部分来自视觉,视觉是由光刺激引起的。首先,光线透过眼的折光系统,到达视网膜,并在视网膜上形成物像;然后,光刺激兴奋视网膜的感受神经单位,产生神经冲动,沿视神经传导到视觉中枢而形成视觉。在人际沟通活动中,对诸如书面言语沟通符号以及动姿沟通符号、静姿沟通符号,情态语沟通符号、近体学沟通符号和标志语沟通符号等大部分非言语沟通符号的感知就是由沟通主体的视觉器官——眼来完成的。因此,视觉器官是沟通主体在解码过程中感知沟通符号的重要感觉器官之一。感知沟通符号的另一重要感觉器官是听觉器官——耳。耳的结构可分为外耳、中耳和内耳三个部分,内耳之中与听觉有关的是耳蜗,耳蜗的螺旋器(或叫柯蒂氏器)上的毛细胞是听觉的感觉器,它的适宜刺激是声波(20~20000周/秒的振动波)。声波入耳先要经过传音系(外耳、中耳),再传到感音系(内耳的螺旋器)。毛细胞受刺激而兴奋,它们产生的冲动经听神经到达听中枢,引起听觉。如同视觉器官——眼一样,听觉器官——耳在人际沟通过程中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知道,在日常的人际沟通活动中,口头言语沟通符号以及辅助言语沟通符号和类语言沟通符号也是使用频率很高的沟通符号形式,我们交谈、演讲、谈判等无不是在使用这些人际沟通符号传递和交流信息,而对这些常用人际沟通符号的感知则正是通过我们的听觉器官——耳来实现的。此外,皮肤受到刺激也会产生多种感觉,皮肤感觉按其性质可分为:触觉、压觉和振动觉、温觉和冷觉、痛觉和痒觉等。由于人体有像听觉、视觉这样接受远距离刺激的感受器,所以皮肤感觉功能的一部分常被掩盖着。但是,在日常的人际沟通活动中,且不说对丧失听觉的聋人或失掉视觉的盲人而言,皮肤感觉特别是触觉能发挥代偿作用,即使是正常人不是也在广泛地使用着各种触摸语沟通符号传递和交流信息吗?而对这些触摸语沟通符号及其所载荷的信息,人际沟通主体不正是通过其皮肤感觉器官来感知和获取的吗?

从本质上说,人们对于任何沟通符号的解码首先都得通过感觉器官这个门户,只有感觉器官首先感知了沟通符号,沟通主体才能在此基础上译解沟通符号所蕴含的意义,进而获取其所载荷的信息。反之,倘若沟通主体的诸如眼、耳、鼻、舌、身等感觉器官连沟通符号都感知不清,那么沟通主体则谈不上对沟通符号的意义能够有什么正确的理解,更不可能准确地获取沟通符号所载荷的信息。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假如有人对你说:“你能够借给我十元钱吗?”碰巧你对普通话的“十”与“四”的读音区分不清,于是你将声波还原成“你能够借给我四元钱吗?”的语句符号,在这种情况下,你对沟通符号的误解就是由于你的听觉器官不能正确地感知语词符号“十”的读音而导致的。因此,我们说,对沟通符号的正确感知是沟通主体正确解码的起点和第一步。

应当指出的是,感知只是进一步理解的前提条件,即使是沟通主体准确地感知了沟通对方发出的信息符号,也并不等于他就能自然而然地理解沟通符号的含义,更不等于说他就能轻而易举地从中获取信息。沟通主体要想实现成功的解码,还必须把握好理解这一重要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