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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际沟通学
1.7.4.3 三、表达功能
三、表达功能

在人际沟通活动中,尽管非言语沟通符号不可能与言语沟通符号等量齐观,但是其独特的表现力却使非言语沟通符号具有特殊的表现功能。作为一种特殊的形象符号,它可以产生言语沟通符号所不能达到的人际沟通效果。许多用言语沟通符号所不能传递的信息,而非言语沟通符号却可以有效地予以传递。例如,恋人相遇而不能直接交往,此时彼此之间的一个眼神往往会表达出内心极其复杂的丰富情感,这是言语沟通符号所难以表达的。其实,在日常的人际沟通过程中,有许多信息都具有“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微妙效应。正如匈牙利著名电影理论家贝拉·巴拉兹所说的那样:“不说话并不表示无话可说。默不作声的人可能在内心极不平静,只是这种种情绪要用……手势和表情才能表达罢了。具有高度‘视觉文化’的人并不像又聋又哑的人那样用这些来代替对话,他并不用言语来思想,在想象里把字母化成莫尔斯电码的点点划划。他打手势并不是为了表达那些可以用言语来表达的概念,而是为了表达那种即使千言万语也难以说清的内心体验和莫名的感情。这种感情潜藏在心灵最深处,决非仅能反映思想的言语所能表达的。”[8]